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孟子字义疏证》及其遭遇(1 / 1)

戴震一生著述甚富,由早年著《考工记图》、《句股割圆记》、《屈原赋注》诸书始,迄于晚年成《孟子字义疏证》,多达30余种100余卷。其中,尤以《孟子字义疏证》最成体系,亦最能反映著者一生的学术追求。正如戴震逝世前一月所自言:“仆生平论述最大者,为《孟子字义疏证》一书,此正人心之要。今人无论正邪,尽以意见误名之曰理,而祸斯民,故《疏证》不得不作。”[1]

关于戴震的毕生学术追求,他曾经对其弟子段玉裁讲过这样的话:“六书、九数等事,如轿夫然,所以舁轿中人也。以六书、九数等事尽我,是犹误认轿夫为轿中人也。”[2]这就是说,文字音韵、训诂考证以及天文历算等,无非戴震为学的工具而已,他的根本追求则别有所在。至于这一追求之具体目标,用戴震的话来说,就是求之《六经》、孔孟以闻道,而闻道的途径只有一条,即故训,所以他说:“故训明则古经明,古经明则贤人圣人之理义明。”[3]

戴震的此一为学宗旨,发轫于早年在徽州问学程恂、江永,确立于中年在扬州与惠栋相识之后。从此,他便开始致力于《六经》理义的阐发。由至迟在乾隆二十八年完稿的《原善》三篇始,中经乾隆三十一年扩充为《原善》3章,再于乾隆三十七年前后修订,相继增补为《孟子私淑录》、《绪言》各3卷。尔后再集诸书精粹,删繁就简,区分类聚,终于在乾隆四十二年逝世前,完成了自己的代表作品《孟子字义疏证》。

《孟子字义疏证》凡3卷,卷上释理,卷中释天道、性,卷下释才、道、仁义礼智、诚、权。全书以文字训诂的方式,就宋明理学家在阐发孟子学说中所论究的上述诸范畴,集中进行探本溯源。尤以对程颐、朱熹等理学大师学术主张的针砭,形成了具有鲜明个性的思想体系。

理与气的关系,这是宋明数百年理学家反复论究的一个根本问题。入清以后,迄于戴震的时代,理学中人重复前哲论究,陈陈相因,依然如故。就这一论究的终极目的而言,它所要解决的,是世界的本原问题。在这个根本的问题上,戴震不赞成朱子“理先气后”的主张,尤其反对把“理”界定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孟子字义疏证》从对理的集中诠释入手,以朱子学说为排击目标,提出了有力的辩诘。

戴震认为,理字的本义很平实,并非如宋儒所说出自上天的赋予,而是可以在事物中把握的条理。他称引汉儒郑玄、许慎“理,分也”的解释以证成己说,指出:“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文理(亦曰文缕,理、缕,语之转耳);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4]这就是说,归根结蒂,所谓理就是事物的条理。他进而把理和情结合起来,加以解释道:“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戴震的结论是:“苟舍情求理,其所谓理无非意见也。”因此,他否定以一己的意见为转移的私理,主张在事物中求条理。他说:“物者事也,语其事,不出乎日用饮食而已矣。舍是而言理,非古圣贤所谓理也。”这样,戴震通过对儒家经典中“理”字本来意义的还原,把理从“得于天”的玄谈召唤到现实的人世。沿着这样的逻辑程序走下去,“理在事中”、“理在情中”的命题,则已呼之欲出。

事实上,理气之辨的是非,在戴震著《绪言》时即已解決。他在那部书中说得很明白:

举凡天地、人物、事为,不闻无可言之理者也,《诗》曰“有物有则”是也。就天地、人物、事为求其不易之则,是谓理。后儒尊大之,不徒曰天地、人物、事为之理,而转其语曰“理无不在”,以与气分本末,视之如一物然。岂理也哉!

