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上海仅是个海,令人喜欢不起来(1 / 1)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55]

这是郁达夫的名篇《故都的秋》开头的两段,为什么突然要用郁达夫的一篇文章作为开头?因为想介绍一下黄蕙兰对当时中国最重要的两座城市北京与上海的观感。

郁达夫是浙江人,而黄蕙兰祖籍福建,生长在印尼,但她对北京的观感更好,而对上海,则是一种厌恶的印象。

黄蕙兰跟顾维钧从美国回到中国,那时顾维钧已经担任了外交部部长,还代理了总理,对黄蕙兰来说,算是达到了社交地位的顶峰,是最好的一段时光。

黄蕙兰在自传里面也特意比较过北京与上海,且毫无掩饰地表达了对上海的厌恶。顾维钧是上海人,黄蕙兰嫁给她后在上海也住了很长时间,她的穿着还引领了沪上时尚。有一回她不穿袜子,在当时上海的时尚圈、社交圈引起轰动,大家竞相模仿,各位名媛都学她,但黄蕙兰还是不喜欢上海。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黄蕙兰与婆家的关系无法协调。黄蕙兰在传记中说:

香港到上海航行四天。我对要见到维钧的母亲和哥哥们感到紧张不宁。不过等我们一望到上海,维钧就活泼起来。上海是他的家乡。他是个使用英语和法语的国际性人物,又是一个能说起官话和广东话和他的家乡上海话一样好的中国人物,可是再没有比住在上海能让他感到最快乐、最无忧无虑了……他并不讨厌来自他的地位的权势和荣誉,但是在那种气氛中他从来没有像在上海这样回到家园的感觉。只要看到他和老朋友们一起坐上麻将桌,看到那些羡慕他的年轻媳妇们叽叽喳喳地议论他,就能看到一个称心如意的男人。我早就理解了这个事实,正像我知道这个喧嚣而现代化的上海城市不适于我一样。北京才是我的城市,我一度属于它,并且盼望在我有生之年有那么一天事情起了变化,我又回到它的怀抱。

初次跟自己的丈夫回到上海,黄蕙兰感受到的不仅仅是鸿沟,甚至还有伤害。顾维钧更愿意与家人交流,与自己的朋友打麻将,也不关心她的住处。比如,顾家为她准备的住处很小,床很硬,**用品也不怎么样,她便带着儿子去酒店开了一个房间,为此还与顾维钧发生了一些冲突。黄蕙兰做得确实有些失礼,这无疑加深了顾维钧对她的不满,觉得这样的老婆不懂事,可这个老婆又很重要,还不能得罪。

当然,光讨厌上海,并不表示黄蕙兰就会爱上北京。她之所以爱上北京,是因为北京有她的家,有她喜欢的人。

我小时很喜欢北京,然而直到我作为一个去过巴黎、伦敦、纽约、华盛顿、威尼斯各地的成年妇女来到北京,才真正领略到它是最美的城。我想不到颜色和尺寸比例能达到如此完美。而和上海及丑陋的天津对比,格外显出它可爱之处。以我看来,北京和巴黎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我认为威尼斯更浪漫,纽约更使人惊奇,但就纯粹的美而言,巴黎和北京是无与伦比的。由于后来我在巴黎度过的那段不愉快的日子,北京就在我心目中数第一了。

这段不愉快的日子是指在巴黎顾维钧直接婚内出轨了。“因为在巴黎过了段不愉快的日子,北京在我心目中就是不可置疑的第一名。”她这句话也透露了不喜欢上海的原因,就是让她不愉快。一个人如果在那个城市度过不愉快的时间,不管那个城市的建筑有多美,风景有多好,气候有多怡人,她也不会喜欢那个地方,这个大家都能体会得到。黄蕙兰对这个城市虽然有客观评价,但主要还是以心情为主,这很正常。

黄蕙兰在北京的家位于铁狮子胡同五号,即今天的地安门东大街,现已改名为张自忠路23号。从明代到民国一直是座完整的府邸,在明代叫天春园,是英国公张辅的住宅,后来又是田贵妃(明朝末代皇帝的贵妃)的父亲田弘遇的住宅,而田弘遇跟明清之际的名人陈圆圆有过际遇。陈圆圆也曾在这里居住过,后来吴三桂进京,与陈圆圆同居于此。到了清代,改名增旧园,成为一个公爵的府邸。到顾维钧和黄蕙兰决定购买这所房产的时候,这里已经是一座位于城内的巨大房产,占地10英亩,有200间房子。当时这房子属于一位前政府官员,因时局动**,丢了官职,为了人身安全,急于离京,便以10万大洋贱卖给了顾维钧夫妇。

之后又进行装修,总共花了15万,让整座宅子焕然一新。其中,新装了一套暖气系统,冬天每天要烧一吨煤。黄蕙兰在这座明代建筑里改造了很多房间,如新式浴室,把几间小屋子打通做成客厅、跳舞厅。

买房和装修的钱虽然都是黄家出的,但房契用的是顾维钧的名字。黄蕙兰说:“在那个时代如果房契用我的姓名,作为一个中国男人,她的丈夫就会被别人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