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俄国的教育制度(1 / 1)

一、俄国的教育领导体制

俄国的文化教育发展起步较晚。1649年,英国早已开启了资产阶级革命,俄国却在颁布从法律上强化农奴制的《会典》。农奴制的长期存在,使俄国的政治、经济明显落后于同时期的英、法、德等欧洲国家。17世纪末,为改变俄国的落后状况,彼得一世(1672—1725)在积极学习西方的基础上,进行了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在内的一系列改革。在文化教育领域,把发展教育作为富国强兵的重要手段,模仿法国和德国的教育制度,建立起俄国的近代教育制度。

1786年,俄国颁布了第一个《国民学校章程》,规定政府在中央设“学校总管理处”,负责管理全国的学校教育工作,而各县的初级国民学校和各省的中心国民学校则由省长和总督直接领导管理。

1802年,俄国成立了教育部,除教会学校外,原来分属于各机构的所有学校都集中在教育部的管辖之内。1804年颁布的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国民教育章程》和《大学及附属学校章程》规定,全国划分为六个学区,每个学区设立一所大学。大学不仅是高等学府,而且还是一个学区的教育行政领导机构。由校长和六位教授组成任期一年的大学委员会,全权负责大学本身和本学区的行政和教学工作,通过派遣视察员视察本学区的学校工作来实行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

1815年以后,沙俄政府在“神圣同盟”的支持下,强化宗教教育,对教育实行严密管控。1817年,将原来的国民教育部与宗教事务的管理机构统一起来,成立了“宗教事务与国民教育部”,加强了东正教对学校的控制。1835年,沙俄政府颁布新的《大学规程》,废除了1804年规程中具有自由主义倾向的各种规定,取消了大学领导各级学校的权利,由学区督学直接管辖。

19世纪60年代,是俄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迫于各方面压力,沙俄政府废除了农奴制。1860—1864年,在进行政治、经济改革的同时,俄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法规。1864年颁布的《初等国民学校章程》规定,在省和县建立由教育部、内政部、教会、地方自治机关等各方代表组成的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各级学校。

二、初等教育的沿革

16世纪末17世纪初,乌克兰和俄罗斯宗教组织——兄弟会开办了自己的学校,称为“兄弟会学校”。这类学校属于比较进步的教会教育机构,所有阶层的儿童都可以入学;教授读、写、算知识,重视民族语教学;学校校长和教师由“兄弟会”大会选举产生,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充满爱心。

18世纪彼得大帝改革期间,初等教育获得较大发展。1714年,俄国政府下令在各教区开办计算学校,以读写知识和算术、几何学为主要教学内容。这是俄国最早的国立初等学校,打破了教会对教育的垄断。计算学校主要招收一般市民子弟,培养普通官吏。

18世纪中期,俄国教育已经呈现出十分明显的等级性。为此,叶卡捷琳娜二世对学制进行改革,于1786年批准了“国民学校设立委员会”制定的《国民学校章程》。这是俄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国民教育的法令,规定了全俄统一的学制。该章程规定,在县城设立两年制的初级国民学校,以阅读、写字、绘画、神学、公民义务为主要教育内容;在省城设立五年制的中心国民学校,以神学、俄文、算术、几何、机械、物理、自然史、地理、建筑学等为主要教育内容,并按实际需要选修古代语文或现代语文。办学经费由市政当局拨给,学生免费入学。

1804年颁布的《大学章程》和《大学所属学校章程》进一步完善了俄国的学校系统。这些章程规定,俄国在城市和乡村按教区设立教区学校,每区1所,学制1年;学生毕业后可升入县立学校,学制2年;县立学校毕业可升入4年制中学,然后读大学。由此建立起的教区学校、县立学校、中学、大学所组成的四级学校教育系统,构成了俄国第一个统一学制。该学制中各级学校相互衔接,按规定各级学校均不得收取学费,招收对象也不受社会出身和宗教信仰的限制,是一个比较进步的学制。但不久之后,它的进步性就被剔除殆尽了。

1814年成立的俄罗斯圣公会,在“宗教事务与国民教育部”的支持下创办了许多以宗教教育为主旨的初等学校。1819年,教区学校和县立学校改收学费。1828年的《大学所属各级学校章程》更是取消了各级学校之间的衔接,严格限定了各级学校的招收对象。教区学校的招收对象为社会最底层的子弟,县立学校的学生则为商人、工匠等“城市平民”的子弟。

