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梦的丑恶欲望(1 / 1)

解梦金手册 古敏 5281 字 19天前

1.唤回幼年时记忆的梦

弗洛伊德在进行精神分析治疗时,常将治疗对象的幼年记忆空白重复补填起来。他说,如果治疗是有效果的,那么在很久以前早已遗忘的幼年经验,常常会被重新唤回到自己的记忆中。弗洛伊德认为,事实上,在人们幼年时的这些印象永远都不会从记忆中被忘掉,它们仅是形成了潜意识中的一部分,以至于使人们很难再触摸到而已。然而有的时候潜藏于人们意识深处的这些经验,也会自然地流露于潜意识之外,就是这样形成了梦境。由此弗洛伊德得出结论,人们梦中的生活是能够回复这些潜藏的、幼稚的经验的。弗洛伊德例举一个他亲身经历的梦境,他说有一次梦见一个人,而这个人好像对自己有过什么恩惠。在梦中弗洛伊德似乎能够很清楚地看到他的模样,那个人只有一只眼睛,身材矮小而肥胖,两肩有些高耸。由所有的情境推测,那个人好像是一位医生。那时弗洛伊德的母亲尚未去世,于是弗洛伊德便向她寻问在自己出生后一直到三岁离开故乡时,那位常常来看望他们的医生的相貌是怎样的。弗洛伊德的母亲对他说,那位医生只有一只眼睛,身材短小而肥胖,两肩有些高耸。在这个关于幼年的梦中,早已遗忘的经验被唤回,因而这是梦的又一种“原始的”特点。

人们已经知道梦起源于恶念,或者说是过度的性欲,因而梦就有了检查和化装的必要性。然而,在对一个梦进行解析的时候,梦者或许不会对梦的分析的本身产生异议,但是他们总是不免会有疑问,那些愿望是怎样闯入他们的心灵的呢,因为他们似乎对所梦到的事情一无所知,而他们所能意识到的愿望又与所梦到的事情恰恰相反。弗洛伊德认为,可以确定的是,梦者所否认的愿望往往起源于发生在过去或不久以前邪恶的冲动。并由此得出结论,梦者尽管现在记不起了那些冲动,但是他们是曾经知道这些冲动的。

2.女人梦到希望孩子死去的恶梦

有一个妇人曾经做过这样的一个梦,在她的梦中,梦到希望自己的独生女儿死去,而那时她的女儿才十七岁。经过弗洛伊德的分析和帮助,老妇人才恍然顿悟,原来她确实曾经有过希望自己的孩子死去的恶念。因为老妇人的婚姻并不幸福,在她结婚不久便离婚了,而她的女儿正是这场不幸婚姻的产物。就在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儿还未出生时,她母亲就曾经因为和丈夫吵闹,在一怒之下举拳捶腹,想要杀害胎儿。其实像其他的很多母亲一样,她现在喜爱甚至是有些溺爱着她的孩子。但是在从前,她的怀孕并非所愿,并且在她怀孕之后,也曾希望体内婴儿不再继续生长,而且也曾将这个愿望付诸于行动,只不过万幸的是并没有因此而造成严重的后果。由此,弗洛伊德得出结论,这个要亲爱的人死亡的愿望,虽说令人感到惊讶,但这的确起源于早期他们所经历的生活。

3.男人梦到希望孩子死去的恶梦

有一个男人承认自己在梦里有过希望第一个爱子死亡的愿望。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婚姻是让人失望的。所以当他的孩子还是婴儿时,他常常希望这个孩子夭折,那样他便有可能重新获得自由,进而随心所欲地生活了。弗洛伊德认为有许多与此相类似的邪恶冲动,它们的起源大致都是相同的,都是关于对过去的某件事情的回忆,而这件事无论是在你意识中还是在你的心理上都曾起过作用。由此或许可能得到这样的一个结论,如果夫妻二人的关系一直都很融洽或者是从未发生过什么变故,那么这种梦和这种愿望便不再有发生的理由了。弗洛伊德认为这个结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可以被赞同的,但是对于这种梦的分析也不能单从梦的表面意义上去理解,还是应该通过细致地解析,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有意义的结论。因为,梦者希望亲爱的人死亡,这样的显梦也许仅是梦的一层可怕的面具,而梦的实际意义或许大为不同,或许那亲爱的人是另一人的替身。

