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科党”(1 / 1)

雍正处置谢济世后几天,就提出科甲人结党的事情了。他说, “师生同年之联络声气,徇私灭公,惑人听闻之邪说,其害于世道人心者更大”“若科目出身者徇私结党,互相排陷,必至扰乱国政,肆行无忌”。雍正五年(1727)二月,雍正谕大学士九卿詹事科道:科甲出身的人作弊,还不如非科举出身的,因为后者易于败露,而前者巧诈隐密,互相袒护,不易识破。他表示要把官场中科甲人的“唐宋元明积染之习,尽行洗涤”。雍正七年(1729),谕科目晋身官员“乃科甲出身之人,不思秉公持正,以报国恩,相率而趋于植党营私之习,夤缘请托,朋比袒护,以至颠倒是非,排陷报复,无所不为”。又说, “科甲流品相夸尚,其风自唐宋以来就有之,至前明而流弊已极”。又说, “科甲之习一日不革,则天下之公理一日不著,尔等当豁然醒悟,庶可使历代相沿之弊习,廓然顿除也”。由此可以看出,雍正以为科甲人的朋比是唐宋以来的千年积习,不清理是不行了,明确了反对科甲朋比的态度。

为此,雍正采取擒贼先擒王的办法,有计划地打击科目领袖,惩治李级,即为显例,而抑迫吏部尚书、云贵总督管云南巡抚事的杨名时又是一个典型事例。雍正在给云贵总督鄂尔泰的朱谕中说, “今海内李光地辈已逝,如杨名时者少矣”“朕整理科甲积习,伊挺身乐为领袖”“仗伊向来夙望,必因其党庇恶习,抗违朕意,即如朱轼、张廷玉现任大学士,莫不因伊前辈,慑服尊重”,若不惩治他, “恶习万不能革”。于是,他屡次降旨呵责杨名时。雍正五年闰三月革去他的职务,只命他署理滇抚事务。这时,杨名时奏请用盐务盈余银两修浚洱海河道,雍正就此大加责难,说他即将离任,始有是请,是给自己在地方上留好名声;他的请求不用折本先请示,而径用题本,欲令众人皆知,以博赞誉;不把好事留给后任,也是沽名,所以他“但知有己而不知有人,并不知有君,尚得面见颜自命为读书人乎?”又说他既想加惠地方,就命他以己资修治洱海河道,他死后, “着伊子孙承办,使天下之人知沽名邀誉之徒不但己身获罪,而且遗累子孙也”。同年秋天,

新任巡抚朱纲参奏杨名时任内亏空钱粮仓谷,雍正说亏空应当同布政使常德寿有关,但杨名时不行弹劾,是乐于自负其责,就勒令他赔偿,而不与常德寿相干。次年正月,雍正命杨名时进京,特谕地方官民,在杨名时行程中,不许以礼接待,不许为他鸣不平,不许造作谤语,揭帖。由此可见,雍正是蓄意打击他。

雍正对一般科举晋身的官员,也搜寻他们的过失,予以惩治。雍正五年(1727),任命浙江观风整俗使王国栋为湖南巡抚,要他到任不要犯“偏袒科目、姑息绅衿”的毛病,要他严参一二科甲出身的庸员,重惩数名败检不肖的劣生, “令众人晓然知尔心迹方好,否则年谊故旧之夤缘请托,音问书札,络绎纷纭,即不胜其酬酢矣”。同年,田文镜又题参进士出身的知县周知非“顽废不职”,雍正认为这是科甲入仕者怨恨田文镜而废弛政治,将其革职拿问, “俾科目出身之员因结党怨望上司而废弛公事者知所儆戒”。与此同时,对科甲人之间的相互包容严肃处理。雍正五年,湖南攸县革职知县陈溥任内仓谷霉变,没有买粮补足,接任知县萧师谔谎报称陈溥已补完,接印理事。萧师谔、陈溥都是科目人,雍正认为萧师谔故意袒护陈溥,朋比为奸,因罚他代替陈师谔完纳亏项,若在一年内不能全完,即监禁严追。给事中崔致远丁忧回山西原籍,雍正说他人品不好,命晋抚伊都立考察他,一年后伊都立没复奏,雍正说他因系科甲晋身,保护同类,故而不能奉命,命将他交吏部严行议处。

雍正还从组织措施上压抑科目人。给事中、御史和吏部司官,历来从科甲中选拔,雍正为杜绝党援的弊病,于是变通旧例,指示这些官职的补充,不一定非从科甲中选拔。清朝吏制对官员的任用有许多回避的规则,但没有师生回避的条例。雍正七年(1729),御史提出外任官回避各种条款,雍正因命知府、知县若为师生,自应回避,司道以下有谊关师生者申报督抚,督抚有者报吏部存案。接着吏部定出师生陋习徇庇处分例,规定若师生馈送徇庇,道府失察州县、督抚两司失察道府均须议处。雍正希望用这些办法,防止科甲官员结党营私。

