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1 / 1)

(一)高职统考

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自此高考成为我国学生进入大学的主要途径。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考试招生制度,一般都被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的考试招生制度,所有的普通高中生统一参加一年一次的高考,只是在招生录取的时候,分数高的进入本科院校,分数低的进入高职(专科)院校。这种考试招生方式,实际上是将职业院校作为低一层次的学校进行招生,由此也造成职业院校招收的往往是分数比较低的学生。

1987年,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文件规定:高职统考考试科目分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部分,文化课考政治、语文、数学,专业课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要求确定一门专业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后来各地区根据现实发展的需要对考试内容进行了一些调整,主要采取“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的形式进行招生,即“3+X”模式。高职统考主要是针对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考试,也是高职院校招生的重要方式,相对来说,高职统考招收的学生更具有职业性的特点,也是中职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主要渠道,但其依然沿用“普通高考”的考试模式,无论文化课还是专业课考试都是以考查理论为主,没有凸显职业院校考试招生的特点。

(二)自主招生

2005年,我国开始在高职院校实行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首先在上海实行。所谓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指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高职院校依法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招生方式。[11]自主招生制度突出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学生的职业潜能,大部分院校采取的是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法。考生参加院校自主招生测试并合格后,可直接被录取,不用再参加普通高考。2007年,自主招生在全国高职院校全面启动,具有自主招生权的院校主要是各省发展前景较好的示范性高职院校。

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从源头上保证了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而不是一个层次,创新了高职院校多元化的选拔录取机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自主招生的对象仍是以普通高中的毕业生为主,生源类型少;其二,按照自主招生的规定,考生在参加自主招生考试且被录取后,就不能再参加其他类型的考试,也不再有被其他高校录取的机会,因此,考生的选择范围极为有限,很多优秀的学生不愿意选择这种考试方式;其三,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还存在公平问题和缺乏招考监督的问题,尤其是在自主招生的面试环节,试题命制、面试操作、评分标准等都面临着能否真正做到公平的困境。

(三)技能高考

2011年1月,湖北省首创一项重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开始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技能高考制度。技能高考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的“笔试+面试”的考核形式,其面向的是全部应往届中职院校毕业生,主要考查的是学生技能的掌握。它的操作方法主要体现在:采取“知识+技能”的考核形式,其中以技能操作为重点,占70%;以文化知识为辅,占30%。

技能高考招生模式从2011年开始在湖北省机械类专业招生中实施。到2013年,报考专业类别扩大,报名考试人数达到1万多人,共录取考生6000多人(其中进入普通本科学校的有600人)。2013年,湖北省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本科院校有6所,招生计划为465人;高职高专院校有24所,招生计划为4773人。[12]2013年,湖北省教育厅下发了文件,集中反映实施技能高考的精神,其政策的目标设计可以被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考试内容以技能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

技能高考是以技能考核为主的中职毕业生升入高等院校的考试招生办法,目的在于推动高职院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自主组织考试,选拔适合培养的新生,增加中职院校的学生能够接受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机会。技能高考形式新颖,选拔标准灵活,比以往单一的知识考试招生更体现了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视和需求。技能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技能知识考试两方面,总分为490分。专业知识部分是理论考试或专业技术知识考试,主要是为了考查学生是否具有所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专业知识测试主要采用机考的形式进行。技能知识考试部分则采用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技能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大于或等于294分为合格,小于294分为不合格。文化综合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总分为210分,其中语文90分,数学90分,英语30分,考试内容较高考内容更简单、偏重基础。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共分五个等级:A为大于或等于90分,B为80~90分,C为70~79分,D为60~69分,E为小于或等于59分(不合格)。

2.考试主体和形式的多元化

技能高考实行以统一技能高考为主、学校单独招生考试为辅的原则,考试的形式包括全省统一组织的技能高考和有关高职院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由于既有统考又有单考,考试的主体也多元化,既包括省级教育考试院,也包括各拥有组考资格的高职院校。具体来说,社会需求量较大、比较热门的专业实施全省统一的、通过“技能”来招生的考试;比较有特色的、比较冷门或者是不适合统一组织考试的专业,就由相关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单独的招生考试。在考试专业设置上,必须贯彻动态调整原则。其中,文化综合考试的实施主体为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由省级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技能考试由相关高职院校在省级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而有资格组织考试的高职院校是由省级教育部门根据相关条件来确定的,并由省级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3.考试的专业类别适时变化调整

2011年,湖北省率先开展“知识+技能”考试试点,当年对机械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技能考试;2012年,湖北省将技能高考试点的专业进行扩展,使专业类别包含机械、电子和计算机专业;2013年,专业类别进一步扩大,新增了建筑技术类专业、会计专业和护理专业;2015年,技能高考基本涵盖了职业院校的大部分专业类别,为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旅游类、农学类、学前教育、会计、护理等9个类别(专业)。

4.报考对象范围明显扩大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的文件,技能高考面向的是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的应届、往届相近专业的毕业生。相比于此前实行的高职统考,其报考对象范围明显更广,扩大到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四类学校的毕业生,也由应届扩大到往届毕业生。参加技能高考的考生可在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学生技能考试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随后的文化考试。技能高考的录取时间与普通高考是一致的,但不同的是,技能高考是由湖北省决定本科和高职高专的录取分数线的,总成绩是技能考试的分数加上文化综合考试的分数。和普通高考一样,技能高考的录取也是从高分到低分,学生如果不能达到技能考试要求,则不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