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制度改革的审视与反思(1 / 1)

21世纪以来,职业教育规模扩大。但据人社部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在中国7.7亿的就业人员中,技能劳动者有1.6亿,占20%,高技能人才的数量为4136.5万,仅占5%。[13]2017年江苏省共有85所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计划招录7.53万人,但至截止日期时总报名人数只有6万多。[14]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没有完全形成独立的体系,偏重对理论知识的考查,忽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技能的考核,与培养实践型技能人才的目标不符。

(一)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1.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招生专业及规模缺乏统筹规划。目前教育部门对中职招生和在校生规模已提出明确的目标,但教育部门还无法得到行业、企业对中职毕业生的需求的准确信息。目前对中职招生的要求很明确,但难以制订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招生计划主要由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专业培养能力来确定,导致很多中职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难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用工需求不符。

第二,招生计划难以满足灵活学习的需求。当前,一些地方中职学校招生仍然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没有落实好教育部要求的努力扩大招生和服务范围,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人员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职业学校举办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模式、考核评估等还不能适应城乡劳动者边工作边学习的需求,在职业教育招生和在校生中,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的比重偏小,与职业教育“面向人人”的服务定位不符。

第三,对区域职业教育统筹缺乏有力的政策措施。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不同的中职学校也分属不同部门管理,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难以统筹。一些地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设置了很多障碍,影响了跨区域招生。在有些地区,省级与地市级的招生管理机构之间的管理协调存在问题,导致招生渠道不畅,联合招生难以推进。近几年,随着产业升级,西部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改善,西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东部就业的意愿随生活成本的提高而减弱,东部地区职业学校招收西部学生的难度增加,东部地区中职“招不满”和西部地区中职“招不了”的现象并存。此外,监督和奖励机制缺乏,违规招生、有偿招生的现象时有发生。

2.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技能考核与文化知识的协调问题。当前我国高职考试招生制度中存在多种考试模式,考试内容因考试模式的不同也各不相同,但大体上还是大同小异的,有很多在实施过程中成为高考的仿制品。随着这几年高职的发展,不少省份也在不断探索高职的考试内容。在北京、天津、山东等多地试行的春季高考考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实操考试,虽然增加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实操两科,但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考核还是不多,尤其是专业技能方面。高职院校的入学考试还是以考查学生掌握的公共知识为主,即考试的主要内容还是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技能高考通过“技能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技能占70%,文化占30%),给中等职业院校的学生更多的升学机会,缓解了高职院校的生源问题。但是,技能高考政策相对来说更加注重技能方面的培养,很容易让学生产生文化知识不重要的错觉,这些并不利于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的发展。另外,在试行技能高考时,还存在技能是否可测量、技能考试是应该考专业知识还是应该仅仅考技能等一系列问题。

第二,单独招生选拔机制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单独招生选拔机制是对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的积极探索,是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的尝试。单独招生考试一般分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笔试重点考查的是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面试着重考查的是学生报考专业的基本素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面试的形式大于内容,让专业技能考核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大部分高职院校在面试时采用的是开放式问题,虽然这样也能从某些方面考查学生的专业素养,但是不能考查学生的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流于形式的考核并不能保证选拔出的学生真正适合未来专业的学习。

(二)推进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建议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属于两个独立的体系,普通教育培养的理论型学生不能完全满足当今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国家需要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应有适应不同类型人才发展的招生考试方式,使得招生考试制度更加适合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校院,拓宽人才成长的途径,从而建设多元化的考试机制。

1.厘清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中的权责

政府和学校应逐步建立平等的关系,赋予职业学校更多的自主权。政府和职业学校要厘清各自的权责,明确各自的角色,相互协调、配合,做好各自的“分内事”。省级政府负责宏观统筹、政策引导和外部监督;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招生政策和法规具体操作执行,自主招生,自主录取,选拔合适的人才。在招生过程中,学校有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公布招生录取信息,增加招生录取的透明度。

2.建设完善相互配套的制度环境

考试招生制度作为选拔技能人才的行动指南,具有稳定性、系统性等特点。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为多元智能的开发提供工具性指导,又为职业教育培养多样化人才提供预备性人才。但是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一方面缺少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尴尬的社会地位造成其多元录取的形式在社会上的反响平平。考试招生制度的实现是有赖于其他制度补充的,但是当前我们国家的制度并未形成配合,对于多元化的到来还缺乏制度环境。

3.优化招生考核的内容和机制

应在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按照职业教育特性来进行内容的规划。在文化基础方面,从学生的实际程度出发进行范围的把控;在技能考核方面,以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验为主,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在招生对象方面,增加职业教育对社会人士的吸引力。当前高职招生对象与规模持续扩大,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毕业生,而是加大对社会“有能”人士的招收力度。在录取入口上,放宽对各项条件的限制,提高学生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积极性。

应建立健全考试评价方法:一方面,在考试内容上,在原有的文化知识基础上增加必要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知识;另一方面,在考试方法上,强调专业面试中对学生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的考核。此外,面向中职学生的考试要体现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和贯通,规避中高职课程设置重复和教学资源浪费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