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66年到1976年的“**”10年,无论对义乌,还是全国的教育事业都造成了极为深重的灾难。1976年10月“四人帮”粉碎,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宣告“**”结束后,当务之急是彻底认清“**”的错误,拨乱反正,调整改革。1977年10月,中共浙江省委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传达了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问题》指示。此后,全省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清除“**”在教育战线“左”倾影响的**,使教育领域的混乱局面逐步得到纠正,教育事业重新走上正常的发展道路。
一、逐步恢复教育秩序
“**”结束后,浙江省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以教学为中心,恢复正常教育秩序,大力提高教育质量。为此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977年,全国恢复了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制度。与此同时,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也得以恢复,实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办法。彻底废除了推荐制度,恢复了文化考试制度。高中、初中专招生由县统一命题,县组织阅卷。重点高中在全县范围录取,普通高中划片录取。初中招生由县统一命题,区、乡组织考试,区组织阅卷评分,乡镇张榜录取。
1977年,义乌县文教局撤销了原教改小分队,恢复县教研室,在全县范围挑选了一批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充实到县教研室,配齐了中小学各科教研员,使其成为全县名副其实的教学业务管理和指导机构。1978年起,浙江省恢复试行经过修改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中学生守则》、《小学生守则》、《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教学管理,建立了正常教育秩序。此后,义乌县教研室的教育科研人员深入学校课堂,了解教学情况,分析教材教法,进行教学试点,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县教研室还健全县、区、社、学校4级教研网络,重点加强对中考和高考的研究,做好复习迎考的具体指导,并积极赴外地参观学习,探索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义乌的教学质量。
日常教研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轨,因此,义乌县文教局在1978年提出教师要过好“教材关”,提倡注重课堂、重视课本、抓好“双基”的改进教学工作措施。义东区教研大组建立集体备课制度,做到校校有教法研究、人人上公开课,开展听课、评课制度。1979年,县教研室还组织部分教研员和中学校长赴外省参观学习,提出注重课堂、重视课本、落实“双基”的教研思路,并连续编发《业务学习资料》以指导各校的教学,使义乌的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自1980年起,义乌的高考文科成绩年年名列全省前茅。
1979年是全省教育领域拔乱反正的重要一年。浙江省委要求全省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清查、复查“**”和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以进一步平反冤假错案,恢复名誉,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使他们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同时,浙江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待遇和生活条件。这一举措大大调动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在此大好环境中,义乌县抓紧调整、充实了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班子,整顿校风校纪,重建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使义乌的教育事业在较短时间内走上了全面正常的轨道。
之后的几年间,义乌县教育局连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和推进教学工作。要求各学校领导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并采取各种途径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县教研室将课堂教学改革的重点确定为“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精讲多练,循序渐进;加强基础,提高能力”,要求全县教师按规律教学,做到教学不离纲、不离本、不离实,认真钻研大纲和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认真辅导,力求把课教对、教准、教会、教活。
县教育局、教研室提出强化小学基础教育,抓好初中教学,加强初中教学研究,为高中教育打好基础。同时,县教育局提出“教正确、讲明白”的课堂教学原则,努力调动学生积极性,开展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重点的课堂教学实验活动。县教育局创办了《义乌教育》,教研室刊出《教研情况交流》,以指导和交流义乌各学校的教育活动。
