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在了解教学伦理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深入理解并掌握教学伦理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伦理的基本原则
(一)真善美相统一
真、善、美是人类所有实践活动的基本价值尺度,也是教学活动应当追求的基本价值。因此,教学伦理必须首先需要遵循求真、向善、趋美相谐的基本原则。而所谓“相谐”,既是指真、善、美相互携手,并肩随行,相互促进,也是指三者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浑然天成,不可分割。
求真原则是由教学自身的本质规定性出发,自然延展而为教学伦理的重要原则。教学过程首先是教师以教学内容为媒介,带领学生探索科学奥秘的求真活动。教学过程的求真原则,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两个方面:一方面,教学内容要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要符合科学性、真理性的要求,这就要求教师备课时应刻苦钻研所传授的知识内容,力求深入发掘教学内容本身的科学性、规律性;另一方面则是指教学活动要采取合理的认知活动,采用与科学认识活动相一致的方法进行科学知识的教学,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科学规律和客观要求[9]。
伦理的本质规定性是求善。故而教学伦理必然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善的方法”去教授“善的内容”,以达到学生全面完善发展的教学目的,即所谓“向善”。一方面,教师通过自身的言传身教对学生进行显性或隐性的向善的替代性强化,把言传身教与所有教学方法的运用紧密结合;另一方面,充分发掘教学内容本身所具有的情操教育、思想教育、人格教育的内容,使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
教育家语录
教育——这首先是关心备至地、深思熟虑地、小心翼翼地去触及年轻的心灵。
——苏霍姆林斯基
趋美原则,则是指以美的心灵唤醒美的心灵的教学原则。教学伦理的趋美原则,不仅要求教学内容、方式的考究与生动形象,而且要求以美的心灵为根基,以师生之间心灵沟通、相互理解为路径,以培育学生的审美情感为契机,把教学过程对科学之真的探索,对人性之善的追寻,自然而然地转变为一幅美丽的画、一曲动听的歌[10]。因此,教学过程中清晰的语言、生动的表情、形象的教具、新颖的方式的教学技艺之美的背后,必须具备美好的精神追求和美丽的心灵依托。
(二)公正与关怀相统一
如果把教学伦理比喻为一枚硬币,则公正原则与关怀原则是教学伦理不可分割的两面,若舍其一,教学伦理的整体将不复存在。无论是教学公正还是教学关怀,如果片面强调其一,则无所谓教学伦理可言。
教学公正原则是课堂教学过程中平等原则与正义原则的辩证统一。
首先来看平等原则。一般而言,平等原则意味着“无差别”的平均分配,侧重数量分配的平等。从资源分配的层面看,教学过程实为教师进行教学资源分配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尤其是在初等义务教育阶段,尽量平等地分配教学资源有利于照顾到每一位儿童。例如,教师在课堂上不应该仅仅注视少部分学生,因为教师关注的眼神是一种重要的教学资源,如果某些学生长期得不到与教师的眼神交流,就会在心灵深处感受到被漠视、被疏离。
其次来看正义原则。正义原则是对平等原则的价值补救,“无差别”的一视同仁在许多情况下并非都是“善”的。恰恰相反,简单的一视同仁往往意味着平均主义,意味着不正义。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是否能够获得“公平体验”是从平等原则上升为正义原则的关键环节。教师对教学资源是否进行了无差别的平等分配在很多条件下并不是最重要的,而在平等的基础上,关注每一位同学的具体、特殊的需求,关心每一位同学的身心健康发展的特殊性,往往更能得到每一位同学的理解与支持,即使教学资源的数量分配不能做到“无差别”,却能借助正义原则对平等原则的价值补救,使学生产生深层次的“公平体验”。