人们或许会有疑问,即使这个死的愿望确实存在过,而且也可以从回忆中找到它存在的证据,然而这并不能被认为是梦的真实的解析,因为这个愿望早已被克服,现在它的存在仅是作为一种隐藏于潜意识之内的回忆,它既没有情感的价值,也就不足以成为一个强有力的刺激物。那么又为什么会在梦中回忆起那一个愿望呢?对于这个问题,弗洛伊德的解释是:如果要把这个问题解释得较为圆满则必然会牵涉很广,而且也迫使研究者们不得不决定自己对于梦的学说的某一重要之点的态度。对于现在的研究成就,如是能够证实这些早已被克服的愿望确实是梦的起源,那么这一成果将会使所有的梦学研究者备受鼓舞。很显然,弗洛伊德当时对于这方面的研究理论并不成熟,还仅是处在一个假设的阶段。

4.对兄弟姐妹仇恨的梦

弗洛伊德认为,在梦中表达“死的愿望”,这样的梦的起源大多来自于梦者无限制的利己主义,而且还可能是梦形成的主要原因。人类彼此的关系是如此的错综复杂,所以在梦中出现这种情形并不令人感到奇怪。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成为了你生活中的障碍物,那么你会立即着手准备在梦里将他驱除,而不管这个人是父母、夫妻、兄弟还是姊妹。把人类的品质说成这样,不免有些恶毒,所以说在没有确切的证据之前,贸然地下这种“恶意是人类所固有的本性”的结论,就未免有点儿过于武断。人们是一定不愿意承认这种梦的解释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人们一旦明白了这种恶毒愿望的起源来自于过去个人的经历,便不难知道在个体过去的某一时期内,这种利己主义和愿望即使是以最亲爱的人为目标,也不足为怪的了。

当一个孩子在幼年的时候,他常常毫无掩饰地表现自己的利己主义,但是在后来由于自己道德观的形成和由此产生的无形约束力,使得梦者的这个经历被逐渐地淡忘了。人们都有这样的经验,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们总是表现为先爱自己,然后去爱别人。即使他最先表现为爱别人,也仅仅是因为要满足他们自己的某种需要。因此,弗洛伊德认为,梦也起源于它们自私的动机。随着研究工作的进行,研究者才使冲动的起因脱离了利己主义的起因。孩子们首先是学会爱自己,然后才学会如何爱他人。为了说明这一点,弗洛伊德把孩子对兄弟姊妹的态度和他们对父母的态度作了一个比较。比较的结果表明,小孩子并不一定真正地喜爱他们的兄弟姊妹,对此事他们也常常坦白承认。事实是,孩子们常把兄弟姊妹视为和自己争宠的敌人,并加以仇视,这种态度往往过了许多年都不会有大的改变,有时还会持续到他们长大成人,甚至竞持续到他们成人期之后。人们的心理状态在进入成年期后,那时人们的内心便会常被柔情所替代,或者也可以说人们内心的敌视常常被一种较亲爱的情感所代替或掩盖。

这种存在于兄弟姊妹之间的敌视态度似乎发生得较早。研究表明,两岁半到四岁的孩子,当他们的小弟弟或小妹妹出生时,他们常常表示出不友好的态度,甚至说自己不喜欢母亲生的这个新孩子,甚至希望“鸟儿能够将他们重新衔回去”。还有就是,一有机会他们就会借故诋毁那个新孩子,甚至是设法加以攻击和伤害。有一种现象:在育儿室里的孩子们,常常不免有激烈的冲突,他们或许是为争夺父母的爱,或是为了争占公有物品,甚至是为了互相争占房内的空间。当然在兄弟姊妹之间也有一种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如果兄弟姊妹之间的年龄相差不大,他们所视为敌人的弟妹也已经存在,并且他们的心理活动也有了较为充分发展时,他们也会使自己适应目前的情况;假使兄弟姊妹之间的年龄相差较大,新孩子或许还能够引起大孩子仁慈的情感,而把弟妹视为有趣的对象、活的玩偶,这样他们之间的关系通常会较为融洽;假使兄弟姊妹之间的年龄相隔有八年之多,而大孩子又是女孩儿,当一个比她小得多的孩子出现的时候,则可能立即引起她母性的保护冲动。弗洛伊德认为,人们如果在梦中觉得有想要自己的兄弟姊妹死亡的愿望,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人们往往不难在他们的幼年时代找到这种恶毒愿望的起源。

