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利思义,无非分之得,无无限制之取。在己有苟完苟美之心,在人无不均不安之患,生于利即生于义,生于义即生于利,生与义利相调和,斯可谓善也。若只知贪利,罔克由义,而且藉辞于仰事俯畜之资,须知祀亲必求仁粟,以不义之财富供其父母,不可谓之孝;教子必以义方,以不义之财富遗其子孙,不可谓之慈。此尤今之世人所当深省而切戒也。
——张澜:《说义》
“四勉一戒”是张澜自己的座右铭,也是他经常用来教育子女和学生的思想准则。
四勉第一条是:“人不可以不自爱。所谓自爱者何?即爱己之身不使其为恶所污损,而使之常生长于善也。欲其生长于善,必先求所以养之。唯自爱者必养其仁义之良心,既不贪不义之生,亦不羡不仁之富。”
四勉第二条是:“不可以不自修。所谓自修者,就所学之已知已行者,而加以省察克治之功也。人能自修,则日进于贤,而不能自修,则日流于非辟。”
四勉第三条是:“人不可以不自尊。既使读书颇能勤学,为人亦知自好,而仅志在温饱,以得富贵为目的,亦是没有自尊心。自尊是不安于凡陋,而以远大自期。即孟子之所谓‘尚志’,高尚其志,不肯同乎流俗,就是自尊。”
四勉第四条是:“人不可以不自强。好勇近于自强也,然非学以明理,则其蔽乱;进锐近于自强也,然非志以节气,则其退速。自强之要,在于为善,故必本于学,自强之功,在能不息,故必坚其志。”
最后的一戒是:“而断不可以自欺。治人者必开诚布公,治心者必去私存诚。诚与欺相反,诚者无妄,诚者无伪,欺则伪。故不开诚者必欺人,不存诚者必自欺。欺人者,人多知而相与恶之;自欺者,则恒习焉而不自察也。”
四勉一戒,张澜决不是说说而已,也不只是用来要求别人,他是用自己的亲身行动来践行。张澜主持成都大学之时,此校的教授月薪都很高,几乎都有私家车和保姆。张澜贵为校长,却是在家务事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才请了一个中年男工做饭兼看门。在这个男工的记忆里,张澜校长不吸烟,不喝酒,吃的很简单。
1947年10月,国民党强制取缔民盟,下令不准张澜出境。张澜此时年近80,重病缠身,却把秘密参加民盟的西南实力派龙云、刘文辉捐来的大批经费全部转移,以致无钱就医。上海虹桥疗养院仰慕张澜之名,收他免费入院。[9]手握重金,居然无钱医病,这就是张澜的操守。他这一生从来都忠于职守,没贪污过一分钱,并把自己的钱全部投入到教育事业之中。
1949年,在开国大典前,大家都在积极准备自己的着装,有的穿中山装,有的穿列宁服。刚刚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的张澜却一言不发,毫无此意,大家都以为他事务繁忙,没时间准备,周总理甚至打算为他定做一件,然而却被张澜婉言谢绝了。在平时,人们看到张澜的时候,他总是身穿长袍,头戴瓜皮小帽;在开国大典的庄严时刻,他依然是一身素衣长袍,与毛主席和周总理并肩站在巍峨的天安门城楼上。
张澜对长袍“情有独钟”,是有一段来历的。1903年,作为四川省官派留学生,张澜进入东京宏文书院师范科。临行前,张澜的老父亲连夜用蓝色布帘为他亲手缝制了一件长袍。他告诫儿子:“为人不能忘本昧良,终生布衣也是福。男儿当自立自强,自爱自重,读书不求高官厚禄,但求为民造福。”布衣者,平民也,张澜始终牢记父亲的教诲,一直保持着平民本色,被人们尊称为“长袍先生”。
张澜做官从教始终不置私邸,不是住在“公家宿舍”里,就是租借简便寓所,或者暂住朋友家中。1923年他才在南充的南溪口修建了一座很简陋的瓦房,算是有了一处私宅。新中国成立后,夫人刘慧征携全家来京,张澜对她说:“慧征,这一年来,我是住在民盟总部的。周总理听说你要来,吩咐政府安排好的宿舍,找了几处很大、很阔绰的房子,我都嫌太考究了,没要,要了现在这幢房子[10],我看有这座小楼房也够住了。”深明大义的刘慧征完全赞同丈夫的决定。
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打算为张澜配备一个保姆,却被张澜谢绝,洗衣扫地之类的家务琐事都由刘慧征亲自操持。国家副主席应该享有的每月二百元办公费,张澜从不动用,一切开销都用工资支付。1955年2月张澜逝世后,夫人刘慧征迁回四川老家,子女将住房退还政府,不再占用。
就这样,张澜用自己事业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不懈地践行着“四勉一戒”。“四勉一戒”对于进步青年和爱国志士来说,是极大的精神力量。许多人受到这个信条的鼓舞和推动。有一个姓沈的青年,积极追随张澜,在学习了“四勉一戒”之后,特意改名为沈自强。“先生之‘四勉一戒’,细思忖之,又何尝不是我中华民族,我泱泱大国之精神的鞭策!”[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