因此,“教学公正”与其他类型的公平不同,强调的是学生在课堂上获得的实际的公平体验,强**师教的行为必须触及学生的本心,这是检验教学效果及是否符合教学伦理的关键要素。而教学行为必须触及学生本心则决定了教学公正的过程必须同时是教学关怀的过程,否则,教学公正不但难以达成,而且本身就不成立,因为教学公正与教学关怀本应是合而为一、不可分割的。可以说,教学公正是一种“作为关怀的公平”。
概言之,教学伦理对公正与关怀两个伦理基本原则的要求是一种“相依”的原则,即教学公正与教学关怀相互依赖,唇亡齿寒。
(三)效率与幸福相统一
教学效率与师生的幸福之间是“如影随形”的关系,后者是前者的依据和最终归宿。依此而论,教学伦理是一种投射性的结构,判断教学效率是否符合教学伦理的要求,重要的判断标准是要看教学行为背后所折射出的教学理念,是否符合“一切为了一切师生的幸福”的教学伦理原则。
长期以来,无论是学生、家长还是教师,早已习惯了从“学生考得怎么样”来评判“教师教得怎么样”,“学生考得越好”就意味着教学的“有效性”越高,这是对教学效率的误读,其原因在于:其一,对“教学效率”的理解不能局限在学生的考试成绩方面,而应该着眼于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最终实现有效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目的[11];其二,效率仅强**学的工具性,这种工具性需要借助于实现师生幸福的目的性才能成立,师生幸福是教学效率的价值依据和最终判断标准。
实际上,效率与师生幸福相随的原则实为“以善致善”原则。其中,第一个“善”是工具善,乃是指教学技艺本身的效率高下,强调同一单位的教学行为能够促使师生最终使学生在其学习及全面发展方面取得最大的成效,即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物尽其用”层面之善,例如,眼睛具有好的视力,能够充分发挥其自身应有的功能即意味着眼睛具有某种善,即工具效率之善。第二个“善”是目的善,乃是指教学自身的效率得以最终价值确证的最高依据,即师生的幸福。师生的幸福不仅为教学效率提供了价值确证,而且为教学效率提供了一个操作域限和最终的评价标准,教师教的行为必须被限定在促进师生幸福的范围之内。
教育家语录
在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中,规定给予学生各种知识,却没有给予学生最重要的东西,这就是:幸福。
——苏霍姆林斯基
幸福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能够有效避免教学过程中“两张皮”的割裂现象:表面打着“为了学生的幸福”的旗号,而实质上却只强**学效率的高低,甚至把教学效率窄化理解为考试成绩。也就是说,教学效率的每一个评价环节都必须折射出“致学生之善”的实质性价值理念,“相随”原则实为“实质性原则”,强调每一个教的行为背后实质的价值确证。
我曾经观察到教一个犯过少年的一名教师一天天地来帮助一个笨拙的、愁眉苦脸的、充满敌意的、吵吵嚷嚷的、懈怠的男孩学习加法和减法的基本原理。不顾少年的肉体暴力的威胁,难堪的反对,假装生病和跑厕所,教师跟他一起花去规定好了的20分钟(一天)。这样,他慢慢说服了年轻人觉得他能够学好,他觉得他可以教会他,他觉得这个小家伙对他十分重要。现在我能够带着极大的兴奋回忆得起来,那天这个孩子出现了弄懂算术的第一次真正的闪光,他模糊的眼睛开始放着快乐的光芒。这是他若干星期坚持努力以后发生的。坚韧,而不是娇惯,献出教师的爱,看来他成功了。这个教师在讨论到这个孩子和他顽固地拒绝学习时,很多次表现出愤怒与厌恶的情绪,因为小家伙曾使他的努力受到挫折。当你读到这些经过的时候,我肯定你认识那种爱是这样的——以他人的幸福为中心的爱,像父母那样,他们乐意跟他们的孩子在一起以帮助他们获得学习的乐趣,以及日后获得一个有用的公民过着的有成果的生活的愉快,那时,流露出他们的爱[12]。
不放弃那个笨拙的、充满敌意的孩子,教师的算术教学刚开始时是低效甚至无效的,但教师最终用爱和关怀,促使这个孩子“出现了弄懂算术的第一次真正的闪光,他模糊的眼睛开始放着快乐的光芒”。
二、教学伦理的主要内容
(一)对教学行为的专业认同与承诺
对教学行为的理解是理解教师职业的根基。然而,职业理解并不等于专业理解与专业认同。在当前教师职业的专业化运动的历史背景下,必须在“专业行为”而非“职业行为”的层面审视教学行为。如果教学行为仅被视作一种社会职业分工、养家糊口意义层面的职业行为的话,那么,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与崇高性就会失去根基。因此,对教学伦理的理解不应局限于职业伦理层面,教学伦理属于专业伦理的范畴。教师对自身职业及教学行为的专业认同与承诺乃是标识教学伦理为一种专业伦理的重要表征,教师承担着维护最高伦理标准的责任,对这种责任的承担与教师的教学行为及教学过程息息相关。
