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内容的变化更新为“士农工商”结构错动准备了基本的社会条件,即使如此,单凭“四民之末”的“商”的挣扎和奋斗,也难以获得“国本”或“四民之首”的地位。没有“士”的觉醒和推动,“商”的本身力量及其社会地位的变动,将会失去社会文化或社会中坚力量的支撑而不被社会所认可。“士农工商”结构的错动,是借助“士”的力量来实现的。
近代之“商”社会地位变动和社会结构错动的思想文化前提,是“重商主义”思潮及其对传统“农本”观念的冲击。知识分子并不仅仅是现存社会秩序的维系者,作为人类社会智慧的继承和传递者,知识分子还拥有预示未来并规划未来社会的远见和自觉。
“重商主义”思潮是近代社会结构和“商”的地位发生根本性变动的时代先声,是中国社会由农本经济向近代商品经济转变的启蒙思想之一。如果说“商人”阶层是以“经济”的增殖来表现自身实力的话,那么,智慧和远见则是属于“士人”阶层力量的主要要素。因而,及早地站立在近代社会的前列,为“末商”和现存“士农工商”社会结构提出改造方案的,不是“商”本身,而是昂居“四民之首”的士。“士”是近代“重商主义”思潮的倡导者和传播者。滥觞于19世纪60年代,盛行于80年代的近代“重商主义”,几乎成为几代知识分子共同创造的时代思潮。
早在19世纪60年代初,曾国藩就萌发了“商鞅以耕战”的认识,70年代李番(湖广道御史)明确提出了“以商敌商”的对外方略。虽然这些睿智的主张最初仅如夜幕流星,倏然一去,未能引起社会的注目,但它们却被知识分子探寻未来的目光所捕捉。从此,以“重商”为主体内容的,包含着“立国之本”“御侮手段""价值观念""平等精神”的时代思潮,就在“士”的推动下汹涌前行。19世纪七八十年代后,“以商务为体”"以工商立国"①的认识迅速形成波及整个社会的思潮。
据统计,从19世纪60年代始到20世纪初,近代中国倡言“重商”者有22人,其中大多是受传统儒家教育的功名士子,他们占到鼓吹“重商”思想者的80%~90%。②从王韬的“恃商为国本”论到钟天纬的“视工商为国家命脉”③,这股由“士”掀起的“重商主义”浪潮有力地摇动着传统社会结构和封建王朝“立国之本”的基础。
近代之“士”并不仅仅停留在“重商”的言论上,他们还是经商或从事商务活动的实践者。在商品经济的作用下,在传统社会结构和生活秩序的动**中,“士人”面临着艰难的不同惯常的选择。拘泥于时文八股,一意于科场功名的人,已很难适应日趋精细的社会分工的需求。对于社会成员来说,社会转折时代所产生的作用力从来都是强制性的。“士子”们在“多致失馆无他业可为,竟有仰屋而叹无米为炊者……坐失其业,谋生无术”④的窘况下,走向“舍儒而商”的务实道路。
社会的发展方向从来都不会因为个人的意愿而改变。个人的命运选择,只能在社会需求范围内自我把握和调整。因此,在全然不同往昔的近代社会,“士人”弃仕从商便成为顺应潮流的一种必然归宿。清末状元张謇慨然“经商”,创建了近代“实业”集团,以士人领袖的地位向“商”的流动,对于社会风气的转移具有“天下从风”的导向作用。他们认为自己的责任是“提挈下等社会以矫正上等社会”,“破坏上等社会以卵翼下等社会”。①所以,在近代中国的早期阶段,“私人公司也往往先归处于治者地位的士绅阶级”②的现实,有利于“商”的地位提高和社会结构的变动。“实下等社会之所托命而上等社会之替人也。”不仅如此,在较大的“商务”活动中,士商已经结合为一体,“商管银钱账项卖买,绅管学习机器教训学徒”③。光绪二十四年(1898)后各省所设的商务局,乃至后来的商会,其总理也大都由“通官商之邮”的绅士来担任。近代之“士”对商务倾注了极大的热情,致使本来有天壤之别的士与商两个社会等级阶层渐趋结合,形成“今天下士商相聚,抵掌侈谈四海内外”④的新景观。
“士”还是“四民平等”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在“士农工商”传统结构中,“士”居其首,是社会结构的上层。“商”的地位的提高依赖于对这一等级性结构的破解。然而,在近代最先提出废除这一等级桎梏,改变“末商”地位要求的不是“商”,而恰恰是“士”。郑观应所提出的“苟能一变隆古之习,视商如士”⑤,作为违逆传统习见的观念,是“士”为“商”的不平等地位的鸣喊。这种朦胧意识显然是基于士商之间不平等地位的一种直接感受,远远达不到“四民平等”的时代高度(这大致与光绪八年郭嵩焘倡言“商贾可与士大夫并重之义”①足使顽绅们惊诧愤激的思想大体相近)。
但是,在这种把商比照着士而论其地位的思路的启导下,随着近代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西方民主平等观念的传播,“士”便明确地呼喊出“四民平等”的时代最强音:“士农工商,四大营业者,皆平等也,无轻重贵贱之殊。”②
一旦把社会群体的划分仅仅置于社会分工而不是社会等级的近代目光下,贵贱身份之别就会让位于平等职业之分。“凡社会以三种系统成立:曰督制系统,官兵是也;曰供给系统,农工是也;曰分配系统,商贾是也。”③不言而喻,“四民平等”对“商”意味着社会地位的提高,对“士”则标志着其优越地位的跌落。“士”是以自身独特地位的巨大牺牲精神来换取社会平等的。
那么,在“四民平等”的社会结构变动过程中,士将何以自处?孙宝煊从社会发展眼光预见:“余谓欲各种系统④之进于文明,皆非读书不可。故士也者,贯乎三系统之中也。”⑤“士”在社会进步中将不再以独立的社会阶层自成系统,而是析分于或贯乎于各行各业之中。唐才常比照着西方资本主义制度,表达了同样一种思想,为“士”的前途规划了远景:“且农中有士,商中有士,工中有士,艺成之后,皆日出其所法以笔之书,垂为宪典……安得而不强且富也?”⑥在传统结构的错动中,“士”或分化为“农”,或分化为“工”,或分化为“商”,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向。因而,传统之“士”所具有的独特地位和特性,将被社会发展的浪潮所淹没。
在“士农工商”结构错动中,“士”表现了极大的牺牲精神。“四民平等”的实现和商的地位的上升,均以“士”的优越地位的失落为前提。正是在“士”为平等而呼号奋斗的实践中,清末“士”与“商”的等级界限已不甚分明清晰了。在普遍的“士”“商”交错对流过程中,传统的称谓概念已不足以反映社会存在本身的意义。于是,在近代社会开始形成了一个新的、比较模糊的概念:“绅商阶层”。这是一个包括了“士”和“商”在内的混合体,是“士农工商”等级结构关系变动过程的时代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