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重公案(1 / 1)

蕲州(今湖北蕲春)的北禅寂和尚,号悟通大师,得法于唐末五代的云门文偃禅师。

有一天,一位僧人到北禅院参礼北禅寂和尚,北禅寂和尚就问他:“你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这名僧人恭敬地回答:“学人是从黄州(今湖北黄岗一带)来的。”

北禅寂和尚又问:“那么,你住在什么寺院呢?”

僧人回答:“学人住在资福院。”

北禅寂和尚听了,反问他说:“既然你是从资福院来的,你的资粮、福德必定很多吧?”

僧人回答道:“不多。‘两重公案’,不值一说。”

北禅寂和尚看着他,追问:“既是资福院来,总要道个原委吧!”

僧人回答:“一是对面千里,二是隔墙有耳;你叫我怎么说呢?”

北禅寂和尚知道来者是个禅门高手,便嘱咐客堂善加接待。

养心法语

“两重公案”在禅宗里面,指的是只知道模仿他人的公案,或拈举或评论,装模作样,可是都不出前贤余话的意思,因为这只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所以,有的禅者拾人牙慧、了无新意,都是两重公案。

现在,这个僧人为了让对方了解我可不是两重公案的人,所以他回答“对面千里”,意思是对面千里,怎么听呢?接着,他又说隔墙有耳,因为隔墙有耳又怎么好说呢?也就是,所问之资福事,前人早就说了,我不必再说。

因此在禅门,只要一开口,人家就知道你有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