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欲国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于海,危险亦来自海上。一旦他国之君夺得海洋,华夏危矣。我国船队战无不胜,可用之扩大经商,制服异域,使其不敢觊觎南洋也。”
——郑和
十五世纪初,地理大发现还未开始,哥伦布、麦哲伦等人尚未出世,在东方的农业社会里,已经有人意识到了海洋的重要性,明确提出了海防的观念,这让世界人发现,原来早在大航海时代的前夜,中国人已经走上了征服海洋的旅途。
永乐三年,郑和奉明成祖朱棣的命令,率领一支巨大的船队出海巡洋。与后世哥伦布等人的几条小木船不同,郑和一行的船只数量超过二百艘,出海人数超过二万七千人,这无疑是当时世界上最为强大的海上军事力量,且没有之一。
但是,现在很多人都对郑和下西洋有一种误解,具体表现在:为何郑和不学习西方进行海外殖民?为何郑和没有发现美洲,征服世界?郑和下西洋是去炫耀国力和寻找建文帝的对不对?郑和是不是去当散财童子,没有赚钱,还赔了?……如果有如上疑问,证明你对郑和下西洋一无所知,完全没有意识到中国在大航海时代究竟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
公元1840年,西方列强从海上而来,用他们的坚船利炮轰开了东方古老的国门,中国由此开始了近代的百年耻辱。直到那一天,人们才想起我们国家原来有个叫郑和的人,他告诉我们,要注重海防,危险的敌人总有一天会从海上袭来,那时华夏将危矣。
可是郑和之后,再无郑和,那个人已经被国人遗忘和误解很久了。
二
根据如今海内外学者的研究,至少在清朝的康乾时代以前,中国都没有与世界脱轨过,而是一直积极参与着世界发展的大潮。
在明朝开国之初,明太祖朱元璋颁布“海禁政策”,但这不是闭关锁国,只是禁止私人商船出海,对外贸易由官方来主导,即“朝贡贸易”,就是说如果有外国商人来华贸易,他们需要以“朝贡”的名义让地方上的行政长官抽检货物,抽税以后统一被官方收购,再由官方定价在内地卖出,这样一次朝贡贸易就算完成了。
现在很多人觉得,中国的朝贡贸易奉行“厚往薄来”的原则,远邦小国不远万里来中国朝贡,只要上贡很少一点礼品,就可以得到中国十分丰厚的赏赐,完全就是把中国当成了冤大头。而中国的目的也只是维护“天朝上国”的国际地位,给人感觉好像就是为了满足统治者虚荣心搞出来的面子工程,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完全就是赔本赚吆喝。有些人就根据这个骂朱元璋,认为他农民出身,头脑僵化,只知让百姓务农,却放弃了利益更大的海洋,从而认定这是近代中国落后世界潮流的根源等。
其实,这种看法才是不学无术的误解。朱元璋早期设立市舶司,但很快又废除了,原因是元末群雄张士诚、方国珍等人的余党逃亡海外,还有日本因为正处在南北朝时代,很多生计无着的日本浪人在沿海抢劫,东南沿海的人民不堪其扰,而这些海外敌对势力的生活物资,都是来自他们和中国内地的生意。
彼时明朝方才开国,国家百废待兴,朱元璋的进攻重心又是北方的蒙古势力,为了不两线开战,在南方他以防御为主,实行海禁的目的就是断绝这些敌人的补给,算是一种针对海外敌对势力的经济制裁。
这也不是因噎废食,因为中国的朝贡制度的本来目的就是为了区分敌友。如果是朋友,那就给你们颁发一个“勘合”,这个勘合相当于贸易资格证,有了这个证明,就代表你们成了中国的“朝贡国”,国家就会准许你们来华贸易。可如果是敌人,比如日本这种海外敌对势力,经常闹倭寇,那中国就不准你前来朝贡,不然什么人都可以与中国做生意的话,一个不留神资敌了怎么办?
中国的朝贡贸易也不是只有政治意义,没有经济意义。比如明代的海贸史,这个只抱着历史看,是看不出任何玄机的,只有把经济学尤其是国际贸易学吃透的人,才能从那些故纸堆中看出朝贡贸易的本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首先,海外各国来华贸易,献上贡品,中国官方再回赐价值更高的礼物,这个过程乍一看好像是明朝吃亏,实则不然。因为朝贡国刚来朝贡,他们的货物就要被当地官员审核估价,然后征收百分之五十的关税,如果敢瞒报,一律没收,不予补偿。剩下一半的货物,才上交给中央,再由中央定价颁布回赐的,但这贡品定价多少,回赐给对方多少,从头到尾都是明朝说了算。明朝故意压价,再假意抬价回赐,朝贡国也无可奈何。而且最损的是,明朝回赐的一半是钱,还有一半是大明宝钞,可大明宝钞在海外又用不了,这些海外使臣只能就地给花了,这在无意中还拉动了国家的内需。这就是朝贡体系的全过程,现在你还觉得是明朝吃亏了吗?
