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犯错也是错,有错绝对不放过(1 / 1)

某厂有个工人盗窃了厂里的木材,虽然数量不是很大,但性质肯定是偷盗。

偷盗者是个木工,平时跟工厂里的人也都多少有点儿交情。于是,当厂长坚持要依法处理偷盗者的时候,全厂上下都来为他说情。

有的人认为应该少数服从多数,但厂长理直气壮地说:“厂规是厂里最大多数的人通过的,要服从就服从这个多数。”

第一次当主管的你在面对同样的情境时,会怎么处理呢?是否也会采取与该厂长相同的做法呢?

你是否会产生“不把事情闹大”的想法,只希望能和平地收拾局面、息事宁人,以谋求大多数人的支持呢?

然而,实际上,如果你不讲组织纪律,迁就多数人的意见,势必会后患无穷。

这位厂长的遭遇是,他因为与工人们在这件事上的分歧,在一个阶段内变得似乎有点儿“孤立”了,但时间一长,理解和赞同厂长做法的人越来越多,偷盗厂内财物的情况也减少了许多。

如果当时这位厂长选择了听从大多数人的意见,对这件事情不加处理或酌情处理,必然会让工厂里的偷盗之风愈演愈烈,甚至会让厂规厂纪变成一纸空文,结果必然是厂长威信扫地,走向真正的“孤立”。

无数事实都证明了一个道理,有些心怀叵测的人很会蒙骗群众,会打着“公众”的旗号,以所谓的“多数人”作后盾,提出无理的要求,并以“法不责众”为由,为自己开脱罪责,要挟主管做出违背制度的事情来,为自己牟取利益。

我国古代奉行“法不责众”的思想,是与古代社会普遍行“德治”抑“法治”有关。然而,在现代公司制度下建立起来的业务团队中,如果仍然坚持“法不责众”的思想,则显得太不合时宜,反而会让很多人趁机钻空子,损害集体的利益。

在一个健康有序的团队中,违规者应是少数,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对象应是“寡”而非“众”,如果不能及时、恰当地进行处罚,就会诱使更多违法行为的出现,最终演变成无法控制的局面。

所以,第一次当主管的你要学会区分事情的性质,清楚自己可以酌情处理哪些问题,必须秉章办理那些事情。

有家商店,店面虽然不大,地理位置却相当好,由于经营不善,出现连年亏本。新任主管一上任便决意进行整顿,先是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结束了员工们逍遥自在的日子,结果招致一片反对之声。

很快,主管被孤立了,但他仍然坚持原则,说到做到。

两年之后,这家商店终于转亏为盈。年终颁发奖金的时候,一名平时爱在店堂里结绒线、反对新规定最坚决的女员工说:“还是这样好。过去结绒线,一个月顶多打一件,现在的奖金足可以买十几件羊毛衫了。”

可以想见的是,如果这位主管一开始就采取服从大多数人的态度,以“法不责众”的想法求得一时的不被孤立,最后只会是因为可能无法发工资而灰溜溜地“下岗”。

现代社会讲民主,结果导致“少数服从多数”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这个“多数”是由认识水准高、纪律性强的人组成的,而且他们的主张也确实是对的,那么“少数服从多数”这句话当然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占“多数”的人是些敢于为一己之利肆意践踏规章制度的人,身为团队主管的你就要抛弃“法不责众”的观念,做到“有错必罚”了。

当然,为团队所犯的合理的错误,还需要受到团队的接纳和容忍,不能搞“一刀切”。3M公司对待失败的态度,就非常值得第一次当主管的你认真学习。

3M公司是一个经营67万多种产品的百年老字号,每年开发的新产品达200多种,几乎每隔一两天就有一项新产品问世,其产品推陈出新的能力令人称奇,总能以非常领先的速度不断开拓新的技术领域。

可以说,巨大的产品更新能力为3M保持优良的成长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只有容忍错误,才能进行革新。过于苛求,只会扼杀人们的创造性。”这是3M公司的座右铭。

在3M公司里,成功者受到奖励,失败者也不受罚。公司董事长威廉·麦克唐纳说:“企业主管是创新闯将的后台。”

3M公司努力创造轻松自由的研究开发环境,即使一项创意失败了,也不会遭到冷嘲热讽,依然可以从事原来的工作,依然会获得公司、团队的支持。

可见,要想做成一件事情,就必须对失败者给予公开的支持—不仅是支持“有意义的试验”,也要公开支持“失败”本身,要敢于公开谈论“失败”。

有了这样的制度作基础,才能真的从那些最有意思、最富创造性、最有用处的失败中,找出成功的因素来。

由此可见,第一次当主管的你必须在团队中建立起制度的基础来,保证员工敢于为实现共同目标而试错,不会在一己私利的驱使下侵犯团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