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开放到20世纪90年代的课程与教学内容改革(1 / 1)

改革开放以后,高等学校的课程与教学内容也必然发生相应的变革,以适应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的改革。改革首先发生在政治理论课程领域。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我国首先必须纠正过去发生的“左”倾和右倾错误,树立正确的教育指导思想。1985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指出:“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政治的巨大发展变化,适应新时期青少年心理发展的具体状况,以及各方面改革的需要,我国现行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从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的思想政治课到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也必须进行认真的改革。”[36]具体的改革内容为:大学(指各类高等学校)进行以中国革命史为中心的历史教育,使学生了解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中国,是怎样根据历史的必然走上以共产党为领导力量的社会主义道路的;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基本理论观点的历史渊源、主要内容和现代发展(包括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同时介绍、分析、比较当代其他各种社会思潮,对错误的思潮要有分析地进行充分说理的批评,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对这些思潮进行鉴别和分析的能力;进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理论、政策和实际知识的教育,使学生了解我国党和人民正在进行的有世界意义的伟大事业和青年一代的密切关系及崇高责任。在进行上述各项教育中,要适时地穿插各种切合学生需要的时事教育、文学艺术教育和课外活动;还应向学生介绍当代世界政治经济的基本状况。[37]从这个通知可以看出,高等学校的政治理论课和教学内容已经发生了转向,即从机械、教条地学习马克思主义转向深刻领会和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从片面学习苏联转向学习国外一切有益的知识经验,并重视本土文化和本土传统的学习。

在改革政治理论课程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开始对专业课程和基础课程进行改革。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同时,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指导下,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提高教学质量,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要针对现存的弊端,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的各种试验,例如,改变专业过于狭窄的状况,精简和更新教学内容,增加实践环节,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增加自学时间和课外学习活动,有指导地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等。”根据这样的政策并响应这种号召,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继对高等学校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进行改革,如1986年在普通高等学校增设了法律基础课,在学生中普及宪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知识;1990年对理科教育进行改革,重点控制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课程的规模和质量,并构建创新型的理科教育体系;1991年开始对文科教育进行改革,改革的基点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教学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各类课程建设,同时对课程中背离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具有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内容进行清理。经过改革,课程贯彻了“少而精”的原则,内容得到更新,质量得到提高,适应了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