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云志先生著作读后感二篇(1 / 1)

一、读《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

实践民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追求的重要政治目标。不管人们如何诠释1840—1949年的中国历史,也不管人们如何评价近代中国民主化历程,民主都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绕不过的一个重大课题。全面科学地总结百年中国探索民主政治的历史,其意义自不待言。最近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由耿云志先生和其他5位研究人员合作撰写的《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以下简称《西方民主》)一书,不失为近年学术界研究近代中国民主问题的一部较为成功的学术著作,兹做一简单评述,以与广大读者交流。

研究近代中国民主化历程,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何为“民主”。民主的字面意义,指的是“人民的权力”,换言之,也就是权力属于人民。但当讨论民主问题时,人们显然不是停留于字面的理解,民主同时还有着广泛的外延。它既可指社会民主,也可指经济民主、政治民主,以及学术民主、艺术民主等,此乃就横向的民主而言;从纵向来看,民主又有古希腊城邦民主与近代西方民主之别,以及近代西方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之别等,不一而足。然而,民主无论是从词源上来说,还是后来政治学家的理解,它首先都是指国家的政治制度。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就曾明确指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①。可以说,政治民主是民主最为基本的含义。《西方民主》一书便是从国家政治制度角度探讨中国近代民主问题的,并且将之严格界定在对近代西方民主制度的追求上,以与后来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相区别,声明该书的研究对象“是近代中国人对西方民主的认识与实践的历史,说详细点,就是考察自从中国的先进分子睁开眼睛看世界那时候起,为改变中国落后的君主专制制度,力求在中国建立某种西方式的民主制度(包括立宪君主制和共和制)所做的种种努力和尝试”②。这就避免了在探讨中国近代民主问题时可能出现的混乱——将民主问题泛化,什么东西只要稍与民主沾点边,都往里面装。

然而,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大题目,有众多论域,诸如自由主义问题、政党政治问题、宪法问题、议会问题等。因此,在确定研究对象之后,选择合适的研究角度至关重要。在这一关键问题上,《西方民主》在总结和比较以往的研究之后,根据耿云志自身多年的研究经验,主张从思想和制度、认识与实践两个方面加以考察,认为“为了深切认识历史和总结经验,就民主这一课题而言,从认识与实践的结合上(或者说把思想和制度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是比较最为有益

的”(前言,第2页)。该书提出的这一主张很有见地,深得民主要义,与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乔·萨托利的观点不谋而合。后者在《民主新论》中谈到如何正确认识和理解民主时指出:“为了避免从错误的立场出发,我们必须记住(1)民主的理想不能界定民主的现实,反过来说,现实中的民主不是,也不可能同理想的民主一样;(2)民主是从其理想和现实的相互作用中,从应然的推动力和实然的抗拒力的相互作用中产生和形成的。”③萨托利在这里所说的“应然”与“实然”,实际上就是指民主的认识和实践两个方面。《西方民主》所选择的这一研究角度,一定程度上为探讨近代中国民主政治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就认识和思想层面来说,《西方民主》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注意总结和揭示各个时期中国人民对民主政治认识所达到的水平及其思想特征,写得言简意赅。该书第一章以不多的篇幅,对自鸦片战争至戊戌时期近50年先进中国人对西方民主的认识做了高度概括,指出鸦片战争前后经世派思想家林则徐、魏源、徐继畲等主要从一些西方人所著的史地著作中略窥西方政治制度的大概情形,他们首先发现和重视的是西方的议会制度;19世纪六七十年代出使人员郭嵩焘、薛福成等人,根据直接观察所得的知识,对西方民主制度有了较以前更为全面的认识;19世纪70年代中后期至甲午战争前后的早期维新派,在前人认识的基础上和民族危机的刺激之下,逐渐形成君民共主观念,开始考虑将西方民主制度移植到中国的问题,并提出若干在中国开设议院的方案;戊戌时期则实现了中国民主思想认识史上的一次飞跃,维新思想家们不但第一次明确地将君主立宪作为政治改革的目标,而且还从理论上初步阐述民权、平等、自由等思想含义,严复代表了那个时期中国人对西方民主认识的最高水平。该书第二章对辛亥时期思想界,尤其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和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立宪派的民主思想做了扼要、系统的总结,认为这一时期思想界对西方民主制度的一些最基本的内容,如人民权利、政府权力制衡、选举、地方自治等,都较以前有更深入的认识,而且对如何移植西方民主制度做了相当深入的思考,是近代中国认识西方民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该书第七章对清末民初政党观念的演变做了剖析,认为政党观念是民主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初政党政治的失败与这一时期中国人的政党观念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关于“五四”时期民主思想的发展,该书第八章着重指出其贡献主要在于:与以往进步思想家只关注公民的参政权不同,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大力宣传人的解放、个性的解放,强调健全的个人主义才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使从前流于工具理性的自由、民主、平等等口号具有价值理性。自兹之后,除随马克思主义传播和中国共产党诞生而发展起来的无产阶级革命民主主义思想之外,“五四”孕育和发展起来的强调个人本位的自由主义和孙中山的新民权主义成为近代中国民主思想的两个主要发展方向,从而成为中国近代民主思想的新起点。该书第十章第三节和第十一章则对20世纪20年代末“人权运动”和30年代初思想界关于“民主与独裁”“宪政与训政”论争中,人们对民主问题的认识做了较为详细的考察和分析。由此,《西方民主》较系统地揭示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主认识的发展历程。