其次,海外各国参与朝贡贸易,从来不是贪图赏赐,因为贡品与回赐的价值只占很小一部分,就图个象征意义,真正的贸易大头是他们私人携带的商品。
因为一个朝贡团往往有好几百人,但真正的官方使者只有十几个,其他全是随行的外国商人。这些人都会带上他们国家的特产,跟随朝贡团来与中国进行互市贸易。这点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讲得很明白:
“厚往薄来,所费不足当互市之万一。况且心利交易,不利颁赐,虽贡厚赉薄,彼亦甘心,而又可以藏富于民,何惮而不为也。”
虽然在朝贡回赐上,明朝狠狠地敲了番邦各国一笔,导致“贡厚赉薄”,但因为“所费不足当互市之万一”,朝贡上的损益对比互市双方获得的利益根本就是九牛一毛,所以海外各国宁可挨宰,也要争先恐后地来华贸易,而在这一过程中,明朝宗主国的地位会愈发稳固,可以说朝贡贸易是让中国既得到了政治利益,也收获了经济效益,是一举两得。
现在很多历史学者就朝贡贸易是赚是赔争得不可开交,其实他们只要找来一个研究海外贸易的经济学者,就可以轻易得出结论,那就是朝贡贸易用单纯的赔了赚了都略显片面,而是明代中国与贸易伙伴们(朝贡国)达成的双赢。
这就像汉唐时期的丝绸之路,中国的商人们用中国并不算稀有的丝绸、瓷器、茶叶去换取西方的玻璃、宝石、各种香料。双方都感觉自己得到的比付出的更有价值,大家利用两国之间的价差各自赚钱,何乐而不为呢?
最末,朝贡贸易在本质上是国家行为,不论是外国使臣的朝贡,还是外国商人携带的商品,都是由官方一律收购,再由官方统一售出,这就形成了一种海贸版本的“盐铁专营”。在这种完全垄断的市场下,政府完全可以坐地起价,为国家带来庞大的财政收入,明朝人王圻在《续文献通考》中就一阵见血地指出了朝贡贸易的本质:
“通华夷之情,迁有无之货,减戍守之费,又以禁海贾、抑奸商,使利权在上。”
我们把这段话拆开来看,“通华夷之情”是外交,“迁有无之货”是经济,“减戍守之费”是军事。而“禁海贾、抑奸商,使利权在上”,才是政治意义上的国营化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说,朝贡贸易应该就是桑弘羊、王安石等人理想中的完美海洋政策。
而郑和就是在这种时代的大背景下,开始了他空前绝后的征途。
三
郑和为什么要下西洋?
《明史·郑和传》上讲:“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意思是朱棣怀疑建文帝跑到了海外,就让郑和去寻找他,顺便耀兵异域,宣示中国的富强。
这个可以第一时间排除。在二十四史中,《明史》虽然在内容上十分丰富,历来为史家称道,但在内容真伪上采纳了大量明代的野史笔记。明史学家黄云眉为了给《明史》挑错,写了八册的《明史考证》,共计二百八十万字,结果直到黄老去世了都没能校正完毕,《明史》的质量由此可见一斑。
关于朱棣寻找建文帝的说法,在前面我们讲过,这是自明朝中期流行起来的民间段子。在永乐一朝,朱棣从来没有找过建文帝,况且,你见过谁找人带着两万多人,驾着堪比航空母舰一样的宝船声势浩大地巡游四方吗?就算建文帝真在海外,人家老远见你这个架势,不早就脚底抹油了?至于炫耀国力之说,更不值得一驳,因为郑和在二十八年间先后下了七次西洋,如果只是为了宣扬德威,去上一两次,让人家知道就行了,犯得着跑这么多趟?
