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字(1 / 1)

心灵之旅 马志国 873 字 1个月前

刚写下这题目,好像就听到有读者朋友在笑我:俗!写作,本该挺神圣的事,在他这儿,却成了买卖,俗!

想想也没办法,本来一个俗人,做的也便都是俗事。更实在的是,我码出的字都是要稿费的,还从来没有过一回高姿态:免,不要稿费。何止从来没有过不要稿费的高姿态,有时候给少了还真有点不高兴呢。

那是好些年前的事了。一家新创办不久的报纸的编辑朋友写信约稿。家乡的报纸,人家又找上门来,咱肯定就得热情。一篇,两篇,三篇,一边写一边发。编辑朋友一个劲儿地说“感谢支持”。连发几篇之后,才见稿费:每篇十几块人民币。当时感觉如何?出人意外,热情降温,有点凉。由于有了交往,跟这家报纸的编辑也就成了未曾谋面的朋友,也就通了电话。这天,编辑朋友打来电话:“马老师,知道真不好意思跟您再约稿,我们的稿费太低,新创办,没拉上来广告,钱是紧,闹得我们当编辑的都不气派,不好跟作者打交道。可是,还是想请您抽空写几篇,您看……”

我凭什么不答应呢?凭什么让热情变凉呢?

不错,此刻我手上确有一些刚刚收到的各地编辑朋友的约稿信,上面大多都有“请在百忙中为本刊撰稿”,“请拨冗赐稿”一类的话。更何况有几家刊物的稿费挺有吸引力:北京的一家杂志按每千字200元付稿费,广州的一家杂志按每千字300元付稿费给我,再少也得千字几十块。不用说,哪位写字的不愿意自己的字卖个好价钱?可是,当我这样一闪念之后,电话里却跟朋友照样热情不减:“实话实说,您的报纸稿费实在没有吸引力,但是,这报是咱家乡的报,咱们是乡亲,是朋友,乡情,友情,还是有吸引力的。不说稿费多少,尽请放心。”

说到做到,就时不时地给这家报纸写些东西。您可别以为我境界有多高,打心里说,我是一直盼着这家报纸的稿费见涨呢。这不,前些日子果真涨价了。心里就又多了几分热情。谁让咱是卖字的俗人。

我心里明白,自己的字不值多少钱。可倒也时常有些文字被转载,也常常收到《读者》、《青年文摘》的转载稿费和样刊。人家这是规矩。可不是都这么规矩。那天,身边的一位朋友拿来一本杂志,说上面有我的文章。一看,是转载,上面有地址、电话,我就想起了稿费。于是就电话追稿费。说来还真够意思,不久就收到了这家杂志的样刊和稿费。何谈“真够意思”?也有两次这样追转载稿费的电话,就没有回音。还有一阵子,连续接到两三封内容大致一样的信,说我的“大作已被国内某权威刊物转载”,如交纳一些查询通讯费用,可以帮我追到稿酬。转载,我自信是真;稿费,也应该要。可是,这转载的稿费是追不起的。谁觉得该给,就给,不给,也由人去吧。这倒不是大度,是没辙。就说那天一位文学前辈告知,某大报转载了我的一篇小文。通话后,编辑说稿费转到了版权中心,让我和他们说明地址姓名来要稿费。可他们连联系电话都不知,我朝谁要稿费?照直说,心里是一直怪有些转载我文章的的报刊不光不够朋友,连买卖之道都不讲了:我卖字已经够俗了,你凭什么白拿了去自己赚钱?

卖字卖多了,就时不时地有些大买卖:把字码成一本一本的书给出版社来卖。早些年,书价没涨多少时,稿费自然要低。我最早的一本书是千字25元,说是定得不算低。后来,书价一涨再涨,稿费可没书价涨得那么冲。自然,咱也写不出多畅销的书,卖不了大价钱倒是情理之中的事。不过呢,有的事好像并不怎么在情理之中。比如据圈内人说,这书的事似乎是这样:写书的不如编书的,编书的不如卖书的。这些年一直如此。还别说一手的书商们行起来是天上飞,住下来是总统套房,就是二手、三手的批发商们也都发得可以。可写书的谁听说有多少真发了的?卖字的还是不行。不过,话说回来,也得说这事有几分情理。没有卖书的,你编书的,你写书的去吃谁?可细一想,不对,真正的上帝是读书的呀!凭什么写书的不如编书的,编书的不如卖书的?说来也是写书的还干不好这卖字的买卖。古时候的司马迁写出《史记》,就想的是藏诸深山,传之后世,哪想过卖多少钱?

瞧,说说的就扯到司马迁那儿去了,你跟人家能比吗?从哪方面我压根儿都没有这样比的想法。咱是俗人,才有这卖字一类的俗念:写字,不能全为钱,也不能不为钱;价码低时字可以卖,价码高了字更乐意卖;字,应该越来越值钱,也会越来越值钱。

到那时候,我更乐意卖字。

200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