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八月,戴震奉召抵京,预修《四库全书》。书馆初开,意在自《永乐大典》中辑录散佚古籍,震获授校勘《永乐大典》纂修兼分校官。震校勘《水经注》多历年所,自上年起即在浙东刊刻自定《水经注》,未及四分之一,因奉调入京而中辍。入馆修书,有《永乐大典》可据,校订《水经注》遂成驾轻就熟的第一件工作。同时,则根据其为学所长,分任天文、算法、小学、方言、礼制诸书的辑录。是年十月三十日,戴震致书远在蜀中的段玉裁,告以抵京数月所为,有云:“数月来,纂次《永乐大典》内散篇,于《仪礼》得张淳《识误》、李如圭《集释》,于算学得《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夏侯阳》五种算经。皆久佚而存于是者,足宝贵也。”[1]历时年余,震校《水经注》、《九章算术》、《五经算术》诸书相继完成。
乾隆四十年四月,戴震会试又告落第,奉高宗谕,准与贡士一体殿试,赐同进士出身。五月,入翰林院为庶吉士。震初入词馆,即因论学龃龉,先后同蒋士铨、钱载发生争执,尤其是与儒臣钱载的论辩,更成一桩学术公案,20余年之后,依然为学者重提。翁方纲乃钱、戴二人发生争议时的见证人之一,事后曾就此有专书致儒臣程晋芳,以平停二家争议。据称:
昨箨石与东原议论相诋,皆未免于过激。戴东原新入词馆,斥詈前辈,亦箨石有以激成之,皆空言无实据耳。箨石谓东原破碎大道,箨石盖不知考订之学,此不能折服东原也。训诂名物,岂可目为破碎?学者正宜细究考订诂训,然后能讲义理也。宋儒恃其义理明白,遂轻忽《尔雅》、《说文》,不几渐流于空谈耶?况宋儒每有执后世文字习用之义,辄定为诂训者,是尤蔑古之弊,大不可也。今日钱、戴二君之争辩,虽词皆过激,究必以东原说为正也。然二君皆为时所称,我辈当出一言持其平,使学者无歧惑焉。[2]
当然,这场争议并非以翁方纲一言即可弭平。所以戴震故世20余年之后,章学诚又借端生事,称:“戴东原尝于筵间偶议秀水朱氏,箨石宗伯至于终身切齿,可为寒心……戴氏之遭切齿,即在口谈。”[3]
戴震家境本不宽裕,入京修书,官俸微薄,维持一家老少生计,更形拮据。早在入京之初,震即在致段玉裁书札中道出忧虑:“仆此行不可谓非幸邀,然两年中无分文以给旦夕。曩得自由,尚内顾不暇,今益以在都费用,不知何以堪之。”[4]修书既已辛劳,又有生计之虞,加之与同官争议所致愤懑,自乾隆四十一年三月起,戴震即已罹患足疾。是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震致书段玉裁,开始萌生南旋之意。据称:“仆自三月初获足疾,至今不能行动,以纂修事未毕,仍在寓办理。拟明春告成,乞假南旋。久不与人交接……仆于本月十六,移寓北官园范宅,在海岱门之西,前门之东,更远人迹。”[5]翌年正月十四日,震再致书段玉裁,重申南旋之想:“仆自上年三月初获足疾,至今不能出户,又目力大损。今夏纂修事似可毕,定于七八月间乞假南旋就医,觅一书院糊口,不复出矣。”[6]
四十二年(1777年)春,戴震得悉山东布政使陆燿著《切问斋文抄》,己撰《璿玑玉衡解》、《七政解》二文录入该书卷24《时宪》一门,欣然致书陆氏。书中,论及近儒理欲之说,并告南归心迹。春末,陆氏接书,后复书戴震,作同调之鸣,且邀游济南。据称:
春杪接书,久未裁复,纷纭案牍之中,力小任重,日夜惶疚,即此稽缓,亦足见其才力之困也。阁下究心典籍,高出群儒,修述之事方期身任,胡遽有秋令假归之语?行止何如,临期尚祈示及。如果言旋,倘可迂道济南,一访鹊华之胜,尤所颙跂。来教举近儒理欲之说,而谓其以有蔽之心,发为意见,自以为得理,而所执之理实谬。可谓切中俗儒之病。[7]
戴震的同样心境,亦见于同年四月二十四日之致段玉裁书。书中有云:“仆足疾已逾一载,不能出户,定于秋初乞假南旋,实不复出也。拟卜居江宁,俟居定当开明,以便音问相通……仆生平论述最大者,为《孟子字义疏证》一书,此正人心之要。今人无论正邪,尽以意见误名之曰理,而祸斯民,故《疏证》不得不作。”[8]
此札发出二日,戴震病势转重。五月二十一日,强起致书段玉裁,明确告以拟于八月南归:“仆归山之志早定,八月准南旋……仆归后,老亲七十有八,非得一书院不可。陕西毕公欲招之往,太远不能就也。”[9]殊不知天不遂人愿,7日之后,为庸医所误,一代大儒戴东原即在崇文门西范氏颖园客寓遽然长逝。
自乾隆三十八年八月入《四库全书》馆,迄于四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逝世,5年之间,经戴震之手辑录校订的古籍,凡16种,计为:《水经注》、《九章算术》、《五经算术》、《海岛算经》、《周髀算经》、《孙子算经》、《张丘建算经》、《夏侯阳算经》、《五曹算经》、《仪礼识误》、《仪礼释宫》、《仪礼集释》、《项氏家说》、《蒙斋中庸讲义》、《大戴礼》、《方言》。戴震之于《四库全书》,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1] 《戴震全书》之35《与段茂堂等十一札》之第7札。
[2] 翁方纲:《复初斋文集》卷7《理说驳戴震作》附《与程鱼门平钱戴二君议论旧草》。
[3] 章学诚:《章氏遗书》卷29《上辛楣宫詹书》。
[4] 《戴震全书》之35《与段茂堂等十一札》之第8札。
[5] 同上。
[6] 《戴震全书》之35《与段茂堂等十一札》之第9札。
[7] 陆燿:《切问斋集》卷2《复戴东原言理欲书》。
[8] 《戴震全书》之35《与段茂堂等十一札》之第10札。
[9] 《戴震全书》之35《与段茂堂等十一札》之第11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