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最得体的情书(1 / 1)

沈从文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文字,三封书信感动了佳人,成就了一段旷世良缘。

然而在结婚前后,他依然没有懈怠,持续地用自己的方式感染着张兆和。比如,他还写了一封信,虽然表面感觉是一封私人信件,但今天读来,感觉更像是给全世界女人写的,其中,有情感,也有哲思,有优美的文笔,也有**的欲望,有冷静的思考,还有世故的分析。

在解读这封信前,不妨让我们先了解一下沈从文的名作《湘行书简》,该书写于他新婚后不久。当时,沈从文回到了湘西老家,但张兆和没有陪着他一块儿去,因为她要上学。在这段时间,新婚宴尔的夫妻只好通过书信来表达传递情感。

在这些家书里,沈从文大多记述的是回乡见闻,自己也在很多地方拍照,甚至作画,可算得上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名作。

要说是因为沈从文情场得意,激发了创作灵感吗?或许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沈从文本人的天纵英才。每次读《湘行书简》,都让人觉得感动,因为这里面讲述爱情的部分已经很少了,沈从文通过一种独特的笔法,游走在散文、书信与游记之间,来**着自己的心思。

在该书正文开始前,有几封单独罗列的书信,其中一封是1934年1月从北平寄到湘西的。在称谓上,二人叫得很有意思,因为沈从文在家排行第二,所以张兆和叫他“二哥”;张兆和在家排行第三,沈从文就叫她“三三”。

亲爱的二哥:

你走了两天,便像过了许多日子似的。天气不好。你走后,大风也刮起来了,像是欺负人,发了狂似的到处粗暴地吼……我不知道二哥是怎么支持的。我告诉你我很发愁,那一点也不假,白日里,因为念着你,我用心用意地看了一堆稿子。到晚来,刮了这鬼风,就什么也做不下去了。有时候想着十天以后,十天以后你到了家。想象一家人的欢乐,也像沾了一些温暖,但那已是十天以后的事了,目前的十个日子真难挨!

……我很想写:“二哥,我快乐极了,同九丫头跳呀蹦呀地闹了半天,因为算着你今天准可到家,晚上我们各人吃了三碗饭。”使你们更快乐。但那个信留到十天以后再写吧。你接到此信时,只想到我们当你看信时也正在为你们高兴,就行了。[43]

这里摘录了信的开头和结尾部分。其中的意思无外乎就是思念之情,希望他早点回来。但我们要知道,在二人正式确定关系之前的那些信件里,张兆和是根本不搭理沈从文的,直到上文介绍的第三封信出现。当然,原本我们是没机会看到那封信的,因为沈从文并没有将其公开发表,后来,他们的后人整理张兆和的日记,在里面发现了,这样我们才能一窥沈从文的“最后一信”,知道了真正打动人心的力量是什么。

而在“最后一信”之后,张兆和的心理开始发生了变化,她对沈从文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这就是本章开篇提到的沈从文于1931年6月写的一封叫《废邮存底》的书信,所谓“废邮存底”,就是这封信没有寄出去,留了一个草稿。

在美剧《年轻的教皇》里,裘德·洛扮演的庇护十三世连尼·贝拉尔多被人威胁,说他曾经有过男女之情,对于献身于上帝的人,只能以上帝作为自己的爱人,尤其是做到了教皇,如果这一生中有过其他男女之情的话,那就会成为一个污点,甚至会导致他被赶下教皇的位置。在这部剧里,其中一集就提到连尼·贝拉尔多有很多封情书被人发现了,后来经证实,这些情书都是没有寄出去的。正如一些西方的经典爱情歌曲,听上去以为是情歌,但若认真细听,就会发现它不是唱给某一个人的,在西方的语境中,他们就是唱给上帝的,在他们的思想体系里,那是一种比男女之情更值得歌颂的感情。就像沈从文的《废邮存底》,表面上看是写给张兆和的,但从信里传达的信息来看,其实已经不是写给一个具体的人,表达的对象是爱情本身。