目前对郑和下西洋初始动机,相对靠谱的,倒是有三种说法。
首先,就是进一步扩大“朝贡体系”,将海外各国纳入明朝的“家国天下”的宗藩体系中来。因为在明初,马来群岛在爪哇国的控制之下,其下各国都向爪哇纳贡,甚至爪哇王还收纳了在海上劫掠向中国朝贡船队的海盗陈祖义。为了重新打通海外各国朝贡中国的道路,郑和下西洋剿灭了陈祖义,确立了对马来群岛诸国的宗主权,同时在苏门答腊设立了旧港宣慰司,作为对外贸易的中转站,按照西方人的主权观念,旧港算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南端的领土。
其次,有人认为当时明朝与帖木儿帝国开战,郑和下西洋是为了绕道波斯湾,袭击帖木儿帝国的腹部,不过因帖木儿已死,继任苏丹沙哈鲁向明朝称臣,郑和的任务就变成了与陈诚配合,与西域各国通使交好,开拓海上丝绸之路。
最末,李新峰教授认为南方水军多为建文帝旧部,朱棣亲征蒙古,害怕他们趁自己北伐时作乱,同时因为永乐年间疏通大运河,国家从海运改为漕运,大量原本负责海上运粮的海员没有了工作,于是朱棣让郑和带着他们下西洋,算是消除了一个无形中的隐患。
总而言之,郑和下西洋的驱动力应该是多元的,政治、军事、外交、经济上的原因都有,但更多还是当时的中国摊上了朱棣这么一个有史以来唯一如此重视海权的君主,这倒算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异数了。
四
现在很多人认为郑和下西洋是当散财童子,没赚钱还赔钱,这当然是错误的言论。
郑和下西洋跟西方的大航海一样,就是为了扩展贸易规模,为中国增加新的贸易合作伙伴(朝贡国),顺便担当起世界警察的责任,替一些实力弱小的国家消灭掉盘踞在海路上的海盗。郑和不但没有掠夺沿线地区的资源,还和他们平等贸易,有钱咱们大家一起赚,尽量在和平友爱的大前提下,达成一个彼此双赢的效果。
但郑和不是什么软柿子,他们一行人虽然不惹事,但也不怕事。比如永乐六年,锡兰国王亚烈苦奈儿想抢劫郑和船上的财宝,被郑和率领两千人攻破了都城,生擒锡兰国王及其家属,将其带回中国吃牢饭。永乐十年,苏门答腊王子弑主自立,进攻了郑和的船队,郑和反击,将其擒拿,送回国内接受审判。
总的来看,郑和下西洋是以和平友好的姿态为中国增加“朝贡国”,但如果对方拒不服从,还动辄冒犯明朝的威严,那么郑和一般都会把他们擒获,俘回中国,由朱棣当着万国使节的面光明正大地审判,方便树立中国在东方朝贡体系中的宗主威望。
我们都知道永乐年间五征蒙古,收复交趾,迁都北京,开凿运河等,任何一项都需要庞大的财政支持,这些仅靠田赋是不够的。根据陈洪谟《治世余闻》记载:“永乐年间频年举兵北征,况大兴营造,费用无赀,当时未闻告乏。”可知朱棣时期,朝廷启动了很多大工程,但财政始终都能保持相对充裕,且没有发生汉武帝、隋炀帝末年那样大规模的农民变乱,能解释这一现象的,就只有郑和下西洋为帝国提供了巨大的财富,而这笔收入是以前朝代都没有的。
那么这笔钱究竟是多少呢?
田培栋教授据《宪宗实录》推算出,郑和下西洋带回来了七十二万两黄金和一千二百七十六万两白银(不计入胡椒、苏木、香料等奇珍异宝)。这个数字只是估算,同时没有考虑到宣德年间的支出情况,实际数字应该比这个还多。但因为郑和下西洋的档案失踪了,没有办法得到确切数值,不过根据《英宗实录》记载,下西洋带来的财富存放在内库,国家花了三十年才用完,足见是一笔不菲的数字。同时,万明教授还认为,郑和下西洋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永乐以来的钞法危机,缓解了通货膨胀,延迟了大明宝钞的进一步贬值。
还有人提出质疑,既然郑和下西洋是官方贸易,那是否就是司马光说的“与民争利”呢?
我希望各位明白一个道理,在明代能下海经商的,那肯定不是普通人,一般老百姓根本掏不起出海造船的费用。郑和最多就是“与商争利”,而普通民众实际上是可以通过官方贸易发财致富的,比如明朝学者严从简在《殊域周咨录》中就记载道:
自永乐改元,遣使四出,招谕海番,贡献毕至。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库市。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而国用亦羡。
这上面记载得就很清楚,是“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而国用亦羡”,政府和普通老百姓都受益了,真正吃亏的是沿海的那些豪商巨贾们。
那么,你可能要问了:既然郑和下西洋于公于私都有好处,为何最终会在一片反对的浪潮中不得不中止了呢?
