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孩子有几样私有的东西(1 / 1)

一个小男孩看好表姐的玩具,想要。可姐姐不在家,姨妈就对他说:“这是姐姐的,姐姐没有同意我不能随便给别人,你可以自己问问姐姐。如果姐姐还有用,姨妈就给你另买一个,好不好?”男孩点点头,然后若有所思地说:“我妈妈怎么不等我同意,就把我的东西随便送人了呢?”姨妈笑着说:“告诉妈妈,以后要尊重你的所有权啊。”男孩子笑了,笑得若有所悟。

这样的过程,是把“私权”的概念用一种孩子能够感觉得到的形式,渗透进孩子的心灵。长大之后的他,既能够保护自己的“私权”,也会尊重他人的“私权”。

人的第一个正义感产生于别人怎样对我们,而不是怎样对别人。一个孩子喜欢别人的东西,未经同意拿回自己家中,父母不要简单地说教,要他“慷慨”“无私”,而应该让他知道财产的概念。为了让他有这样的概念,就必须让他拥有几样私有的东西。

在孩子达到懂事的年龄以前,他对精神的存在和社会的关系是没有概念的,要尽量用他可以感觉得到的事物去影响他。让他通过自己拥有的权利感,去感觉他人的所有感。“这是属于你的”,那件私有的东西,使他意识到他为此花费的时间、劳动、人格等受到了尊重。教育不能颠倒,显示了权利,责任就会被强化。我们不能先谈责任再谈权利。告诉孩子:“你的娃娃要是被别人拿走了,你不是也会生气吗?小明的玩具被你拿来了,他心里一定会很难过的。”推己及人的道理最容易被孩子接纳、吸收,因为让他体验到了。

如果父母发现孩子拿了别人的东西,孩子害怕,不敢承认东西是他拿的,撒谎说“是他给我的”……家长不要用惩罚来逼供,可以直截了当地、坚定地说:“我知道是你拿了人家的东西,拿了别人的东西就得还给人家!”

在孩子知道自己做得不对后,最好让他自己去把东西还给人家,父母不要把孩子的过错揽过来,替孩子承担责任,这样会使孩子丧失责任感。如果孩子还小,家长应带着孩子去还。这时,教给孩子礼貌用语:“对不起,没经你同意,把你的东西拿回家玩了,现在还给你,请原谅。”

如果孩子所拿的东西的确是孩子所需要的,父母可以设法满足他。但必须告诉孩子:今后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爸爸妈妈觉得可以,一定会满足你。但你一定要明白,不是自己的东西,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是不能拿的。如果实在不能满足孩子的需求,要耐心地对他讲明理由,也不要为了让孩子高兴就轻易承诺却无法兑现。

人若没有自爱,就很难会去爱人。人若不懂自己的“私权”,就很难尊重他人的“私权”。我们希望把人类精神中无私、慷慨、正大光明的品质,输入存储于孩子的精神世界,这是一个自然而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尊重孩子人性中自然的“自私”,尊重他人的“自私”,才能把社会性中的“无私”输入那个满足的心灵。

家长真正的教育不在于口训,而在于实行。只有在日常生活点滴的耳濡目染中,孩子才能养成心灵的习惯,而不仅仅是手上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