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爱玛来说,第二天是死气沉沉的一天。所有的东西似乎都裹着一层浊气,它在事物的表面之上迷蒙浮动,悲伤涌进她的心底,仿佛冬天的风灌进废弃的城堡,发出轻柔的哀号。这是对逝去的惘然追思,这是尘埃落定之后袭来的疲惫,这是所有业已养成习惯的活动被终止、持久的震动乍然中断而带来的痛苦。
就像从沃比耶萨回来之后,四对舞仍回旋在她的脑际,她感到忧郁沮丧、绝望麻木。莱昂不断地重现,更高大、更俊美、更可爱、更缥缈。尽管他已跟她天各一方,但他没有离开她,他就在这里,房子的墙上似乎还留有他的身影。她无法将目光从他走过的地毯上、从他坐过的空椅子上移开。小河仍然在流淌,在平滑的河岸上轻轻地泛起涟漪。很多次他们在这里散步,聆听着波浪声的低语,走在长满苔藓的石子上。他们享用的是多么明媚的阳光啊!多么美好的午后,花园深处树荫下的二人世界!他没戴帽子,坐在一个干木条制成的矮凳上,高声朗读。牧场上吹来的清风撩动着书页和棚架上的旱金莲……啊!他走了,她生命中唯一的魅力所在,唯一可能实现幸福的希望!当初这幸福近在眼前时,她怎么没能抓住呢!当它要溜走时,她怎么没有跪下来,用双手将其挽留呢?她自责当初没有好好爱莱昂,她渴望他的双唇。她只想跑过去追上他,扑进他的怀抱中对他说:“是我,我是你的!”但是一想到这番举动所要面临的困难,她就退缩了;而她的欲望,由于增加了悔恨,变得越发强烈。
从此以后,对莱昂的回忆成了她苦楚的中心,这回忆在燃烧,比俄罗斯荒原上的旅行者遗弃在雪地里的篝火更加炽烈。她扑向篝火,在火边蜷缩成一团,小心翼翼地拨弄着即将熄灭的火源,在四周寻找能添旺火苗的东西。最遥远的模糊记忆同不久前的场景、亲身经历的或是凭空想象的、她日渐消退的对肉欲的渴求、在风中如枯枝一样断裂的幸福愿景、徒劳无果的贞节、落空的希望、家庭的拖累,她将所有这一切都聚拢到一起,全部捡起来,丢进火堆,让她的忧伤越烧越猛烈。
然而,或许是因为燃料本身已经耗尽,或许是堆积过多,火苗小了下来。爱情之火,因离别而一点点熄灭,久而久之,悔恨的火焰也窒息了。这片曾经照亮暗淡天空的火光被更多的阴影所笼罩,逐渐被抹去。在她昏昏沉沉的意识里,她把对丈夫的厌恶当作了对情人的渴望,把灼烧的怒火当作了融融的温柔。可是狂风刮个不停,**燃烧成灰烬,没有任何援助之手,不见丝毫的阳光,四周是完全的黑暗,她迷失在了彻骨的可怕冰冷之中。
于是在托斯特的糟糕日子重新开始了。她觉得现在自己更可怜了:因为她已经品尝过忧愁的滋味,并确定这将是无穷无尽的。
一位甘于做出如此大牺牲的女人,往往会满足于一些新奇的小玩意。她买了一个哥特式的跪凳;她一个月花掉十四法郎购买柠檬用来清洁指甲;她写信到鲁昂,就为订一件蓝色的开司米长裙;她在勒赫那里挑选了最漂亮的披巾,将它系在晨衣的腰间;她合上百叶窗,手里拿一本书,就穿这身衣服仰躺在长沙发上。
她还时常变换发型:她按照中国女人的样子,盘成松散的发髻,或编成发辫;她又像男人那样,将头发从头的一侧分出一条线来,让头发在下面打卷。
她想学意大利语:买了几本词典、一本语法书和一沓白纸。她试着阅读一些严肃的作品,或历史和哲学方面的著作。有几次,夏尔在夜里突然从梦中惊醒,以为有人来找他出诊。