五
以往的学者多把郑和下西洋的终止视为朝贡贸易亏损严重、得不偿失,这才不得不停下西洋。
因为明朝中期,明宪宗还想再下西洋,就叫人到兵部寻找当年郑和下西洋的海图档案,可当时负责保管档案的文官刘大夏却把档案藏了起来,还说出了一句著名的话:“三保下西洋费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奇宝而回,于国家何益?此特一敝政,大臣所当切谏者也。”
现在支持郑和下西洋“入不敷出”的学者,他们引述来引述去,就只能引述出这一条史料来为他们佐证,完全无视那么多材料都证明了郑和下西洋带来了庞大的财政收入,固执地认为下西洋中断原因是财力不继,明政府为下西洋支出大于收入,于是朝野反对,只能终止。
但刘大夏的话我们是需要重新审视的,因为在正统六年,明英宗就斥资建造了一百二十艘下番海船,既然连国力衰败的明英宗时期都有余力下西洋,刚刚经历了中兴的明宪宗时期,怎么还反而没有足够的财力下西洋了呢?故而刘大夏这句话,更多是一种基于利益冲突的故作惊人之语。
我们甚至可以退一步,假使刘大夏的言论为真,那他的原话是“三保下西洋费钱粮数十万”。大家可能不理解这个“数十万”是什么概念。在永乐年间,中央政府的收入还是粮食,每年约三千万石左右,就算钱粮混在一起算,这个数十万都不是多么高的数字,单是明代江南的一个中等商贾,身价估计都能到达几十万了,如果郑和下西洋建造的宝船真的如刘大夏所说只需要“数十万”,恐怕朱棣都能笑出一脸的褶子。
那为何刘大夏要反对郑和下西洋?
因为“郑和下西洋”是国家行为,如果用现在的话说,“下西洋”的船队是“国企”,而国企自身的属性,就是国家垄断、旱涝保收、轻视市场、有一定政治和社会责任,故而下西洋在本质上是带着政府意识的。因为海禁政策的关系,一个几千万人的大市场只有一家企业独享,所有进出口货物,都是官方定价,国家是赚了,可你让私企怎么办?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郑和下西洋这种“与商争利”活动,让东南沿海的诸多权贵家族眼红不已,而这些家族的子弟通过科举制进入明朝的中央政府担任官员,一旦等朱棣、朱瞻基这样有主见的皇帝驾崩,换上一个如明英宗、明代宗这样的文弱皇帝,他们肯定会唆使皇家停罢巡洋,让政府把海贸这口大蛋糕给吐出来,由民间权贵一起分享,这就是郑和下西洋停止背后的利益冲突。
还有一点,是自永乐五年始,朱棣给中央政府官员的俸禄从米粮变成了胡椒,这样可以省下不少粮食来作为皇帝北征的军需,从一开始,这个办法倒是比较双赢的。
在永乐年间,胡椒还是稀缺品,官员们得到了胡椒还比较开心,可郑和带回来的胡椒越来越多,我们都知道物以稀为贵,现在胡椒满大街都是,价格一路走低,但政府给官员胡椒的折俸比例还是没变,很显然,皇帝是想通过行政手段维持一条把过量胡椒以高价倾销给官员的暴利渠道。
根据万明的研究,十七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把来自海外的大量胡椒配给股东,带来市场价格的低落,英国皇家也曾因积存胡椒太多而感到棘手。而朱棣时期的胡椒一直发到了他的曾孙明英宗时期,好不容易发完了,总算可以改回发米粮了,现在皇帝又要下西洋搞胡椒,满朝百官怎么可能同意,不得跟你玩命?
除了以上问题,最关键的一点是郑和下西洋带来的收入都进入了皇帝本人的内承运库,地方上的官员不但没能从下西洋上获利,还要承担起朝贡贸易所带来的成本,脏活累活他们干完了,好肉好汤都归中央了,地方上能不反对吗?
正是因为郑和下西洋触动的利益集团太多,朝贡贸易的收益分配又不合理,所以在社会上形成了一股势不可挡的阻力,同时朝贡贸易违背了正常的商品经济规律,朱棣这种强势君主在的时候,还能勉强维持国家强买强卖的局面,可等他一死,继任者就不得不在国内各色利益集团的反对下,宣布下西洋事业的结束。
永乐二十二年,明成祖朱棣驾崩,他的儿子明仁宗朱高炽上台后,停罢了郑和下西洋。很多学者就说,朱棣在位期间好大喜功,财政吃紧,幸亏明仁宗改弦易辙,停下西洋,罢征蒙古,这才让社会恢复了元气,缔造了堪比文景的“仁宣之治”。
然而,这些人却忽略了,明仁宗在位不到一年就驾崩,而他的继任者明宣宗朱瞻基却在宣德五年再次启用郑和,进行了明朝官方的最后一次下西洋。关于这次下西洋的动机,可以参考两个月前工部尚书黄福的上奏:
永乐间,虽营建北京,南征交趾,北伐沙漠,而供给未尝乏绝。近年以来,无大营造、征伐之费,当有数年之积,而仓粮每岁仅足,设有水旱之灾,征调之用,将何以给之?
