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绅士阶层的分化(1 / 1)

阶级分化是社会历史运动中较深层次的变动。世界历史向近代社会转变,无例外地发生剧烈的阶级分化。在近代中国,首先走向大分化的是绅士阶层。

那么,何谓绅士?

绅士所指范围可以说是相当广泛的。作为封建社会等级制度下的绅士,应该具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不是现任官,而属于相反的“民”。第二,获得一种不同于平民的,为封建制度所认可的特殊“身份”。在清代,固然可以从不同途径来获得这种身份,但其最主要的途径则是通过科举而取得“功名”出身。绅士身份是同科举制度相联系的。民国年间的《洛川教育志》卷头语说:“地方教育……或为绅耆,或为新进,前者当远溯诸‘科第谱’,后者当近察夫‘毕业谱’。”①科举既然是一种制度,那么由此途径而获得身份的作用或影响,就是其他途径所无法替代的,尽管捐纳、保举也可获得相对应的身份。就是清代所举孝廉方正也不能完全脱离科举功名,如宣统二年(1910)保定州县举孝廉10人,其中生员6人,贡生2人,仅2人无功名。②山东巡抚孙宝琦在折中所谈山东省所举孝廉49名,其中44人属于举贡生员之类。③具有这种独特身份的“民”处于相同或大体相同的社会地位,并表现出共同的社会特征。因此,我把他们作为同一个社会阶层——绅士阶层——来加以考察。

从清代官方文牍和社会报章中可知,绅士一般当指具有生员以上身份的“民”(或其他相对应身份者)。《大公报》载,“深州绅民上道宪公禀”,具名绅士都是举贡生员。①清“新政”时民政部颁“京师内外城各厅区人民职业分别统计表”,其中士绅项内特予说明“兼包举贡生员肄业学生及本地官绅”②。这是推衍扩展了的说法,因为近代学堂毕业生不具有等级身份,他们只是形成了近代另一种社会阶层——知识分子阶层,而不属于绅士阶层。

在近代,绅士阶层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探讨这一阶层变动分化的历史过程,有助于全面理解和认识近代中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