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化旌奖(1 / 1)

雍正七年(1729),雍正命在乡村设立乡约,凡大乡大村,派约正一人,值月三四人。约正由地方官从生员中拣选充当,政府酌量发给廪讫,值月由耆民充任。他们备置两种簿册,一记民间“善行”,一记“过恶”,以便对民人进行表彰和规教。其实,乡约主要任务是宣讲《圣谕广训》。

康熙颁布“圣谕十六条”,命在各地宣讲。这十六条是“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勤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善良,诫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追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这“圣谕十六条”全面系统地宣扬“三纲五常”,让人民安分守法,甘当顺民。雍正深知它的作用,说它“自纲常名教之际,以至于耕桑作息之间,本末精粗,公私巨细”,民间一切问题都讲到了。他为了使人明了十六条,对它加以解释,写成洋洋万言的《圣谕广训》,希望人民不要把它当成条教虚文,以之“共勉为谨身节用之庶人,尽除夫浮薄嚣凌之陋习”。

雍正要求在八旗和直省民间宣传《圣谕广训》,每月初一、十五宣讲两次,一定要做到家喻户晓。宣讲的事情,在直省由乡约负责,八旗由各级衙门经管。他始终注意宣讲情况,晚年发现八旗中的宣讲停止了,在死前数日谕令八旗都统,务于每月逢三、逢八操练之后,讲解一二条。

地方上的宣讲,在州县,每月朔望两日进行,地方官和绅衿会集于明伦堂,主讲者在鼓声中登上讲台,宣读《圣谕广训》条文。在农村,由值月宣读,约正用通俗的语言解说,以便听众明白。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提问。讲解完毕,就进行善恶二册的登记。在省会,仪式非常隆重,届期,先在公堂设香案,文武官齐集,穿着蟒衣,行三跪九叩礼,礼毕赴宣讲所,先由司礼生宣布讲解会议开始,宣讲人到香案前跪拜毕,捧上谕登讲台,由司教之人跪着宣读,司礼生再宣布开讲,宣讲人始行解说。在这过程中,军民都站立严肃谛听。

曾静案中撰辑的《大义觉迷录》,也由地方官和乡约宣讲,有的同《圣谕广训》的宣传结合进行。

有的地方官考虑到宣讲时有过恶的人不出席,无法教育,建议在乡约公所前树立木榜,上书“奸盗诈伪,干名犯义,有伤风俗,现经犯法治罪”的人,以便邻里宗族帮助他,监督他,迨一年后改正了,再把名字从榜上去掉。雍正说横暴不法的人,乡约一定不敢公布他们的名字,而有小过的良懦乡民倒可能给写上了,怕此举会有名无实。不过他又认为这是有益无损的事,可以试行,只是注意办好,不要弄成民间的笑料。

《圣谕广训》不过万言,逐条宣讲,有十六次也行了,每月两次,用时也只八个月,而雍正要长年累月地进行,势必重复,更令人生厌了。所以雍正督责虽严,听众和宣讲人都把它视为具文,宜讲流于形式。

雍正二年(1724),雍正号召各地兴办普济堂和育婴堂。他在北京彰义门外建普济堂,收养鳏寡孤独无依靠的老人,无以为生的病人,由国库拨款作为每年的经费,每月派大臣去稽察。京城广渠门内原有育婴堂,雍正把它扩充,交给顺天府尹经管,政府拨钱外,京中贵族、官僚、士人和有钱人加以资助,收养弃婴。雍正说,孔子讲大道之行也,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这些善堂的建立,就是实现孔子讲的大道。他希望京城做出榜样,四方都来学习,做到“老安少怀,风俗益臻醇茂”。在雍正的带动下,一些地方官,士绅、大商人纷纷效尤,建设各种善堂。江苏扬州贡生耿兆组捐田三百亩,另每年捐银二千两,建瓜州普济堂。河南确山县令与绅商共建普济堂,官拨公田,绅商买田捐助,收入给贫民做衣粮。江西新城知县邵鸿元与监生邓其铨建成普济堂。山东淄知县和绅士买地、捐田,也设置了普济堂。江苏苏州府创建锡类堂,为无力安葬的死者收尸。松江府南汇县绅士朱日成等人兴办育婴堂。江西南昌原有育婴堂,但有名无实,没有普济堂,两江总督赵弘恩动用公项建房置产,交由董事经理。此外,绅衿商人和一般地主还捐献银钱田产,修缮或兴建文庙、城垣、书院、义学、考棚、道路、桥梁、义仓、宗族义田。雍正为鼓励臣民的“乐善好施”,制定旌奖办法,凡捐助多的,由疆吏题请议叙;少的,给匾额,登记造册,免去差徭。这是把“乐善好施”的捐助与捐官的捐纳同样对待,比照捐纳议叙例给捐助者议叙,即有职衔而没有实缺的官员可以即用,有职衔的可以即升,无职的贡生、监生准给衔选用。江南有个革职通判倪兆鹏做了捐助,便准复还职衔,给予原品顶戴。捐助议叙,前无此例,所以李级议及此事,把它同前代做对比,说“授予秩官,视有明之所以劝之者尤厚”。