5.母女和父子之间仇恨的梦

萧伯纳说:“一个年轻的英国小姐,如果怨恨什么人更甚于她自己母亲的,那么这个人必定是她的姐姐。”这个警句使所有的人都大感惊奇,兄弟姊妹在梦中成为仇人已经让人感到十分费解,而母女之间和父子之间又是如何产生仇恨之情的呢?

弗洛伊德认为,从儿童的观点来看,母女和父子的关系自然是较为亲密的。弗洛伊德说,如果父母子女之间缺乏爱的情感,这要比兄弟姊妹之间缺乏爱的情感更让人不可理喻。后者的爱被看作是凡俗的,而前者的爱则被奉为是神圣的。弗洛伊德根据日常对于父母与已成年的孩子的观察发现,他们之间的情感常常不及社会所规定的那样理想和高尚,在他们彼此之间,都隐含着敌意。假使作为孩子的一方不再受制于孝的观念,另一方面的父母也不再受制于慈爱的观察,那么这种敌意就总难免有爆发的一天。弗洛伊德认为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这种互相敌视的动机,是不难让人理解的。人们都知道,女儿与母亲的关系是一种属于同性的关系,这是从人性的基础讲起而抛开了血源的关系,那么儿子与父亲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一样是从人性的原始本能出发,同性之间便避免不了有互相疏远的倾向。女孩子往往怨恨她母亲限制了她的意志,因为做母亲的常常根据自己对社会的认识来限制女儿性的自由,而有时母亲也与女儿一起争夺父亲的宠爱,因为她不愿被自己的丈夫和女儿搁置一旁。至于父子之间的情形则闹得更凶。在儿子看来,父亲代表着他所不愿承受的社会压迫,因为有了父亲的阻碍,所以做儿子的不能畅所欲为,不能放纵早期的性快乐,也不能享受家庭财产的好处。这在古代的帝国中,假使父亲是一个国王,则儿子盼望父亲死去的愿望则更趋强烈。而父女之间或母子之间,则似乎不易产生这种悲剧的局面,因为在他们彼此之间只有慈爱,而不至于受到任何自私考虑的干扰。

弗洛伊德说,在这里谈论的这些事实,其实常人已经人尽皆知,但是尽管人尽皆知却是无人敢言。因为人们总是喜欢否认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重要事实,而去过分地夸张社会的理想。其实这也不能算是过错,因为人们需要理想而活,理想是一种希望,是人们继续生活的动力,但同时人们也不能脱离现实的残酷,因为现实是当头捧喝,让人清醒清楚自己的功与过,进而改正错的,发扬好的。因此人们也不应当一味地回避自己的本性,之所以在这里说出这些话,是想与其让那些只知说风凉话的人们来说真话,倒不如让心理学家来说较为稳妥。其实这种否认也只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在艺术家们的小说戏剧中已彻底推翻了这些理想而**裸地描写这些动机了。

6.排除同性的梦

在前面的论述中,人们可以了解到大多数人的梦都表现为排斥自己父母,尤其是排斥与自己同性的父亲或母亲。弗洛伊德就此提出一个假设,他假设存在于人们内心中的这种愿望在他们清醒的时候也存在着,而且还可能存在于意识之内。还可进一步假使为它隐藏在另一个动机之后,就像我们在前面所说的那个例子,在梦者的梦中他将自己真实想法隐藏在怜惜父亲病痛的情感背后。然而,让人稍觉安慰的是,这种敌视的情绪很少能够肆无忌惮地横行得势,它们往往被较温柔的情感所征服而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螫伏不动,然后在梦中通过梦的工作而摆脱束缚得以单独出现。