1975年,由美国教育协会通过的《全美教育协会道德规范》值得我们借鉴。该规范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特别强**师对教育教学行为的专业认同与承诺。
教育专业被公众赋予了信赖和责任,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拥有并追求专业服务的最高理想。
教育职业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国家及其公民的权益。基于这点,教育工作者应该竭尽全力提高专业水平,推动形成鼓励专业判断的风气,以营造吸引贤能加入教育事业的氛围,并且协助阻止不合格的人进行教育实践。
在履行专业义务时,教育工作者——
1.在教育职位申请时,不得蓄意错误陈述能力和资格或隐瞒相关事实。
2.不得错误陈述专业资格。
3.不得协助任何在品德、教育程度或者其他相关品质方面不合格的人成为专业教育人士。
4.不得有意地给专业职位申请人的资格作虚假陈述。
5.不得帮助非教育工作者从事未经授权的教育活动。
6.除非出于不得已的专业目的或者法律需要,不得泄露在专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同行的任何信息。
7.不得有意地制造关于同事的虚假或恶意的言论。
8.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削弱或影响专业判断或专业行为的赠品、礼物或恩惠[13]。
该《全美教育协会道德规范》涵括了教师对教育教学专业认同与承诺的最主要问题,而且,规范的内容十分具体,具有针对性,充分彰显出其“专业伦理规范”的特征。在我国,教师职业伦理规范的制定经历了由经验型的“职业伦理”向专业型的“专业伦理”转变的过程,表明我国越来越重视教师职业规范的专业性,而且更为清晰具体,具有针对性。基于对教育教学伦理的专业性认识,2012年年初,教育部正式颁布的《小学教师专业排班(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排班(试行)》把“职业理解与认识”作为“专业理念与师德”的首要判断标准。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教育教学工作的意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概言之,教学伦理的首要内容是强**师对自身所从事的教育教学行为作专业性的理解、认同与承诺,强**师从专业伦理的角度去理解教学行为和教师职业。如此一来,教学伦理就有可能超越日常经验性的道德规范,促使教师的教学行为更加符合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要求。
(二)教学过程中的人际关系
1.教师对待学生的伦理要求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教育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是构成学校教育关系的基础。教师对待学生需要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既是师德修养的核心内容,也是教学伦理的核心要求。师生关系是一种工作关系而非私人关系,具备明显的社会属性,其基本特征、发生方向都与社会对教育的内涵理解,对教师职业的功能定位密切相关。而且,师生关系具有内隐性和长期性,教师对待学生的道德修养水平,往往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一生。
具体而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如下四个层面的伦理要求。
第一,尊重学生
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是教育教学最基本、最重要的伦理要求,是教学伦理的核心内容。失去对学生人格尊严的尊重,其他的一切教学伦理都会失去其存在的人性根基。
(1)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呵护学生的自尊心
教育家语录
