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学术论文(1 / 1)

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四个“抓手”

李强[1]

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什么是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然后分析了当前重视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指出正是因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社会组织、社会体制、社会局面均发生了重大变迁,所以,我们的管理手段也必须适应此种变化,我们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在怎样进行社会建设、社会管理部分,本文提出了四个重要的“抓手”:社区建设抓手、社会组织及社团组织建设抓手、单位社会责任抓手,以及老百姓个人的社会责任教育。四个抓手是可以真真实实抓到的东西,紧紧抓住这四个方面,从而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五位一体”的总要求,社会建设、社会管理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也是我国当前具有极其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的事情。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理解我国当前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呢?

一、什么是社会建设?什么是社会管理?

“社会建设”的概念,如果从文献溯源考察的话,最早见于孙中山先生的著作。1917年孙中山先生撰写了《会议通则》一书,后将其更名为《民权初步》,在收入他的《建国方略》一书时将这一部分称为“社会建设”[2]。孙中山先生认为中国社会应该有心理建设、物质建设和社会建设三大方略。那么,什么是孙中山先生所说的“社会建设”呢?从他的著述看,他以西方民主程序为范式,阐释中国人在建立共和制以后,应该怎样按照民主的程序来决定事情。著作中对于民主的程序阐述得十分详尽。当然,孙中山先生提出的“社会建设”的概念,与我们今天讲的社会建设内容不同,大体上可以归入我们今天说到政治民主法治建设的领域。

新中国成立以后一段时间里,我们很少提社会建设,当然,“社会学”学科在1952年学科调整以后也被取消了。这一时期,舆论上主导的概念是“社会主义”,讲的是一种新制度,与今天社会建设的概念并不一样。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最早提出了“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党的十七大报告,则明确了“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十八大报告强调“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具体阐释了社会建设的六大内容: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目前正在实施的“十二五”规划在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部分也讲了六个方面:就业和劳动关系、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全国一些省市也在探索社会建设体系,比如,北京市的社会建设体系是五个方面: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运行和党的建设。上海是六个方面: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矛盾处理、社会建设推进体系。江苏省曾提出八个方面: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保障、社区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社会应急体系、社会安全、权益保护。所以,大家都在尝试、探索社会建设,都在根据各地、各自的经验提出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体系。

那么,应该怎样理解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呢?笔者认为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提出是有针对性的,所谓社会建设是针对经济建设而言的,所谓社会管理是针对经济管理而言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的经济建设发展神速,我们在经济建设上基本上有了一个稳定思路,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概念很明确了。相比较而言,我们的社会建设还比较滞后,社会建设的思路还不十分清晰,还在探索。同样,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三十多年,我们的经济管理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了,“现代企业制度”已经基本成形了。与之相比较,社会管理则还比较滞后。社会管理的体制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个问题还在探索之中。

理解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再一个重要方面是如何实现“社会稳定”。什么是社会稳定呢?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所谓“社会不稳定”有两个最重要的参照物:一个是“**”;另一个是20世纪80年代末的政治事件。我国主导意识形态一般将这两个参照物看作不稳定的象征,并认为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就是要避免不稳定的发生。当然,稳定与不稳定是相对的,当我们变革体制的时候,总会有不稳定的事件发生,所以,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要实现社会稳定的目标还是有很大难度的。

二、为什么当前要高度关注社会建设、社会管理?

这是因为,当前社会矛盾频发,社会问题频发,群体性事件多、上访多,社会矛盾激化。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蓝皮书》,每年发生的群体事件多达数万起,甚至十几万起。这些群体事件往往是突发性的,动辄就是数千人的、上万人的聚集。有些事件起因很特殊,人们没有想到会引发大事件,结果酿成大祸。所以说,也有人用“干柴烈火”来形容,一个小火星就会引发大火,是因为很多人有不满情绪。我个人感到,这种怀有不满情绪的群体、愤愤不平的群体,人数不少。比如,网络上某一个涉及“不公平”、“不正义”的话题,往往引来网民群起而攻之,这种现象在一个心态平和的社会中是很难发生的。而我们这里常常是网民一片声讨的声音,动辄就“人肉搜索”。可见,我们处在社会矛盾紧张期,我在研究中将这种现象称作“社会结构紧张”。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社会学常常从社会变迁上解释,三十多年来,改革开放带来巨大的社会变迁。首先,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巨大变化,群体之间、阶层之间的地位关系发生变化,过去地位高的现在低了,过去地位低的现在高了,有的人富有了,有的人贫穷,等等。其次,社区结构剧变,过去城市是严密管理的社区结构,农村是严格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及小队体制,现在有的住在豪华小区、别墅小区,也有的则属于“蚁族”,住在“脏、乱、差”的城乡接合部。有的单位大院因资源充沛而繁荣发展,有的大院则因为单位解体或单位失去了经济支持而破烂不堪。再次,就业体制也变了,过去包分配,现在找工作靠关系、靠后台,过去班主任老师分配工作,成绩好的去好单位,成绩不好的去差一些的单位,现在找工作与学习成绩没有必然的联系了。还有,住房体制变了,人们或者成为“房产主”,或者成为买不起房的“愤青”。社会组织变了,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协会、NGO成千上万。人口居住变迁,全国数亿人成为流动的大军,而且是年复一年的循环流动,如此大规模就业不稳定的现象为全世界罕见。舆论形成也变了,过去舆论靠报纸、电视、广播等传媒导向而形成,现在是网络社会,数以亿计的网民可以直接形成舆论。所有这些变迁很容易形成“社会失衡”,即在原来的体制下是平衡的,在转向新体制一段时间的过程中失去了平衡。而社会失衡又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所有的这些变化出现之后,采用传统的方法管不了了,或者不容易控制了。这就对各级管理者提出了怎样管理的难题。

