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曾引吕(1 / 1)

岳钟琪得到曾静书信后,即行奏报。雍正极力抚慰他,夸奖他的忠诚,说他朝夕焚香,对天祖叩首,祝愿岳钟琪“多福多寿多男子”。并说他给岳钟琪的谕旨,都是真心话, “少有口心相异处,天祖必殛之”。对臣子起誓,如同昔日对待年羹尧一样,表示对岳钟琪的绝对信任,目的是进一步把岳钟琪稳定住。

于是,雍正投入更大的精力处理曾静案子。指令刑部侍郎杭奕禄、正白旗副都统觉罗海兰到湖南,会同湘抚王国栋审理曾静一干人犯。曾静供出他的思想受浙江吕留良的影响,张熙见过吕留良的弟子严鸿逵及再传弟子沈再宽,因是广泛株连。后因涉及人多,地域广,为加速审理进度,将案中人通通押往京城审讯。

雍正对曾静投书一案的方针,在一开始就定下来了。他在雍正六年(1728)十月十七日的岳钟琪的奏折上批道:

朕览逆书,惊讶堕泪。览之,梦中亦未料天下有人如此论朕也,亦未料其逆情如此之大也。此等逆物,如此自首,非天而何?朕实感天祖之恩,吴天罔极矣。此书一无可隐讳处,事情明白后,朕另有谕。

他说自己受到莫大的冤枉,但却是好事——正好洗刷冤情。他虽说料不到有人那样议论他,其实,他实行的奏折制度,能很快获得各种消息。他知道关于他的嗣位,处理允福党人,诛戮年、隆,朝野颇多私议,只是自己不便挑明,公开论战,因而隐忍不发,或只一般谈谈。如元年、二年两次讲到有人说他“凌逼弟辈”“凌逼众阿哥”,仅表示那是攻击,并不追究造言者。曾静出来了,固然把他骂得狗血喷头,但有人承认了这些言论,正好顺藤摸瓜,清其源而塞其流。所以,雍正在上述朱批谕旨中指示岳钟琪“卿可将冤抑处,伊从何处听闻,随便再与言之,看伊如何论议”。这就是说他重点追查关于他的失德言论的根源。他的宠臣、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在关于曾静投书案的奏折中说:曾静“诬谤圣躬”, “所以能如此,得如此者;臣以为其事有渐,其来有因” “若非由内而外,由满而汉,谁能以影响全无之言据为可信,此阿其那、塞思黑等之本意,为逆贼曾静之本说也”。雍正经分析认为民间的传说,必来自官场,而本源必在皇室内部,具体来说就是允裸、允糖。雍正称赞他的奏折“恳挚详明,深诛奸逆之心”,他们君臣追造

言人的看法完全一致。

承审官员秉命追问曾静,曾静供认系听安仁县生员何立忠、永兴县医生陈象侯所说,而何、陈都是闻听于茶陵州堪舆陈帝西。陈供称在往衡州路上,碰见四个说官话、穿马褂,像是旗人的人,互相说“岳老爷上了谏本,不知避讳,恐怕不便”。这样辗转审问,雍正断定是发配南方边疆的犯人传说的,命沿途各省长吏查究。各省巡抚应命相继报告。广西巡抚奏报发往该省人犯所造的流言,雍正赞许他“逐一密查,确有证据”。田文镜据解守人员供报,折奏发遣广西人犯达色、马守柱、蔡登科、耿桑格、六格、太监吴守义、霍成等言地。湘抚王国栋、布政使赵城、按察使郭朝祚审不出根由,雍正屡次降旨催责,要他们“再行详讯,务必追出传言之人,则此事方可归看”。王国栋等人仍没弄清,就将王国栋调进京城,赵城、郭朝祚革职。继任巡抚赵弘恩惩前任之失,极意追询,终于报称,允裸等人的太监发往戍地, “沿途称冤,逢人讪谤,解送之兵役,住宿之店家共闻之。凡遇村店城市高声呼喊:你们都来听新皇帝的新闻,我们已受冤屈,要向你们告诉,好等你们向人传说。又云:只好问我们的罪,岂能封我们的口?”据三藩之一耿精忠的孙子耿六格供招,他被充发在三姓地方时,在允裸党人允械使用过的八宝家中,听允裸心腹太监何玉柱、于义向八宝妻子讲述皇上改诏篡位,毒死康熙,逼死太后的话。达色供认允福太监马起云向他讲太后自杀的情况。这样,雍正找到允裸集团是他失德舆论的散播者。为此,采取对策,一方面再次宣布允裸等人的罪过;另一方面,就曾静所说他的罪状,逐条辨析他没有过失,这样他发了很多上谕。他深知关键是继嗣问题,特加解说,在说明他的嗣位合法性基础上,进而指责曾静谋反与允福集团的关系。他说:允裸,允糖等人的“奴隶、太监平日相助为虐者,多发遣黔粤烟瘴地方,故于经过之处,布散流言,而逆贼曾静等又素怀不臣之心,一经传闻,遂借以为蛊惑人心之具耳”。利用曾静的案子,雍正自我宣布找到了诬蔑他失德的舆论根源。这是他在这个案件中着意追查的第一个内容,他还在曾静与吕留良关系问题上大做文章。