黄福是建文帝旧臣,在靖难之时他敢怒斥朱棣,但神奇的是朱棣居然没生气,还效仿唐太宗赦免魏征的旧例,把黄福收为己用。可以说黄福参与过永乐年间的很多大事,作为亲历者,在他眼中朱棣时期的财政一直都是相对充裕的,反而是很多人眼中休养生息的“仁宣之治”,财政却只是“每岁仅足”。说到这里,黄福还无不忧心忡忡地说:“万一出现了天灾,需要征调钱粮,我们该拿什么去赈灾呢?”
就在黄福说完这段话的两个月后,明宣宗力排众议,再下西洋。郑和下西洋究竟是不是赔本赚吆喝,我相信那些不带偏见、愿意正视这段历史的人,他们的心中自会有一杆公正的秤。
六
现在很多人以为,宣德六年郑和的死,标志着下西洋事业的结束。
其实,在郑和死后,他的副手王景弘继续代替他巡视西洋,大明的航海事业并没有因此告终。
宣德十年,明宣宗朱瞻基驾崩,刚刚登基的明英宗朱祁镇还是个八岁的孩子,朝政操持在内阁大臣杨士奇、杨荣、杨溥之手。作为和事佬的“三杨”,为了能更好地统驭六部,自然顺从了文官士大夫的意见,全面停止了下西洋事业。
既然中国的官方势力退出海洋,那么私人势力必然会填补这项空缺。虽然明政府屡次申明海禁,可沿海的走私络绎不绝,张燮在《东西洋考》中记载:“成、弘之际,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奸人阴开其利窦,而官人不得显收其利权。”意思是在明朝中叶,东南沿海的地方豪族无视海禁,乘巨舰出海进行走私,地方政府根本无从控制,中央朝廷的海禁政策完全成为一纸空文。
正德三年,明武宗朱厚照开始了抽分制改革的试验,这就相当于朝廷放弃了海贸这个大蛋糕,不再继续扮演垄断的角色,而改行成为一个中介,即“牙人”。不过,政府虽然开始鼓励民间可以自由贸易,但还是需要抽税百分之二十,根据《武宗实录》记载,抽分制一出,很多国人都私置兵器,驾遣巨舰,纵横海上,许多中国人就是这个时间段跑到海外参与了世界的大航海时代。
同一时间,地理大发现开始,西欧探险者不但发现了新大陆,还绕过了好望角,发现了前往东方的航道。当时,葡萄牙人东来,逐渐在东南亚建立起了殖民统治,因为这时候的东南亚各国没有郑和船队的保护,很快就被这些殖民者驯服,与葡萄牙人一起参与了东方的海洋贸易。
除此之外,日本爆发了“应仁之乱”,开始进入战国时代,各路大名在国内混战,很多因战争漂泊海外的武士,就开始寻求与海盗的合作,在中国、朝鲜以及东南亚等地打家劫舍,中国人把这些人称为“倭寇”。
在明武宗正德年间,这些人不约而同地汇聚在了浙江舟山附近的一个岛屿上——双屿岛。
岛屿上各国的商人都有,葡萄牙殖民者在这里建立了行政机构,华人许栋、李光头在这里称王称霸,还有徐海、王直等日后名扬一时的海盗都在这里当海贼见习生,包括那些抢掠东南沿海的日本浪人更是在这里休养生息,这里既是各国都管不了的无法地带,也是各国在远东进行货物离散的贸易中心。
在十六世纪左右,原本平静的东方海面上,忽然一反常态地喧嚣起来,中国人、日本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以及东南亚诸国人……一时之间,各国的卧龙凤雏都聚集在了这片神秘的东方海域上,波澜壮阔的大航海时代终于迎来了它的**。
七
嘉靖二十六年,朝鲜国王的一封哭诉信,让明世宗朱厚熜勃然大怒。
朝鲜国王说:过去日本没有像样的火炮,但如今他们走私船的火炮威力大为提高,朝鲜的水师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经过他们的调查,才发现是中国福建沿海等地向日本走私出口了铁器、硫磺、火药等违禁品,朝鲜方面逮捕了三百多名中国的走私犯,现在交给明朝处理。
嘉靖皇帝现在才发现,他老祖宗朱元璋的海禁政策是多么的明智,从根本上断绝了海外敌人的生活与军事物资。但在正德年间,明武宗进行抽分,海禁松弛,这些商人们为了赚钱,敢于不顾一切法律,将本国的重要物资卖给敌人,助长了倭寇、海盗、葡萄牙人等明朝海外敌对力量的壮大。