“我马上去。”他含混不清地说。
然而那只是爱玛划了一根火柴,准备重新把灯点着。可是爱玛读书就跟她做刺绣一样,刚开了头就塞进衣柜。她将它们拿起,又放下,换成别的。
她闹性子的时候很容易做出荒唐的事情来。一天她跟丈夫赌气,说她可以喝大半杯烧酒,结果夏尔傻乎乎地激了她一句,她便将烧酒一饮而尽。
尽管爱玛举止轻浮(雍镇的太太们都这么说),可是她看起来并不快乐,她嘴角僵硬,脸上皱起了老处女和失意的野心家才会有的皱纹。她的脸色煞白,仿佛白床单;鼻子上的皮向鼻孔方向绷紧;眼里无神,心不在焉。她在鬓角上发现了三根白发,就总说自己老了。
她时常感到乏力。有一天,甚至咳出一口血来,夏尔悉心照顾,露出一副焦虑的样子。
“哎呀!”她便说,“这有什么要紧的?”
夏尔躲到自己的诊室里,坐在颅骨标本下面的办公扶手椅里,双肘支在桌子上,哭了起来。
于是他给母亲写信,请求她过来,二人就爱玛的事情一起做了几次长谈。
如何解决呢?她拒绝一切治疗,这该怎么办?
“你知道你妻子需要的是什么吗?”包法利老太太问,“强迫她干活儿,做些手工活儿!如果她像别人那样,被迫自食其力,就不会游手好闲,胡思乱想,这样头昏脑涨了。”
“可是她挺忙的啊!”夏尔说。
“啊!她忙!忙些什么呢?读小说,读乱七八糟的书,读反对宗教的作品,读那些引用伏尔泰的话来嘲笑教士的作品。太过分了,我可怜的孩子,不信教的人最后都会堕落的。”
于是,他们决定不让爱玛看小说。这件事实施起来并不容易。老夫人主动担负下来:等途经鲁昂时,她要亲自去一趟那家租书铺,停掉爱玛的订阅。要是书店老板不听劝告,继续从事这些毒害人心的勾当,别人难道就没有去警察局告发的权利吗?
婆媳二人的告别干巴巴的。一起相处的这三个星期里,除了在饭桌前打打照面,睡前道个晚安,她们之间的对话超不过四句。
包法利老夫人是在一个星期三走的,那一天是雍镇集市的日子。
一大早,广场就被一队两轮大车堵满了,车屁股全都朝地,车辕朝天,沿着房子从教堂一直排到客栈。另一边,是临时搭成的帆布棚,售卖棉布、毯子和羊毛长袜,还有马笼头和成捆的蓝丝带,带子的一头还在迎风招展。粗重的五金制品,摆在地上高高堆起的鸡蛋和一篮篮奶酪之间;黏湿的麦秆从奶酪篮子里伸了出来;在脱粒机旁边,母鸡在平底笼子里咕咕地叫着,将脖子从栏杆中间伸了出来。人群挤在一处,不愿移动,几次险些挤碎药房的橱窗。每个星期三,药房里总是人头攒动,你推我搡,来买药的少,来问诊的多。因为奥梅先生在附近的村镇里可是赫赫有名的。他那副沉着稳重的样子折服了这些乡下人,他们把他看作一位医圣。
爱玛双肘抵在窗户上(她经常如此:在外省,窗户就是剧院和散步的替代品),看着这群熙熙攘攘的村夫野老打发着时间,偶然间她发现了一位身穿绿色丝绒常礼服的先生。他手上戴着黄色手套,脚上却套着结实的鞋套,走向医生的房子,一个忧心忡忡的农夫低着头跟在后面。
“是否能拜见先生?”他向正在门口同费丽茜黛闲聊的朱斯坦问道。
他将朱斯坦当成了医生家的仆人。
“请转告他,拉郁谢特的罗多尔夫·布朗热先生求见。”
这位初来乍到者之所以在他的姓名前面加上贵族地名的称号,并非出于虚荣,而是为了方便彼此相识。拉郁谢特,其实是雍镇附近的一块领地,他刚刚买下那里的宅邸和两座农场,农场由他亲自打理,但是并不怎么上心。他尚未成家,传言他“至少有一万四千里弗尔的年金”!