当人们解释这种螫伏于心灵深处的愿望时,并且还原它在梦者生活关系中的应有地位时,它在梦中单独表现出来的夸大形式就恢复其真正的比例了。但是这种希望亲人死亡的观点,有时在实际生活实在难以找到可供支持的基础,成人们是决不承认在他们清醒时会怀有这种愿望。然而,弗洛伊德却不这样认为,他说这种情感在人们的心灵中是根深蒂固的,尤其是儿子对父亲、女儿对母亲的敌视态度,它们原本起源于人们幼年时代的最早时期。

7.男孩儿对母亲产生特殊柔情的梦

弗洛伊德认为在母女之间、父子之间存在着的爱的竞争,是明显带着性的意味的。因为人类的原始本性,男孩儿对与他非同性的母亲,在很早之前就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柔情,他视母亲为自己的所有物,而把父亲看成是争夺此所有物的敌人;同理,小女孩儿也认为母亲干扰了自己对父亲的柔情,侵占了她自己应占的地位。根据研究观察的结果,现在可以知道这些情感起源于早期的意识形态,心理学家们把这种情感称之为“伊谛普斯情结”。关于这个名字的由来有一个神话故事,在神话故事中,作为儿子的伊谛普斯,在他的内心中存在着两方面的极端愿望,即弑父的愿望和娶母的愿望。弗洛伊德并不主张在这种“伊谛普斯情结”中就已经包括了所有亲子间关系的论断,他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这些关系远要复杂得多。另外,这种情感的存在方式并不稳定,它有时发展,有时退隐,有时甚至颠倒了关系,但无论怎样,它在儿童心理中总是占据着最重要的成分,但是人们对于它的影响和由此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不加重视而轻易地忽视。父母本身也是带来这种的情结的原因,他们常常站在异性的角度刺激子女,从而促使子女产生“伊谛普斯情结”的反应。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往往偏爱异性的孩子,具体表现为父亲总是宠爱着女儿,而母亲总是宠爱着儿子。更有甚者,如果父母的婚姻不幸福,存在于彼此之间的爱已经冷淡,那么孩子就可能被视为失去了吸引力的爱人的替身。这样的情节在许多的文学作品中都不难找到实例,在这里就不再一一例举了。

弗洛伊德在对梦进行精神分析研究并提出了“伊谛普斯情结”之后,这种理论并没有得到世人普遍的认同,相反的是,成年人对于这个观念表示出了最激烈的反对。有些人虽不否认这种大家忌讳的情感存在,但是他们所做出的行为结果就等于在否认,因为他们对于这个问题提出的解释,显然违背事实,也违背了人的本性,而剥夺了这个情结所应有的价值。弗洛伊德认为,对于这种情感人们是不必否认的,也不必掩饰。因为在希腊的神话中人们就已经能够看出人类的这种不可避免的命运,对此人们别无他法只能甘心承认。平心而论,在人类发展到有了伦理道德之后,再让人类接受这种观点也实在有些强人所难。弗洛伊德的理论让所有的人类都感觉有些难堪。也正是因为此种原因,“伊谛普斯情结”被排斥于现实生活之外,并逐渐被放逐于野史之中,但它终于还是在那个神话中有所流露,这是一个很值得耐人寻味的事。研究者兰克在细心地研究了这个问题之后,讲述了这个情结是如何通过许多的变化、改造和化装之后,给诗歌和戏剧提供了诸多的创作元素。总之,在这个问题上诗歌和戏剧具有着和梦的检查作用相同的化装功能。

8.**的梦

弗洛伊德在进一步研究儿童的精神生活时发现,就目前的研究成果而言似乎有可能对梦中的另一种禁忌的愿望,即过度的性欲,进行解析其起源的工作。而要研究性欲的起源,就不得不研究儿童的**的发展。弗洛伊德以及其他一些梦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研究,结果发现了下面的种种事实:以前的研究认为,对于儿童来说是没有**的,并且也假定只有他们长到了青年时期,当他们的**逐渐成熟时才可能有初次性欲的出现。弗洛伊德说这些观点都是谬论,他认为其实儿童早就有内容丰富的**,只是儿童的**与成人所视为常态的**有许多的不同之处。弗洛伊德认为成人常态的**与所谓变态的**有下列各点不同:有着物种的界限,如人兽之间是有区别的;是一种爱的结合,是两情相悦而非强迫促成;严格保持着亲属的界限,即同族不婚的界限;严格保持着性别的界限,即异性婚姻;将身体的其他器官及其他部分和**区别看待,并不等同视之。