在信的开头,沈从文先介绍了一下自己追求张兆和的整个过程,事无巨细,也算是沈先生对自己进行的阶段性总结。接下来才是正题:

三三,这时我来同你说这个,是当一个故事说到的,希望你不要因此感到难受。这是过去的事情,这些过去的事,等于我们那些死亡了最好的朋友,值得保留在记忆里,虽想到这些,使人也十分惆怅,可是那已经成为过去了。这些随了岁月而消失的东西,都不能再在同样情况下再现了的。所以说,现在只有那一篇文章,代替我保留一些生活的意义,这文章得到许多好评,我反而十分难过,任什么人皆不知道我为了什么原因,写出一篇这样文章,使一些下等人皆以一个完美的人格出现。

通常,每个人的一生中总有一些隐秘的记忆,而沈从文的隐秘记忆,就隐藏在了《丈夫》这篇文章里。(《丈夫》是沈从文发表于1930年的短篇小说,描写了20世纪湘西花船上的妓女生活。)

接下来,在这封信里,沈从文从当时风靡中国的从欧洲传来的精神分析学理论入手,全面解析了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观:

我近日看到过一篇文章,说到似乎下面的话:“每人都有一种奴隶的德性,故世界上才有首领这东西出现,给人尊敬崇拜。因这奴隶的德性,为每一人不可少的东西,所以不崇拜首领的人,也总得选择一种机会低头到另外一种事上去。”

三三,我在你面前,这德行也显然存在的。为了尊敬你,使我看轻了我自己一切事业。起先是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无用,所以还只想自己应当有用一点。最后看到那篇文章,才明白,这奴隶的德性,原来是先天的。我们若都相信崇拜首领是一种人类自然行为,便不会再觉得崇拜女子有什么希奇难懂了。

在沈从文讲完这段话之后,又安慰了张兆和几句,因为这种话,不是去指责对方,但是容易被人误会,特别是生性敏感的张兆和。因此,沈从文就说:

你注意一下,不要让我这个话又伤害到你的心情,因为我不是在窘你做什么你做不到的事情,我只在告诉你,一个爱你的人,如何不能忘你的理由。

……我还要说,你那个奴隶,为了他自己,为了别人起见,也努力想脱离羁绊过。当然这事做不到,因为不是一件容易事情。为此使你感到窘迫,使你觉得负疚,我以为很不好。我曾做过可笑的努力,极力同另外一些人要好,到别人崇拜我愿意做我的奴隶时,我才明白,我不是一个首领,用不着别的女人用奴隶的心来服侍我,却愿意自己做奴隶,献上自己的心,给我所爱的人。我说我很顽固地爱你,这种话到现在还不能用别的话来代替,就因为这是我的奴性。

这段虽然充满了奴性、奴隶这些让人感到不舒服的字眼,但也让人感受到一种力量。在介绍了自己的奴性之后,接下来,沈从文就要让对方感受到,作为一个王者,该如何面对自己这样的奴隶:

我求你,以后许可我做我要做的事,凡是我要向你说什么时,你都能当我是一个比较愚蠢还并不讨厌的人,让我有一种机会,说出一些有奴性的卑屈的话,这点点你是容易办到的。你莫想,每一次我说到“我爱你”时你就觉得受窘,你也不用说“我偏不爱你”,作为抗拒别人对你的倾心。你那打算是小孩子的打算,到事实上却毫无用处的。有些人对天成日成夜说,“我赞美你,上帝!”有些人又成日成夜对人世的王帝说,“我赞美你,有权力的人!”你听到被称赞的“天”同“王帝”,以及常常被称赞的日头同月亮、好的花、精致的艺术,回答说“我偏不赞美你”的话没有?一切可称赞的,使人倾心的,都像天生就这个世界的主人,他们管领一切,统治一切,都看得极其自然,毫不勉强。

一个好人当然也就有权力让人倾倒,使人移易哀乐,变更性情,而自己却生存到一个高高的王座上,不必做任何声明。凡是能用自己各方面的美,攫住别的人灵魂的,他就有无限威权,处治这些东西,他可以永远沉默,日头,云,花,这些例举不胜举。

