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审美(1 / 1)

(要点)我们讲的“审美”,一定是在生命个体参与下的、唤醒生命个体沉睡着的艺术同情和形式欣赏能力的“意象世界”或“审美世界”,进而激励生命个体在现实生活中践行美。

生命个体的“审美世界”就是生命个体“美”的感受。

人类生命个体如果用审美的眼光和心胸看待世界,品味知识、工作与生活,必将充满着美好的情趣与诗意的生活!

在讨论“审美”概念之前,要界定清楚“审美”概念的内涵。我们讲的“审美”,是指生命个体在“审美世界”中的审美活动,是在审美活动中体验美、感受美、践行美——实现生命个体“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

之所以选择“审美”作为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的重要概念元素,是基于生命个体从诞生之日起,在建构生命个体自身——第一结构系统之外,始终与第二结构系统要素建立关系态,实现生命个体自身第一结构系统各要素历史经验关系记忆或现实经验关系记忆的生长与建构。而人类生命个体现实经验关系记忆的建构,均离不开生命个体对“感觉”概念的建构。譬如“疼”“香”“辣”“压”“拉”“打”“红”“绿”“黑”“白”“低沉”“响亮”等。而“感觉”概念的形成,来源于人类生命个体对自身“感觉”概念表达的需要,亦即进行“意象”的建构。当生命个体发生“疼”“香”“辣”“压”“拉”“打”“红”“绿”“黑”“白”“低沉”“响亮”等——“感觉”时,生命个体就通过相对应的“感觉概念”——“意象”,给予“疼”“香”“辣”“压”“拉”“打”“红”“绿”“黑”“白”“低沉”“响亮”——“感觉”等各种表达。

也就是说,凡是人类生命个体表达出来的感觉,都是生命个体对感知对象“情感”化的混合体,以此形成的知觉、表象其实质是生命个体的“意象”,只不过是“情感”程度及方向不同罢了——有的以潜隐的方式,有的以外显的方式,生命个体究竟取决哪种方式呈现“意象”,关键在于生命个体对“意向”对象建构“意象”的倾斜程度。

纯粹的感觉表达是不存在的,感觉表达出来的一定是情感化的。“百闻不如一见”也道出了生命个体建构清晰“意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生命个体总是伴随着“感觉”表达而建构生命个体的“意象”——“感觉”表达与“意象”一一对应。

当然,生命个体存在“意象”建构能力的差异,即生命个体存在审美能力的差异。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感觉表达”,抑或“感觉表达”形成的“意象”都能够给生命个体“唤醒沉睡着的艺术同情和形式欣赏的能力”[1]。有的“感觉表达”或“意象”给生命个体带来“眩惑”[2]或“审美上的冷淡”[3];有的“感觉表达”或“意象”是“属于‘太陈腐和太令人厌恶的东西’,它们遏制或消解审美意象的生成”[4]。所以,把能够唤醒生命个体沉睡着的艺术同情和形式欣赏能力的感觉表达——意象世界,称为“审美世界”。生命个体在“审美世界”中的“审美活动”,既是生命个体体验美、感受美、践行美的活动,也是追求“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过程。

