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全面阐述张居正十年改革取得的成就,绝非在一篇文章里能够完成。但必须要提的,则是他矢志推行的“一条鞭”法。
明朝制定的赋税征收政策极其复杂。有丁差、有粮赋、有杂税。每户农家按田亩计算,一年要出多少力差,该交纳多少粮赋,一经核定多年不变,交纳粮赋远近不一,百姓不堪其苦。一条鞭法的内容是将田赋、徭役及各项杂税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交纳。这种方法由嘉靖初年的福建巡抚庞尚鹏提出,后来相继有王宗林、刘光济、海瑞等先后在浙江、江西、南直隶等处推行,但始终没有在全国统一推行。其因是推行一条鞭法的前提是要核定各州府的田亩。武宗之后,一些势豪大户大肆兼并田地并隐瞒亩数,导致税源流失,这些田地的拥有者千方百计阻挠重新丈量田亩;二是沿袭多年的差、赋、税的分类征收方法,使一些黑心的地方官员可趁机勒索以农民为主体的纳税人。所以说,施行一条鞭法的真正阻力,来自于官方与势豪大户。这两种都是社会上的强势利益集团。张居正知道,若要真正推行一条鞭法,必然要在全国重新丈量土地。而此举就意味着要得罪所有的权贵。张居正一再强调“朝廷盛衰,重在吏治;国家兴亡,功在财政”。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抓住吏治与财政两个牛鼻子。所以,他抱着“虽机阱满前,犹不足畏”的宏大决心和“知我罪我,在所不计”的坚决态度,毅然决定在全国清丈田亩。此一工程,耗时两年才完成,全国应征赋税的田亩,一下子增加了近四百万公顷之多。仅此一项,就为朝廷增加了一百余万两税银,几乎占了全国赋税征收的三分之一。
一条鞭法的实行,既减轻了农户的负担,又增加了白银的流通。据史家研究,当时世界上三分之一的白银在中国流通,山西的票号就是在这一时期产生的。而且,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可在官府的组织下投入运输、兴修水利、商贸等经济活动,这导致了中国在万历时期开始了第一次城市化过程。
可以说,一条鞭法的实施,功在当代,利泽后世。隆庆六年,当张居正接任首辅的时候,国库亏空四百多万两银子,经济几近崩溃;十年之后,国库存银达一千多万两,府仓的积粮可支九年。这么短的时间取得如此大的经济成就,张居正居功至伟。
但是,诚如海瑞对张居正“工于谋国,拙于谋身”的评价,张居正这种义无反顾的改革精神,最终导致了他个人的巨大悲剧。
发生在万历五年的“夺情”事件,已经露出了事情的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