只有教师关心学生的人的尊严感,才能使学生通过学习而受到教育。教育的核心,就其本质来讲,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
——苏霍姆林斯基
无论是从法理意义层面,还是从教学的教育性特征层面而言,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必须从内心深处真正视学生为与自己完全平等的人,呵护学生的自尊心,这是教学伦理的最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则中,非常具体地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列为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四大原则之一。课堂教学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动态变化着的影响学生的知识结构、品性结构、心灵结构的育人过程,教师不当的教学方式会直接或间接地挫伤学生内心深处最敏感之处——自尊心。没有对学生人格尊严的尊重,教育关爱、教育公正、教育良心等教学伦理都将失去其根基。
“优秀”教师用锥子在学生面颊刺“贼”字
羊城晚报西安今晨电:为“教育学生”,女老师竟用锥子强行在某学生脸上刺出一个“贼”字,并在伤口处涂上红墨水,企图留下“永久”的印记。发生在陕西华阴市黄河工程机械厂子弟学校的这件事骇人听闻!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事发后,这名女教师竟作为年度优秀教师前往青岛旅游。
12岁的王某是这所学校六年级一班学生,生性调皮好动,较难管教。10月7日,因他从同学文具盒里偷拿了10元钱,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崔某将他的头按到墙上,残忍地用锥子在他左面颊上刺了个“贼”字,以示“训诫”。时隔一周多,他面部“贼”字伤口结的痂已经脱落,但“贼”字依然清晰可辨。
谈起那天的情景,王心寒胆战地说:“是用那种好像钉鞋的锥子刺的,我反抗不过,流血了,也哭了。刺完后,崔老师还用她的发卡蘸上红墨水往我脸上涂,说要永远留着……”
王某是爷爷一手带大的,王某爷爷称,因孙子脸上刺的字笔画较乱较细,又有红墨水痕迹,远看红红一片,他一直以为是孙子和同学打架被抓破的,直到13日,才从别人口里得知实情。孙子这几天情绪非常低落,他和老伴已几天吃不下饭了:“还不敢告诉孩子体弱多病的父母,怕他们受不了。”
班主任崔某作为年度的“优秀”教师,已前往青岛旅游[14]。
(2)尊重学生的个性特征及智力特征
每个学生都有其独特的个性特征及智力特征是教学伦理的基本起点。
由于不同的学生的生理素质、成长环境不同,故具有不同的个体特征。有些学生虽然学习成绩一般,却具有广泛的兴趣爱好和独特的创造性,教师必须充分尊重并细心呵护学生独特的兴趣爱好。例如,虽然某学生的语文成绩较差,但其音乐素养却非常好,语言教师不应该“嫌弃”他是个“差生”,而应该因材施教,充分利用其音乐才能,让这位学生为欣赏性的充满美感的语文课堂做贡献,为这位学生提供展示才能的机会。也就是说,语文教师不应把眼光局限于学生的语文成绩,而是应该着眼于其独特的个性发展,并积极为其创造机会。
一个有价值的东西如果能够被其他东西所替代,这是等价。与此相反,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没有等价物可替代,才是尊严。
——康德
尊重学生还必须尊重不同学生的不同智力特征。依据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人类的智力类型至少包含言语语言智力、数理逻辑智力、音乐节奏智力、视觉空间智力、身体动觉智力、自知自省智力、人际交往智力等多种类型,学生具有不同的个性特征,往往意味着学生的智力类型有异。许多奥运会世界冠军在言语语言智力或数理逻辑智力方面也许就是个“差生”,如果教师一味打压,甚至挖苦讽刺,而不能够充分尊重其个体特征,充分发挥其身体动觉智力,那么,许多奥运会世界冠军就会被埋没在自己的课堂之中。许多时候,学生调皮捣蛋并不意味着这个学生就一无是处。何况,即使某学生在所有智力方面都不尽如人意,但在人格方面也必须受到最充分的尊重。
教育家语录
你这糊涂的先生!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你别忙着把他们赶跑.你可要等到坐火轮.点电灯.学微积分.才认他们是你当年的小学生?
