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论语·宪问第十四》)
译:子路请教应当如何侍奉国君,孔子说:“不要欺骗他,但却可以同他争辩。”
众说纷纭之中,一个人能坚持自己的主张和作为不动摇是难能可贵的。坚持的前提是领导者能够高瞻远瞩、见识独到,同时要有高度的自信相信自己的主张,坚持自己的主张,不盲目顺从上级领导,这应是做事的原则,其实也是人品的一种体现。
汉宣帝时,边患严重,如何处理,朝廷有两种意见,一种主张穷追猛打,相当多的大臣都持这种主张;一种主张以防御为主,屯田守边。汉宣帝是倾向于前一种意见的,而老将、后将军赵充国则提出并坚持后一种主张。当他主动请缨,率师抵御异族的入侵时,便坚持按自己的主张行事。为此,他受到了皇帝的诏书指责,可他并没有无原则地顺从皇帝的意见。他同异族打了一辈子交道,深知他们之间的利害关系,以及如何利用这种关系,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他于是同皇帝书信往返,一再陈述自己的主张。汉宣帝觉得他说的有理,同意了他的罢兵屯田,可一方面又另行发兵征讨。当赵充国的屯田政策取得了很大成功,异族的武力已被拖得疲惫不堪之时,破羌将军辛武贤、强弩将军许延寿乘机出兵,给对方以重创。当赵充国班师回朝时,他的好朋友浩星赐对他说:“朝廷中不少人以为这一次的胜利,是由于破羌将军和强弩将军的出击,斩获甚多,敌人才一蹶不振的。不过也有有识之士看出,敌方早已不堪一击,即使不出兵,敌方也会前来归降的。将军即将面见皇帝,请将这次胜利归功于那两位将军,说自己都没有料到。这样,您就可以保全自己了!”
如果出于自己安全的考虑,浩星赐的话未尝没有道理。“功高震主”,从来就是臣下的大忌;而“归功于上”,则是屡试不爽的保身的万全之策。归功于那两位将军,也就是归功于支持那两位将军的皇帝。然而赵充国拒绝了,他说:“我老了(其时他已七十八岁),官爵权位已到了顶头,怎么能为了一时的避嫌而欺骗英明的君上呢?战争,从来就是一个国家的大事,我们制定一种政策,应当能够成为后世人遵循的法则。老臣我如果不在生命的最后年月向陛下讲清楚用兵的利害关系,一旦我死了,谁还能给皇上说呢?”他终于还是明确地告诉了汉宣帝,战争的胜利,主要不是由于用兵,而是由于屯田。汉宣帝不愧是西汉后期的中兴之主,他认为赵充国的说法是符合实际的,免去了破羌将军的职务,而将处理军事问题的大权交给了赵充国。赵充国是深谋远虑的,如果按浩星赐给他出的主意去迎合汉宣帝,也许可以讨好皇帝于一时,但必然会误导皇帝,使他自以为动武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从此便会国无宁日了;而他指出胜利是由于屯田,皇帝将会以防御政策为主,这对国家的长远利益来说,是绝对有好处的。作为大臣,如果不能谦虚退让,居功自傲,那是危险的;但,一味地顺从迎合,而不顾国家的利害,那是欺诈,更是不可取的。而要做到“忠而不顺”,真是谈何容易,谁知道会不会触犯逆鳞呢?但也只有这样,才称得上是难能可贵。
赵普是宋朝开国后的第一代宰相,当时同任宰相的人,大多唯唯诺诺,皇帝怎么说就怎么办,没有主见,或虽有主见却不敢坚持,唯有赵普,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不因皇帝的喜怒好恶而随意改变,史书称他“刚毅果断,未有其比”。
有一次,他要推荐某个人担任某个官职,可宋太祖不用。第二天,赵普还是推荐此人,太祖依然不用。换个“有眼力劲”的人,早就揣摩皇帝的心意而另改他人了。可赵普就是个死心眼儿,第三天,他依旧将此人上奏。宋太祖发了脾气,将他的奏书撕了个粉碎,扔到地上,赵普不动声色,跪着将碎纸片拾起,带了回去。到了第四天,他将那封粘贴好了的奏书又一次递了上去。宋太祖若有所悟,于是起用了这个人。
在精于为官之道的人看来,犯不着为了别人而同皇帝较劲,惹怒了皇帝,不只推荐的人上不去,自己也会倒霉。比较起来,赵普这种不看皇帝脸色,坚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意见,其精神实在是难能可贵。
由于赵普开了这个好头,影响了后来宋朝的一些大臣。朝廷的风气为之一新。
要想做到忠而不顺,除了臣下个人的品德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那就是皇帝得是个豁达大度、肯于纳谏的人。如果皇帝专横跋扈,谁谏就杀谁、整谁,敢于坚持己见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应对错误指令的策略
对上司发出的正确而合理的指令,当然要认真及时地执行,但上司也是普通的人,有时可能会发出不恰当的甚至完全错误的指令。作为直接受其领导的下属,你该怎么办呢?你可灵活地采取以下对策:
(1)暗示法
接到不恰当的指令时,你觉得不能执行或无法执行,可先给上司以某种暗示,让其悟到自己的指令不甚恰当。有些指令不恰当,不是因为上司素质差、水平低,而是没有考虑周全,或是只看到了事物的表象,没有看到事物的本质。你稍加暗示,他可能就会马上意识到。
(2)提醒法
提醒法是明确的。有些不恰当的指令,可能是上司不熟悉、不了解某一方面的情况,有的可能是上司一时遗忘了。你明白地提醒他,上司认识到了,一般都会收回或修正指令。
(3)推辞法
推辞要有理由,有的可从职责范围提出,譬如说:“总觉得这件事不是我的职责,要不,同事关系就不大好处理了。”有的可从个人的特殊情况提出。但不管从哪一方面,理由一定要真实和充分。你推辞了,有的上司还可能会这样问:“那你觉得这件事应该由谁来做?”你不能随便点名,也不要随口说“除了我,其他谁都可以”之类的话,比较巧妙的回答是:“这事谁来做,我了解得不全面,还是您来定夺好。”推辞不是耍滑头,而是委婉地拒绝。
(4)拖延法
有些不恰当的指令,是上司心血**时突然想出来的,并要你去执行。倘你惟命是从,马上付诸行动,那就铸成了事实上的过错。对这种上司心血**而向你发出的指令,如果你在暗示或提醒都不能,推辞也没多少理由时,最好的对策就是拖延。虽然默认或口头上答应,实际上迟迟不动。倘闲着不动,上司会产生疑心的,因此,你必须忙别的事,作为拖延的理由,应付上司的追问。拖延法是消极的,但对有些非原则性问题的不恰当指令,只能如此。你拖延了一段时间后,上司的头脑冷静了,或许有了新的认识,就可能收回指令,或让其不了了之。
有些下属,明明知道上司的指令是不正确的,是有原则性错误的,但认为这正是上司要我做的,天塌下来由上司顶着,就不假思索地去执行了。这是头脑简单的表现。殊不知,一旦追究起来,具体执行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要追究直接责任。因而,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己的主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