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启动
黑龙江省指定哈尔滨市和鸡西市作为省内区域改革试点。2011年2月,黑龙江省教育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启动了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
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原则、试点单位、工作步骤与要求等方面做了详细部署。该省拟设置实验区和实验学校两种类别。其中,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实验区2-3个,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实验学校10所。
黑龙江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需要,设定若干个试点类别,供各地各校选择。各行政区和各高中学校自愿提出申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行政区和学校的申报书进行论证评估,提出指导意见,批准实验立项,并给予政策支持。省教育厅对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总体把握试点进程,监督实验区和实验学校的试点进程,保障试点工作健康开展。对已命名的地区和学校,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达标的继续享受相关政策,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并取消称号和享受的政策。对于继续申请的学校,按以上程序重新进行。到2020年,全省各市全部实现区域内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目标,确立30所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示范学校,其他学校力争达到“校校有特色,人人有发展”。
黑龙江省教育厅设定的若干类型包括以下9种:
1.综合高中类。学校办学体现出普职融通、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特点,兼顾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为学生提供多种需求和选择。
2.高二分流类。高二年级课程结束后,有参加高考意愿的学生按普通高中模式继续学习,有学习职业技能意愿的学生分流到职业高中学习。
3.艺体特色类。具备省体育、艺术基点校资格,围绕艺术、体育教育整体设计,把艺术、体育作为学校的核心课程,打造、整合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艺术特长。
4.外语特色类。具有与国际融合的教育理念,重点加强外语教学,培育外语教学师资力量,积极参与对外交流,与学科基地建设整合,着力培养学生的外语特长和国际视野。
5.理科特色类。在理科教学方面师资力量雄厚,学科优势明显,在学生培养方向上强化理科基础,形成独特的教学方式,教学成效突出,学生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校园自然科学气氛浓厚。
6.人文特色类。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积累形成优良的德育传统和学校文化,强化人文管理,形成人文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育人机制。培养学生以人文素养的养成为目标,各类课程和活动广泛渗透人文性。学生的人文精神、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等和谐发展。
7.科技教育特色类。课程设置着重突出科技教育、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以实践探究为重点培养方式,培养学生的科学方法、科学态度、科学行为习惯和价值观,提高其解决科技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有充分展示创造和发明的空间和平台,有较高的科学素养。
8.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类。坚持因材施教的培养原则,通过多样化、选择性的课程和科学的指导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校本课程、选修课程在课程体系中占有较大比重,学生动手实践机会和平台较多。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强调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培养学生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质疑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为学生成为创新型拔尖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9.其他类。学校在办学实践中形成特征鲜明、效果稳定、上述类别不能涵盖的特色。
这些类型的提出体现了该省教育行政部门对高中现状和发展趋势的预判,体现了改革实验顶层设计引领的作用。
(二)实验工作的开展
2011年6月,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首批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点单位名单”,公布的这些试验区和实验学校有不同类型,具体如下:
12个国家项目试点学校是:齐齐哈尔市第十六中学(综合改革、普职融合探索)、农垦宝泉岭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综合改革、普职融合探索)、鸡西市第四中学(艺体特色)、哈尔滨市第九中学(外语特色类)、哈尔滨市第六中学(外语特色类)、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理科特色类,多元发展)、佳木斯市第一中学(科技创新)、哈尔滨市第一中学(人文特色类)、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新型拔尖人才)、哈尔滨市第三中学(创新型拔尖人才)、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国际交流、美术、小语种)、哈尔滨市第七十三中学(其他类,多元特色)。
12个省级试点学校是:七台河市第六中学(七台河市职业技术学校)、海林林业局第一中学(外语,艺体特长)、哈尔滨市第三十二中学(艺体特色类)、鹤岗市第一中学(国际交流)、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体育类)、大庆市第十六中学(艺体类)、鸡西市第十九中学(艺体教育,创新型人才)、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学(艺体特长,排球)、尚志市尚志中学(“先学后教、分层训练、跟踪指导”教学模式)、伊春市友好三中(创新教育)、铁力市第二中学(“1+3”课堂教学模式)、黑河市嫩江县高级中学(“一少三多”为主体的多元教学模式)。
9所省级试点预备学校: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第三中学(艺术类)、双鸭山市第三十一中学(艺术特色类)、哈尔滨市第五中学(艺体特色类)、齐齐哈尔中学(科技、国学)、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体育、国际交流)、鸡西市实验中学(体育艺术类)、齐齐哈尔市朝鲜族中学(科技类)、哈尔滨市方正县第一中学(其他类,多元特色)、绥化市绥棱县第一中学(绿色学校,创新教育实验学校)。
2011年9月,黑龙江省教育厅在伊春市召开了全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点工作启动会议。试验区和实验学校代表在会上交流了实验工作方案。按照省教育厅的设计,实验学校“对号入座”初步确定了各自的实验任务。
在33所参与各层次实验的学校中,哈尔滨市共有11所学校,占据三分之一。体现了省会城市高中资源存量的优势,也表明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容易在优势地区获得响应。
2011年6月,哈尔滨市教育局召开了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启动大会。哈尔滨确定的14所普通高中实验学校如下:
人文特色1所:哈尔滨市第四中学(省示范校);艺体特色7所:哈尔滨市第八中学(市重点校)、哈尔滨市第十二中学(市重点校)、尚志市一曼中学、哈尔滨市第五十八中学、哈尔滨市第二十六中学、哈尔滨市第八十八中学、清华园高级中学(民办学校);高二分流2所:哈尔滨市第四十四中学、哈尔滨对青一中;外语特色类3所:哈尔滨市朝一中(省示范校)、哈尔滨市第十八中学(市重点校)、哈尔滨市工大附中(民办学校);信息技术类1所:哈尔滨市第四十中学。
在黑龙江省,被批准的实验校将享有如下权利。根据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目标和工作任务,对学校的办学模式和培养模式进行改革。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学校的发展方向、办学理念、学校文化和办学特色,优先享用区域内的各种社会教育资源,为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个性发展服务;赋予相应的课程开发和设置权力。进行高二后分流试点的学校,给予高三年级自行开发、设置课程的权力。对于艺体特色学校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省考科目由省考评办单独命题考试,单独划定等级和分数线,校考科目成绩等级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给予相应的高考政策支持。为高二后学习职业教育的学生打通高考出口,逐步实行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的录取方式,使学习职业教育内容的学生也能有较大机会升入高等院校;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中,优先向特色普通高中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