弗洛伊德认为,上述的那些界限并不是在人之初便开始存在的,只是由于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和代代相传的教育,才逐渐形成的。然而,对于还处于懵懂状态小孩子,他们是不受这些伦理道德界限的拘束的。作为小孩子,本不知道人兽之间有多大的区别,只是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他们才由教育得知,他们是高于其他动物之上的。孩子们最初对于性的认识,也不是特别的清楚,实际情况是他们往往以为男女的**都着有相同的构造。他们最早期的性欲和好奇心,大都以自己最亲近的人或因其他理由而以自己最喜爱的人,如父母、兄弟、姊妹或保姆为目标。

弗洛伊德以及其他研究者们发现在孩子们身上还可能看见另一个特性,这个特性在他们后来长大成人时,当他们与爱人的恋爱关系达到**时,也可能表现出来。那就是当他们与自己的爱人亲密接触时,他们不仅仅在**上求得快感,而且从身体的其他许多部位也同样能够得到相类似的快感,因为在他们的意识中往往认为这些地方与**有着相同的功用。由此可见,孩子们对于性的欲望是多形变态的,而作为成人,一旦在孩子们的身体上发现了些许冲动的痕迹,那也会因为传统教育的原因而立即强有力地阻止了儿童一切性的表现。弗洛伊德认为,这种抑制可以形成一种理论,理论表明了孩子们的性行为有的受到了成人的竭力忽视;有的则因为成人在向孩子讲述性事件时,故意歪曲事实而造成的错误解释使其失去了性的意味,到了后来,整个性的事实就被否认了。弗洛伊德说:“这些人往往先在育儿室内痛骂儿童在性方面的‘顽皮’,然而坐在写字台边又力辩这些儿童在性方面的纯洁。实际上,儿童在独居或被引诱时,常表现出极端变态的性活动。”

大人们称孩子们的这种性活动为“小孩儿的诡计”或“花样”,对此大人们并不加以太严厉的处分。弗洛伊德认为大人们的这种做法自然是对的,因为在儿童的世界观中还没有伦理道德的存在,因此人们不能够用道德或法律的规则对他们加以评判。在孩子们的身上“无知者无罪”是成立的,而对于成人来说此种说法则完全没有成立的理由。弗洛伊德希望通过上述的研究洞悉儿童的**以及全人类的秘密。他说如果人们能够在梦的化装背后看出这些变态的愿望,那全是梦的功劳,因为是梦把这方面完全恢复到了婴儿的幼稚状态。

弗洛伊德认为在诸如此类禁忌的愿望里,关于**的欲望是特别重要的,这种**的愿望即是想和父母、兄弟、姊妹进行性的生活。人们都知道,在伦理道德已经较为健全的人类社会中是如何对这种**的行为的憎恶的,或者至少声明自己如何嫌恶这种近似兽性的行为的,甚或是在比人类低等的其他动物界中也不耻于这种行为。对于这种对**的憎恶的起源,有的学者曾经给予了这样的解释:它的起源是由于造物者保存物种继续繁衍进化的一种方法,因为近亲婚配的结果,会使整个种族退化;另外,亲属关系的非婚姻观念在幼儿时便已进入意识当中,因此在人们幼儿时就已经主动地回避了亲属间的性欲。弗洛伊德认为这些研究者的理论,纯属荒谬。如果说上述的一些情况完全属实,那么人类自然就不会再有**的行为,而实际情况是这种行为在某一个黑暗的角落仍旧存在,另外,社会也对此种行为明令禁止,既然是明令禁止,也足以证明确有这样的一种强烈的欲望存在。精神分析的研究已经明确地证实,儿童在最开始必定是以亲属作为**的对象,只是在他们长大成人之后才表示出对这种观念的强烈反对。

