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是我今生最幸福的决定(1 / 1)

秦小川十六岁之前,一直是父母和老师眼中的问题少年。直到他遇见陆笙。

高一的下半学期,陆笙成了秦小川的同桌。陆笙恬静,功课门门优秀,从小学习钢琴、绘画等。而秦小川调皮,爱惹事,除了体育和写小说之外,似乎找不到其他特长。

上课的时候,陆笙认真地记着笔记,秦小川就趴在桌子上,不是呼呼大睡,就是偷偷看藏在课本下面的小说。陆笙与秦小川很少说话,有时,秦小川会默默地看着陆笙,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那样安静。

半年后,他们升入高二,有一天,陆笙突然转过头问正在看小说的秦小川:“你的梦想是什么?”秦小川愣住了。梦想?他好像从来没想过这件事情。高中毕业,考大学,他是没有希望的吧?那他以后究竟要做什么呢?秦小川挠着头,不好意思地说:“我、我不知道。”

“你想不想当小说家?”陆笙突然这样问,“你可以去考大学,学中文,以后当小说家。”

秦小川没有说话,只是久久地望着旁边的陆笙。她那么美,黑色的长发在脑后梳成马尾,眼睛里总有明亮的光芒。考大学?学中文?当小说家?秦小川反复想着陆笙刚才的话。

谁也没想到,第二天,秦小川就像换了个人。他上课不再睡觉或者偷看小说,而是认真听讲,做笔记。就连那一头像“金毛狮王”一样的头发,都剃成了寸头。

秦小川很聪明,他只要上课认真听讲,知识学起来就很快,就连男生都很头疼的王维、陶渊明的诗句,他都能顺溜地背下来。当一个人的聪明遇上努力,结果一定超乎想象,秦小川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北方的冬天很冷,下第一场雪的时候,班级进行了第一次模拟考试。陆笙第一名,秦小川第二名。陆笙歪着头看秦小川,眼睛里满是温柔,浅浅的微笑在她的脸颊晕开,一对小酒窝显得特别可爱。秦小川也看着陆笙,两个人相顾无言,却胜过万语千言。

高二寒假,秦小川除了学习,就在他那带锁的笔记本上写字。没有人知道,他在上面写了什么,更没有人知道,那个本子替他收藏的少年故事。

三月初四是陆笙的生日。那天,秦小川早早来到教室,悄悄地把那个笔记本放在陆笙的课桌里,上面放了一张纸条,写着本子的密码。陆笙打开那个记事本,第一页写着:此故事献给陆笙。她继续往下看,原来秦小川用整个寒假的时间为陆笙写了一部小说。故事的末尾,秦小川写道:“陆笙,生日快乐。”陆笙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她捧着这份珍贵的礼物,脑海里浮现出秦小川的笑容。

之后的高中生涯,陆笙与秦小川的名字在每次考试的排名中都紧挨着,一个第一,一个第二。秦小川并没有对陆笙说过“我喜欢你”,他想等高考结束再向陆笙表白。他们要考同一所大学,然后一起毕业、工作、结婚,再生一双儿女。而陆笙的日子,一如既往,她和秦小川一样,为高考努力着。

意外是在高考前一个月发生的,陆笙在去学校的路上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车子撞倒,车轮从陆笙的一条腿上轧了过去。肇事司机慌了,赶紧把陆笙送到医院。只是,陆笙的一条腿还是做了截肢手术,以后的日子都要在轮椅上度过。

秦小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教室里做模拟试题,他扔下手中的试卷和笔,背起书包向医院跑去。见到躺在**的陆笙,脸庞依旧温柔,马尾辫依然高高地绑着,可是,他在她的眉眼里,看到了一丝惆怅。与陆笙同桌那么久,这样的惆怅,秦小川从未见过。

秦小川从书包里掏出一张干净的白纸,一会儿工夫,漂亮的爱心出现在陆笙的眼前。“送你。”秦小川的声音低沉,饱含温柔。陆笙接过秦小川手中的折纸,语气平淡地说:“谢谢。”

秦小川走的时候,附在陆笙的耳畔小声说:“陆笙,你等我。”

陆笙望着秦小川走出病房,眼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等他?等他功成名就?等他衣锦还乡?可如今这样的陆笙,不能与他一起向前的陆笙,还配分享他的功成名就与衣锦还乡吗?

