(一)职业的定义
职业是人类社会分工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水平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职业的类别和内部构成、外部关系也随之越来越丰富,对职业概念的界定、所设计的内涵也越来越广泛。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要在一定的工作岗位上实现就业,但人们对“职业”一词却有着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职业就是“工作”,如医生、教师、法官等;有人认为职业是一种“生活来源”;有人认为职业是一种等级身份。
对于职业的确切含义,众说纷纭。美国学者舒尔兹(Schultz)认为,职业是一个人为了不断取得个人收入(最低层次是维持生计)而连续从事的、具有市场价值的特殊活动;也可以说是同时实现社会联系和自我实现而进行的持续的活动方式。
职业存在于社会分工中,在不同工作性质的岗位上,人们从事的工作在目标、内容、方式和场所上有很大的区别。一定社会分工或社会角色的持续实现,就形成了职业。
(二)职业的特性
1.社会性
职业是为社会所需要的,是劳动者进行的社会生产劳动。它充分体现了社会分工,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每一种职业都体现了社会分工的细化以及社会生产和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
2.连续性
也称稳定性,在连续地承担职业角色并完成工作任务之后,劳动者会从中索取报酬,获得收入;且工作相对稳定。
3.技术性
任何一个职业岗位都有相应的职业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除了达到该岗位职业道德、责任义务和服务要求以外,还要达到持证上岗的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