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陕西省的“春笋计划”(1 / 1)

陕西省的“春笋计划”是该省承担的“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的重要内容。

2010年1月,陕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启动大学与高中联合培养创新型人才“春笋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9],决定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利用陕西省高校丰富的教育和科技资源优势,通过选拔少数具有创造性潜质的高中学生进入高校实验室参加课题研究,以及高校专家参与指导高中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面向全体高中学生开放高校实验室等方式,培养高中学生的科学探索兴趣和创造性思维能力,拓宽基础教育阶段创造性人才培养的途径。这是陕西省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大学和高中合作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大举措。

2012年2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命名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25所学校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普通高中与大学联合培养创新人才基地的通知》,[10]该文件决定,命名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9所普通高中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普通高中与大学联合培养创新人才学科基地”,西安交通大学等16所高等学校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基地”。这两类基地学校也是参与了陕西省“春笋计划”的学校。

文件公布的9所基地学校有: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西安中学、西安市高新第一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市铁一中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市第一中学、西北大学附属中学。文件委托西安市教育局督促指导各基地学校积极组织,大胆探索,深入研究,构建全省普通高中学习、研究、交流的学科平台,积极培养创新型人才,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

16所高校为: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学院、宝鸡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榆林学院、安康学院、商洛学院。文件委托各有关高等学校积极承担社会服务责任,广泛动员,深入实践,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建设高素质的专家引领队伍,进一步推进与普通高中的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探索发现创新人才的培养途径、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做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公布的两个项目,一个是面向高中学校,在提高办学水平提升的同时,偏重于高中和大学的衔接体制和机制的探索;另一个是面向高等院校,偏重大学的治理,把人才培养的视域向基础教育延伸,既要收获,更要耕耘,在探讨人才成长的连续性上提升教育质量。这些探索都是很有学术价值和政策咨询意义的创新。这两个文件有力地保障了“春笋计划”的实施。

迄今为止,“春笋计划”已实施四期,分别是2010-2011年度、2012-2013年度、2014-2015年度和2016-2017年度,每期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11]:一是课题研究工作。在参与的高中选拔一部分具有创造性潜质、学有余力的高一学生,经过相关知识和能力培训后,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间和节假日,直接进入高校实验室或相关课题组,或独立承担课题,进行兴趣和任务驱动下的体验式、探究式研究。每名学生由高校一名专家和中学若干名优秀教师联合组成指导小组,确定具体研究课题,制定并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学科领域从自然科学向人文科学拓展。自然科学为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等;人文科学为历史。二是专家报告团工作。主要是为高中学生作科普讲座;指导高中教师开好选修课,为有关选修课开设专题报告;指导高中开展研究性学习。三是开放实验室工作。相关高校向高中开放部分重点实验室,由高中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和学习。下面是三期“春笋计划”的实施概况。

(一)“春笋计划”第一期

首期“春笋计划”从西安市高新一中、西北大学附中、西安中学等9所普通高中,层层选拔出38名具有创造性潜质、学有余力的优秀高一学生,学生所在高中通过与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7所大学的对接合作,共同进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这些学生在经过相关知识和能力培训后,便开始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间和节假日,直接进入高校实验室或相关课题组,独立承担课题,进行兴趣和任务驱动下的体验式、探究性研究。最终,首期“春笋计划”共完成33项课题研究,其中,17项属于科技前沿类,16项属于工程应用类,包括交通、电子、航空、纳米、克隆、环境、网络、导航等多个领域,而且多名学生的论文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多项成果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中获奖。其中,西安中学马振鑫、刘珂磊设计的《西安市智能公交系统软件设计与实现》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软件制作权登记。下面的表格包括了“春笋计划”学科基地学校、专家报告内容、研究性学习题目及高校实验室开放范围等内容,[12]我们可以了解一些基本概况。

表5-5 2010-2011年度“春笋计划”各学科基地学校

表5-6 基地学校专家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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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7 基地学校研究性学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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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8 高校实验室开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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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春笋计划”第二期

