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和他人坦诚相待(1 / 1)

对于合作者或下属,我们不能采取欺骗手段或让他吃亏。有必要将周围的情况和自己的想法,全让对方知道。为此,我们应具有暴露自己一切的胸怀和无限的爱。

首先我们必须坦诚待人。应把自己的一切毫不保留地亮给对方看。然后,再请求对方,看是否能得到帮助。

如果我们在求助于人的时候,哪怕隐瞒了一件事,那么,对方在协助时恐怕就得盘算盘算。如果你把心掏出来给人家看了,人家也会发自内心地真诚协助。

然而,坦诚相待往往是需要勇气的,并非人人随时都做到。

几乎所有人际关系的问题,都源于彼此对角色和目标的认识不清,甚至相冲突所致。所以,不论在办公室交代工作,或在家中分配子女家务,都是愈明确愈好,以免产生误会、失望与猜忌。

对切身相关的人,我们总会有所期待,却误以为不必明白相告。以婚姻为例,夫妻双方都期盼对方扮演某些角色,却并不开诚布公地讨论,有些人甚至连自己怀抱着哪些期望都不清楚。对方若不负所望,婚姻关系自然美满,反之则否。

这种心理招致太多问题。我们总认为,关系既然如此密切就应有默契。其实不然。因此,宁可慎乎始,在关系开始之初,就明确了解彼此的期待,纵使需要投入较多时间精力,却能省去日后不少麻烦,这是一种必要的储蓄。否则,单纯的误会可能一发不可收拾,阻绝了沟通的管道。

坦诚相待有时需要相当的勇气,逃避问题,以为船到桥头自然直,是妄想,慎乎始终胜过事后懊悔莫及。

前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的一句话中对坦诚相待体会至深。他说:“为一个人完全奉献自己,胜过为拯救全世界而拼命。”

这句话的含意是,一个人尽管在“外务”上多么了不起,却不见得能与妻子儿女或同辈相处融洽。因为为群体服务,远不及建立私人关系需要更多人格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