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荣敕立监采铜铸钱(1 / 1)

中国通史 陈淑兰 169 字 5天前

955年(显德二年)9月,柴荣诏令立监采铜钱,并禁止民间私蓄铜器,又毁佛像铸钱。

(后)晋天福中,准许公私铸钱,后因私铸钱币多恶劣不足其值,乃禁止私铸。(后)周以来,国家久不铸钱,而民间多销钱为器皿及佛像,钱币日少,于国于民都不利。有鉴于此'柴荣敕令立监采铜铸钱。诏令除国家法物、军器及寺观钟磬钹铎之类外,民间铜器、佛像限50日内上交官府,按斤折算价钱;过期隐匿不交者,5斤以上处以死罪,以下次第论罪。此后禁止民间私榷铜,有开采铜矿者须将铜卖给官府。铜镜由国家铸造,民间可自行购买。禁止用铜铸佛像、器物。官府营造非用铜不可的,必须上奏中央批准后方可使用。

国家铸钱,有利于商品交换,促进经济发展,对加强(后)周的实力,巩固中央集权都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