岳钟琪诱骗张熙时,张熙明白表示,他们最崇敬的是吕留良。张熙说他去过吕留良家,见其诗文,且随身带有吕留良的诗册,让岳钟琪观看。岳钟琪说看不出吕留良诗有什么反清观点,张熙为他一一指明。张熙的见解来自曾静,曾读吕留良的评选时文,认为吕留良是“进世名儒”,读他的诗,反复推敲,得其旨意,遂以“华夷之见横介于中心”。也就是说曾静师徒的华夷之辨的观念,受吕留良的影响很大。曾静对吕留良钦佩得五体投地,认为吕留良应当做皇帝。他在《知新录》中写道: “皇帝合该是吾学中儒者做,不该把世路上英雄做。周末局变,在位多不知学,尽是世路中英雄,甚至老奸巨猾,即谚所谓光棍也。”在他看来,合格的皇帝,春秋时应是孔子,战国该是孟子,秦以后,应为程颢与程颐、朱熹, “明末皇帝该吕子做”。

吕留良(1629—1638),号晚村,浙江石门人,顺治十年(1653)中秀才,后思想大变,悔恨猎取清朝功名。康熙五年(1666)弃青衿,操选政,名气很大,被人尊称为“东海夫子”。他在著述中强调区分华夷的不同,他说“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义”。教人站稳华夏的民族立场,不能效忠于夷狄政权。他曾借讲述历史道出对清朝的看法,他说“德祐以后,天地大变,亘古未经,于今复见”。南宋德祐二年(1276)二月,元军进临安,南宋实已灭亡,与此同时,蒙古族的元朝在全国建立了统治,这是第一个统一全国的少数民族政权,所以吕留良说是从古未有的不幸事变。清朝是继元朝之后的统治全国的少数民族政权,吕留良也把它以特大的灾难来看待。他怀念明朝,在文中说南明永历皇帝朱由榔被缅甸送回国时, “满汉皆倾心”,向他下跪,处死他时, “天地晦霾,日月失光”,百里以内的关帝庙都被雷击,意为天怒人怨,反对清朝暴政。他坚持汉族的立场,不承认满清政府,谓之为“彼中”, “燕”“北”“清”,而不称“大清”“国朝” “圣朝”。他于是拒绝为清廷效劳,康熙十八年(1679)开博学鸿词科,官员推荐他,他则誓死不就。次年,地方官又以山林隐逸举荐他,坚辞不赴。他把这些荐举看作是逼他出仕,厌恶至极。为免得再被纠缠,便削发为僧。他这个立场,加上作为理学家的声望,成为具有一定影响的学者,所谓“穷乡晚进有志之士,风闻而兴起者甚众”。僻处湘南山区的曾静闻其名而向往之,可见其名播海内。

吕留良的门人严鸿逵等继承了他的思想,敌视清朝,希望发生变故。一日观天象,说数年之内, “吴越有兵起于市井之中”。他总想看满人的笑话,说索伦发生地裂,热河大水淹死满洲人两万多,同情朱三太子。大学士朱轼推荐他纂修《明史》,他在日记中表示“予意自定,当以死拒之耳”。

严鸿逵的学生沈在宽作诗云“陆沉不必由洪水,谁为神州理旧疆”,还说“更无地著避秦人”。又录吕留良私淑门人黄补庵诗“闻说深山无甲子,可知雍正又三年”。这时清朝统治已近百年,他秉承师说,拒不承认清朝,希望恢复汉人的天下。张熙到东南访求吕留良遗书,严、沈热情接待。所以吕留良虽死,而后继有人。

雍正说吕留良以批评时艺,托名讲学,造成“海内士子尊崇其著述非一日矣”。深知要清除部分汉人的反满情绪,要批驳曾静的华夷之辨,必须结合触及他们所崇拜的吕留良,于是将吕留良师徒和曾静一并谴责。他指斥吕留良“凶顽梗化,肆为诬谤,极尽悖逆”。严鸿逵为吕留良羽翼,其言辞有较吕更恶劣处。沈在宽“堕惑逆党之邪说,习染凶徒之余风”,亦是不逞之徒。更重要的是,雍正驳难吕留良、曾静等人坚持的华夷之辨。他针对汉人反对少数民族做皇帝的观点,提出不以地域作为区别君主好坏标准的理论,他说帝王之所以成为国君,是生民选择有德之人,而不是挑选哪个地方的人。这个为分析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立了一个标准,即合不合生民的需要。他举例说,虞舜是东夷之人,文王是西夷之人,并不因地域而不能做君主,也不能损害他们的圣德。因此,他说清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同虞舜、文王一样可以为君主。声明清朝统治的合理。雍正还说了清朝统治的

