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民国影后胡蝶与戴笠的那些“斩不断理还乱”(1 / 1)

汪静之在回忆录里透露的关于王映霞与戴笠间的种种风流事,说到底只是孤证,没有其他人就这些事情提出类似的证据或文字,但只要经过对考察周边各种人或事,以及各种关系加以逻辑推理,我们如果能得出一个符合孤证所指的方向,那么这个孤证十有八九就是成立的。

抛开汪静之的回忆录,从逻辑的立场来分析,只有从戴笠的本人的情况入手,来进行考察。

如何考察?只有从戴笠与王映霞在生活中的交集谈起——杭州的那一段是汪静之说的,可以抛弃,但到重庆后,这段时间二人处在同一座城市长达数年,最有可能发生某种联系。再加上这段时间王映霞先后辗转国民政府妇女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外交部等多个部门工作,这种经历可非同一般,要知道当时一些知名人物在重庆谋生都非常困难,何况位卑言轻的王映霞。一种解释是:她是郁达夫的前妻,郁达夫在印尼遇难,政府为了体恤烈属,所以待遇优厚;另一种解释就是:有贵人相助。基于此,汪静之就揣测这一切是戴笠给她安排的。

看似还算合理,但实际情况是,当时戴笠另有一段更著名的绯闻,也就是人所共知的与电影明星——影后胡蝶,二人在重庆同居。这件事最先是由戴笠在军统的手下沈醉爆料的。

关于胡蝶无需多说,只讲她如何到的重庆。

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后,原本在上海的胡蝶逃难到了香港,本打算在那里定居,拍几部电影维持生计,没想到1941年底香港也沦陷了,经过半年的周折,胡蝶再度离开香港到了重庆。据胡蝶自己在回忆录里透露,离开香港是因为日本人想让她拍电影,她不愿意拍,偷偷跑了。可是经过考证,这里面另有隐情。

胡蝶曾有一位日本朋友,叫和久田幸助,二人关系非常要好,一直到抗战胜利后,还有来往。这位和久田幸助也写过回忆录,他对胡蝶离开重庆却有另一番说辞。当时,一位从东京到香港来视察的日本军官打算请胡蝶吃饭,就让司机去接她,胡蝶最初也是答应去的。一行人在路上遭到日本宪兵队的盘查,估计宪兵太忠于职守了,明知这是长官的车,还要强行检查,让小车停在九龙油麻地渡船码头,这么一个人来人往的地方,同时让胡蝶走下车罚站,还一边予以各种辱骂。事后,和久田幸助答应胡蝶一定要帮她把这个宪兵找出来,狠狠处罚,但已是惊弓之鸟的胡蝶彻底害怕了,找准机会逃到了重庆。

彼时,胡蝶已经与粤剧大家潘有声结婚七八年了。到了重庆后,潘有声就被任命了一个驻外的职位,这个职位是谁帮忙安排的呢?按沈醉的说法,就是戴笠。戴笠的初衷当然是瞄准了胡蝶,通过这种所谓的恩惠,逼胡蝶委身于己。为此,戴笠还专门为胡蝶修造了公馆,金屋藏娇,与之同居。后来戴笠还跟胡蝶约定,抗战胜利后,胡蝶离婚,然后两人结婚。不幸的是,戴笠在抗战胜利半年后因空难去世。

关于这一段,皆出自沈醉的回忆录《我这三十年》,在文中他的老上司戴笠俨然就是一个色鬼,不仅霸占胡蝶这样的女明星,手下人的妻子或女儿也逃不过他的魔爪,甚至自己培养的女特务,也和他有一腿,最后还分配给下属做小妾。

但到19世纪80年代后,沈醉对回忆录做了一些修改,其中有一段关于胡蝶与戴笠的。原版说胡蝶的丈夫潘有声很懂得明哲保身,自从老婆被戴笠占有后,他在美人和金钱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决定宁可牺牲老婆,也要利用这个机会发一笔横财,他知道如不这样,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手枪穿几个窟窿。于是,戴笠答应给他一个战时货物运输局专员的头衔,让他放手去做投机走私的生意,他便长期住在昆明,很少到重庆和胡蝶会面,正好成全了戴笠。

沈醉1960年代初稿出版时,胡蝶和潘有声尚在人世。到1980年代,该书再版,沈醉就删掉了这段。

而在胡蝶的回忆录里,尽管对自己离开香港的说法有一些含混不实的叙述,却也多少可以理解,这种迫于**威不得不在沦陷区低头的做法,其实非常无奈和尴尬,所以她对这段经历不愿详细去讲。于个人而言,那是一段屈辱的生活。而国土恢复之后,这段屈辱的生活如果真讲出来,必定又得不到舆论的理解和同情,反而会成为一个污点。所以,胡蝶在回忆录提到这一节的时候,说自己拒绝跟日本人合作拍电影而逃离香港,这显然比她说去赴日本军官的宴会受到辱骂、愤而离开香港要好得多。