1983年7月,教育部出台《建立普通教育督学制度的意见》,教育督导工作得以恢复,为各项教育工作的顺利发展提供保障。1984年,义乌县教育局开始设立专职督导员,部分县属中学与各教育办公室设协理员,开展以基础教育“五项督查”(“两基”规划、贯彻落实《教师法》、增加教育投入、学校德育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以青壮年文盲为重点的专项督导和验收评估。当年,由县教育局督导员牵头,组织对中小学普及初等教育情况进行督查。是年,义乌通过了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市)的督导评估。之后,又组织开展了浙江省基本无盲县(市)检查验收前的督查工作,为次年顺利通过“基本无盲县(市)”的验收打下了基础。教育督导队伍的恢复,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证。
在此基础上,义乌县教育局在稠城一小和稠城二小进行小学考试改革试验;义乌中学召开“开辟第二课堂和开设劳动技术课现场会”;义乌二中被定为“如何加强基础,努力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创造精神”课题的教学改革试点学校。各级学校的各项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1985年秋,义乌根据上级的要求,所有小学学制改为六年制。义乌县教育局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方针,强调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造能力,进行改革实验和教学专题研究。实验小学开展“注音识字、提前读写、集中识字”和现代数学教学实验。全县设21个教学实验点,开展语文三类课文教学模式、口语训练、作文指导和数学的“珠心算”及探索应用题等教学研究。
各中学的初中,根据各科的特点研究教学重点。政治课,解决理论联系实际问题;语文课,探索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数学课,面向全体,大面积提高中学数学教学质量;外语课,抓情景对话,培养“听、说、读、写”能力。
各中学的高中,则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十项规定》,课堂教学必须改革实验和教学方式,抓基础,抓能力,反对加班加点,反对题海战术;根据各科的特点研究教学重点,教法上探究少、精、活。外语课,培养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物理课,探索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化学课,要求突破初中化学中三个分化点的问题;生物课,加强直观教学,培养学生对生物的兴趣;地理课,通过课堂知识转化为能力;历史课,探索教学比较法的运用;体育课,探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方法。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1986年起,全市设立了示范教学点49个,先后请省和中央教科所等专家讲学12次、组织观看省特级教师的课堂实录,以抓两头带中间方式,攻破作文教学、复式教学两大难点弱点,推广尝试教学、读写训练法等经验。全县建立19个复式教学示范点,安排小学教研员到学校听课、指导,研究课程搭配、复式教学备课和教案写法、小助手培养等教学方法;编印《复式教学经验》、《复式教学优秀教案》等资料,以指导复试教学法。县教育局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课程设置开足开齐。同时,继续调整小学布局,实行初中小学分设,要求县教研室加强教学研究,进行教改指导。鉴于各校教师在各自教学中特殊贡献,1986年8月,实验小学马逸芳被评为义乌首名省特级教师,拉开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序幕,教师业务专研蔚然成风。
二、大力调整学校规模
“**”期间,义乌的教育遭到了结构性的破坏,幼儿教育停顿,中小学教育畸形发展,因此,义乌教育面临调整教育结构的严峻任务。
幼儿教育在“**”期间出现了全面停顿的局面,大量幼儿园停办,学龄前儿童无法获得必要的学前教育。1979年,浙江省教育部门召开托幼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加强托幼工作领导,发展幼儿教育。自此,义乌县出现了一个大办幼儿园的**。全县幼儿园增至162所,比1978年净增101所。入园幼儿比1978年增加了1.6倍。1980年,教育部颁发《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草案)》,要求坚持“两条腿走路”发展幼教事业,提倡多渠道筹集办园经费、多形式办园。即教育行政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个体等多种主体参与办园。是年,义乌县幼儿园数达到244所,入园幼儿11000多人。1981年,县政府召开全县第一次托幼工作会议,建立了县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妇联、教育、卫生等部门参与齐抓共管。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县教育局要办好示范性幼儿园,鼓励部门、企业、厂矿办,农村集体和个人办幼儿园。1982年,义乌县成立幼儿教育研究会,并首次召开幼儿教育研究会议。至年底,全县建立了县、区、乡(镇)三级幼儿教育研究网,有计划地开展幼儿教育研究活动。1983年,义乌县提出基本普及两年幼儿教育的目标,全社会又掀起了集资办幼教的热潮。至1984年,全县幼儿园达到466所,比80年代初增加了一倍。