由此看来,一方面,“审美世界”一定有生命个体的参与,没有生命个体的参与,客观世界不可能形成“审美世界”;另一方面,即使有生命个体的参与,生命个体形成了客观世界对象的某个“意象”,也不一定是“审美世界”。所以,这里讲的“审美”,一定是在生命个体参与下的唤醒生命个体沉睡着的艺术同情和形式欣赏能力的“意象世界”或“审美世界”,进而激励生命个体在现实生活中践行美。那么,为什么要特别关注对生命个体产生唤醒的“意象世界”呢?其实,在前面已经说过,虽然人类生命个体与第二结构系统要素建立关系态,产生对某种要素表达的“意象”,但是,这个“意象”对生命个体不一定产生“唤醒”。不产生“唤醒”的生命个体与第二结构系统要素建立关系态可能是非常重要或必要的关系态,但从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的本质属性来讲,如果能够实现生命个体在建立非常重要或必要关系态的同时,产生唤醒的“审美世界”,不更有利于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吗?换句话说,生命个体就是要提高审美能力,积极构建“唤醒”的“审美世界”,形成与生命个体灵动能力相匹配的健美身体、审美情趣。虽不能说直接为生命个体带来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但是随着人类物质文化需求的基本满足及逐步丰富,特别是人类工业化、信息化革命之后,人类生命个体生活的完全外化使得其身体更加柔弱而缺少力量、内心世界更加贫瘠、荒芜而缺少精神丰满与深邃的时候,健美的身体、审美的情趣可带来生命个体所需要的、真正属于自己的自由精神家园——精神自由与享受。生命个体如果能够建立更多“唤醒”的“审美世界”——自由精神家园,那么生命个体与第二结构系统要素建立的关系态一定是正向的,或重要的,或关键的,是可以间接支撑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的。因此,从整体上看,关注生命个体产生唤醒的“意象世界”,有利于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指数的提高。

生命个体怎样才能够产生“唤醒”的“审美世界”呢?既然第二结构系统要素不能够单独产生生命个体“唤醒”的“审美世界”,只有生命个体的参与才有可能产生,那么,生命个体怎样参与或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唤醒生命个体的“审美世界”呢?对此,我们进一步考察生命个体的“审美世界”。

其实,生命个体的“审美世界”就是生命个体“美”的感受。那么,“美”又是什么呢?我们认为,美是生命个体对要素深刻的感性外观或内涵意蕴的感性显现与其精神需求的高度契合与共鸣。因此,生命个体的审美活动是一种精神——文化活动,是体验而不是认识。但是,生命个体对要素深刻的感性显现及其生命个体的精神需求,与其认识有相当大的关联。因为,生命个体只有对要素产生不管是感性的还是理性的“认识”(认识本身,就是生命个体内在表达),才能对要素产生相对应的“意象”,至于生命个体的“认识”能不能“唤醒”其“审美世界”——深刻的感性显现与精神需求契合与共鸣,取决于生命个体自身的审美意识、审美情感、审美情趣与审美能力。

譬如,生命个体通过学习都能掌握一定的物理知识,但是不一定对物理学产生“美”的体验,即生命个体只注重概念的逻辑推理、实验归纳、规律等表达,而不关注物理学揭示自然现象而形成的形式与内容和谐与统一的美。因为,美的享受与兴趣是一对孪生兄弟。所以生命个体在体验不到为物理学意象之美存在时,也就很难产生学习物理学的兴趣。

然而,物理学家一般都能体验到物理学之“美”。因为,物理学家在对物理学认识的基础上,对其产生了“深刻的感性显现”,并与物理学家对物理的“精神需求”相契合或发生共鸣,即唤醒了物理学家对物理学的“审美世界”。当然,如果“深刻的感性显现”与物理学家对物理的“精神需求”不相契合,那么,正是物理学家或修正、或发现、或创造新的理论契机,使其达到“相契合”,从而构建新的“审美世界”。

这在物理学发展史上已经得到了多次验证。如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建立,光的波粒二象性、物质波等的建立等。同样,摄影爱好者,将第二结构系统要素——环境即“理想的感性显现”与摄影爱好者的“精神需求”相契合——“审美世界”的建立,就定格在了爱好者的“相机”中。依此类推,数学家能体验到数学之美;植物学家体验到植物学之美;化学家体验到化学之美;语言学家体验到语言之美;艺术家体验到艺术之美;政治家体验到政治之美,等。但凡生命个体感受到“深刻的感性显现”与其“精神需求”不相契合时,也恰是生命个体追求其“契合”的动力。正是由于生命个体不停地追求这种“契合”,才不断地推动人类生命个体现实经验关系的积累。因此,生命个体对要素深刻的感性显现与其精神需求相契合与共鸣,是生命个体建构“审美世界”的条件。情感的建立,是生命个体精神需求的前提,情感将生命个体与关注对象融化为“物我同一”“物我无二”。

