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喆 张佳 李永阳 李英华[1]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新加坡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多元、平等、和谐的族群政策。其先进的族群管理理念、科学的规划设计、健全的管理体制、多元的管理投入、一流的管理队伍,为建设和谐新加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文献比较的研究方法,对新加坡多元、平等与和谐的族群政策进行深入的分析。分析结果认为,通过加强民主和法治,培养新加坡人大一体的价值观,淡化族群宗教的本源意识,新加坡为每个社会群体提供平等的权利;通过国家干预,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机会;通过打破不同族群间的隔阂,促进了族群融合;通过不断完善社会分配机制,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结果;通过严格控制可能对族群、宗教关系产生负面影响的言论,维持族群和睦与社会发展。中国同样也面临着种种的民族的问题,如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聚集地为民族矛盾多发地。其对社会的发展,人民的安居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破坏。但新加坡、中国虽然都是以华人为主的国家,但在具体国情上却有很大差异,盲目照搬新加坡的经验做法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行的。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能够看出中国各民族融合的大趋势已不可阻挡,但仍需要在政策、意识层面进行调整,也需要时间的考量。
族群(ethnic group或ethnicity)是指人类历史以来区分我族及“他者”的分类方式之一,这种区别可能基于种族、民族、宗教,也可能基于历史、文化、语言等。在人类历史上,曾因为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发动大规模战争,比如著名的十字军东征;在社会的某些阶段,人们因为种族的差异互相仇视,比如南非种族隔离制度、卢旺达大屠杀、纳粹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政策等;而在中国,过去几年发生的多次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也都有着族群矛盾的影子。我们发现,新加坡作为一个人口稠密的海滨城市国家,却在多种族、多语言、多宗教信仰的条件下成功地“找到了处理这种多样性并且维持社会和谐的特有方式”[2]。我们试图分析新加坡在实现族群融合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并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希望能够找到其中对中国有启示的部分。
一、新加坡族群问题的存在及历史情况
(一)新加坡的民族、宗教构成
今天的新加坡是一个多种族、多语言、多宗教和文化多元的国家。在全国的人口中,人数最多的是华族,占总人口的76.3%;次为马来族,占总人口15%;再次为印度族,占总人口6.4%。其他还有欧洲人、欧亚混血人、日本人、阿拉伯人、犹太人、尼泊尔人、菲律宾人、泰国人和缅甸人等。信仰的宗教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印度教、基督教、天主教、锡克教以及种种拜神敬祖的民间宗教,显现出异彩纷呈的景象。
(二)历史上新加坡族群问题的处理情况
历史上的新加坡跟中国比起来,不同族群之间的分化、对立问题要严重得多,甚至一度关乎到国家的存亡。殖民地时期,无论是英国人的“分而治之,以华治华”方针,还是日本人的严密户籍制度,都没有解决新加坡的族群矛盾,甚至导致了各族群的进一步分化。建国前夕,新加坡的种族冲突事件频发,以至于政府不得不实行长期戒严来稳定局面。建国后,新加坡的族群矛盾依然存在,种族冲突屡次造成多死多伤的严重后果,比如1950年发生的玛丽亚事件,以及20世纪60年代马来族与华族的严重冲突。这几次冲突暴露出的族群矛盾已经到了难以调和的地步。新加坡政府意识到,必须解决好族群问题,政府和整个社会才能把精力放在推进国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上。为此,新加坡政府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以确保多元民族和多元社会的和谐共进,从而使新加坡在自身复杂的社会内部构造中维持着族群和谐。
二、新加坡实现族群融合的主要做法
(一)保障宗教平等,促进宗教和谐
族群问题往往和宗教联系在一起。新加坡一再强调族群宗教间的和睦共处,将建设一个宗教和谐、信仰自由、各教平等的社会作为施政目标。在政府层面,实行宗教分离,既不排除任何宗教,也不以任何一种宗教为国家的主导宗教,主张各宗教信仰之间相互容忍。在宪法层面,在“平等保护”和“宗教信仰自由”条款中明文规定保障各种族权益平等和宗教信仰自由平等,并专门成立“少数种族权利总统理事会”和“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确保各项法律和政策必须维护各种族宗教之间的和谐。
(二)平等保障不同族群的权益
尽管华人是新加坡主体族群,但政府从未给华人以任何特权。早在1960年,李光耀就提出,新加坡政府必须照顾全体利益,如果不可能的话,也要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3]。比如在公务员录用上,政府实行的是唯才是用政策,任何族群的人都有同等的机会,通过公平竞争进入政府。政府还在立法和选举上充分保证少数族群的权益,鼓励少数族群积极参政议政。
(三)在文化上构建统一价值观,形成平等氛围
1991年新加坡政府发表《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提出并倡导五大共同价值观,通过社会构成的家庭、社区、族群和宗教等各个环节之间的和谐来维护和促进国家的稳定,建立起统一的具有新加坡特色的价值观体系。同时,新加坡政府还极力培育“新加坡人”观念,通过双语政策,降低种族间沟通的困难,号召每一个新加坡人都要超越个人的族群和宗教归属意识,淡化狭隘民族意识全力塑造新加坡人的国家认同。