由此可以知道,当人们进入成年后,即使是对于那些存在于儿童期的经验都已经遗忘,但是它们仍可以作为材料进入梦中。不仅如此,那些儿童的心理生活及其特性,比如利己主义、**的对象选择等等都可能继续存在于成人们的潜意识之内。人们每夜人梦,便每夜回复到幼稚的时期。弗洛伊德因此证明,“潜意识就是幼儿的心理生活”的信念,并且由此“人性本恶”的可恶印象也有可能被逐渐淡化。因为这个对人类的可怕的指控只是指精神生活中最初的、最原始的和最幼稚的部分,它仅作用于人类的儿童时期。研究者们之所以对它并不重视,原因就在于它不存在于伦理范畴之内,另外也因为人们对于儿童的评判并不定位于一种高级的伦理标准。人们的梦由于回复到这个幼稚的时期,似乎暴露出人们的罪恶;然而这种表面现象是难以让人信服的,虽说人们也曾因此而震惊,但实际上人们并没有像梦的解析所假定的那样坏。

对于存在于人们心中的原始罪恶的冲动与人们长大成人后心中道德规范之间的冲突,弗洛伊德说:“即便在我们梦里罪恶的冲动只是幼稚的,或只是回复到原始的伦理发展的时期,或只是使我们在思想和情感上再变成了孩子,当然我们始终明自,如果以这些罪恶的梦为耻是不合理的。然而理性不过是我们的心理生活的一部分,此外还有许多非理性的成分,所以我们虽然明知其不合理,却仍然为这些梦而感到惭愧。”人们恼羞成怒于那些躲过梦的检查而破例地让欲望**裸地侵入意识中的梦;当然还有那些即便是经过了化装作用,但是仍可让人们了解的梦境,它们也同样地让人们羞愧万分。就像前面已经讲过的“爱役”之梦,研究者们还并没有对梦的深意作进一步地探讨,而那位德高望重的老妇人就已经在竭力地怒斥梦的荒谬了。弗洛伊德说,如果研究者能够继续研究梦的罪恶问题,那么在不远的将来人们或许对人性会有另一番评价和另一种见解。

9.梦中的潜意识

弗洛伊德通过对儿童的梦的研究和分析,由此得出的结论,似乎给所有的人一个印象,由这个印象人们又可能得出两种结论:一是梦的倒退作用,这种作用不仅是形式上的,而且还是实质性的,它不仅把人们的思想按照原始的方式进行了解读,而且还唤醒了沉睡在人们心灵深处原始的精神生活的特点——自我的古老支配权和**的原始冲动。除此之外,弗洛伊德还认为梦的倒退作用恢复了人类在远古时期的所有古老的理智天赋,当然这要在梦的象征作用能够被称为是理智的所有物的前提下;二是这古老而幼稚的特性,在人们还处于意识蒙昧的时候,它们便在人们思想意识中占据着绝对的优势,而人们长大成人后它们则退隐于人们的潜意识之内。这在某种程度上改变和扩展了人们对于潜意识的观点,使人们意识到“潜意识”这个词现如今已不再仅仅是原先的那些观念。潜意识现在对人们来说仍是一个特别的领域,它有着自己的欲望和特殊的心理机制,以及它自己的表达方式。然而,对于隐含其中的深刻意义,人们现在也不能全然明白。

弗洛伊德认为,正常存在于人们梦中的那些潜伏着的梦念,也就是说由解梦而得来的那些隐念,并不属于这个潜意识的领域,它反而与人们在醒着时的思想有些相类似。换句话说,就是潜意识的范畴较之以前更广泛了。两种潜意识都隶属于潜意识的范畴,然而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弗洛伊德解释说,一些观念来自于有意识的生活,而有意识的生活的特点,也可以被称为是人们在前一天生活的“遗念”,这些发生于前一天生活的“遗念”与某些来自于人们大脑中潜意识区域的观念结合起来就形成了梦,而梦的工作正是完成于这两个区域之间。另外,潜意识加上这个“前一天的遗念”的影响,或许就造成了梦的倒退作用的条件。在研究人员还没有对人类的心灵进行更深一步探索之前,以上的观念也可以被视为是对梦性质的研究的最深刻的了解。不过弗洛伊德说,随着研究的进行,在不久的将来人们会给隐藏于梦中的潜意识性质一个另外的名词,用以区别由幼稚的原始思想而起源的潜意识材料。