十八岁那年暑假,秦小川顺利地考上了中文系。离家的那天,他没有去看陆笙。他知道,他要给陆笙的爱,来日方长,而现在他要做的是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为了两个人的未来去努力。

秦小川离开家乡,来到Z市。校园里香樟树的叶子绿得浓郁,午后的阳光透过叶子间的缝隙落到地面上,斑驳而又浪漫。秦小川心底的思念如同这斑驳的树影,忽明忽暗。他想起陆笙浅浅的笑容,想起她认真地问自己“你的梦想是什么”。

他把思念写成一封封情书,折叠成爱心形状,装进透明的玻璃瓶中。“四年,你等我,陆笙。”秦小川在心底默念。

上帝拿走你一样东西,一定会在无形中还你一样东西。出院后的陆笙,在小城开了培训班。她虽然失去了一条腿,但她还有一双纤巧灵动的手,挥毫于纸上便开出娇艳的花朵,起舞于琴键上便奏出动人的音符。整日与孩子待在一起,陆笙仿佛住进了童话世界。除了上课教授钢琴和绘画,业余时间都在学习,希望在琴艺和画艺上不断精进。

大学期间,秦小川笔耕不辍,不断地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大四那年,秦小川把当年写给陆笙的那个故事,投稿给本地知名的《金陵》杂志社,并在《金陵》上连载。因为他的《遇见笙歌》,那几期的杂志销量特别好,杂志社主编给秦小川去信,希望他的这部小说可以出版成书。

秦小川收到杂志社的信时,正在准备毕业论文的事情。出版成书?他想起少年时,陆笙说的那句“以后当小说家”。这些年,他真的考上了大学,读了中文系,现在还可以出版小说?秦小川立马给杂志社主编回信,三天后,秦小川与《金陵》杂志社签订了出版合同。

书籍发行的那天,秦小川正式毕业。他拿着毕业证和新书,回到了家乡。他要去陆笙家里,告诉陆笙:“四年已到,我们在一起吧。”

彼时,陆笙的首场钢琴独奏会正在筹备当中。四年未见,秦小川有了成熟男人的样子,陆笙也出落得更加亭亭玉立。在时间的冲刷下,他们都改变了许多,而不变的是相互吸引、彼此珍视的情意。

秦小川把大学四年写下的情书,整整99封,一封封从玻璃瓶子里拿出来,和刚收到的出版社寄来的样书一起递给陆笙,干净的声音在空气里回响:“陆笙,我们结婚吧。”

陆笙看着手中的情书和书籍,用力地点了点头。“秦小川,你真的回来了。”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是的,谢谢你一直等着我。”秦小川看着陆笙的眼睛,轻轻地说。

婚礼在两个月后举行,他们的高中同学和老师都来到婚礼现场,为秦小川和陆笙送上祝福。秦小川的书籍发行后销量很好,又被一家影视公司看中,翻拍成电影。陆笙的钢琴独奏会也很顺利。那一年,陆笙还顺利地举办了画展,并迎来了她和秦小川的一对龙凤胎宝宝。

电影首映日,秦小川带陆笙去看。他们坐在电影院里,看着银幕上的人物和故事,两个人的手紧紧相握。那一刻,他们都知道,爱,是永恒的追寻;爱,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更好。秦小川因为爱着陆笙而努力追梦,而陆笙因为秦小川的爱,变得更加坚强和勇敢。

两个人婚后的生活平淡却也充满诗情画意。秦小川是个热情浪漫的男人,陆笙喜欢花草,他就在阳台种满植物。陆笙最爱向日葵,秦小川沿着墙边种了一排向日葵,每年七月一到,花开得放肆、热烈。秦小川与陆笙坐在葵花边,聊着细碎日常,风轻轻吹过,阳光温柔。陆笙把头轻轻地靠在秦小川的肩膀上,脸上露出心安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