(四)充分依托社区和社会组织,努力促进各族群和谐共居
在社区管理制度方面,实行族群混合居住,强调多元族群和谐,特别是政府建设的公共组屋按照采取族群比例进行分配,以此促使各族群相互了解,加强接触。同时,新加坡政府还建立各种基层组织,加强各族群及各族群与政府的一体感,比如基层社区参与计划中,专门设立全国种族和宗教和谐指导委员会,建立起宗教种族和社区组织领导人日常联络和危机协助沟通机制,在各个选区也都相应设立了族群与宗教的互信圈。
三、新加坡族群政策的几个突出特点
(一)平等观念贯穿于新加坡整个社会,成为族群融合的重要基础
不同民族、宗教,在新加坡均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既不允许“本族中心主义”的存在,又不干涉个人的自由选择,并且主张保持和发扬各族群的传统文化。哪怕是一些“小众”的民族、宗教,都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其文化也得以传承。可以说,不同族群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新加坡施政和普通市民的观念之中。
(二)充分的交流保证了民族、宗教的有效融合,成为族群融合的重要手段
越是闭塞,越容易产生不信任。新加坡通过社区及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少数族群参政议政,使得不同族群之间得以充分交流、沟通,增进了互相之间的信任和理解,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分歧矛盾。
(三)城市小国的规模使政府的设想较为容易实现
正所谓“船小好调头”,新加坡是一个面积仅为715.8平方公里的岛国城市,来自顶层设计的政策实施起来较为容易,各方面的阻力相对较小,实施的成本也相对容易承受,因此政府的各种设想也较为容易实现。
四、对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几点思考
我们深刻认识到,新加坡、中国虽然都是以华人为主的国家,但在具体国情上却有很大差异,盲目照搬新加坡的经验做法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行的。我们坚持认为,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对待中国族群问题,尤其是近年来表现突出的民族矛盾问题,必须放在中国历史和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来分析,有以下思考:
第一,中国各民族融合的大趋势已不可阻挡,处理得当的话,新加坡如今的和谐局面就是未来的榜样,但与此同时,中国的族群矛盾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威胁中国国内安全的重要隐患。处理好族群矛盾问题和中国爆发大的民族冲突,已经成为正在赛跑的两名“选手”,前者获胜,所有的族群包括国家在内都将是“赢家”;后者获胜,所有的族群均将饱尝政治分裂和经济衰败的苦果,3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果也可能毁于一旦。
第二,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投入不可谓不大,付出的努力丝毫不亚于新加坡政府,但由于两国国情的巨大差距,使中国政府的投入往往未能体现其应有作用,对此我们应做以下反思:①在政策层面,我们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团结的政策不动摇,尊重不同民族宗教的差异性和特点,但在执行层面,我们的少数民族政策执行者,包括我们的普通民众是否仍在以“大汉族主义”的单一视角解读其他民族宗教?我们距离新加坡式的平等观念还有多远?②新加坡的一些做法我们也在实行,比如给予不同族群实践本族特色活动和宗教活动的必要空间,也有一些做得还不到位,比如不同族群混居,发挥社区、基层社会组织在促进族群和谐上的特殊作用,还有一些做法我们做得“变了味儿”,比如在高考、就业等方面对汉族和少数民族“区别对待”。这些做法,哪些应该坚持?哪些些应该废除?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第三,中国与新加坡的一大区别在于,新加坡的族群矛盾仅仅是内部事务,只需要处理好自己的事情就够了。而在中国,任何族群的矛盾,都可能在西方“意识形态”的有色眼镜下变为政治问题、人权问题,因此中国的民族问题必须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处置内部民族事务;另一方面是与外部势力的斗争。这两个方面有时候会同时出现问题,甚至互相交织影响,使形势复杂化、问题国际化,因此对这两方面必须统筹考虑,整体对待。
第四,目前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维稳工作,归根结底是“治标”,而“治本”之策,往往不易在短时间内见效,甚至很难表现出应有的成绩,因此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们认为,借鉴新加坡的做法,两方面的工作或许对“治本”有些帮助,一个是通过中小学教育和日常的沟通交流,坚持不懈、“潜移默化”地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假以时日终会有成果;另一个就是构建文化和利益共同体,使汉人和少数民族共属同一个“文化圈”,并且在利益上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使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融合成为大家共同的愿景和努力方向。
[1] 作者均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2012级MPA学员;李喆,中直机关科员;张佳,顺义区政府科员;李永阳,海淀区政府科员;李英华,北外教师。
[2] 许通美:《探究世界秩序:一位务实的理想主义的观点》,379~380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
[3] [新加坡]李光耀:《李光耀40年政论选》,新加坡,现代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