如果是这样,人们就要有所疑问了。人们在睡眠时的心理活动,究竟是被哪一种力量所迫而产生了这种倒退作用?为什么没有这个倒退作用便不能抵抗那些干扰睡眠的精神刺激呢?如果是因为梦的检查作用,而使心理活动不得不通过化装来通行,而采用的化装形式却是以古代的一些现在已不可解的表示方式,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并且由此又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就是这些如今已经被克服的旧冲动、旧欲望和旧特性为什么又重新活动了呢?总而言之,梦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的倒退作用究竟有什么用处呢?弗洛伊德对此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答复,他说如果说非要一个答案,那么就是这种倒退的作用是梦形成的惟一可能的方法。

弗洛伊德提醒人们要注意梦中的隐念,为此需明白这样的几点内容:第一,梦者对于这些隐念都是一无所知的;第二,存在于梦中的这些隐念都很容易合理地互相关联起来,所以可视为对于引起梦的任何刺激的应有反应;第三,这些隐念的价值与任何精神的冲动及理智的活动不相上下。弗洛伊德给这些隐念一种较以前更有限制的名称,称之为“前一天的遗念”。对于它们,梦者可以承认,也可以否认。因此,在这个“遗念”和隐念之间就可以建立起一种区别,区别就是凡由解梦而发现的一切都可称为是梦的隐念。这正是我们前面所习惯应用的;而“前一天的遗念”则仅为这些隐念的一部分。于是人们可以将梦的情形略述如下:在“前一天的遗念”之外,还有一种强有力而被压抑的潜意识欲望的冲动,正是这个冲动使梦有了形成的可能。因为,这个欲望的冲动对那所谓的“遗念”起着作用。所以,隐念的其他部分,即非醒时可理解的部分,也就随之形成了。

经过上面的一番论述,可能使一些刚刚清晰的观念又变得模糊不清了。弗洛伊德曾就这个问题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来用以说明那发生于“前一天的遗念”和潜意识欲望之间的关系。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总有一个投资者来为这个企业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也有一个总经理的人物来对这个项目进行总体的策划,并且还知道如何使这个项目实现运转。就梦的结构而言,投资者常常是潜意识的欲望,给梦的形成提供了精神动力的必要资源;至于总经理则是“前一天的遗念”,他决定着消耗资金的方式。其实,投资者自己也可能兼有策划能力,而总经理自己也可能拥有大量的可用资本。这在理论上是可能说得通的道理,而实际实施时却有着重重的困难。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同是一个人,在一个这样的经济事件中对于投资者的职能和策划者的能力往往要加以区别。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区别,这个例子才有了比喻的根据。是这样的,梦的形成同样有着与企业相类似的职能的分配。

10.梦中的潜意识起源于婴儿期

在这一小节中,就上面的问题作进一步地解释和说明。既然“遗念”是属于潜意识的,那么它与梦的形成所需要的欲望的潜意识是相同的吗?这个问题是整个事件中的重要之点。弗洛伊德就此回答是,这两者同属于潜意识的范畴,只是它们的含义有所不同罢了。梦的欲望是另外的一种潜意识,它既起源于人类婴儿时期的经历,同时它又有着自己特殊的机制。至于这种特殊的机制在前面已经有所叙述,这里就不再累牍重述了。其实对于这两种潜意识来说,为了方便起见人们也可以给它们用以不同的名字来表示以视区别。而弗洛伊德认为,就潜意识概念的提出就已经让人们震惊不已了,如果现在再断定有两种潜意识的存在,那么又会引起种种非议。弗洛伊德寄希望于不久的将来,当人们对梦的研究有了更大的进步,人们对于精神分析的研究也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时,到那时会有一个较为明晰的答案出现。

这又是一个悬而未决的事,然而这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对科学研究来说往往不是一代人的事情,而是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然后在漫长的岁月中对研究结论不断地修正和改进,而在任何一个结论尚未成熟之前,它们往往都是以一种假设的形式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