所以,人类生命个体要建构“审美世界”,必须唤醒生命个体的“情感关怀”,使生命个体对要素发生深刻的感性显现,也就是说,生命个体能够对“客观的存在要素”在审美意识、审美情感、审美情趣、审美价值等的作用下,呈现生命个体自身对“要素深刻的感性显现”。当然,此“要素深刻的感性显现”的价值及其品质,受到生命个体审美意识、审美情感、审美情趣、审美价值追求的制约。但是,只要有意识地唤醒生命个体的审美情感,即生命个体有意识地进行情感关怀,就能建立生命个体自身的“审美世界”,促进其“物我同一”的精神世界。

生命个体“精神需求”的世俗与高雅,直接影响生命个体对“要素深刻的感性显现”价值及品质。生命个体对“要素深刻的感性显现”总是与生命个体“精神需求”相一致、或相当、或共鸣,否则,形不成“契合”,感受不到愉悦,甚至相左,生命个体难以建构“审美世界”。我国美学学者宗白华对此有精辟论述:西洋是唯理的体系,中国是生命的体系。唯理的体系是要了解世界的基本结构、秩序理数,所以是宇宙论、范畴论;生命的体系则是要了解、体验世界的意趣(意味)、价值,所以是本体论、价值论”[5]。由此可见,宗白华先生对中西文化从形而上的角度给予了“泾渭分明”的分类,充分体现了中西方两大体系的文化之美——泾渭分明、自成体系,是人类文化的两颗明珠——缺少哪一颗都显孤单,都不是人类文化历史的全貌。这“形式”的感性显现,也正与宗白华先生对中西文化精神的认知相契合。他这样简洁的划分,不仅他自己感觉到中西两大文化阵营形式之美,而且每一位稍有中西文化底蕴的读者都有泾渭分明的形而上之美的感觉。

但是,值得说明的是,“精神需求”的世俗化,不是低俗化或庸俗化。世俗化,虽不高雅,但易于更多生命个体与“要素深刻的感性显现”相契合或发生共鸣。诸如反映北方农村地区、西北地区的文学与艺术作品等,使得更多的北方农村、西北农村生命个体在观看影视作品过程中带来许多美的享受。

生命个体在情感基础上要能动地建构“审美世界”,固化为生命个体的情感追求。我们将“审美世界”的建构划分为:审美的形式与内容世界;审美的精神与行为世界。

讨论审美的形式与内容世界。人类生命个体始终都没有离开与第二结构系统要素建立关系态,这其中就包含生命个体与要素建立的审美世界。这就是说,生命个体与第二结构系统要素始终有“情感”的因素,只不过情感因素的程度不同罢了。从审美的形式与内容来看,生命个体每日的吃、穿、住、行等,无不与外在物的形式、功能建立关系态。仅就生命个体的“穿”来说,即便是较小年龄的幼儿也懂得衣服的漂亮,也要选择自认为重要的场合穿上漂亮的或者“好看”的衣服,何况成年人,诸如女性外出“化妆”,选择不同场合的服装搭配,男性正装或便装的选择等,都是生命个体审美意识、审美情趣的体现。但是,由于生命个体审美情感、审美能力的差异,才有了人类社会生命个体外在形式的“万紫千红”“生动活泼”。尽管每个生命个体外在形式或内涵意蕴的感性显现不一定能唤醒其他生命个体“精神需求”的共鸣,即难以建立“审美意象”,甚至是相反的效果,但就是呈现外在形式的生命个体自身确实依然将“客观的我”装饰为“意象中的我”,而成为现实中的“形式我”。即便是人类生命个体的“吃”,如果给予审美观照,也能发现人类饮食领域中呈现的众多审美意象,如北京的小吃“驴打滚”“糖葫芦”及老北京的精益求精的谭家菜、恩承居的鸭油炒豌豆苗等精美菜品。