夏尔走进客厅。布朗热先生把自己带来的人介绍给他,此人想要放血,因为他感觉“蚂蚁爬了一身”。
“这样我能排排毒。”不管怎么跟他讲道理,他一概这么反驳。
包法利便叫人拿来了一卷绷带和一个脸盆,并请朱斯坦捧住脸盆。然后,对那个面色已经发白的乡下人说:
“别怕,小兄弟。”
“不,不怕,”对方回答说,“尽管来吧!”
说完,他装出无所畏惧的样子,伸出粗壮的胳膊。柳叶刀轻轻一扎,鲜血喷射而出,溅到了镜子上。
“盆子靠近一点!”夏尔喊道。
“瞧哪!”农夫说,“我敢发誓这就是一座小喷泉!我的血多红啊!这应该是个好迹象,对吧?”
“有时候,”这位健康官说,“刚开始的时候感觉不到什么,随后会发生昏厥,尤其像这位体格强壮的人,更为常见。”
这位乡下人一直在指间转动着小盒子,一听到这几句话,手松开了。他的肩膀一阵**,把椅背晃得直响。帽子掉了下来。
“我就猜到会是这样。”包法利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压住血管。
盆子开始在朱斯坦的手里抖起来:他双膝打战,脸色惨白。
“夫人!夫人!”夏尔叫道。
她纵身跑下楼。
“醋!”他喊道,“啊!我的上帝,一下子两位!”
慌忙之中,他包扎纱布也有些不利索。
“没事。”布朗热先生搀扶起朱斯坦,镇定地说道。
说完,他扶他坐在桌子上,背靠着墙。
包法利夫人帮着把朱斯坦的领带松开。他衬衣上的带子打成一个结,她轻巧的手指在这个小伙子的脖子下面摆弄了几分钟;然后她倒了一点醋在自己的亚麻手帕上,一小下一小下地润湿他的太阳穴,嘴里一边轻轻地往上面吹气。
赶大车的那位醒了;但朱斯坦仍然在昏迷中,他的瞳孔在白色的巩膜上消散,仿佛牛奶里的蓝色花朵。
“最好,”夏尔说,“别让他看见这个。”
包法利夫人拿起脸盆,准备将它放到桌子底下。她弯下腰的时候,长裙(这是一条镶有四条边饰的黄色夏裙,长腰身,宽裙幅)就在她周围的地砖上蓬开——由于爱玛弯下腰伸出双臂时身体晃动,鼓起来的裙子有的地方瘪下去,凸显出她上身的曲线。随后她去拿了一瓶水,又放进去几块方糖,正等着溶化的时候,药房老板来了。刚才女仆人过去找他的时候,他骂了几句;发现自己的徒弟眼睛还睁着,他缓了一口气。然后,他在朱斯坦周围来回转着,从上到下打量着他。
“白痴!”他说道,“真是个小白痴!彻头彻尾的白痴!多大的事儿,不就是一个静脉放血吗!一个什么也不怕的小伙子!你们看看,像松鼠似的,要爬到树顶把核桃摇下来。啊!是啊,说吧,吹牛吧!以后还要开药房,现在就要好好练练手。严重的时候,你发现自己被传唤到法庭前,要帮法官辨明案情呢;到时候就应该保持冷静,头脑清醒,拿出男人该有的样子,否则就被当作废物!”