一个皇帝,吃任何阔气东西他都觉得不够,总得臣子恭维,用恭维作为营养,他才适意,因为恭维不甚得体,所以他有时还在这个事上,发气骂人,充军流血。三三,你不会像王帝。一个月亮可不是这样的。一个月亮不拘听到任何人赞美,不拘这赞美如何不得体,如何不恰当,它不会拒绝这些从心中涌出的呼喊。

三三,你是我的月亮,你能听一个并不十分聪明的人,用各样声音,各样言语,向你说出各样的感想,而这感想却因为你的存在,如一个光明,照耀到我的生活里而起的,你不觉得这也是生存里一件有趣味的事吗?

“人生”原是一个宽泛的题目,但这上面说到的,也就是人生。

如上的描述,可算是非常精彩。第一,沈从文先说自己的奴性;第二,帮助张兆和摆正王者的位置,因为帝王也需要人引他入座。他也不知道他应该坐在哪儿,所以沈从文这个时候,就让他的“爱情王国的帝王”,坐在了她应该坐的位置,坐好了之后,能够坦然接受这位“爱的奴隶”的诉说。

接着,沈从文又开始了更微妙的阐述:

“一个女子在诗人的诗中,永远不会老去,但诗人,他自己却老了。”我想到这些,我十分忧郁了。生命都是太脆薄的一种东西,并不比一株花更经得住年月风雨,用对自然倾心的眼,反观人生,使我不能不觉得热情的可珍,而看重人与人凑巧的藤葛。在同一人事上,第二次的凑巧是不会有的。我生平只看过一回满月。我也安慰自己过,我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我应当为自己庆幸……”

最后这一句,后来成了沈从文的金句,但需要说明的是,这句话后来曾多次被人修改。这时,问题出来了,这一段风格与前文迥异的话,放在文章最后,真的合适吗?

前面说自己是奴隶,对方当然是国王,本来讲好的继续做奴隶,不就行了吗?一旦国王看到这个文字之时,正要安然就座,准备享受奴隶崇拜的时候,奴隶却像荆轲一样,掷出了若干“匕首”。

第一把就是:一个女子,在诗人的诗中,永远不会老去,但诗人他自己却老了。一。这个话不仅仅是忧郁,更充满着愤怒。

第二把“匕首”则是:在同一件事情上,在同一些人经历的事情上,第二次的凑巧是不会有的。

就是说你与我相遇,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年纪,也就这一回了。你这位国王,我这位奴隶,我们俩这样的搭配,就这一次了,绝不会有第二次。至于“我生平只看过一回满月”,之前沈从文不是把张兆和比作月亮吗?可他却在这里说“我生平只看过一回满月”,其实满月在每月的农历十五都能看到的,怎么可能只见到一次呢?这句话肯定不是写实,而是一种暗示或象征。因此,才有接下来的第三把“匕首”:“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这个“人”当然就是张兆和。

如果是这样,那前面的东西该如何解释?

“一旦我说出我是奴隶的时候,其实我就是国王”云云。其实,极端的事物类比,都是说的同一种事物,比如黑与白,就是同一种颜色;善与恶,就是极善与极恶,属于同一行为,一旦人是极善或者极恶的,势必导致内心的扭曲,犯下罪恶。

所以,奴隶与国王,在沈从文看来,其实都是归为了一类,是一个人的两面。

当然,跳开这些解读,单就文辞而言,沈先生的这段话算得上是最美的情话:行过桥,看过云,喝过酒,只爱过像你这样的人……意境非常,不过,细细想来,这个话里无疑也充满了很多威胁。

这种“威胁”,自然不是存在生命安全问题的,更多的是站在一种道义与情感的制高点上。就文法而言,写情书与两国搞外交写的国书、两军对垒依据的兵法,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要挑动对方的情绪。情书尤为如此,由于这里面不存在利益,也没有真正的力量对比,唯一能做的就是“以情动人”。本来没有情绪的,你要让他有这个情绪;本来有这个情绪的,你要让他消除这个情绪。这里面,文字,就是制胜的利器。

