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过,革命崇拜是一种视激进革命为解决一切社会和政治问题的唯一有效手段的思维定势。它是一种宗教式的情感,一种幻想,一种非理性的东西。由于一切非理性的东西都有其积极的一面,革命崇拜也对20世纪中国的社会进步起过伟大的推动作用,其主要表现,就是通过直接促发辛亥革命及其后的一系列必要的革命事变,正式启动了现代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
然而非理性的东西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革命崇拜自不例外。本来以革命求民主就是一件迫不得已的事,是在反动保守势力过于强大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这不仅是因为革命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动**、带来人类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更重要的还是因为革命常常需要无条件地服从领袖的权威,需要诉诸极其专断的暴力,而这些行为本身就和现代民主政治的精神格格不入;尤其是在革命遭逢阻力过大或受某种意识形态驱使而不得不长期延续并持续深化的情况下,革命的这一弊端还有可能逐渐演成一种下意识的政治文化习俗,以致在革命阵营内部培植出新的专制反动势力,严重阻滞政治民主化的正常进程。所以最理想的情况应该是:在不得不实行革命的时候,不失时机地以速战速决的方式摧毁旧制度,然后迅速放弃革命思维,转入渐进改良式的民主建设阶段——英国和美国的革命大概可以算作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只可惜并非所有的民族都这样幸运。18世纪末的法国就因为受制于自己独特的历史传统和社会条件,不得不以长年累月并不断激进化的革命来争取民主,结果滋生出了一种耽溺于左右派二元对抗的“革命文化”,以致“民主地结束革命”在那里曾成为一个著名的历史难题。应当承认,与法国革命文化有某种传承关系的中国革命崇拜也产生了类似的消极后果。对比18世纪的法国革命和20世纪的中国革命,人们会发现两者之间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如同样以“革命”为天底下最神圣、最权威的事物,同样以“反革命”为十恶不赦的死罪,同样鼓吹革命应一干到底、越彻底越激进越好,同样崇尚群众暴力和红色恐怖,同样反对政党政治和两院议会制,甚至同样热衷于以“文化革命”的手段剪除异己、淳化风俗、培育“新人”……
到19世纪末叶,法国经过近百年苦斗,终于以第三共和体制的巩固为标志初步“民主地”结束了它的革命。而“以法为师”并同样已经历过百年苦斗的中国革命,此刻也正在向现代民主的目标冲刺,只是究竟何时能够抵达似仍无定数。也许,今天的中国还应再度拜法国为师,学学它走出革命文化和革命崇拜的历史经验?
200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