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发展项目的实施(1 / 1)

2002年教育部批准了62个专业为第一批国家高职高专精品专业建设项目;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9所培育扶持高职院校和440个专业。

如果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专业选择是基于国家角度上产业布局及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那么2011年实施的“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则进一步考虑了地方经济产业发展的需求。财政部、教育部文件明确要求在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中,重点支持每所院校1~2个产业支撑型、人才紧缺型、特色引领型、国际合作型的专业建设。2011年,950所公办高职学校立项建设1753个专业。各地按照区域产业发展要求,重点建设的专业分属于先进制造业(占19.6%)、战略性新兴产业(占27.2%)、生产性服务业(占11.7%)、生活性服务业(占5.1%)、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运输产业(占7.6%)、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占7.6%),着力于专业建设多样化发展与区域重点产业布局相适应、与国家总体产业布局相协调的发展格局。[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