就在同年,嘉靖皇帝任命朱纨为浙江巡抚,提督浙闽军务,还要求他厉行海禁,率兵剿灭双屿岛。
朱纨不负众望,进攻并焚毁了双屿岛,把日本倭寇、中国海盗和葡萄牙殖民者通通赶了出去。同时厉行海禁政策,打击违法走私,如有违者,一律斩首。可他的这些行为,得罪了那些东南沿海的豪族们。这些人十分震怒,为了报复朱纨,他们唆使朝中的言官中伤朱纨,迫于舆论压力,嘉靖皇帝把朱纨调了回来,但朱纨为人刚烈,竟选择了自杀明志。
现在有一些人认为,双屿岛只是一个贸易基地,人家好好的做生意,朱纨却因为海禁政策把人家攻打了,害得这些人做不了正经生意,只能沦落为倭寇,所以说朱纨应该为倭寇之乱负责。
这种认知是十分错误的。双屿岛是一个商贸中心,但同时还是一个海盗的窝点,这两个属性又不冲突。作为被倭寇和葡萄牙殖民者非法侵占的中国领土,还收容海盗、倭寇来对中国沿海的城市进行烧杀抢掠,这些人在中国境内犯了事,就跑到双屿岛避难,这种**裸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只要是一个正常的政府,都不会允许双屿岛的存在。故而朱纨对双屿岛的打击是完全正确的,作为一个从西方殖民者手中收复国土的民族英雄,朱纨不应该被任何人用这等诡辩的话术来蓄意抹黑。
因为朱纨被害,沿海各地的官员再也不敢谈海禁的事情,海防继续松弛,沿海豪族继续走私,从双屿岛跑出去的王直、徐海等人,则趁机入侵沿海、打家劫舍,酿成了明朝中后期著名的“倭寇之乱”。
根据史料显示,倭寇大多数都是中国人,只有十分之二是日本人。故此有一些学者认为,倭寇之乱从来不是中华民族抵抗日本侵略的战役,而是明朝的海禁政策把沿海的百姓逼造反了,这是中国人内部的阶级矛盾,他们还采用明朝官员提议的“市通则寇转为商”作为论据,认为如果明朝可以开海禁,就不会出现倭寇之乱。然而这些人却忽视了,海禁在嘉靖时代一点儿也不严格,甚至有官员还在浙江短暂试验开海,而结果却让某些自以为是的文人大跌眼镜,不管你是否开海,倭寇依旧来犯。
其实,“海禁催生了倭寇”这一理论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日本学者企图祸水东引的诛心之论,结果一些中国学者不明就里,居然还跟着叫好附和,给人一种倭寇之乱日本方面没有责任,责任全在中国的感觉。
但这种言论明显是错误的。明朝的海禁从来没有真正落实过,沿海走私一直都很旺盛,尤其是朱纨死后,更没有人敢再提海禁,这个政策在大多数时间都是名存实亡的,在正德年间,广州那边连关税都不用交,外国人来了直接就可以进行自由贸易。事实上,朱纨在东南沿海执行严厉的海禁政策,完全是倭寇猖獗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弄反了因果。
现在很多人在疑问,那你怎么解释倭寇多为中国人?那我反问一句:在抗日战争期间,伪军的人数比日本正规军还要多,请问,难不成抗日战争也是中国内部的阶级矛盾吗?
倭寇的成分有中国人,有日本人,有暹罗人,有爪哇人,甚至还有葡萄牙人参与其中。如果中国人出海为寇,是被海禁政策逼迫的,那么请问日本人、暹罗人、爪哇人为何要出海当倭寇?难不成他们这些人的国家全都有海禁吗?如果是海禁逼迫良民为寇,那么朱元璋、朱棣时代的海禁政策更加严厉,为什么明初的倭寇问题反而比较轻呢?
相反,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正德年间一放松海禁,葡萄牙人一东来,日本国一内乱,倭寇问题就突然恶化了呢?如此一看,究竟什么才是倭寇之乱的首要原因,这难道不是很清楚吗?为什么有些人非要对这么简单的逻辑和确实的证据视而不见,非要相信日本学者的言论,不去指责真正带来罪恶的日本倭寇,反而拿着放大镜在自己人身上找原因,非要搞个受害者有罪论出来,请问这些学者究竟在想些什么呢?
