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发现孩子拿了别人的东西,不要立即视孩子有了“偷摸”行为,严加审问,严厉处罚。因为绝大多数孩子并不是为偷而去拿别人的东西,只是内心产生了需要感,“那个东西我没有”,“那个东西我喜欢”,“我想要”……这种需要促使孩子有了“拿”的行为。其实孩子的心中可能还没有物品贵重与否的概念,就像卢梭所说,“一个小孩子宁愿失去一百个金币而不愿意把一块点心给别人”。
当然,孩子拿了别人的东西,父母也不能满不在乎,以为小孩子的行为没什么,甚至还认为孩子乖巧,拿了别人的东西是占到了便宜。爸爸妈妈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要为孩子做表率,及时对孩子的行为进行“随机教育”,指导孩子认识自己的“所有权”。“这是我的”,自己有权使用和安排;“那是别人的”,他不能随意拿来据为己有。
小孩子没有你我的概念,没有你的所有权、他的所有权的区分,只有他喜欢和需要的感觉。不要对孩子说:“你怎么偷别人的东西啊?这可不是好孩子。”这是指责,不是教育,会让孩子有一大堆情绪债务的。孩子会认同“我不是好孩子”的观念。孩子若拿了他人的玩具,家长可以对孩子说:“这个东西是他的,但是你要征得他的同意才可以玩,他不同意你就不能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