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就职 中华民国成立(1 / 1)

中国通史 陈淑兰 191 字 5天前

1912年1月1日下午5时,孙中山乘沪宁铁路花车由上海抵达南京下关,受到热烈欢迎。6时15分,孙中山换乘马车前往设在旧两江总督衙门内的总统府。晚11时,举行大总统受任典礼。孙中山宣讲誓词,同时发布《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和《告全国同胞书》。宣言完毕,孙中山接受大总统印。之后,孙中山下令定国号为中华民国,正式宣布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感慨叹息:“余三十年如一日之恢复中华,创立民国之志,于斯竟成。”

1月2日,孙中山通电各省改用阳历,并以1912年1月1日为中华民国建元的开始。3日,各省代表会议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基本通过了孙中山提出的各部总长名单,并委任各部次长。根据“部长取名,次长取实”原则,确立了各部长官。28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在南京成立,参议员共38人,多为同盟会会员。林森、王正廷分别当选正、副议长,临时参议院是临时政府的立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