1985年5月,义乌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幼儿教育事业的决定》,提出争取1987年实现普及两年幼儿教育的目标。是年,全县幼儿园入园幼儿占5—7岁幼儿总数的62.37%。1987年10月起,幼儿教育开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由县教育局、妇联等部门联合管理。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幼儿教育的教学研究和业务指导,培训幼儿园师资,办好示范性幼儿园,加强幼儿教育教学的研究;幼教的行政领导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年,金华地区幼儿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民办为主,以园养园”的方针,发挥集体、个人办园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形式发展幼教事业。县教育局强调把幼儿的早期智力开发纳入幼教的工作重点,并把幼儿教育工作纳入县、区、乡镇成人教育干部管理职责范围。
在全日制教育方面,从1977年起,义乌县教育局开始整顿各类教育事业。实行确保小学重点,稳定初中规模,重点压缩高中,调整中小学网点,大力整顿教学秩序的方针。当年秋季,初、高中恢复统一招生,并对不具备条件的农村高中进行整顿。1980年起,实行8虚岁入学,取消小学、初中留级制度,严禁插班、重读、旁听。经过几年的调整布局,义乌的教育事业出现了新的面貌,为中小学教育的内涵优化奠定了基础。
小学教育的布局,重点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努力普及小学教育。从1978年起,全县小学一律实施五年制,重点抓入学巩固率、毕业率。次年,全县有小学779所。1983年,区、社(镇)五七学校更名为乡、镇中心小学或乡、镇中心学校,制订小学复式、村校、完小、中心校4类学校的全面质量管理目标。1984年10月,经省、地普及初等教育验收检查团验收,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98%,巩固率99.39%,毕业率98.45%,普及率94.78%,达到了省政府规定的普及初等教育的要求。1985年,全县有小学663所、1760个班,在校生达58000余人。小学毕业生数近13000人,升入初中的近1万人,升学率为74.4%。
另一方面,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增加教学设备,充实农村区、乡学校师资,配备骨干教师,降低民办教师的比例,提高教学质量。并对教师进行教学常规训练、教学经验交流、教师文化业务学习,从而大大地促进小学教育质量的提高。至1985年,在全县小学2000余名教职工中,专任教师占了94.57%。
1987年,义乌县教育局制订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调动乡镇积极性,撤并学校,着重做好小学网点调整,山区创办寄宿制学校,平原以学生步行半小时上学为半径。全县有小学648所,入学率99.19%,巩固率99.95%,毕(结)业率96.25%,普及率95.28%。
中学教育的布局,重点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缩小初、高中的招生规模,并分别实现了初中和高中学制两年改三年。1979年起,义乌初中陆续恢复三年学制;1980年起,义乌高中分批将学制改为三年。经初步调整,1978年,全县设县属中学9所,多数民办高中班停办。1979年起,全县高中班全部归入9所县属中学。1981年义乌中学被列为浙江省80所重点中学之一。1981—1982年,义乌组织力量开展对全县教育网点布局的调研和改进,初中办学数量得到控制。1983年,全县单设初中30所,在校生约25000人。1984年,义乌县批准兴建了第一所集资兴建的初级中学——稠城镇初级中学和第一所民办了普通高中——义乌树人中学。其中树人中学是浙江省最早创办的民办普通高级中学。从而既实现了调整、整顿中学教育布局的目的,又调动了民间办学的积极性,为提高办学质量找到了一条新路。
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颁布,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即“六·三”学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步骤。义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普及初中教育试点,在佛堂镇、路东乡进行初中普及试点,加快小学、初中分设步伐,以先实施八年制义务教育作为过渡。经过几年的努力,九年制义务教育得以全面实施,为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至1987年,义乌县有单设初中31所、34个班,20所小学附设初中184个班,在校学生28000余人,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率为83.8%;全县有普通高中9所,87个班、学生5000余名。
三、规范调整教学内容
义乌幼儿教育的教学内容规范调整工作起步较晚,1980年以前,义乌幼儿教育的发展重点放在了扩充幼儿园数量上,以解决幼儿园严重短缺的问题。1981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全县各幼儿园开始明确按“教养并重,教养结合”的原则开展教学活动。一般以游戏为中心,合理安排一日的活动。课程设体育、语言、常识、计算、美术、音乐等课。每周上课时间为:小班6—8节,每节10—15分钟;中班10—11节,每节20—25分钟;大班12节,每节25—30分钟。公办幼儿园每日保证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