——陶行知
(3)尊重学生的意见及在课堂上提出异议的权利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只要是在双方相互尊重的前提下,教师应该做到实质性地鼓励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和见解。在知识面前,教师和学生是完全平等的,“闻道有先后”,先掌握真理者即为“师”。尤其在当今互联网时代,就某些知识体系而言,学生获取的途径甚至比作为成年人的教师都来得及时、全面。在某些层面,学生是课堂上的实质性的“师”。因此,“教师的权威”必须是通过尊重学生的不同见解而获得的。
而且,课堂上一旦有学生提出异议,就立即打压或转移论题,长此以往,课堂教学过程就会沦为死水一潭,失去了创造性,学生的创造性人格及主体性人格也会在潜移默化之中被压制。譬如,只要学生不是故意难为教师,不是故意破坏课堂教学秩序,在学生举手的情况下,学生拥有提出不同见解的基本权利,教师必须予以尊重,并认真听取,仔细辨析。
第二,关爱学生
教师对学生的关爱是一种美好的职业道德情感,是提高教学效率、奠定良好师生关系的重要基础。教师对学生的关爱,其源泉在于教师对教书育人这种崇高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仁慈心。所以,师爱是一种无私而高尚的教育关爱,师爱并非一种私人关爱,而是一种基于教师职业道德的社会关爱。
(1)关心学生的整体发展
对学生的关爱,首要原则是不能仅仅关心学生的学习成绩,而是对学生整体发展的全面关切。在当前的中小学教育实践中,许多教师为了自己的职称晋升或争先评优,使学生沦为教师的考试机器。如此一来,学生整体发展的其他方面被忽略。据上海市某区的调查,2006年的9个月内,轻生的中小学生就多达13人,其中有3人因抢救无效死亡。这13名学生中,最大的18岁,最小的只有11岁。造成学生轻生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是,仅仅关注学生的学习发展,而忽略对学生的抗压能力、心理健康、人格全面发展的关切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
(2)关爱每一位学生
师爱是最无私、最博大、最公正的爱。罗森塔尔效应表明,如果有教育的关爱与无理由的期待,每一个孩子都有可能成才。教师不能因为从私人情感上“看不惯”某个孩子,就有意忽略甚至去打压这个孩子。不论外界的评价制度、考试制度如何,但在教师的内心最深处,不应存在“尖子生”与“差生”之区分。顾明远先生曾多次表示对中小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顾虑,这是很有道理的。一旦师爱是依据外在条件的,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已经不再是师爱。因此,教师的心灵美不美,教师的道德情操高不高,从教师是如何分配自己的教育之爱这个层面可以看得很清楚,教师能否在教学过程中真正做到把教育之爱公平洒向每一个孩子的心灵,是教学伦理的一面镜子。
(3)谨防教师之爱变质
教师之爱是一种社会爱而非私人爱,是一种崇高的职业之关爱。所以,强**师之爱的同时必须强调理智处理好学生的“恋师情结”。“恋师情结”是青少年时期的一种复杂的生理、心理问题。从心理学角度看,初高中阶段正是青少年“向往年长者时期”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学生特别是女生,常常会将爱慕与盲目崇拜的目光投向明星或自己身边最崇拜的年长异性。那些知识广博、谈吐优雅、风度翩翩的教师往往非常容易受到学生的盲目崇拜与爱慕,尤其对于刚入职不久的年轻男教师而言,更要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管控好自己的思想与行为。
某校一青年教师与他班上的女学生坠入爱河,已经发展到每晚必须“个别谈话”,上课时眉目传情,神魂颠倒,被学生们议论纷纷的程度。校长找其谈话,劝他立即悬崖勒马。这位教师反问校长:“婚姻法上有规定教师不能和学生谈恋爱吗?我是违反了宪法还是婚姻法?”对此您有何评价?[15]
在教学过程中,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教师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不能急处理,而应该“冷处理”和“隐处理”。教师之爱是无私的爱,润物无声的爱,教师要在和风细雨、不知不觉之中正确引导学生的心理发展,不能急于报告,急于“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此一来,常常会使学生面临尴尬、无法应对的境地,无法解脱、误入歧途甚至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二是不能失去理智,不能使师爱变质,陷入所谓的“爱河”。师生恋在法律层面虽无明令禁止,但在道德层面却必然会受到社会的强烈谴责,这种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缺乏理性的不当行为。
第三,严格要求学生
(1)严而有理