在制度和实践层面,《西方民主》对自戊戌维新以来中国近代每次重大的民主运动或实践都做了较为系统的考察和分析,依次揭示其实质及在近代民主政治实践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他们认为,1898年的百日维新虽以失败告终,但仍不失为近代中国第一次具有君主立宪色彩的政治改革,尤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通过公车上书、办学、办报和结社等方式宣传民权思想,推动维新运动不断发展,为后来的民主运动做了思想和人才两方面的准备。清末预备立宪期间,清廷实行的各项政治举措,虽然表明清朝统治者并无立宪诚意,但它们为立宪派从事民主运动提供了机会,可在一定程度上将这一时期看作中国由君主专制向君主立宪过渡的时期。立宪派为实现君主立宪的政治目标,努力达成全国性的联合,利用谘议局和资政院此类合法机构,不断给清廷施加压力,发起全国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既有力地打击了清政府,削弱以至动摇了君主专制统治,同时他们从中也积累了一些民主政治的经验。民初宪法、国会和政党政治,虽属草创,但无不体现出民主共和精神,为中国历史上破天荒的壮举。“五四”之后中国社会各种政治力量为拯救共和民主制度所做的努力和探索,特别是以孙中山为首的国民党人抛弃“护法”的旗号,主张以“国民革命”推翻军阀统治,依照革命程序论重新确立通往宪政之路,以及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提出打倒帝国主义和军阀统治,建立“代表真正大多数劳动平民的”"真确到底的代议制”的主张,表明曾经在中国近代知识分子中有着广泛基础的西方代议民主制经过十多年的实验之后,再也不能成为凝聚中国知识分子的共同追求。南京国民政府建立的训政制度,实质上是一党专制、领袖独裁的政治体制,没有给人民的民主权利提供任何保障,是对孙中山训政理论的亵渎。抗日战争和战后时期,一方面民主力量进一步增强,民主运动空前高涨,要求国民党放弃一党专制,实施宪政,实现军队国家化,保障人民自由权利,建立一个多党合作的联合政府,成为这一时期民主运动的主要诉求;但另一方面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领导集团顽固地坚持一党专制,极力限制准民意机构——国民参政会的职权,拒绝建立联合政府,破坏当时反映民主基本要求的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召集由国民党一手包办的“制宪国大”,为其一党专制披上合法的外衣,使西方式的民主宪政在近代中国无立足之地。《西方民主》在这一方面所做的研究,具体展示了中国近代民主政治所取得的进步及其所遇到的挫折,为总结百余年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供了丰富的历史背景。

根据对中国近代民主政治认识与实践两方面的考察,《西方民主》对其总体特征做了很有意思的总结。耿云志认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最大特点是,近代中国对民主政治的认识与实践并不同步,存在一个奇特的悖论:一方面中国人民对民主政治的认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深化,但另一方面,自民初袁世凯解散国会之后,民主制度在实践层面不但没有取得同步的进展,相反,“越来越表面化,越来越虚化,越来越有名无实”(第643页)。他们还认为:近代中国未能建立民主制度,原因并不是从前人们常说的那样,是由于中国人想照搬西方的民主制度,所以必定失败,而在于“始终未曾找到足够支持它的优势的社会力量”(第644页);民主力量在近代中国虽不断增强,但各种民主势力始终不能在组织上达成巩固的联合,共同对付专制势力,相反,民主力量的领袖们常常希望借助非民主力量实现自己的策略目标,结果反为旧势力利用;民主力量在寻求建立宪政过程中,以人立法,试图通过宪法和法律实现他们实力所做不到的事情,这也对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带来伤害,特别是专制势力也运用这种手法,借民主之名行专制之实,其对中国近代民主政治的危害尤为巨大,它令中国人对西方民主逐渐失望乃至绝望。该书对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总结,道出了中国政治迟迟不能走上西方民主之路的症结所在,发人深省。