雍正惩治科目人的原因,除结党以外,还有其他重要内容。他说谢济世参劾田文镜的目的, “不过欲使天下督抚皆因循苟且,庸碌偷安,邀众人之虚誉,保一己之身家,而不为国家实心效力,以快其党锢之私心”。在呵斥杨名时的时候,已指责他好名而不顾及君父和同僚,又痛诋他“性喜沽名邀誉,而苟且因徇,置国家之事于膜外”。雍正厌恶科目出身的官员讲假道学,不务实政,只能因循苟且,博安静持重的虚名,不利于贯彻他的革新的政治方针,是以对好犯因循废弛毛病的科目人大加整饬。

由李级弹劾田文镜产生的雍正打击、压抑科甲出身的官员,就具体问题而论,田文镜、李级各有是非,雍正却全面支持田文镜,重惩李级,看似不公平,然而他并不是有心袒护一方。反对朋党,改革积弊,这是他的既定施政方针,科举人易犯的徇庇和守旧的毛病,正是他所要清理的内容,李级、谢济世不期而然地反对执行他的方针最有力的“模范督抚”田文镜,他才把科甲人当作结党营私加以打击,以推行他的政令。

当谢济世发往阿尔泰军营效力时,他的同乡陆生樽也遭此厄运。陆生神,举人出身,经江南吴县知县引荐,雍正将他改授工部主事。外任知县,历俸多年,或大计卓异行取,才能升补此职,陆生神初仕就得到这种任用,应该说是受到雍正赏识的。自李级、谢济世事发,雍正也因他是广西人,“平日必有与李级、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便把他革职,也发往军前,与谢济世一块儿效力。雍正七年(1729)五月,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奏参陆生神书写《通鉴论》十七篇, “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吏属狂悖,显系诽议时政”。陆生神对封建、建储、兵制、君臣关系、无为之治等问题,就《资治通鉴》所叙述的历史,发表了许多议论。他以为古代的分封制,是“万世无弊之良规,废之为害,不循其制亦为害,至于今,害深祸烈,不可胜言。”陆生樽就汉武帝戾太子事件议论建储,认为“储贰不宜干预外事”,而且要使他懂得干涉政事对于朝政的危机。又以钩弋宫尧母门之事,认为应早立储君。他谈到无为之治,认为国事应抓纲领, “不人人而察,但察铨选之任;不事事而理,只理付托之人”。他说人主只需要“察言动,谨几微,防谗间,虑疏虞,忧盛危明,防微杜渐而已。筑篷豆之事,则有司存”,等等。陆生神讽刺康熙前不能教育太子,致有废黜之事,后不能预立储贰,致使皇子互争,骨肉成为仇人。他同情允裸等人,谴责雍正滥用君权,主张无为而治。雍正说他“借托古人之事几,诬引古人言论,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怨。”对他的观点逐条进行辩难。雍正认为封建抑或郡县,是“时势”决定的,称赞柳宗元的公天下自秦始、苏轼的封建者争之端的观点是确有所见,并从秦朝、元朝及清朝的统一,说明郡县优于封建,反对陆生神主张分封的观点。陆生构讲道“蓄必深,发必毒”,雍正说这是他“指阿其那等而言”,意即雍正与允裸等人积怨太深太重,所以处理狠毒,因此雍正指斥他“狂悖恶乱,不亦甚乎”。挑明陆生神的观点与允裸的关系。讲到皇帝的亲理庶务,雍正说,圣明君主“未有不以勤劳为励,而以逸乐无为为治者也”。皇帝一定要励精图治,亲理庶务,革新政治。

陆生构作为一个不知名的小臣,以读书人的身份探讨政权形式和治理方法,雍正同他的争辩,是地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见解的交锋,本来是正常的。但是陆生神结合时政进行评论,抨击了康熙和雍正两朝的某些政事,站在允裸一方,对雍正政治的指责并没有多少道理。雍正“以牙还牙”,说他“罪大恶极,情无可免”,于雍正七年(1729)年底下令,将其在军前正法。

谢济世与陆生构可以说是难兄难弟,锡保在告发陆生樽时,也把谢济世参了一本,说他借着批注《大学》,讽刺时政,怙恶不悛。这是对他的文字加以附会,乱加罪名。雍正也深明其事,免其死刑,但同他开了一个“玩笑”,命锡保假意将他和陆生神同时正法,俟陪绑后才宣布免死的决定。雍正耍弄这种心机,是刻薄的表现。

雍正反对允裸集团、年羹尧集团,打击的对象是一部分满洲贵族和一部分官僚,这些官僚中,有科举出身的,也有非科举人。而第三次整治朋党,则以反对科举入仕者为目标,所以第三次反朋党,内容、性质各不相同,而出问题多的则在第三次,这是他在前两次胜利的情况下,不够谨慎的结果。而这三起事件的目标,归结起来则是一个,就是澄清官方,推行他的改革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