好处:第一,清朝使中国疆土开拓广远,是中国臣民的幸事。第二,清朝创造了太平盛世,使“四方无事,百姓康乐,户口蕃庶”,田野日辟。第三,清朝是从李自成手中夺得天下,不但不是夺取了明朝皇位,还是为明朝报仇雪耻,汉人专以朱明后裔为反清旗号,是叛逆的行为。第四,清朝的衣冠是天命来主中国的形式, “孔雀翎,马蹄袖,衣冠中禽兽”的话,是无知之人的诋毁。雍正在华夷之辨中具有自豪感,认为南北朝时,君主只能统御一方,所以南人指北人为索虏,北人诋南人为岛夷。明朝朱元璋的威德不足以抚育蒙古,才兢兢于边防。他以各族都在清朝统治之下的事实,说明华夷无别,维护以满族为统治民族的清朝政权。雍正主张不分地域,以德为王,在理论上、在实践上,对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有积极意义。但他以地域观念代替民族观念,是偷换概念,回避清朝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问题,这是由他作为少数民族统治者的地位所决定。

经过案情的审查和思想观点的驳诘,雍正遂作结案处理,就此又抓了两个方面,一是文字上的,另一是组织上的。

雍正在曾静案初发时表示,曾静投书不必隐讳将来自有处置。过了将近一年,即在雍正七年(1729)九月,下令将论述这个案子的上谕编辑在一起,附上曾静的口供和忏悔的《归仁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加以刊刻,颁于全国各府州县学,使读书士子观览知悉。如果不知此书,一经发现,就将该省学政、该州县教官从重治罪。曾静口供和《归仁录》,说清世宗至孝纯仁,受位于康熙,兼得传子、传贤二意;又说雍正朝乾夕惕,惩贪婪,减浮粮,勤政爱民。所以,《大义觉迷录》一书是为世宗嗣位及初政做宣传的著述。

同年十月,雍正命将曾静、张熙免罪释放,并且宣布不但不杀他们,“即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之”。这样处理的原因据说有两条:一是岳钟琪为明了投书真相曾同张熙盟过誓,岳钟琪为雍正宠信大臣,雍正不能让他失信,故应宽免曾静、张熙二人。二是因曾静投书,才获知造作谤言之人为阿其那、塞思黑的太监,追出元凶,得以晓谕百姓,这样看曾静还有功,不应斩杀。其实,雍正真正的用意是为用他们现身说法,宣传《大义觉迷录》。他命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南江宁、苏州、浙江杭州等地宣讲,然后秘密押送到湖南,在观风整俗使衙门听用。张熙由尚书史贻直带往陕西,在各地宣讲完毕,送回原籍,在家候旨,以便随传随到。他们的宣传作用,是任何人所不能起到的。

对吕留良一干人等的处理要复杂一些。雍正八年(1730)十二月,刑部提出结案意见,雍正命交各省学政,遍询各学生监的意见,因为要焚禁吕留良的著作,担心有人私藏,因而以此为名,广做宣传。雍正还命大学士朱轼等人批驳吕留良的四书讲义、语录,到雍正九年(1731)十二月书成,也刊刻颁发学宫。又过了一年,才正式定案,将吕留良及其子、已故进士吕葆中、严鸿逵戮尸枭首,另一子吕毅中、沈在宽斩立决,吕和严的孙辈,人数众多,俱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倘有“顶替隐匿等弊,一经发觉,将浙省办理此案之官员与该犯一体治罪”。吕留良家产籍没,充浙江工程用费。案中牵连人等分别判处:黄补庵已死,妻妾子女给功臣家为奴,父母祖孙兄弟流放边外;刻书人车鼎臣、车鼎贲,与吕留良交往的孙克用、收藏吕留良书籍的周敬舆均拟以斩监候,秋后处决;吕留良门人房明畴、金子尚革去生员,金妻流放边外,陈祖陶,沈允怀等十一人革去教谕,举人、监生、秀才,杖一百;严鸿逵、沈在宽的学生朱霞山、张圣范等人因年幼释放。被处分的还有吕留良的同乡朱振基,他景仰吕留良的为人,在任广东连州知州时,供奉吕留良牌位,吕留良案发生时,他已调任广州府理瑶同知,但连州生员告发他,雍正将他革职严审,尔后,死于狱中。

在审查曾静不久,雍正就此事在宠臣田文镜的奏折上批道: “遇此种怪物,不得不有一番出奇料理,倾耳以听可也!”对鄂尔泰亦作了同样内容的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