现在还有很多人把倭寇之乱的平息归功于明穆宗时期的隆庆开关。他们认为是明朝开海了,所以才没有倭寇了。其实,这是真正的颠倒黑白、因果混乱。从来就不是海禁导致了倭患,而是倭患导致了海禁,不是明朝开海倭寇才没了,而是倭寇没了,明朝才敢放心地开海。
事实上,正是因为戚继光、俞大猷等民族英雄的抗倭作战,让葡萄牙人见识到了中国不是印加帝国,没那么容易被征服,他们这才老实了。现在很多人都觉得,葡萄牙人是来平等贸易的,可明朝却抱着天朝上国的傲慢心态不和人家好好做生意,还用海禁限制人家,这种言论给人感觉好像还是我们做错了一样。可事实告诉我们,近代的西方殖民者就是一群强盗,当时的美洲和非洲没有海禁吧?当地土著愿意用平等友爱的态度与西方殖民者搞贸易吧?可他们又都是什么下场呢?印第安人几乎亡族灭种,非洲人更是被欧洲人通过三角贸易贩卖为奴隶,在东南亚他们更是毁灭了一个又一个古老的王国。这些历史告诉我们,如果能当强盗打劫,这些西方殖民者们是不会和你好好做生意的。只有像明朝那样用自身的军事实力警告了葡萄牙人,他们才会学习如何规规矩矩地和中国人做生意。
还有关于倭寇绝迹的另一个主因,是日本方面因丰臣秀吉重归统一。因为日本内乱才是催生倭寇的源头,所以倭乱的兴起与平息,看的是日本,而不是中国。而比较耐人寻味的是,丰臣秀吉刚一上台,也颁布了海禁政策,他禁止了“八幡船”的出海,结果日本方面一海禁,万历年间中国沿海几乎没有闹过倭寇,这更是证明了,海禁从来不是倭寇诞生的主因,而是抑制倭寇的良方。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固步自封的海禁肯定不正确,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却也是必要的。任何政策都不能教条主义,而是要根据当下环境来灵活运用。比如,在战争状态下,任何国家都会严格禁止双方的民间来往,这点不论是汉唐征讨少数民族,还是元明应对海盗倭寇,是任何政府都会做出的正常决策,完全无可指摘。
对于倭患,明朝政府应该负责,但从来不是因为海禁,而是对海洋的漠视以及东南沿海军事力量的废弛,给倭寇入侵提供了可乘之机。
假如明朝可以复制永乐时代的对海政策,以征服性的姿态取得制海权,那么倭寇胆敢为乱,反手就是一个望海埚大捷,打得他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来犯。或者明朝可以建立起稳固的东南沿海防御体系,而不是放任卫所制败坏,那么就算倭寇入侵,也一定会再三掂量,而不会像嘉靖年间那样,朝廷表现得狼狈不堪,后知后觉。
中国的领土,除了看得见的,还有看不见的,这些领土你不去占领,别人就会去占领,到时候只能处处被动,处处挨打,到时候再悔不当初,也晚了。
八
隆庆元年,因为倭寇绝迹,明穆宗宣布在月港开海,史称“隆庆开关”。
这时候海商集团在民间兴起,这些人出海虽然也有私人武装力量,但和海盗不同,他们的武装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不会主动伤害老百姓。倭寇平息后,明朝官方就很喜欢和这些海商集团合作,而海商集团的代表,就是李旦。
我们都知道,十七世纪的荷兰被称为“海上马车夫”,他们还成立了东印度公司,在远东地区开始了他们的殖民征服。而荷兰很快和葡萄牙人一样,发现了明朝不是美洲、非洲、东南亚那些可以轻易征服的小国,在几次军事冲突后,荷兰人终于认清了现实,准备和中国老老实实做生意。
明朝与荷兰之间的调停人,就是李旦。
在李旦的斡旋下,明朝和荷兰和解,李旦成了中国对荷兰贸易的唯一代理人。
现在,很多人把“王本固杀王直”视为可惜,觉得为何不学英国女王扶植海贼王德雷克那样,中国也扶植一下王直呢?其实答案就是王直他不配,明朝政府不可能和王直这种恶贯满盈、杀人如麻的强盗合作,像李旦这种有社会责任感的海商才是明朝理想的代理对象。
不过明朝虽然与荷兰和解,但还是不希望荷兰握住通往东南亚的航线。于是,虽然朝廷委托李旦与荷兰人通商,以此作为“恩”,可同时还提拔了一个叫颜思齐的海商,专门用来制衡荷兰人,是为“威”,在恩威并施下,万历年间的荷兰人始终未能占据他们垂涎欲滴的台湾。
天启五年,李旦和颜思齐先后去世,他们从来不会滥杀无辜,故而得到了明朝政府的支持,以此作为对抗西方殖民者东来的海上长城。只可惜,现在很多人只记得血债累累的海盗王直、徐海、林道乾等人,却忘记了这些真正默默耕耘的中国海洋守护者。