但是除了这些实在不愿说出的往事,其他一些事情,胡蝶还是要为自己讨个公道的,比如面对沈醉的造谣,她写道:“我和有声虽然辛苦,但也享受着夫唱妇随、同甘共苦、怡然自得的日子,现在回忆起那段日子,也仍然是辛酸中含着甜蜜的。有声是个爱护家庭的人,对我对子女恪尽为夫为父的职责。”事实上也是如此,抗战结束后,夫妻两人就带着儿女去上海短暂居住了一段时间,后又回到香港。直到潘有声去世,胡蝶一直都陪伴在他身边。

其实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很多学者就对沈醉的回忆录提出了强烈质疑,特别是其中关于戴笠与胡蝶关系的描写。

沈醉的说法是:胡蝶与戴笠开始有关系始于1942年,到了1943年,戴笠就与胡蝶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里。然而,真正的史实是:1942年胡蝶尚在香港,下半年辗转到了广东曲江,11月底才来到重庆;1944年又参加主旋律电影《建国之路》的拍摄外出,到当年秋天才返回重庆。所以,戴笠与胡蝶二人在重庆单独相处的时间不过1943年一年以及1944年10月到1945年秋天,这两段时间(抗战胜利后不久胡蝶就去了上海),满打满算,最多两年不到。沈醉作为戴笠身边的人,说二人同居了好几年,显然出入太大。

至于胡蝶本人对此的回忆,显然是看过沈醉所说后才写的。不过她很高明,并没有针锋相对地为自己辩护,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道:关于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传言,而且以讹传讹,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现在我已年近80,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龄也算得高寿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是很短暂的,对于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

胡蝶说这段话可信度还是很高的,她与潘有声本也是二婚,潘有声其人,也不是大富大贵、有权有势的人,以胡蝶在全国的名气,在电影界的地位,如果真是贪慕虚荣,完全可以嫁到一个达官贵人。由此可见,依照胡蝶在婚姻上的这种选择,证明了她不可能会迫于强权,与戴笠有什么关系。

“九一八”事变发生时,胡蝶正在北京拍电影,回到上海后,读到了彼时的广西大学校长马君武为她写了一首打油诗:赵氏风流朱五狂,翩翩蝴蝶最当行,温柔乡是英雄冢,哪管东师入沈阳。这首诗是在讽刺张学良,东北被日本人占去,原本驻防东北的张学良,不思进取,但马君武偏偏把胡蝶也给带了进去,这让她非常生气,立即在《申报》上发表抗议,而且她在电影公司的诸多同事,也集体联名发表启示,以证明她的清白。晚年的时候,胡蝶短暂去过台湾,有人曾介绍她与张学良见面,被胡蝶婉言谢绝,说“既未相识,就不必相识了”。

彼时,如果能与张学良这种有权势的人沾上些关系,不管是否属实,一些觊觎名位之辈反而会很高兴。而且这件事,当事人之一的张学良本人也没有出面辟谣,对于一般女性来说,她们更不会主动申请辟谣,但遇上的是胡蝶,她做出了最激烈的应对,可见其性格的刚烈。

再回到沈醉回忆录里针对胡蝶的不实说法,他为什么要这么写呢?因为他当时是战犯,按照惯例,这种回忆录只有对他以前共事过的国民党人骂得越狠,他自己的问题才会被很好地谅解,所以在回忆录里,他很可能虚构了不少内容。因此我们可以看到,除了针对胡蝶和戴笠,沈醉还把话题指向话剧演员白杨、电影演员陈云商,声称二人都与戴笠有关系。“文革”期间,白杨就因为这件事被审查了八年。

20世纪80年代沈醉重新修订回忆录时,可能是良心发现,删去了一些东西。其实,他如果不造谣戴笠与胡蝶的事,外界就完全没人知道。所谓“无风不起浪”,戴笠在近代史上的评价很复杂,他权力太大,又身在体制内,难免树敌众多,这些敌人应该是乐于传播此类花边新闻的。另外,蒋介石自与宋美龄结婚后,对婚姻与家庭有着非常正的价值观,同时也提倡“新生活运动”,对手下也应该有这方面的要求,像戴笠这样担任要职的人,如果在价值观上跟他不契合,他如何肯重用?

现在查遍浩如烟海的史实资料,只有沈醉一人直截了当地揭露了戴笠的生活问题,再没有第二个人“原创”出这样的故事,这显然是有问题的。

正如汪静之揣测戴笠与王映霞的关系,也只有他单方面的说辞,其他人都没有这样的说法,他这样做的动机,也许只是单纯地同情郁达夫,不像沈醉写戴笠与胡蝶,为的是政治目的。

之前我们提到,白杨因为沈醉在回忆录里的污蔑,在“文革”中遭到审查,可王映霞并没有,她唯一一次被调查是在1952年自己的国民党身份,幸亏她昔日只是“口头入党”,没有相关证件,所以在短暂拘留就被放了出来。试想,如果她真与戴笠有关,就算躲得过19世纪50年代的审查,也逃不过十年浩劫。

基于此,我们相信,王映霞与戴笠并没有感情纠葛。所有的揣测可以加以想象,但最好不要轻易下结论。因为人的情感本来就是一个很复杂、很微妙的东西,特别是历史人物的情感,确定它,需要的是切切实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