19世纪60年代的教育改革为俄国的初等教育带来新的气息。1860年的《国民教育部女子学校章程》在俄国第一次明确规定设立女校。1864年的《初等国民学校章程》规定由政府、地方自治机关、社会团体、教会、私人举办的城乡初等学校均属于国民学校,招收社会各阶层的子弟,必要时允许男女同校,收费由主办单位或个人确定。

鉴于三年制的初等学校不能满足俄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在19世纪70年代开办了修业5年的两级初等学校,三、二分段。第一级相当于一般的初等学校,第二级为高级班,学习俄文、算术、几何、自然科学、物理基础、史地等。另外,还将1828年以来设立的县立学校改为六年制的市立学校,使一般市民子弟能受到相当于高级班的初等教育,学习一些会计、绘画之类的实用知识,但不能升学。

三、中等教育的发展

为了发展科学事业,培养本国的专家学者,1725年俄国科学院正式建立。科学院设立了附属大学和文科中学。这所文科中学一般被认为是俄国第一所普通中等教育学校。最初,该校比较注重实际,对学生也没有严格的阶级限制,农民出身的著名科学家罗蒙诺索夫(1711—1765)就毕业于此。但之后不久,随着贵族特权阶级势力的增强,学校的等级性也日益明显。在1731—1752年间,俄国先后设立专门招收贵族子弟的陆军贵胄学校和海军贵胄学校。1755年创办的莫斯科大学附属文科中学,分设贵族、平民两部。1764年在彼得堡市郊斯莫尔尼女修道院办起了俄国第一所12年制的贵族女子中学——贵族女子学院,次年在此又办了一所招收非贵族出身少女的中学,两所学校的教育内容与修业年限基本相同。斯莫尔尼女子中学的创办在俄国教育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俄国的女子中等教育以此为开端。以后在若干省城都设立了这种女子中学。

俄国中等教育的广泛发展主要是在1804年以后。1804年的《大学及附属学校章程》规定由国家出资在省城设立四年制中学,与县立学校和大学上下衔接,招收社会各阶层子弟免费入学,此时的中学比较注重实际。但1828年的《大学所属各级学校章程》将之前较为民主和注重实际的中学正式改变为特权阶级的、古典主义的七年制中学,中等和高等教育系统于是成为上层阶级子弟独享的教育轨道。

1864年,在社会改革洪流的促动之下,俄国政府终于颁布了《文科中学和中等预备学校章程》。该章程规定实施中等普通教育的学校包括古典中学、半古典中学和实科中学三种类型,学制都是七年,招生不问身份和宗教信仰。但古典中学仍有特权,其毕业生可以升入任何高等学校,而实科中学毕业生则只能升入高等技术学校。

19世纪60年代的教育改革也推动了女子中等教育的发展。1860年颁布的《国民教育部女子学校章程》,第一次明确规定设立无等级的女子学校,分为三年制和六年制两种。1870年颁布的《女子中学章程》正式确定女子中学为七年制,并附设八年制的师范班。师范班讲授教育学与教学法,重视教育实习,毕业后可获得家庭教师或女教师称号,但只能在中学的低年级任教。

19世纪70、80年代,俄国工人阶级运动高涨。为了限制和镇压革命,沙皇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法令,力图维护贵族子弟的受教育权。如:保留贵族的等级学校,加强教会学校的地位和宗教教育,坚持教学内容的古典主义方向,削弱实科学校的内容等。这些措施严重阻碍了俄国教育的发展。

在普通中等教育之外,俄国的中等专业教育在18世纪得到了较多的重视。1700年,彼得一世开办了莫斯科数学和航海学校,聘请英国专家主持该校工作,学生入学视为入伍服役,享受优厚的伙食补贴。该校在当时为俄国培养了许多海员、造船技师、测量人员、炮兵和海军军官。1715年,这所学校的高级班迁到彼得堡,扩建成海军大学。此外,彼得一世还在莫斯科、彼得堡和乌拉尔等地先后开办了外科学校、炮兵学校、工程学校、外语学校、航海学校和几所矿业学校。18世纪下半叶,俄国又陆续出现了戏剧学校、军医学校、商业学校、助产士学校等一批中等专业性质的学校。随着俄国工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中等专业学校的数目逐渐增多,分为工农商、建筑、交通、医学、音乐等各种类型。到19世纪末,著名的中等专业学校有79所(不包含64所教师讲习所)。

