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事答辩状(1 / 1)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起诉状或民事上诉状单方面的内容,针对原告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复答,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的第一审被告人或第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状,是其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目的在于充分阐明答辩人的观点和主张,使人民法院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以利于对案件的处理。民事答辩状根据提交的审级不同,分第一审答辩状和第二审答辩状两种。

二、文书制作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证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范本及内容结构

(一)范本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等)

因×××(起诉单位或个人)诉我单位×××××(案由)一案,答辩如下:

……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

××××年××月××日

附:1.答辩书副本×份。

2.其他证明文件×份。

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同答辩人的要求)

答辩人因×××××××一案,对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字第×××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如下:

……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

法定代表人 ×××

××××年××月××日

附:1.答辩状副本×份。

2.其他证明文件×份。

(二)内容结构

1.首部

首先答辩状中答辩人的基本情况、事项的制作手法与民事起诉状的要求相同;其次要写明答辩事由。

2.正文

主要在于阐明答辩的意见和理由,揭示对方提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的不当之处,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说明自己行为的合法性、主张的正确性,并列举有关法律规定,以求得人民法院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对其中涉及举证事项,还应当具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其住址。

3.尾部

应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由答辩人签名或盖章,注明答辩日期,并在附项中写清答辩状副本和有关证据材料的份数。

四、范文鉴赏

答辩状

答辩人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田某,院长。

因焦甲诉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答辩人与焦甲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答辩人2005年6月10日与南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订立了一份口头合同,由南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把答辩人的一个高压电表柜拆除,焦甲是受南安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委托来拆除高压电表柜的,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

2.焦甲的伤害赔偿应由南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其一,根据我国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南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其职工在履行合同的范围内所受到伤害应负责任,焦甲的伤害并不是由于合同客体以外的事物造成的。其二,受南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委托的焦甲在拆除高压电表柜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违反操作程序的行为,未尽一个电工应尽的义务。

3.答辩人对焦甲伤害赔偿不应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致他人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而本案中答辩人与南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订有合同,高度危险来源已通过合同合法地转移给南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南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为该危险作业物的主体,焦甲在操作过程中受到伤害,这是南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客体造成自己员工的伤害行为,与答辩人无关。

综上所述,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不适格被告,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此致

南安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盖章)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五、注意事项

(1)答辩状应具有针对性、客观性、恳切性。针对性是指在制作答辩状之前,一定要认真研究诉状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抓住要害问题进行答辩;客观性是指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空发议论,不强词夺理;恳切性是指在反驳时,注意摆事实、讲道理,所述理由要合理合法,避免生硬、武断。因此,制作答辩状要做到“三要”,即针对起诉状要有的放矢地予以说明、反驳和答解;要在答辩中同时阐明自己的观点、主张和根据;要依法论辩,不能无理狡辩,如果对方的指控或上诉的确有理,并有事实根据,不应当一概否认,需要解释的可以作解释性说明。

(2)提交上诉案件答辩状的人是上诉案件的被上诉人,一般是在一审裁判中处于胜诉的一方,因此,上诉答辩时应立足于支持、维护第一审的判决和裁定,以达到维护已经取得的胜诉权的目的。被上诉人应针对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指责裁判不当的内容,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给予有力的驳斥。

(3)答辩理由一般按照以下三步来制作:第一步,抓住对方在诉状、上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错误,所引用的法律错误,作为反驳的论点;第二步,列举出客观事实,确凿的证据,恰当的法律依据,作为反驳的论据;第三步,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论证对方的错误,说明对方的诉讼请求不成立。

六、习作点评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名称【1】长沙市清辉电子配件厂

所在地址【2】长沙市芙蓉区芙蓉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林清,厂长,电话:13313313333【3】

企业性质:私营。工商登记核准号:5483

经营范围和方式:加工电子元件

开户银行:长沙市芙蓉区汇丰银行 账号:5384756

因我厂为天浩公司加工装配玩具的电子元件而发生的合同【4】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2007年6月20日,我方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由我方为原告加工装配玩具的电子元件。按照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原告方应于2007年8月20日之前将主要原件的材料提供给我方,但是原告将材料提供给我方的实际时间为2007年8月27日,比合同约定的时间晚了一个星期,而且被告未能一次性提供材料,而是陆续送到的。由于我方厂子【5】规模较小,加工电子元件的机器的利用率必须得到充分发挥,而被告的材料未送到,为了不停机,我方只能改作其他单位的加工订货。而其他单位的订货上机之后,就不能中间停顿,待完成部分成品后,方能再上原告的加工产品。【6】因此,我方交货的时间迟于合同规定的时间两周。

基于上述事实可知,【7】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提供材料的义务是直接导致我方不能按时交货的重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我方认为,被告未能按时提供材料的行为已构成对先履行义务的违反,而被告的此违约行为,与我方无法按时交货的行为有直接的联系。因此,我方认为,被告将所有责任推卸给我方的做法是不正确也是不负责任的,其自身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希望法院查明事实真相,按照合同的约定依法公平处理。

此致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长沙市清辉电子配件厂

法定代表人 林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一份。【8】

修改意见:

【1】应删除“名称”,直接写“答辩人:长沙市清辉电子配件厂”。

【2】“所在地址”宜“地址”或“住址”或“所在地”。

【3】电话号码、企业性质等可不写,若写也要另起一行。

【4】此句不通顺,宜改为:“因原告天浩公司诉我厂加工承揽合同”。

【5】应避免口语!可改为:“我厂”。

【6】加工原告的产品。

【7】可改为“综上所述”,亦可改为“基于上述事实”。

【8】附项不要空两格!应顶格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