中小学教学内容的规范调整工作,随着贯彻落实“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逐步展开。1978年,全县中小学仍实行小学五年,初中、高中各两年的学制,执行《浙江省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小学课程有政治、语文、算术、常识、体育、音乐、美术等。上课时间小学1—3年级为40周,4—5年级为38周。每学年学工、学农、学军的时间为2—4周。中学课程有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农业、卫生、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等。上课时间初中为36周,高中为34周。每学年学工、学农、学军的时间为初中为6周,高中为8周。无论小学还是中学,自1977年起,各校都停止采用《毛主席语录》和“老三篇”作为教学内容。
1981年开始,义乌全县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增设了思想品德课和三、四、五年级中自然课,并恢复了四年级的地理课和五年级的历史课。同年,义乌中学及非重点中学执行教育部颁《全日制六年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1985年,义乌全县中小学试用部编音乐教材。实验小学等校先后开展“注音识字,提前阅读”和“现代小学数学”的实验教学。随后,又进行“集中识字”及“珠心算”等教材实验。
1987年7月,义乌县教育局拟定《义乌县实施八年制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部分初中实施“初三分流”教学,初三年级开设一门实用技术课。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结束后,随着教育秩序的逐步恢复,在调整学校布局的同时,调整、整顿师资队伍也成为工作重点之一。
当时,义乌中小学教师分为公办教师、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三大类。三类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待遇水平都存在较大的差距。
1977年起,义乌县教育局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努力稳定教师队伍数量,包括采取青年教师外调需交纳一定的培养费等措施;另一方面,则尝试校内管理体制的改革,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待遇。1977年,公办中小学教师重新划归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并规定民办教师的辞退须经教育局审批,同时规定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必须全部分配到教育系统工作。1979年以后,省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下达录用民办教师指标,而教师数量又严重不足,故而代课教师数量大增。
197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意见》,浙江省教育厅提出整顿民办教师队伍。1979年1月起,义乌停止吸收民办教师,并建立民办教师人事档案,核定编制。当时,义乌的民办教师的比例初中已占教师总数的30%左右,小学占60%左右。
1979年6月,义乌教育部门面向四类民办教师(因国家调整精简期间公办转为民办的、国家困难时期中师毕业而未分配的、下乡知识青年担任民办教师五年以上的和1971年底前担任民办教师的),择优录用一批公办教师。县教育局专门组织了文化考试,参照考试成绩的同时,对招收对象的政治表现、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全面考察,共有50名民办教师于次年转为公办。
之后几年,国家放宽政策,允许退休教师子女顶替进入教职工队伍,他们中的大部分担任了小学教师。1982年12月,义乌县教育局使用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的空余指标,择优将8名城镇居民户口的民办教师录用为公办教师。1984年,县教育局将381名由招工、民办转公办、顶职而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以工代干人员,分三批转为国家正式干部。1980—1984年,师范学校招收民师班,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2年起改为35周岁以下)的小学民办教师(1982年以后也允许中学民办教师报考)。全县共有224名民办教师通过考入普师学习的途径成为公办教师。
1984年,有45名民办教师通过思想、业务和文化的考核,择优录取,转为公办教师。1985年1月,25名师范毕业的代课教师通过政治思想、教学业务和教学效果的考核后,任用为编制内民办教师,补充在职教师的不足。1985年12月,70名1978年底前编内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986年,有177名农村户口的教工子女享受县委政策,与1931年底前出生、参加工作满30年、担任教师的父母对调粮户关系,充实到教师队伍。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这部分教师的积极性和待遇。
同时,为解决教师质量低劣的问题,1982年1月起,义乌教育局对民办教师进行整顿考核。9月,认定适合继续任教的917人,限期提高的310人,不适合任教的163人,共辞退民办教师159人。