所谓严而有“理”,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必须保证学生“心服口服”,对学生的严格要求有理有据有节。严格要求学生是对学生的尊重,对学生的信任,对学生的关心与爱护,而非控制或训育。二是采取的教学方式必须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教育教学的客观规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学生的严格要求是对学生的智能、品格、体格、心理素养等方面的全面提升,才是因合乎科学规律而有理有据,才是合伦理的。
(2)严而有度
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必须有个边界的限定,有个严格之“度”作为制约。这个边界就是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学生在知识技能、品性发展等方面原有的水平与在教师有效指导及自我努力的基础上能够达到的新的水平之间的发展区域。因此,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必须防止“过”与“不及”两种毛病:要求过高,则容易令学生产生畏难情绪,知难而退;要求过低,则会延缓学生的发展,甚至延误时机。
(3)严而有方
严格要求却又必须让学生能够接受、易于接受、乐于接受,这就涉及伦理智慧:严格要求学生必须有方法、有智慧、有策略。首先,严格要求必须避免“一刀切”,切忌对所有学生的要求难度大体一致,缺乏针对性;其次,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必须坚持循循善诱、相机而动的策略与智慧。例如,在课堂上发现有的学生随地吐痰时,如果教师马上厉言斥责,“严加管教”,不一定能够起到很好的教育效果,甚至会引起逆反效应。此时,如果教师可以与正在讲授的自然科学知识联系起来,说:“大家请看,在显微镜下,可看到一滴痰里包含了大量的病菌,肺结核就是由痰传播的,大家都应该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卫生习惯。”如果能这样做,教师对学生的严格要求避开了最直接却往往最无效的“直接厉言斥责”的方式,而是采取了循循善诱的智慧策略,效果必然事半功倍。可以看出,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应该“用巧劲”,而非“使蛮力”。
(4)严而有恒
对学生的严格要求最忌“一日曝十日寒”,朝令夕改。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必须是一个长期恒久的过程,对学生的要求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因此,严而有恒必须在严而有理、严而有度的基础之上才能成立,必须坚持在科学适度的前提下才能坚持对学生长期恒久的严格要求。当然,在实际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在某些情况下难免需要作些微调,这属于正常现象。当然,虽然调整是可以的,但也应遵循“渐变”原则,否则,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内在威信就会大打折扣。而且,严而有恒还必须把对学生的要求切实落实到位,有步骤、有计划、可调适地进行。
第四,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
首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意使自己的教学行为实现从“公平需求”到“公平需要”的飞跃。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们往往忽视的是对教学伦理的基本概念:“公平需求”与“公平需要”的区别,前者多与教学资源分配有关,而后者则多与教学关怀有关。所谓“需求”,其原始含义是“缺乏”,常理解为缺乏生命之所需的生活资料,着重强调对外在物质生活资料的缺乏;而“需要”,是指“感觉到了的或者想到了的缺乏[16]。这就要求教师“内外兼修”:向内求,力求及时进行教学反思;向外求,力求及时了解、关怀每一位同学的需要,而不是想当然地把教师自己的想法当作学生的想法。
其次,实现从“操作公平”到“关怀公平”的提升。前者就教学过程中实际的教学技能而言,后者则多关注教学技能背后与学生相关涉的伦理要求。教学伦理是以教师道德为基础的,教学公平与教学关怀的相依以教师作为持久品格的教师德性为根基。因此,必须让教师真正学会关心、理解学生,真正体察学生正当的公平需要,并以之作为判断教师课堂教育行为是否公平的重要维度,促使教师用“替代父母”式的内在良心命令自身,真正提升自身关怀学生的道德水平。
最后,实现从“抽象公平”到“具体公平”的转变。实现教学公平与教学关怀相统一的重要契机是对差异性的把握,差异性和具体性是实现“作为关怀的教学公平”的重要依据。学生的独特性、不可重复性要求差异性的教育方式,学生的差异性需要必然要求教师对每一位学生独特的生命关怀。着眼于差异性的因材施教既是一种具体化的课堂教学公平策略,同时是实现教学关怀的重要路径。
2.教师对待教师集体及学校领导的伦理要求
第一,处理好同一学科教师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根据所任教学科,不同的教师隶属于不同的学科教研组。同一学科的不同教师往往可能毕业于不同的学校,甚至专业也大相径庭。而且,教师之间的教龄有长有短,教学经验的差异也比较大,教法方法、教学风格更是因人而异。教龄长的老教师不能因新任教师的经验不足而不屑于与新教师交流,而新教师也不能因老教师的“因循守旧”而不“与之为伍”,同一学科的不同教师之间不应相互拆台、相互嫉妒,而应该团结协作、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取长补短。