因此,戴震断言,“理先气后”说,“将使学者皓首茫然,求其物不得,合诸古贤圣之言抵牾不协”[5]。随着他思想的发展,《孟子字义疏证》出,其论究重点已转移到对天理、人欲关系的探讨,试图以此去对宋学进行彻底清算。

天理、人欲关系的辨证,这是《孟子字义疏证》全书的论究核心,也是戴震思想最为成熟的形态。虽然这一思想在他早先撰写《原善》时即已萌芽,但是作为一种完整的系统的思想主张揭出,则是由《孟子字义疏证》来完成的。

在宋明理学的精致体系中,天理是最高的哲学范畴。理学家将传统的纲常伦理本体化,使之成为至高无上的天理,用以主宰天下的万事万物。在他们看来,与之相对而存在的,便是万恶之源的人欲,因此必须竭尽全力加以遏制。于是“存天理,灭人欲”遂成宋明数百年理学中人标榜的信条。入清以后,经过康熙后期确立朱子学独尊的格局,到戴震的时代,已是“理欲之分,人人能言之”。戴震对此深恶痛绝,为了正人心,救风俗,他与之针锋相对,在《孟子字义疏证》中,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理欲一本论。

如同对理气之辨的探讨一样,在理欲观的论证上,戴震也采取了由训诂字义入手的方法。根据以情释理的一贯思想,他对天理的诠释也丝毫没有离开情。他说:“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是也。”又说:“情得其平,是为好恶之节,是为依乎天理。”这就是说,谈天理不能与人情对立,天理就在人情之中。戴震认为,这才是天理的原始界说。用他的话来说,就叫做:“古人所谓天理,未有如后儒之所谓天理者矣。”显然,这同宋儒所说的天理就不是一回事情了。至于人欲,戴震同样没有如理学家那样视若洪水猛兽,他反复称引《诗经》“民之质矣,日用饮食”;《礼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儒家经典中语,以论证人的欲望存在的合理性。在他看来,人欲并不可怕,也不存在有无的问题,关键只是在于节制与否。所以他说:“天理者,节其欲而不穷人欲也。是故欲不可穷,非不可有。有而节之,使无过情,无不及情,可谓之非天理乎!”也就是说,只要能以情为尺度加以节制,那么天理就存在于人欲之中。

至此,天理、人欲的鸿沟,在戴震的笔下顿然填平,宋儒“截然分理欲为二”的天理、人欲之辨,也就理所当然应予否定。于是戴震“理者,存乎欲者也”的理欲一本论便宣告完成。他的结论是:“凡事为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至当不可易之谓理。无欲无为,又焉有理!”戴震进而指出,宋儒所喋喋不休的理欲之辨,“适成忍而残杀之具”,是为祸天下的理论根源。因此他断言:

古之言理也,就人之情欲求之,使之无疵之为理。今之言理也,离人之情欲求之,使之忍而不顾之为理。此理欲之辨,适以穷天下之人尽转移为欺伪之人,为祸何可胜言也哉![6]

以天理、人欲之辨为突破口,戴震一改先前著《原善》和《孟子私淑录》、《绪言》时的闪烁其词,对宋明理学进行了不妥协的批判。他既不再肯定程、朱之学“远于老、释而近于孔、孟”[7];也不再承认“宋儒推崇理,于圣人之教不害”[8]。而是明确指出:

自宋儒杂荀子及老、庄、释氏以入《六经》、孔、孟之书,学者莫知其非,而《六经》、孔、孟之道亡矣。[9]

依戴震之所见,既然程、朱之学的流行,导致《六经》、孔、孟之道的中绝,那么这样一种学说高踞庙堂的局面,自然就不该继续下去了。晚近著名学者王国维先生评戴学,认为戴震“晚年欲夺朱子之席,乃撰《孟子字义疏证》”[10],根据大概就在于此。不过,仅以“夺朱子之席”而概括戴著宗旨,恐怕还可商量。《孟子字义疏证》的批判精神,绝不仅仅在于与朱熹立异,它还表现为对当权者“以理杀人”黑暗现状的不满和抨击。应当说这才是戴震著述的最终落脚之点。《孟子字义疏证》于此有过一段集中表述:

