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14年(居摄二年至天风元年),王莽实行一系列经济改革,以失败告终。
王莽的经济改革从币制改革开始。西汉的币制,到武帝后期基本确定,即以五铢钱为通行货币。王莽为显示自己的权威,在公元7年造错刀和契刀币,与五铢钱并行,刁民多有盗铸者。两年之后,王莽称帝,发布第二次改币令,废除了与“刘”字有关的五铢钱和自己下令铸的错刀等,更铸小钱,重一铢。为防止盗铸,又禁止采铜烧炭。又过一年,进行了第三次改革币制。废除以前所有货币,一律使用宝货,即根据不同的质地和重量,把货币分为五物、六名、二十八品。由于各币之间的兑换相当复杂,在流通时阻力很大。于是,在14年,第四次改革币制,只流通各重五铢和二十五铢的两种货币,货泉和货布。每次货币改制,都使相当部分的人家破产罢业,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平稳发展。
王莽称帝之后,在西汉经济体制下得利的豪强地主,成为新王朝的主要反对势力。为削弱这股势力,王莽以平均强者和弱者之处境为名,禁止买卖人口,宣布天下所有田地更名为王田,并规定了一定人口的人家拥有田地的最高限额,多余的要分给同族同乡之人。王莽认为这就是上占所说的井田制的原则,.对于违犯这一原则的诸侯卿大夫和庶民,虽然有很严厉的处罚措施,并且确实处罚了不少人,但到了公元12年,在豪强们的强大压力下,不得不允许王田及奴婢的私人买卖。
在商业领域,王莽的改革措施是推行“五均、赊货、六斡”之法,由政府对工商业的经营和物价进行统一管理。在各大城市,在每一季度由有关官员确定主要商品的物价,称为“市价”。商人的商品高于市价时,政府就把自己的存货按市价出售;低于市价时,则任其买卖。商人如果缺乏资金,可以向政府赊货做买卖,并交付百分之三的利息。这就是“五均”和“赊货”。至于“六斡”,则是由国家垄断经营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货、名山大川的税收。这样的政策,看上去对发展工商有利,但实际上主持五均和赊货的,都是富商大贾。也就是说,在工商领域的改革,只是富了少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