研究近代中国民主问题,往往会陷入的另一个误区是,出于对民主的敬仰和渴望,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民主情结”,不顾国情,先入为主地认定一种最“先进”的民主模式,排斥和否定其他不同的民主模式。有时还会自觉不自觉地从党派的立场,评判寻求建立民主政治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简单地肯定一方,否定另一方。难能可贵的是,《西方民主》没有落入这一窠臼,对近代各种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都能持理解的态度,不预设标准,不为党派立场、观点所囿,或根据当时中国的历史实际状况,或根据民主的本意,或根据其在中国近代民主化进程中所起的作用,评判其利弊得失。例如,对康有为在维新运动中取消设议院、立宪法的提法,转而建议设制度局于内廷,该书没有简单地将它看作一种倒退,认为这是出于策略的考虑,为“审时度势”之举,并不表明康有为放弃君主立宪理想。对于辛亥时期革命与立宪两派关于民主问题的争论及其实践,《西方民主》也没有像从前那样站在革命的立场上,厚此薄彼,一味地肯定孙中山的民主共和方案,贬斥以梁启超为代表的君主立宪方案,而是认为两派都有不足之处,一方把民主制度看得太容易,另一方则看得太难。对民初共和政治,《西方民主》不拘泥于西方标准,多从当时中国客观情况予以评论,指出1911年12月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非出自人民代表之手,未能按照同盟会的《革命方略》进行设计,以及没有关于人民权利之条款,不能看作《大纲》之过,看作“缺乏民主精神”的表现,此乃客观形势使然,不可苛责。对于革命党人制定的《临时约法》,该书一方面充分肯定其历史意义,同时并不因革命党人为制约袁世凯便赞同其设立责任内阁制的做法,而是实事求是地指出约法所规定的责任内阁制与西方立宪国家的内阁制精神多有不合之处。对于20世纪30年代初民主派提出的在中国这样一个落后国家建立民主政治陈义不必过高,不必太理想化,可以从幼儿园训练做起的主张,也不因其低调而加以否定,相反,认为这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很有启发意义的论点”(第494页)。对于抗日战争和战后时期第三党派的民主运动,《西方民主》也没有用当时中国共产党人的民主理想加以评判,而是根据当时中国的实际状况,充分肯定其在推进近代中国民主政治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此外,即使对我们通常认为的反动势力的民主举措,该书也能做出客观的评价。例如,对于清末的预备立宪,书中在指出清廷措置多有失当的同时,对谘议局、资政院、地方自治等则加以肯定,认为谘议局在清末是一个“可以独立议事的拥有一定程度的立法权和监督行政权的地方政治机构”,其实践“对于中国从专制到民主政治的转变是一次初步的但是十分重要的演练”(第133、135页);资政院的作用虽不及谘议局,但它“集全国各地议员于京城讨论国家大政,这毕竟是中国数千年未有的创例”,并使议员们获得“相当的民主政治的训练”(第145页);地方自治虽有流弊,但由政府实行地方自治,“毕竟开启了地方政治民主化的途径,为绅商参与地方政权开了一条孔道”(第162页),其方向是正确的。同样,对于南京国民政府的训政制度,《西方民主》一方面指出其“以党代政”“个人独裁”“人民无权”等反民主实质,同时又不为贤者讳,不为尊者讳,坚持认为南京国民政府的训政制度确实源于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指出: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虽然有其合理性,认识到民主政治不可一蹴而就,“但依孙中山的设计,宪政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革命党,甚至取决于革命党的领袖,因而其设计存在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可能性。再加上,孙中山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论述亦有不一致的地方,也很容易被利用为一党专政、个人独裁找到依据”(第433页)。总之,耿云志在评价历史中所表现出来的“低调民主观”,虽不及“高调民主”动人,但它无疑更接近中国历史实际,也更有助于我们从历史中得益。

另外,值得指出的是,《西方民主》作为由耿云志先生主持、共有6位研究人员参加的集体研究成果,也有其成功之处。在保持个人研究独立性的前提下,没有出现一些集体著作中存在的观点前后矛盾或机械拼凑的现象,各位作者对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大致有一个共同的评价尺度,并且各部分衔接自然,前后呼应,有很强的整体性。在今日名人学者组织学人著书成风的时代,该书作者们所表现出来的合作精神和认真态度无疑是十分可贵的。

当然,作为研究近代中国民主的一种新的尝试,《西方民主》在内容上也有值得商榷或深入的地方。首先,该书过于偏重中国民主化过程的考察和叙述,问题意识略显不足。虽然该书已注意到近代中国民主化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诸如国民素质与民主政治的关系、革命与民主政治的关系、政党政治与民主政治的关系、实现民主政治的步骤,以及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与近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关系等,但这些问题常常淹没在对过程的叙述之中,换言之,并没有将它们作为“问题史”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比较而言,书中第八、九两章表现出较强的问题意识);而有些问题甚至完全被忽视,诸如女权问题、自由与平等的关系问题等。再者,自17世纪至1949年的二百余年里,西方民主理论历经变化,本书既然名为《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本应注意分析近代中国的民主思想家们接受的是何种西方民主理论或何人的民主理论,或受何种西方民主理论的影响,以及在接受过程中他们做了怎样的理解。书中在某些地方虽已注意到中西民主思想的差异,但西方民主思想或民主理论在书中基本上是静态和单一的,耿云志并没有对中西民主思想的关系做动态的分析。当然,比较和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确实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但它无疑是我们今后所应努力的一个方向。

原载《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