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旧教育的改造
新中国成立前的义乌学校大致分为两种,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这时的学校大都校舍破旧,设备简陋,师资不足,经费紧张。新中国成立后,县政府开始有步骤地对其接管、接收和改造,使之获得新生。
1949年5月义乌解放初期,县人民政府针对当时的实际,对本县教育事业采取“维持现状,逐步改造”的八字方针,将学校分为三种情况逐步开展实施:(1)改造重点学校,强调改革,调整人事,经费尽可能给予充裕,推行新民主主义教育制度及方针;(2)政令能达的地区,由各区帮助掌握重点学校,指导与逐步改造之;(3)匪特威胁地区,以维持原状,争取可能的自我改造。“逐步改造”的内容为“调整一部分人事、民主领导、经济公开,采用新课本,统一缴费,整治校风。”
在实际操作中,对公立学校实行了全面的接管。接管工作采取“维持现状,训练干部,了解情况,稳步改造”和迅速复课的方针,对困难的学校拨发救济粮款,给教职员工预发薪资。对在接管工作和复课过程中进行破坏活动的极少数反动分子,则按政策分别给予处理,并对部分旧有学校进行了必要的改造。
1950年,省文教厅提出了“巩固和改造公立小学,大力发展民办小学,维持与扶植私立小学”的工作方针,强调“小学的维持与发展,主要靠民办公助”,要求各地组织村或乡的教育委员会,邀请当地农会代表、知识分子代表、开明绅士、守法商民及学生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认真整理公立学校财产。当时农村中普遍推行“增产办学”的方式,由群众分担一部分劳力和资金,以其生产所得归学校,以解决办学经费。
私立学校在当时的义乌占有更大的比例,情况也更为复杂,办学质量、办学条件和经费来源都有所不同。根据党和政府提出的“积极维持,逐步改造,重点补助”的方针,一般对私立学校采取“管”而“不接”的办法,仍由原来的机构主持校务,政府帮助他们整顿改造,适当解决学校的困难,以尽快恢复教学秩序。
随着农村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等社会改革运动的先后开展,绝大多数私立学校的办学经费更加紧张。不少学校的校董会已形同虚设,办学基金很多得不到落实。县政府本着“城乡兼顾”、“公私兼顾”的原则,一方面协助学校健全校董会组织,号召教职员工爱生劝学,学生爱校缴费,并发动师生以农垦为主,开展工读助学,以解决部分学习费用;另一方面,从政策上给予适当照顾,减免私立学校的房地捐税,对办学认真,能艰苦支撑,经费确实困难者酌情给予经济补助。
1951年起,社会秩序渐趋正常,中小学开始走上正轨,并在经历了短暂的学校和学生数下滑之后,开始有所恢复和发展。从1952年下半年起,义乌全县公私立学校全部由政府接管,改为公立。
之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国家、省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改革方针的调整,义乌对旧教育的改造也逐步转向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建立上。
二、教师的思想改造和培训
对教师的思想改造和业务培训也是对旧教育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1949年解放以后,一方面,政府选派党员干部充实到学校,逐步改组领导班子,建立校务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另一方面,根据中共中央的“争取、团结、教育、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对旧有学校的教职员,除极少数外,全部留用,并配合形势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动知识分子自我教育,进行思想改造,从而培养新教育的骨干。
在建国之初,教师的培训也以思想改造学习为重点,平时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采取业余分散学习和假期集中轮训两种方式。业余学习侧重于时事政策和基本的社会科学知识,使教职工认清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集中轮训一般在暑假中进行,时间为半个月至一个月不等。内容视当时的形势、任务而定,侧重于系统学习党和政府的重大政治决策以及对教育改革工作做统一的部署。通过组织参加理论学习,举办形势与任务、党的方针与政策、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等内容的报告会,帮助广大教职员工澄清模糊认识,逐步跟上时代。
1949年寒假之后的几年间,全县教师每年都参加县人民政府或金华专署组织的思想改造学习。之后,教育部门又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并参加“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运动。
随着教育事业的恢复和发展,旧有学校的教师从数量到质量上都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采取更多的轮训、函授、短训班和教材教法学习研究等多种形式培养新教师,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还先后举办多期中小学校长培训班,组织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和学校管理,改进学校工作,推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并在广大中小学教师中开展教育理论的学习,进行“全面发展,因材施教”的讨论,使他们明确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
为了强化政治学习和教改工作,义乌县文教科在1953年开始配备政治学习辅导员,后又建立教学研究室,开展观摩教学与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广泛开展思想改造运动,结合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清除封建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批判亲美、恐美、崇美的奴化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1957年,教育局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毛泽东提出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1962年至1965年,县教育局组织教师学习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教职员工进行“反修防修”教育,并学习《中小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联系工作实际,整顿学校工作秩序。这一时期,在全社会运动的推动下,还开展了1955年的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1957—1958年的反右派斗争、1959—1960年的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等。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受到了伤害,直到1978年才普遍得到平反。
三、新教育方针的确定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因此,新中国确立的教育总方针是:“教育为国家建设服务,教育为工农开门。”在此基础上,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宗旨、任务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小学教育规定要“给儿童以全面的基础教育,使他们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热爱祖国和人民的、自觉的、积极的成员”。要“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教育”。其培养目标在智育方面,“使儿童具有读、写、算的基本能力和社会、自然的基本知识”;在德育方面,“使儿童具有爱国思想、国民公德和诚实、勇敢、团结、互助、遵守纪律等优良品质”;在体育方面,“使儿童具有强健的身体、活泼、愉快的心情以及卫生的基本知识和习惯”;在美育方面,“使儿童具有爱美的观念和欣赏艺术的初步能力”。
中学教育的宗旨规定为“使青少年一代在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使之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自觉的、积极的成员。”1954年又进一步指出,“中学教育的目的,是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成员。”中学应对学生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教育。“其培养目标:要使学生能正确运用本国语文,得到现代科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养成科学的世界观;发展学生为祖国效忠、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养成其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国民公德和刚毅勇敢、自觉遵守纪律的优良品质;培养学生体育卫生的智能和习惯,以养成其强健的体格;陶冶学生的审美观念,并启发其艺术的创造力”。
为了强化学生的劳动观念,1954年后,全县各校加强了对学生劳动观念、劳动习惯的培养,教授给他们一定的生产知识,进一步提出“小学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使学生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品德,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使学生具有初步的阅读、写作和计算的能力,具有初步的自然常识和社会常识,培养良好的习惯;使学生的身心得到正常的发展,具有健康的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劳动习惯。
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强调“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个教育方针对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起着根本性的指导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至此,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主基调已经确立,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然而,从1957年下半年起,由于国内外局势的急剧变化,国家对形势判断出现了偏差,造成“反右派”斗争扩大化。随后,教育部规定,从初一到高三年级全部开设政治课,并指出政治课在全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有着各科教学和课外教育所不能替代的独特任务和地位,明确要求纠正忽视思想政治教育、忽视党的领导的倾向,因此,各级学校掀起了思想政治教育的**。
1958年1月,毛泽东又提出了“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劳动人民要知识化,知识分子要劳动化”。随之在全国掀起的“大跃进”运动又产生了浮夸、冒进,违背科学规律,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的的严重失误。
直到1961年,国家提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才使教育方针得到了纠正,使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在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后逐步走上了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