朱斯坦没有说话。药剂师接着说起来:
“谁请你来的?你总是过来给先生和夫人添麻烦!再说了,星期三,更需要你在我身边。现在药房里还有二十号人呢。我统统撂下,都是因为要照顾你。好了,走吧!跑起来!等着我,看好药瓶子!”
当朱斯坦重新穿好衣服离开了之后,大家又聊了一会儿昏厥的话题。包法利夫人从来没昏厥过。
“对一位女士来说,这很了不起!”布朗热先生说,“再说,有些人就是特别敏感。我在一场决斗中见过一位证人,刚听到给手枪装子弹的声音就昏倒了(58)。”
“我啊,”药剂师说,“看见别人的血没有任何感觉,可是一想到流的是自己的血,如果想得太多的话,我就会头晕。”
与此同时,布朗热先生将他的仆人打发回去,关照他定一定神,毕竟他的怪想法已经过去了。
“他心血**,反倒让我有幸认识了各位。”他这么插了一句道。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直看着爱玛。
然后他在桌角放了三法郎,随便打了一声招呼便走了。
他很快就到了河对岸(这是返回拉郁谢特的必经之路),爱玛看见他在杨树下的草地上向前走着,不时地放慢脚步,仿佛若有所思。
“她好漂亮!”他心想,“这个医生的妻子,实在是漂亮!好看的牙齿、乌黑的眼睛、精致的小脚,身段像一位巴黎女郎。她是从哪个鬼地方冒出来的?那个糙小子,他是在哪里把她弄到手的?”
罗多尔夫·布朗热先生三十四岁,他生性粗鲁,头脑精明,身边女人不断,是位情场老手。他觉得爱玛很漂亮,于是他痴想着她,还考虑到了她的丈夫。
“我觉得他是个笨蛋。她想必已经对他厌倦了。他的指甲很脏,胡子也有三天没刮了。当他一路小跑去看病人,丢下她在家里缝补袜子时,她该多无聊啊!她或许想住在城里,每晚都跳跳波尔卡!可怜的小女人!她对爱情的渴望,就像案板上的鲤鱼对水的渴望一样。说上三句甜言蜜语,她就会对你倾心,我敢肯定!那必将温柔!迷人!……是啊,可是事后如何甩掉她呢?”
他隐约预感到这次寻欢作乐背后的种种麻烦,便想起了自己的情妇,做起了对比。他的情妇是鲁昂的一名喜剧演员,被他包养着;每当回想起记忆中她的样子,他便立刻心生厌烦。
“啊!包法利夫人,”他心想,“比她漂亮多了,尤其是更加鲜嫩。维吉妮,明显开始发胖了。她和她的那些乐子,我已经玩腻了。还有,她怎么那么爱吃长臂虾!”
田野一片荒芜,罗多尔夫只听见身边的野草摩擦他的靴子,发出有规律的声响,以及远处躲在麦田里的蟋蟀的叫声。他眼前又浮现出爱玛在客厅里的样子,穿着刚才他见到她时她穿的那条裙子,他将它脱了下来。
“啊!我会的!”他喊出来,用手杖将面前的一个土块敲碎。
他立刻盘算起实施的策略。他琢磨着:
“在哪里见面呢?用什么方法呢?那个小家伙一直跟着她,还有那个女佣、邻居、她丈夫,一大堆需要考虑的麻烦事。啊!”他说道,“太浪费时间啦!”
随后他又开始了:
“可她的眼睛像钻子一样钻进你的心里。如此白皙的脸色!……我,我就喜欢皮肤白皙的女人!”
来到阿格耶山坡的坡顶上时,他已拿定主意。
“只需要寻找机会就可以了。嗯,我偶尔去拜访他们,给他们带点野味、家禽。有必要的话,我就去放血。成为朋友之后,我要请他们来家里……啊!当然啦!”他继续说道,“农展会马上举办了,她肯定会去,我会见到她的。我们会开始的,胆子大一点,一定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