2011年12月31日,陕西省教育厅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与高中联合培养创新型人才“春笋计划”的指导意见》,文件对“春笋计划”实施过程细节和保障机制做出了规定。

与首期相比,第二期的“春笋计划”拓展了实施的时间、范围和领域。在时间上,从一年延长到一年半,即高一第二学期、高二整学年;在区域上,由西安市拓展到全省10个市(区);在参与学校数量上,高校由7所扩大到16所,高中由9所扩大到24所;在内容上,从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等自然学科,拓展到历史等人文学科;在参与课题研究学生数量上,由38名扩大到112名。

第二期“春笋计划”经过市区推荐、专家委员会智力和科学创造力测验、学科指导小组面试、专家委员会及课题研究工作小组审定,共确定郭一凡、刘卓焓等112名学生为“春笋计划”课题研究项目入选学生。[13]同时,经有关高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推荐,“春笋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共有70名高校指导专家和110名高中指导教师参与“春笋计划”课题研究项目。[14]另外,根据“春笋计划”2012-2013年度开放实验室主任会议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参加计划实施的16所高校的67个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免费开放。[15]所开展的课题研究涉及自然科学多项前沿领域,包括交通、电子、航空、纳米技术、克隆技术、环保、网络、导航、医药、农业等方面,也涉及历史地理、考古等社会科学领域,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例如,宝鸡中学孙嘉言同学的研究成果《三种中草药的振**指纹图谱研究》已在国家级刊物《光谱实验室》发表;延安中学闫宏同学的《黄粉虫在不同饲料比例下的泡沫降解率研究》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环境昆虫学报》2013年第35卷第1期。

第二期“春笋计划”的实施也得到了一些经费的支持和政策的保障。在经费支持方面,陕西省教育厅设立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春笋计划”专项经费,并在高校重点实验室经费等方面对参与高校给予倾斜;各市、各高校、各高中也设立“春笋计划”专项工作经费;各高中依据参与课题研究的学生数量,每生筹措1万元研究经费。在政策保障方面,陕西省教育厅在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工程、访问学者计划安排等方面,将向参与高校倾斜;各相关高校、高中同时对专家、教师在计划实施中取得的成果给予奖励,并优先向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奖、全省科技进步奖、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及全国相关成果评奖活动推荐;参与计划实施的专家、教师的劳动,计入工作量,作为考核、评职、评优的重要依据;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将课题研究成果纳入研究性学习课程考核,赋予相应学分;对于研究成果突出的学生,省内相关高校在自主招生时可优先招录,高中可优先保送与推荐。[16]

参与“春笋计划”2012-2013年度项目学校的名单如下[17]:

表5-9 “春笋计划”2012-2013年度项目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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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春笋计划”第三期

第三期“春笋计划”推选了115名学生参与课题项目的研究,西安、宝鸡、咸阳等8个市28所高中[18]和16所高校参与了计划的实施,并且西安市的省级示范高中都被纳入了“春笋计划”项目。《陕西省关于启动实施大学与高中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春笋计划”2014-2015年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中把承担课题研究学生的成果纳入研究性学习考核,赋予相应学分,并在有关创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对于研究成果突出的学生,省内相关高校在自主招生时可优先招录,高中也可优先保送与推荐。在经费支持方面,陕西省教育厅给每个课题下拨1万元课题研究经费,各生源校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为每个课题配套1万元科研经费。该期结题答辩会于2015年7月6日在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举行。下表反映的是“春笋计划”课题研究项目2014—2015年度入选学生研究课题情况。[19]

表5-10 2014-2015年度学员选择的题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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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8日,陕西省教育厅颁布了《关于启动实施大学与高中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春笋计划”2016-2017年度工作的通知》[20],这个文件启动了第四期“春笋计划”。

2016年7月26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公布“春笋计划”课题研究项目2016—2017年度入选学员、指导教师和高校指导专家名单的通知》,经过推荐、考核、选拔等程序,156名高中生申报的项目入选该计划。教育厅对每项计划都配备了高中指导教师和高校指导专家。按每个课题1万元标准划拨课题研究经费;各生源校也须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及时为每个课题配套1万元科研经费。[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