如果说前面的部分,“威胁”还不够,且看后面的部分:

“爱”解作一种病的名称,是一个法国心理学者的发明,那病的现象,大致就是上述所及的。

——你能不害这种病,同时不理解别人这种病,也真是一种幸福。因为这病是与童心成为仇敌的,我愿意你是一个小孩子,真不必明白这些事。不过你却可以明白另一个爱你而害着这难受的病的痛苦的人,在任何情况下,却总想不到是要窘你的。我现在,并且也没有什么痛苦了,我很安静,我似乎为爱你而活着的,故只想怎么样好好地来生活。

假使当真时间一晃就是十年,你那时或者还是眼前一样,或者已经做了国立大学的英文教授,或者自己不再是小孩子,倒已成了许多小孩子的母亲,我们见到时,那真是有意思的事。

任何一个作品上,以及任何一个世界名作作者的传记上,最动人的一章,总是那人与人纠纷藤葛的一章。许多诗是专为这点热情的指使而写出的,许多动人的诗,所写的就是这些事。我们能欣赏那些东西,为那些东西而感动,却照例轻视到自己,以及别人因受自己所影响而发生传奇的行为,这个事好像不大公平。因为这个理由,天将不许你长(期)是小孩子。“自然”使苹果由青而黄,也一定使你在适当的时间里,转成一个“大人”。

三三,到你觉得你已经不是小孩子,愿意做大人时,我倒极希望知道你那时在什么地方做些什么事,有些什么感想。

萑苇是易折的,磐石是难动的,我的生命等于萑苇,而爱你的心希望它能如磐石。

爱是一种病,这是沈从文从法国的心理学著作中学会的,如是,则还是受了弗洛伊德的影响。

再看最后一句,萑苇,蒹长成后为萑,葭长成后为苇,萑苇有一个特点,每当一次风吹过,皆低下头;风过后,便又重新立起了,所以说“萑苇易折”。

尽管两人还没有谈恋爱,还没有同居,但这一段描述,却带有某种**的暗示,比方节奏,比方情绪,到了一种极致之处。

任何一部世界名著,任何一位著名的作家,他们的传记,最出名、最动人的一章,就是纠葛之处,类似于我们说歌德写《少年维特之烦恼》,其中的纠葛最明显。沈从文是熟悉文学性的,知道该在哪里动人,在何处挑动情绪,你看,为了谈好一场恋爱,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要让读信的张兆和成为这封信、这段历史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够融入其中,就会感到羞愧。这就是一种“威胁”。

站在女性立场来看,她们也有进入历史的一种野心,历史上也有很多这样的女性,而且她们的做法往往会超乎爱情,也比爱情更激动人心多了,这种冒险是一生的冒险。

一番义正词严的威胁之后,沈从文突然又转换了语气:

三三,莫生我的气,许我在梦里,用嘴吻你的脚。我的自卑处,是觉得如一个奴隶蹲到地上用嘴接近你的脚,也近于十分亵渎了你的。

我念到我自己所写到“萑苇是易折的,磐石是难动的”时候,我很悲哀。易折的萑苇,一生中,每当一次风吹过时,皆低下头去,然而风过后,便又重新立起了。只有你使它永远折服,永远不再作立起的希望。

这是本篇的最后一段,相当的厉害,为什么呢?前面威胁了那么久,其初衷不就是下完“最后通牒”后,让对方臣服于你,从而结束这封信吗?但沈先生说:“只有你使它永远折服,永远不再作立起的希望。”

就是要这种发自内心的坏念头,刚一冒头,你就必须立即把它压下去了。等于为自己刚才“犯浑一般的威胁”做出说明,这所有的一切,只有你张兆和,我沈从文的老婆才能够“压制”,才能够Hold住,等于确定了张兆和在婚姻中的地位。

这就是“理性的写作”。

也许,文艺青年更对“走过许多桥,喝过很多酒”这样的句式着迷,可那充其量不过是如盐、胡椒面一般的调味品,文章应当看整体。

也就是这封信之后,沈从文与张兆和就开始了深入的恋爱,直至修成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