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1 / 1)

一、培养培训体系结构与特点

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构建了以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培训基地为主体、培养培训并重、职前职后一体、灵活开放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

(一)培养目标

从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的目标来看,“双师型”的培养目标已经成为共识。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加快建设兼有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要求。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强调,要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2007年,《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满足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建设”。

(二)培养培训单位

1989年,国家教委先后批准天津大学等8所高等院校设立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或农村职教培训中心,作为国家教委直接负责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4]20世纪90年代初,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和高等学校设立的职业学院为支撑,以师资培训基地的职教师资培养为辅助的体系初步形成,有30多所高校开展中职教师在职硕士学位项目,建立了56所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8个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300多个省级基地、千余家企业实践基地。

(三)招生对象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和各类职业学院作为我国职教师资培养的主体,其招生对象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2000年5月,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开始面向中职学校招收在职教师。此外,各地政府结合实际,开展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有志于从事教师工作的其他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的毕业人员囊括进来,使其通过考试后获相应资格。

(四)专业建设

2000年,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有13个大类,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增加为19个大类,在对原有专业类进行了更名、合并或拆分等调整的基础上,新增了两个专业类。据统计,我国8所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以及全国重点建设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专业设置均为11个大类。其中全国重点建设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共设置70个专业,加工制造类和农林类专业居多,这些专业包括了当前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49个重点建设专业,21个一般专业[5],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我国职教师资提出的现实需求。

(五)学习方式

随着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的加快,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形式更加灵活,形成了学校(基地)教学、企业实践、高级或校本研修、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交替或叠加使用的局面,满足了不同学习者的需要。

(六)保障体系

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的保障,一是管理部门的支持,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教育行政机构、行业组织、企业单位、学术研究团体等;二是相关法律、政策和制度的建设,如教育法律法规、中职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中职师资素质提高的专门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