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2月13日,孙中山信守诺言,向南京参议院提出辞职。孙中山在辞职咨文说:“现在清帝退位,专制已除,南北一心,更无变乱,民国为各国承认旦夕可期。本总统当践誓言辞职引退。”为防范袁世凯独裁,孙中山同时提出了三项辞职条件:(1)临时政府地点设于南京,为各省代表所议定,不能更改;(2)辞职后,俟参议院举定新总统亲到南京受任之时,大总统及国务各员乃行解职;(3)临时政府约法为参议院制定,新总统必须遵守颁布之一切法制章程。按照这三条办法,孙中山将他的“辞职”和“解职”分成两件事。虽然他辞职了,但是并没有“解职”,在新选出的临时大总统袁世凯还没有到南京就职以前,以他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还是存在着。14日,临时参议院接受孙中山辞职。
15日,参议院举行临时大总统选举会,一致推选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并于是日电告袁,称他为“中华民国之第一华盛顿”。16日,袁欣然接受,并表示“勉尽公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