“乐善好施”,是官僚、地主,大商人把剥削人民的钱财拿出一小部分,解决极少数人的生存问题,缓和贫富对立,人民与政府对立的关系,它帮助政府赈济贫乏,政府给予叙用的报答。就政府而言,是用富人的钱财稳定它的统治,而以议叙作为与富人的交换条件。就议叙而言,捐助与捐纳有相同之处,捐助议叙也具有卖官的性质。后来雍正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这一点。雍正十三年(1735)春天,山西巡抚石麟奏报曲阳、汾阳两县绅衿愿捐银两,存贮公所,以备周济乡里贫民之用。原来“好善乐施”都是因事而捐,而这却是无事备用,分明是为议叙而来,所以雍正说“此乃另开捐纳之条也"。

雍正五年(1727),上驷院奏称,铡草夫满人六十一送钱粮的回程,发现车内有别人遗落的元宝一个,呈报主官。雍正说,一个卑微的夫役能献出拾物,深属可嘉,就将那个元宝赏给他,并命把这件事在八旗里宣传。这是雍正朝报告拾金不昧的先河。次年六月,田文镜折奏,河南孟津县农民翟世有在地里拾得商人秦泰的一百七十两银子,交给原主,秦泰要分给他一半,坚辞不受,他的妻子徐氏支持他这样做。田文镜遂给他赏银五十两,送“士女淳良”匾额,又在县里给他立碑,教育民人,向他学习。雍正命给翟世有七品顶戴,另赏银一百两,以表彰他的善行。雍正还就六十一和翟世有的事,要官绅士民广为效仿,说那些贪赃纳贿,出入公门,网利营私,不守官箴,不端士品的人,怎不惭愧呢!一个月后,田文镜又奏报商邱贫民陈怀金拾银二十四两八钱,交还失主,坚不受谢,与翟世有的事相仿, “仰见圣教流行之速”。雍正说“朕训诲臣民,唯以正人心厚风俗为首务,期以薄海内外去浇漓之习,敦仁让之风”,翟、陈事出, “可见民心淳朴性善,皆同率教”“实风俗转移之机会”,希望今后“人人各怀乐善之心”。遂给陈怀金九品顶带,赏银五十两。自此之后,各省相继效尤,纷纷呈报路不拾遗的好事。同年,直隶总督何世堪先后奏报平山县民郭见忠、景州民李世齐拾金不昧,雍正命各赏八品顶戴、银五十两。而疆吏所报遗金不昧的人,可以说是各行各业,各种类型的了。川陕总督岳钟琪报告绿营兵丁刘子奋在张掖拾银交给原主。鄂尔泰报称云南兵丁李应芳、金贵拾金不昧。雍正说这些好事发生在边疆,更为可嘉,除赏给银两外,给予把总衔,遇缺拨补。直隶巡察御史鄂昌奏报文安县织席民妇卢梁氏拾金不受谢,雍正命赏米、布和匾额。磁州佃农杨进朝拾银四十两,送交地主,转给失主,也按例给赏。贵州巡抚张广泗奏报古州土通事杨士奇,麦董寨仲家人阿罗拾金交还原主,雍正因为这事出在新近改土归流的地方,非常高兴。又有湖南凤凰营汉人妇女张林氏,迷路走入苗民村寨苗龙有家,苗龙有报官,将人送回。雍正说“苗民有此善举,足征苗俗之奉公向化,应加格外之恩,以示嘉奖”。在台湾,有高山族母女二人,拾得银钱衣物,报官还给原主,雍正以“廉让之义举见之番黎妇女,更属可嘉”,赏银三十两,以示奖励。

路不拾遗,表明民风淳美,世道清明,自古以来便是盛世的标志。它偶或见于史书记载,那也是像贞观之治的时代,稀世罕有。雍正旌奖拾金不昧,含有双重意义,一是用以教育民人,以便政府的治理。他要人讲礼义,兴仁让,端正心术,做出事来就符合礼法。人人如此,社会风俗就淳正了,压倒了邪气,坏事就少了,或不出了,这样人民就易于治理,他说“天下之治平,在乎端风俗,而风俗之整理,在乎正人心”,他用倡导路不拾遗作为正人心的一种手段。二是宣传他的统治已趋向盛世。按照他的说明,拾金不昧发生在社会下层,军民男女,内地边疆,满、汉、苗、高山、仲家各民族,在皆有,似乎形成了社会风尚,仿佛雍正时代已经成为太平治世。田文镜就翟世有的事歌颂雍正, “圣治淳熙,化及愚夫愚妇”,雍正则说那是“风俗休美之明征,国家实在之祥瑞”。这种人心向化,风俗纯美,只有仁育万民的政治才能做到,因此,雍正虽未把拾金不昧诸事说成是尧舜之世的再现,但已俨然以盛世自居了。人民之间互助以及拾金不昧,是广大人民的美德,本来就在民间存在着,雍正大肆渲染,并予官职、物质和精神的鼓励,其规模之大,前所未有,这就使此类事超出了当时人民自觉的美德范围,用名利引诱人交还拾金,从而把它纳入封建伦理轨道,加之雍正借它宣扬自己的政治,所以这种旌奖,成为雍正统治人民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民风纯美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