第二,处理好不同学科教师之间的关系。尤其对于任教于同一个班级的不同学科的教师之间,必须以相互尊重、相互配合为相处的基本伦理原则。这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正课”任课教师必须打消对所谓“副课”教师的不屑、不尊重、不理解。二是在课堂教学中,每个教师都不应该为了使学生重视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而在学生面前有意无意地诋毁其他任课教师,否则,不仅会引起不同学科教师之间的相互反感和不满,造成同事之间本应避免的矛盾与隔阂,而且会对学生的人格健康发展起到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三是在布置课外作业及安排课外辅导时间方面,也要依据班主任及学校教务部门的统一安排,统筹考虑,切不可为了迫使学生多利用课余时间学习自己所任教学科,而有意加大作业量,试图挤掉学生学习其他学科的时间。
第三,处理好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之间的关系。虽然班主任也是普通教师,但是班主任却往往在学生心目中占有更大的比重。这是因为班主任往往比其他教师掌握有更多的资源,拥有对学生评价的更多的权利。因此,作为班主任教师,考虑所有问题都应该首先立足于班级学生的全面发展及班级工作的公正有序进行。班主任教师必须善于团结其他任课教师,在某些情况下,班主任教师要有奉献和牺牲的境界。此外,作为任课教师,也要考虑到班主任工作的烦琐和不易,认识到班主任工作的付出与艰辛,积极配合班主任教师的工作,及时向班主任教师反映学生的思想或学习情况,帮助班主任教师出谋划策、相互尊重、相互配合。
第四,处理好先进教师与一般教师之间的关系。每个教师集体中都有某些教师由于学历、资历、教学技能等方面的优势而处于教师集体的“优势”地位,是其他教师学习的先进楷模。一方面,作为其他教师,必须认识到这些先进教师在某些方面的过人之处值得自己认真学习,“见贤思齐”,争取练好本事,自己也做先进,而不是嫉贤妒能,正所谓“生气不如争气”。另一方面,作为先进教师,切忌盲目自大,孤芳自赏,骄傲自满。必须清醒认识到人外有人,必须保持谦逊大度,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待人以诚,团结所有教师,尊重其他教师,以实现共同进步。
第五,处理好与学校领导之间的关系。学校领导是学校各项工作的规划者、管理者,作为教师,首先应当尊重学校领导的工作,出色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一是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困难能够自己解决尽量自己解决,实在有困难也应该及时向领导反映实际困难,寻求帮助。二是教师应该具备一定的全局意识,遇事不可过于自私,钻牛角尖。例如,在年度的评先评优时,往往不乏教师面红耳赤地与领导“理论”,仅仅站在自己的角度而非全局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三是教师在处理上下级关系时应该不卑不亢,用一颗平常心与学校领导相处,切忌溜须拍马,阿谀奉承。
(三)教学态度与行为
1.教学方法中的伦理
方法是关于解决思想、说话、行动等问题的门路、程序等,是人们以对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和运动规律的认知为基础所指定的操作性的行动方案,是实现某种目的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广义地讲,教学方法是教师教的方法与学生学的方法的统称,而狭义地讲,所谓教学方法乃是特指教师教的方法,指的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的行动方式的总称,是实现教学目的的手段。在本书中,教学方法的概念是在狭义上来讲的。据此,所谓教学方法伦理,乃是指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所涉及的道德精神及其伦理规范。
针对教法而言,教学方法主要分为四类:一是以语言传递为主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谈话法、读书指导法等;二是直观演示的教学方法,如演示法、参观法等;三是实际训练的教学方法,如练习法、实验法等;四是情境陶冶的方法,如陶冶法等。在实际的课堂教学情境中,教师所采用的方法往往是综合运用的,是方法的综合体。在这些教学方法或方法组合之中,最常用的当属讲授法中提问的方法。
教育家语录
最有效的教育方法不是告诉他们答案,而是向他们提问。
——苏格拉底
(1)课堂提问
概括地讲,教师在课堂提问时应遵循这样一些具体的伦理规范:
第一,问题本身必须是健康的、合乎道德的。问题的内容要健康、道德,不能问一些侮辱性的、损害别人利益、侵犯他人权益的问题。
第二,问题的语言表述要健康、道德,注意语言文明,不能使用一些脏字、脏话或伤害学生自尊和权利的文字。
第三,问题的导向要符合一般伦理道德要求,不能问有损国家利益或学校合法权益的问题,不能有意或无意地引导学生接受一些不道德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