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乾隆初叶的古学复兴之中,苏州紫阳书院名士云集,独领**,洵称系四方观瞻之学术重镇。回顾苏州紫阳书院之创立,考察其学术好尚之演变,或可从中看到古学复兴潮流的形成,乃历史之大势所趋,有其不可逆转之内在逻辑。
在中国书院史上,清初顺治、康熙二朝,迄于雍正初的八九十年间,是书院教育由衰而复盛的一个转变时期。入清之初,在经历明清更迭的社会大动**之后,出于巩固新政权统治的需要,为了防止知识界异己力量的聚集,清廷一度限制甚至禁绝各地书院的活动。康熙中叶以后,随着大规模军事对抗的结束,社会秩序逐渐平稳,于是恢复和兴办书院提上地方文化建设的日程。作为地方官学的补充,宋代书院初起,为一时学者自由讲学之所在,乃是与官办学校并存的私学。元代以后,书院虽仍多属民办私学,但已经愈益受到官府节制。这种书院官学化的趋势,在明代大为发展。嘉隆以还,南北蜂起的书院,即多属官办性质。清初书院,亦复如此。苏州紫阳书院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于康熙后期登上历史舞台的。
在中国数千年封建社会中,重视文化教育,是一个世代相沿的好传统。宋明以降,从孔、孟到周、程、张、朱的“道统”说风行,崇儒重道便成为封建国家的一项基本文化国策。入清以后,在确立崇儒重道文化格局的过程中,清廷面临究竟是尊崇朱子学还是阳明学的严峻选择。圣祖亲政,尤其是三藩乱平、国家统一之后,这样的抉择愈益不可回避。康熙四十年(1701年)以后,清廷以“御纂”的名义,下令汇编朱熹论学精义为《朱子全书》,并委托理学名臣熊赐履、李光地先后主持纂修事宜。五十一年(1712年)正月,圣祖诏告朝野:“朱子注释群经,阐发道理,凡所著作及编纂之书,皆明白精确,归于大中至正。经今五百余年,学者无敢疵议。朕以为孔、孟之后,有裨斯文者,朱子之功最为弘巨。”[1]随即颁谕,将朱熹从祀孔庙的地位升格,由东庑先贤之列升至大成殿十哲之次。由此,清廷以对朱子及其学说的尊崇,基本确立了一代封建王朝崇儒重道的文化格局。
为响应清廷的上述重大文化决策,倡导朱子学说,端正士习,振兴学术,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十一月,江苏巡抚张伯行在苏州府学东建紫阳书院。翌年三月,书院落成,张伯行撰文昭示书院宗旨,据称:“学者之所以为学,与教者之所以为教,当以紫阳为宗,而俗学异学,有不得而参焉者矣。不佞乐与多士恪遵圣教,讲明朱子之道而身体之,爰建紫阳书院。”[2]这就是说,苏州紫阳书院创建之初,秉承宋明遗风,是一个以朱子学为宗尚、讲求身心性命之学的所在。
然而不过短短十年过去,雍正元年(1723年),江苏布政使鄂尔泰重修紫阳书院,其后书院的教学内容,已然发生变化。据《鄂文端公年谱》记:“每会课于紫阳书院之春风亭,与贤卿名士互相唱和,时集数十百人。而四方从游,公余少暇,辄与论经史,谈经济,多前贤所未发。学者无不倾心动魄,恨闻道之晚。公乃分为古今文集,俱题曰《南邦黎献》。”[3]足见先前紫阳书院讲求的身心性命之学,迄于雍正初,已经渐为诗文唱和、论经史、谈经济所取代。关于苏州紫阳书院风尚的这样一个转变,20世纪30年代,柳诒徵先生撰《江苏书院志初稿》有过如下精当总结:“鄂尔泰与苏之绅耆,及一时召集之士所作之文若诗,汇刻为《南邦黎献集》。书院之由讲求心性,变为稽古考文,殆以是为津渡。”[4]
沿着这样一条变迁路径往前走,经历雍乾间政治风云的起伏,至乾隆初叶,苏州紫阳书院遂摆脱心性之学的讲求,成为“以古学相策励”的学术重镇。
乾隆十四年(1749年),青年才俊钱大昕由嘉定来苏州,入紫阳书院求学,时任院长为王峻。据事隔46年后钱大昕所追忆:“予年二十有二,来学紫阳书院,受业于虞山王艮斋先生。先生诲以读书当自经史始,谓予尚可与道古,所以期望策厉之者甚厚。予之从事史学,由先生进之也。”[5]大昕自编《竹汀居士年谱》亦记:“巡抚觉罗樗轩公雅尔哈善闻予名,檄本县具文送紫阳书院肄业。时侍御王艮斋先生为院长,阅居士课义诗赋论策,叹赏不置。曰此天下才也。自是课试常居第一。青浦王兰泉、长洲褚鹤侣、左莪,及礼堂、习庵皆在同舍,以古学相策励。”[6]谱主曾孙庆曾于该条注云:“先是王少司寇肄业紫阳书院,与王光禄同舍,始知公幼慧,有神童之目。及院长询以今日人才,则以公对。院长转告巡抚,巡抚喜甚,招公至院,试以《周礼》、《文献通考》两论。公下笔千言,于是惊异,院中诸名宿,莫不敛手敬之。”[7]注中名宿云云,依谱主自记,为惠栋、沈彤等。
排比钱大昕早年求学苏州紫阳书院的上述史料,似可形成如下3点认识:
第一,至迟在乾隆十四年,苏州紫阳书院课督生徒,已然由经史起步,旨在“可与道古”,且“以古学相策励”。
第二,此时主持书院讲席及课督生徒诸名宿,既有王峻、李果、赵虹等诗词古文名家,更有一时兴复古学之倡导者惠栋、沈彤。
第三,乾嘉时期,以经史古学名噪朝野的钱大昕、王鸣盛、王昶、褚寅亮等,其为学根柢皆奠立于苏州紫阳书院。
[1] 《清圣祖实录》卷249“康熙五十一年正月丁巳”条。
[2] 张伯行:《正谊堂文集》卷9《紫阳书院碑记》。
[3] 鄂容安等:《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雍正三年、四十六岁”条。
[4] 柳诒徵:《江苏书院志初稿》,《江苏国学图书馆年刊》1931年第1期,第56页。
[5]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24《汉书正误序》。
[6] 钱大昕:《竹汀居士年谱》“乾隆十四年、二十二岁”条。
[7] 钱庆曾:《竹汀居士年谱校注》“乾隆十四年、二十二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