除此之外,如果我们生活接触的所有环境,特别是人类生命个体所构造的环境,如家庭房间的设计、学校的设计、公共场所的设计、公园的设计、办公场所的设计、教堂的设计等,其外在形式或内涵意蕴能唤醒与之相互作用的生命个体实现其“精神需求”的共鸣,那么,这样的环境就是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的环境,这样的环境就是生命个体灌注了生命审美意象的环境,是充满生命活力、能量和力量的环境。即便是为我们提供服务的各种工具,如餐桌、座椅、灯具、水杯、汽车、空调、电脑、机器人、机床、厨具、农具等,如果在具有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其功能与形式契合,进而唤醒与其作用的生命个体“精神需求”的契合与共鸣,那么,人类生命个体在收获工业化、信息化成果的同时,还享受着人类生命个体创造的技术美与艺术美。当然,人类生命个体创造的各种艺术作品,更是生命个体审美意象的感性呈现,艺术家的“审美意象”与发生作用的生命个体实现再唤醒,进而复活艺术作品的生命及其活力,实现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

只要生命个体具有较强的审美意识,以审美观照人类生命个体日常的生活,不仅切实提高自身生活品质,而且在闲暇之余构筑自身自由的审美世界,丰富生命个体“意象世界”,增强生命个体意象美回味。印记中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农村,物质并不丰富,只能勉强度日,印象却十分深刻——

“在夏季,傍晚时分,落日的余晖洒满了农院,在湛蓝天空的映衬下,袅袅炊烟向西北方向飘去。一个不大的院子,在院落甬道一侧,黄瓜、豆角、架瓜还有密密麻麻满畦绿色的香菜,偶尔畦埂上几簇全身敦实而鲜嫩宽叶的生菜,在夕阳的映衬下充满着活力……整个院子充满了玉米面熬制稀饭的味香。劳顿了一天的农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真正属于自己农院的家。收拾农具,拍打衣服,汲水洒院……顷刻,八仙桌外加一小长桌周围摆放着八九个各种矮小木凳,桌上嫩嫩的生菜、顶花带刺的黄瓜、泛着热气装满大碗的豆角,用清水泡过的咸菜飘着几滴油花,还有叶茎分明且香甜可口的大葱……这就是一家八九口人快乐的晚餐。现在回忆起来,还依然感到家人的亲情、纯洁而美好,盼着吃一顿玉米稀饭是多么幸福与美好!”

除世俗的形式与内容审美世界之外,如果用心观照精神文化、体育文化领域形式与内容的审美世界,我们将意外地发现在知识内省过程中体验不到的美的感受。诗歌、散文、小说、书法、绘画、音乐、体育、舞蹈、戏剧、健美等,它们的艺术形式与内容无不充满着特有的形式和意蕴,以此来唤醒生命个体“精神需求”的意象世界,让生命融入文学或艺术作品、体育运动之中,从而使文学与艺术作品或体育运动充满生命的活力与力量。反过来,以文学与艺术作品、体育运动等生命活力与力量再次唤醒生命个体的意象世界与精神世界,铸就生命个体的审美情趣或审美价值,丰富并提升生命个体的精神与道德境界。

这里仅以陶渊明《归园田居·种豆南山下》为例,感受其诗的形式与意蕴的“感性显现”与生命个体“精神需求”的契合而形成审美意象,从而让诗充满了生命活力与力量——诗人隐居之后躬耕劳作。反过来,促进读者田园式生活的审美意象,提升其自身的价值追求——无畏的精神、美好的人格、高尚的境界。望读者品味:“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其他的文学与艺术作品,如王维的《山居秋暝》:“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只要生命个体循着“审美”的方向去读、去品、去建构意象,不仅有利于生命个体理解文学与艺术作品,而且增强生命个体审美趣味,提升精神品味,实现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