九
当年颜思齐在台湾,李旦给他介绍了一个小伙子,可以给他当助手。这个小伙子挺有能耐,把颜思齐的女儿泡上了,成了颜思齐的女婿。
这个小伙子就是郑芝龙。
在颜思齐死后,郑芝龙接管了他的势力,还兼并了李旦的旧部,并消灭了海盗刘香老,收编其部下,从此身兼海商、海盗两种身份。
崇祯六年,郑芝龙在料罗湾一战大破荷兰,又接受了明朝的招安,领上了编制,成为了明朝的官方海军。
从某种意义上讲,此刻郑芝龙麾下的郑氏集团,就是东方的“德雷克”,中国人的“东印度公司”,他与大陆的明朝深度合作,可以借助官方力量与西方殖民者争夺远东的海权,守护我们这个古老帝国的海疆。
然而,因为一场变故,中国的海洋史走向了另外一条道路。
公元1644年,明朝灭亡,清军入关。
清军南下时,郑氏集团发生分裂,郑芝龙选择了投降,想给清朝当“德雷克”,为爱新觉罗家族打理海洋。可是,满族人来自白山黑水之间,他们对海洋没有任何的兴趣,不但没给郑芝龙一官半职,还将郑芝龙斩首示众。
郑芝龙的儿子郑成功誓为明臣,在得知了父亲被杀的消息,他带领郑氏集团和清军周旋。当时清朝统一天下的大势不可阻挡,郑成功只能曲线救国,从荷兰人手中收复了台湾,以台湾为据点,继续他的反清复明事业。
可郑成功英年早逝,他的子孙不肖,明郑政权日衰一日。在康熙年间,清朝大将军施琅联合荷兰人,一举平灭了盘踞台湾的郑氏集团,中国人的东印度公司至此烟消云散。
清朝是满族人建立的国家,擅长骑射,在海军方面没有什么建树,他们惧怕海上再出现一个郑氏集团,也不敢扶植任何一个海外势力。于是,康熙皇帝在经过短暂的开关后,还是选择在康熙五十六年进行了闭关锁国,一手终结了中国的大航海时代,将帝国的海疆拱手让给了西方的殖民者。
中国的大航海时代,在这一刻落下了它的帷幕。
十
现在很多人都在问:为什么中国错过了大航海时代。
其实,中国从来没有错过大航海时代,只是中国并非新航路的开拓者,而新航路的开拓者是西班牙和葡萄牙。那么请问,近代的世界列强中有他俩什么事吗?
事实上,中国一直都是大航海时代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十四世纪的时候,泉州是世界第一大港,比威尼斯、热那亚要发达得多。东南沿海的中国人在大航海时代前夜就涌入了海洋,在东南亚建立了无数的殖民地。
泰国吞武里王朝的开国皇帝郑信,他的父亲是中国潮汕人;在曾母暗沙以南的纳土纳群岛,潮州人张杰绪曾在这里建立王国;加里曼丹岛西部的兰芳共和国是客家人罗芳伯建立的;文莱是泉州人黄森屏领导的泉州移民建立的;泉州人林凤在吕宋岛多次击败荷兰、西班牙,还在林加延湾建立过殖民地;还有就是我们的郑成功在台湾建立的明郑政权等,然而,这些明朝时期中国人在东南亚建立的国家,都被我们书上一句轻飘飘的海禁给全面抹杀掉了。
德国学者贡德弗兰克在《白银资本》中形容,西欧的崛起,其实是西方最初在亚洲经济列车上买了一个三等厢座位,然后包租了整整一个车厢,只是到了十九世纪才设法取代了亚洲火车头的位置。
虽然欧洲人发现了新大陆,从那里得到了海量的白银,但从十六世纪中期到十七世纪中期,世界白银产量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都流入到了中国,明清时期的中国本就在“火车头”的位置,不需要抢座位就可以领先世界。在鸦片战争前夕,那些西方殖民者们通过鲜血与枪炮夺来的白银,中国完全可以用正常贸易的手段合理合法合规地收入囊中,最终成就一个财源滚滚的“白银帝国”。
然而,这种经济上的优势是需要用军事来维持的,比如宋朝虽然坐拥江南繁华之地,但军队战斗力感人,所以还是被辽、金、元欺负而灭国。清朝虽然继承了中国的“银浆”体质,但没有强大的军事力量来维护这种经济上的优势。
1840年,西方列强为了逆转贸易逆差,发动了罪恶的鸦片战争,既然他们经济上占不到便宜,那么定要在军事上进行掠夺,至此,中国开始了百年国耻的时代。
在那一天,中国人感受到了被海洋支配的恐怖,还有被囚禁于大陆之中的那份屈辱。可他们却忘记了,在多少年前,他们的祖先也曾在那片海域上肆意驰骋,在那个波澜壮阔的大航海时代下,他们用自己的生命,为祖国庇护着那喧嚣万里的海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