总之,社会学认为,当一个社会处于急剧变迁的时期,很多社会矛盾容易激化,所以要高度关注社会建设、社会管理。

三、社会管理的四个抓手

究竟怎样进行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以及怎样理解中央所说的实现社会稳定呢?中央提“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内容可以涵括很多,但社会管理究竟怎样落实?怎样去抓?从哪里入手呢?我认为有四个方面很重要,同时也是可以抓得到的,可以称之为四个抓手。

第一个抓手:社区建设。社区建设既包括城市社区,也包括农村社区,两种社区的性质很不一样。农村社区,农民有土地经营权、有宅基地,与经济利益直接相关,建设难度更大一些,农村社区建设与乡村基层政权建设联系在一起,目前,多数比较涣散,难度很大。城市社区现在也是多元主体,这里有业主房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居委会、基层党组织、开发商,改革以前是单位管社区,责、权、利比较一致,社区矛盾要小。今天,利益多元化,矛盾常常很复杂。

社区具有很大的自治性,好的社区管理一定是比较好地解决了自治问题。目前,全国有不少城乡社区、和谐社区成功的案例。如果社区稳定了,社会也就稳定了。所有的群体事件都是起源于社区,所以,社会矛盾的激化也往往是在社区中形成的。老百姓对于社区社会有很大的期盼,改善民生与百姓联系最直接的也是改善社区生活。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突出,未来中国老人也会是居家养老为主,所以,提供多方面服务的社区建设越来越重要。

第二个抓手: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各种社团、各种协会和学会、生产者组织、生产者协会等,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最重要的内容。正像我们经济改革中,政府将更多的任务交给企业去做,从而极大地激发了经济的活力一样,今天的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应该交给社会组织去完成。

目前,在社会管理上,各级政府依然承担基本的和主要的职责,承担任务过重,政府责任太大,实际上,政府也管不过来。比如,面对着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面对上亿的农户作为食品的生产者,仅靠政府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管不过来的。其实,真正有效的管理机制是依靠“生产者协会”自管。在生产者协会里,生产者自己监督,任何一个农户种菜、种姜施了“神农丹”,别的农户肯定要揭发,因为,“毒姜”事件会毁掉这个村庄生产者协会的信誉;任何一家奶农如果添加了三聚氰胺,同样会毁掉奶农的整体利益,所以生产者一定会互相监督。

当然,怎样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相互信任关系,是今天面临的很大的难题。

第三个抓手:单位、组织的社会责任建设。最近比较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其实,不仅企业,全社会的任何一个单位都应当承担社会责任。改革以前,我们属于所谓“单位制”或叫“单位办社会”,那时候的单位社会负担太重是不对的,但是,今天的很多单位逃避社会责任也是不对的。

单位应当承担员工的责任、雇员的责任、所在社区的责任、环境的责任,等等,企业也不仅仅是捐款、慈善的责任。比如,日本企业在雇用员工时,还要承担员工妻子(如果没有工作)的社会保障金。所以,表面看来企业仅仅是管经济的,其实不然,企业雇用了众多的,甚至成千上万的职工,这样,企业就要对职工负责。最近,关于企业应该承担哪些社会责任的研究有很多。所以,企业也应该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如果所有企业都承担起了应负担的社会责任,社会的和谐就会容易得多。如果所有的单位,都承担起了多重的社会责任,这个社会就会井然有序。

第四个抓手:老百姓个人的社会责任教育,诚信教育。社会的和谐需要每一个人的贡献。每一个老百姓都有监督违法行为的社会责任,如果每一个老百姓都承担起社会的责任,法治社会就更容易实现了。反之,如果老百姓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将所有的社会事务都推给政府,政府一定是不胜其烦的,这样的社会一定是不和谐的。

总之,中央曾提出,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也就是说只有全社会都积极参与才能够搞好社会管理。与经济管理要激发经济活力的道理一样,社会管理改革的目标也是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

[1] 李强,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本文系清华大学文化传承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研究(当代中国思想研究)”(2012WHTB005)阶段性成果。

[2] 孙中山:《建国方略》,235~239页,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