再来讨论审美的精神与行为世界。从人类生命个体本质属性来讲,审美的精神与行为世界,是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外在与内在的体现。相比生命个体审美的形式与内容世界,是更高一层次的审美世界。审美的形式与内容世界,关注更多生命个体以审美意识、审美情趣等把第二结构系统要素“感性显现”与生命个体“精神需求”统合起来,形成生命个体的审美意象,一方面,提升自身审美的精神世界;另一方面,切实实现自身的愉悦,进而形成情趣或兴趣。因此,生命个体审美形式与内容世界的构建,着眼于生命个体第一结构系统要素的建构。也就是说,生命个体关注第二结构系统要素的目的,是更好地观照生命个体自身精神世界。然而,生命个体审美的精神与行为世界,关注更多是生命个体自身对第二结构系统要素灌注的精神与行为而形成的审美意象,是生命个体第一结构系统要素增值了第二结构系统要素形式与内涵意蕴的“感性显现”。如果我们把生命个体审美的形式与内容世界的建构描述成:“2”作用于“1”→[2 1]→[1];那么,生命个体审美的精神与行为世界则描述成:“1”作用于“2”→[1 2]→[2]。因此,生命个体审美的精神与行为世界的建构,更有利于人类社会组织建设,有利于“最佳公民”建设。

正像前面讨论审美的形式与内容世界一样,精神与行为也总是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整体,行为是整体的外显,精神是整体隐藏着的灵魂。先看屠格涅夫散文诗中的一个例子。

“大风把一只未出窝的小麻雀吹落在地下,正好落在一条猎狗的前面。猎狗向小麻雀走去。突然从树上落下一只黑颈项的老麻雀,落在猎狗的嘴边。它一面哀鸣,一面向猎狗张着的嘴巴和牙齿冲撞。它要救它的雏鸟,企图用自己的身体来阻挡灾难。它全身震颤着,冲向猎狗的嘴巴。冲了一回又一回,终于倒毙在地,牺牲了它的性命。”[6]

屠格涅夫呈现给我们“老麻雀”外显的行为,让读者构筑了老麻雀“精神与行为”审美的意象世界。这意象世界,将唤醒读者追求“生命精神最优”的崇高境界。

其实,精神与行为的审美世界,始终伴随着生命的存在而存在。从本质上看,虽然是生命本质属性的表现,但也是生命相对非生命世界更伟大的表现。历史上众多的圣贤为我们构建了他们精神与行为的审美世界。诸如,我国儒家代表的孔子,构建了以“仁”为核心的精神与行为的审美世界;道家代表人物老子,构建了以“道”为核心的精神与行为的审美世界,进而庄子在以“道”为精神本体,建构了以“游”为形式的“飘逸”审美世界。即便是普通生命个体,也能够为人类社会建构“精神与行为”典范的意象世界。

2008年5月的汶川地震,德阳市东汽中学教师谭千秋张开双臂像一个“大”字,趴在课桌上,死死地护着课桌下的四个学生,四个学生得救了,而他却献出了生命。汶川地震中的一位遇难的母亲,她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着地支撑着身体,像古人行跪拜礼,只是身体被压得变了形。在她的身下有一个红色带黄花的小被子,包裹着她三四个月大的孩子,因为母亲的庇护,孩子毫发未伤,还在安静地睡着。医生发现了一部手机在被子里,屏幕上是一条已发的短信息:“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尽管这位母亲,已经永远离开了人类社会,但她再一次塑造了人类母亲的爱,精神与行为的崇高意象世界。

图8-1 理想教育文化三大范畴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人类生命个体如果用审美的眼光和审美的心胸看待世界,品味知识、工作与生活,生命个体必将充满着美好的情趣与诗意的生活!

[1] 李斯托威尔语,转引自叶朗.美学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69.

[2] 王国维语,转引自叶朗.美学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69.

[3] 李斯托威尔语,转引自叶朗.美学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69.

[4] 叶朗.美学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70.

[5] 叶朗.美学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8.

[6] 叶朗.美学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