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达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11]

这样的社会政治格局,在戴震看来,同样不能再继续下去。因此,他在书中提出了“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的政治主张,憧憬“与民同乐”;“省刑罚,薄税敛”;“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粮”;“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的“王道”。戴震的政治思想,虽然并未逾越孟子的“仁政”学说,但是它在乾隆中叶的问世,实质上正是清王朝盛极而衰现实的折射,蕴涵于其间的社会意义是不当低估的。

作为一个杰出的思想家,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中的理性思维,既是严峻社会现实的反映,也预示着深刻的社会危机已经来临。然而这种盛世危言,在戴震生前不仅没有引起共鸣,反而招致非议,甚至“横肆骂詈”。以进士而事佛学的彭绍升,读《孟子字义疏证》后,专为致书戴震,指斥该书势将“使人逐物而遗则,徇形色,薄天性,其害不细”[12]。戴震接信,于乾隆四十二年四月抱病复书驳诘,表明学术旨趣与彭氏“尽异,无毫发之同”。重申正是因为宋儒淆乱《六经》、孔孟之道,“不得已而有《疏证》之作”[13]。戴震去世后,其同郡后学洪榜为他撰写行状,文中全录答彭绍升书。翰林院编修朱筠见之,竟称:“可不必载,戴氏可传者不在此。”[14]一如朱筠的曲解戴学,戴震的生前友好,诸如钱大昕、王昶等,为他撰写的纪念文字,也对《孟子字义疏证》的学术价值不置一词。私淑戴震的凌廷堪撰《东原先生事略状》,虽然肯定《疏证》为“至道之书”,但却以“其书具在,俟后人之定论云尔”[15],回避作具体的评价。就连戴震的高足段玉裁,对《疏证》精义也若明若暗,当他著《戴东原先生年谱》时,竟然把该书的成书时间误植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孟子字义疏证》在当时的遭遇,以及一时学术界的好尚,于此可见一斑。

戴震崛起,正值乾隆中叶汉学发皇。他试图以《孟子字义疏证》去开创一种通过训诂以明义理的新学风。然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以复兴古学为职志的汉学方兴未艾,知识界沉溺于经史考据之中,如醉如痴,无法自拔。风气既成,要想扭转它,亦绝非一朝一夕可以成就,更非个人意志所能转移。何况训诂之与义理,规律各异,不可取代。戴震所示范的训诂方法,并非探讨义理之学的必由之路。加以清廷文化专制的沉重制约,要企求知识界改弦易辙,实在是不实际的一厢情愿而已。因此,在戴震生前,他的《孟子字义疏证》罕有共鸣。他逝世之后,其文字训诂、天文历算、典章制度诸学,得段玉裁、王念孙、孔广森、任大椿诸弟子张大而越阐越密,唯独其义理之学则无形萎缩,继响乏人。直到嘉庆间焦循脱颖而出,以《读书三十二赞》对《孟子字义疏证》加以表彰,并称引其说于所著《孟子正义》中,始肯定戴震“生平所得力,而精魄所属,专在《孟子字义疏证》一书”[16]。不过,此时与戴震辞世相去近40年,时移势易,学风将变,显然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1] 《戴震全书》之35《与段茂堂等十一札》之第10札。

[2] 段玉裁:《戴东原集序》,见中华书局1980年12月版《戴震集》卷首。

[3] 戴震:《东原文集》卷11《题惠定宇先生授经图》。

[4]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

[5] 戴震:《绪言》卷上。

[6]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下《权》。

[7] 戴震:《孟子私淑录》卷下。

[8] 戴震:《绪言》卷下。

[9]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

[10]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12《聚珍本戴校水经注跋》。

[11]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

[12] 彭绍升:《二林居集》卷3《与戴东原书》。

[13] 戴震:《东原文集》卷8《答彭进士允初书》。

[14] 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卷6《洪榜》。

[15] 凌廷堪:《校礼堂文集》卷35《东原先生事略状》。

[16] 焦循:《雕菰楼集》卷7《申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