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尔衮摄政(1 / 1)

中国通史 陈淑兰 344 字 5天前

1643年(崇德八年)8月14日,年仅6岁的福临(世祖)即皇帝位,改为顺治元年。经诸王贝勒公议,济尔哈朗与多尔衮辅理国政,誓告天地。次年,规定诸王大臣奏本,先交多尔衮,并尊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这样,多尔衮实际上是最高统治者。

多尔衮(1612-1650年),系努尔哈赤第十四子。太宗时封和硕睿亲王。1644年,多尔衮率领清军攻入北京后,曾宣布任用明朝官吏,招集流民,减轻赋税等措施。定都后,又仿明制对清王朝的政治制度进行了改订:

(1)削弱诸王。皇太极时,诸王兼领六部事。多尔衮辅政时,停止诸王兼理部务的制度。六部各任命尚书、侍郎管领。满洲诸王的政治权力由此受到极大的削弱。1644年,罢免郑亲王济尔哈朗辅政后,中枢政权集中到多尔衮手里。1648年1 1月,顺治帝又尊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满语作“汗的父王”)。

(2)改革政体。皇太极时设立内三院(国史、秘书、弘文),各设大学士一人,分管诏令、文书诸事,不参预军国政务。多尔衮集中权力后,依仿明制,内三院为六部之首,成为中枢机构,大学士兼领六部尚书衔。1648年,增设六部汉人尚书,满汉兼用。各部尚书以下的官职,也任用了一批汉人降官,但满人官员处于优越的地位。由于任用大批汉官,也使满洲贵族势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3)地方官依明制,设置总督巡抚和州县官。边疆地区则由将军统辖。

(4)制定法律,推行继奉帝统的传统、尊孔崇儒、满汉通婚等制。

1650年,多尔衮病死,时年38岁。第二年,顺治帝下诏追削多尔衮封爵,籍没家产人官。到乾隆时,又恢复睿亲王封号。多尔衮摄政期间,奠定了清王朝的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