1984年2月,教育部制订《关于中师和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员工编制标准参考表》,分城镇和农村两类定编。7月,县教育局下发《关于义乌县普通中学、农职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逐校进行核编、定员。同时对教师的周工作量、工作职责、考核奖惩作了原则性的规定。1984年6月,为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县属完全中学试行教职员工聘任制。1984年下学期,全县各学校全部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因政策不配套,该项工作于次年下学期暂停实施。1987年7月,义乌以学校推荐、评委投票的方式,进行首次教师职务评审。同年8月,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义乌县教育局制订了《义乌县教师职业道德及实施意见(试行稿)》。
在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待遇的同时,义乌县教育局连续多年对中小学在职教师加强业务培训和进修,以函授教育方式开展学历补偿和业务培训,对未经师范专业学习的民办教师也进行培训和考核,降低民办教师在中学的比例。通过采取多种手段,义乌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五、改革思想政治教育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义乌各中小学依据全国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强调中小学政治思想工作要从新时期的总任务出发,开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在青少年学生中大力提倡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助人为乐、艰苦奋斗、英勇对敌的革命风尚,把青少年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有远大革命理想、有共产主义道德的一代新人。
为此,各校恢复执行教育部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继续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开展学习张海迪“身残志不残”的革命精神活动。各校普遍建立党、政、工、团、政治教师和班主任代表所组成的思想政治工作小组。1978年10月,义乌各小学恢复少先队活动。少先队组织通过“我为人人”、“学雷锋、学赖宁,争做优秀少先队员”、“红领巾手拉手”、“雏鹰争章”等活动,促进小学生优秀思想品质的形成。同时,在县团委领导下,各中学通过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队)”、“五讲、四美、三热爱”、“为您服务”、“为团旗争光辉”、“学雷锋,树新风”、“读好书练好本领”、“为孤寡老人送温暖,为残疾人献爱心”等系列活动,提升团员的思想境界和奉献精神。
1979年起,各校日常道德教育和少先队活动逐渐恢复正常。全县所有中学也恢复了共青团组织。各校团组织积极开展深入批判和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影响,以三好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的争创先进团支部及评比优秀团员的活动,推动学校“学雷锋,争三好”等竞赛活动。开展向对越自卫反击战英雄们学习,进行共产主义前途理想、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广大团员青年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小学生守则》颁布实施后,义乌全县小学结合省教委《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通知》要求,实施升国旗、唱国歌、国旗下讲话、节日报告会、周前讲话和评比文明班级、寝室等制度。次年,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系列活动。
1982年5月,全县队龄儿童全部挂上红领巾,实现“全县红”。之后,全县小学开展讲英雄,学英雄活动,举办讲英雄故事比赛。义乌中学建立学党章小组,成员由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组成。
为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义乌县委在1984年通过召开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千人班主任工作暨经验交流会、首届少代会等,贯彻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思想品德课为主渠道,各科积极渗透,寓教育于活动之中的思路。各小学建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请校外辅导员、家长代表及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德育教育工作。同年,全县成立了49个红领巾基金会,帮助多名辍学儿童重返校园。县内还建起崇山细菌战遗址、尧山抗日纪念亭等18个德育教育基地。中国少年先锋队义乌县工作委员会也在1984年成立。1985年10月起,义乌中学实行班主任例会制度,之后,该制度在各校推广。
1987年,义乌县教育局对中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时间做出规定,初中每学年一周,高中每学年二周,可集中或分散安排。学生社会实践的方式主要有参加社会调查、社区公益劳动、志愿者活动等。
同年,义乌县教育局还制定“少先队组织建设目标”,并于次年建立了市、区、乡、片(完小)四级指导小组。全县开展团支部“升级达标”活动,各校团支部95.6%升级为一级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