四、高等教育

在俄国高等教育史上,一般把1632年成立的基辅莫吉拉学院(即后来的基辅学院)视为第一所高等学校。该校分设初级部、中级部和高级部,学制12年,招收不同阶层的子弟入学。俄国高等教育史上影响最大的学校,是在罗蒙诺索夫倡议下于1755年成立的莫斯科大学。莫斯科大学是俄国第一所世俗的高等学校,招生不分阶级和出身,由来自外国和基辅莫吉拉学院的学者任教,以俄语为授课语言,注重知识传授与生产实际的结合。该校在初创时仅有约10名教授和100名学生,设哲学、法律、医学三个系,不设神学系。

19世纪初,俄国试行学区制,陆续创办了杰尔普大学、维利诺大学、喀山大学、哈尔科夫大学、彼得堡大学,同时扩大了莫斯科大学的规模,这六所大学各自管理一个学区。废除农奴制后,俄国在1863年制定了一个带有自由主义倾向的大学章程,使大学享有了一定的自治权。但到了70年代末,沙皇政府提出要消除大学的自由主义倾向。1884年公布的新大学章程,公开宣布取消大学的自治权,并把大学完全置于学区督学的监督之下。在此之后,俄国的大学基本上只求勉强维持现状,发展比较缓慢。

除了大学之外,俄国近代的高等教育还包括一些由技术学校发展而来的高等技术学校。1872年,在莫斯科开办了俄国第一所女子高等学校,不久之后,又在彼得堡建立了一所女子高等学校。

五、师范教育的发展

俄国的师范教育起步较晚。长期以来,凡是读过书、受过一定教育的人都可以当老师。1779年,莫斯科大学根据罗蒙诺索夫的思想建立了一所师范学院,为文科中学和本大学培养教师和教育干部,这实际上是俄国第一所高等师范学校,不过只办了五年。1786年,附设在彼得堡中心国民学校内的彼得堡师范学校第一批学员毕业,为俄国的初等教育培养了数百名教师。

19世纪初俄国进行国民教育改革时,先后在莫斯科大学、哈尔科夫大学、喀山大学、杰尔普大学、基辅大学等综合大学里建立了师范学院。综合大学毕业生在师范学院接受三年师范教育之后,就可以担任中学教师或大学教师。同时,还在彼得堡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起中心师范学院,这是俄国历史上第一所独立的高等师范学校。随着沙皇专制统治进一步走向反动,1859年,所有的师范学院都被关闭。

废除农奴制后,俄国才重新建起高等师范学校。1867年创办的彼得堡文史学院除了教授综合大学的课程外,还开设教育学和教学法等教育学科。1875年在涅仁创办了一所文史学院。这两所文史学院是旧俄时代仅有的国立高等师范学校。此外高等女子师范教育获得了迅速发展。自1869年开始,在彼得堡、莫斯科、哈尔科夫、基辅等城市建立了相当于大学的高等女子师范学校。这些学校主要靠私人资助,学生需缴纳学费,招收女子中学或女子贵族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可在女子中学或男子中学低年级任教。

初等学校的师资培养也是在废除农奴制以后才逐渐开展的。19世纪60年代,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曾指出,俄国对人民教师的需要超过一切,这充分反映了当时俄国小学教师的严重不足。1870年沙皇政府才不得已颁布《师范学校章程》,确定国家开办四年制的师范学校,学生除学习普通科目外,还学习教育学、低年级俄语和算术教学法。自1872年开始,建立三年制寄宿的师范专科学校,招收市立学校和师范学校的毕业生,为市立学校培养教师。这些学校都比较重视教育学科和教育实习。

总体而言,在十月革命以前,俄国的教育与西欧、北美国家的教育相比落后很多,带有更鲜明的军事封建等级的和宗教神学的性质。俄国的学校教育制度与其他国家相比也复杂、紊乱得多。双轨制仍然是俄国教育的主要特点,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主要为特权阶级和资产阶级服务,下层民众长期被野蛮地剥夺了接受教育、获得光明、求取知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