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建立教代会制度的高校之一。30年来,教代会制度建设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行政支持和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走过了初步探索、提高完善、不断深化的发展历程,现已成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学校实现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一、党委领导和行政支持是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根本保证
教代会制度建设是事关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整体发展的一件大事。一所大学能否建立教代会制度,建立后能否得以不断发展和完善,作用能否得到持续有效发挥,虽然有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要求,教职工也有美好意愿,但从根本上说还是取决于学校党政领导对教代会这种制度形式的了解程度、认识高度、领导和支持力度。30年来,特别是近5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教代会工作,从学校改革、发展和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始终把加强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建设当做“依法治校”和“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党委常委会和每月一次的书记办公会认真听取校工会关于教代会的工作汇报,研究确定教代会换届大会、年会,甚至专项工作意见征询会的主题、内容和形式,解决教代会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教代会工作的直接领导。与此同时,学校行政继承优良传统,以高度的民主意识和高尚的精神情怀,把教代会当做“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实现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科学”的主渠道。一是认真对待教代会每一次大会和年会的召开,把学校改革发展的整体思路和具体工作计划向代表报告;二是把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出台都拿到教代会上研究讨论,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领导分工负责,认真研究落实代表提案,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代表对提案答复落实工作的满意率;四是尽学校所能,在教代会开展工作的资源和条件上给予充分保障和大力支持。正是因为学校党政领导“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支持到位”,我校的教代会制度才得以不断坚持,自身建设才得以不断完善,作用发挥才得以不断深化。
二、大胆创新是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活力源泉
教代会制度不同于人大、政协制度,在建设的早期主要移植了厂矿企业的职代会制度的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高校的教代会制度虽在1985年出台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中有所规定,但总的讲各高校五花八门,并没有一个固定的范式。多年来,我校教代会积极探索,按照《暂行条例》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自身特点,较早制定了《北京师范大学教代会实施细则》,在具体工作中,大胆创新和丰富会议形式,在高校中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一是较早建立了教代会年会制度。在教代会制度建立的早期,一般是三或五年开一次大会,平时有重要事项需要教代会讨论通过时才临时召开全体大会。我校从教代会建立之初就建立了年会制度,不仅换届大会与学校党政换届和五年发展规划同步,而且每年在学校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就确定了相对固定的时间(一般是4月初的第一个周六)专门召开教代会年会,全体代表认真听取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讨论通过学校的一些管理规章制度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二是建立了代表培训制度。为了让代表深入了解教代会的职能、性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我校在每届代表换届、新代表当选之初都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上级教育工会领导,全国人大、政协代表和我校的资深教代会代表跟大家畅谈教代会代表的责任与使命,以及提案写作的具体要领和基本要求等,对提高代表的思想认识、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起到很好的帮助和促进作用;三是2000年以来,在大会上首创了“代表自由发言”制度。高校教代会代表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以高知群体为主,个性鲜明,参与能力和民主意识都比较强。为了充分尊重代表的话语权,我校教代会在设定分团讨论和代表团大会汇报发言的基础上,每次在大会上都专门安排30分钟的“代表自由发言”时段,代表们可在座位上站起向大会主席举手示意,或补充遗漏,或提出新的质询,或重申自己的见解和主张,会场气氛热烈而有序,表达了代表的意愿,形成了独特会风,深受代表欢迎;四是在会议期间增设了“会中会”——“代表答询会”。从五届四次会议开始,我校教代会为了进一步增进代表与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直接交流与沟通,在完成大会各项预定任务后,作为一项规定议程,分成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三个分会场,每个分会场指定一名主持人,召集主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会,代表可根据自己的提案内容和关心关注的问题,自由选择会场,与主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直接的、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这一会议制度的建立,有效促进了代表提案的答复和落实工作,在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中也增进了代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细致的了解,更加深了代表与学校领导之间的个人感情。我校教代会的一系列创新举措,不仅丰富了会议的内容和形式,也极大激发和调动了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使教代会制度建设常建常新,日趋完善,保持并充满了旺盛的活力。
三、发挥作用是教代会制度建设的生命所在
任何一种管理制度的生存和发展,都需要多重因素的有效支撑,但最根本的还是要看在现实生活和管理中有没有实际作用。教代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制度形式同样也不例外。多年来,我校教代会在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的同时,以“温暖人心、凝聚力量、共谋发展”为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学校领导、工作机构和教代会代表等多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在发挥作用方面做好文章、做大文章。
一是学校领导敢于敞开胸怀,实行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将学校整体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计划方案向教代会报告,虚心听取并认真采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学校各项重大决策从源头上既凝聚了领导的心血,也集中了群众的智慧。
二是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善于运用教代会这种制度形式,建立了民主管理常态化、工作监督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一定要事先召开教代会执委会或专委会会议,反复多次地征询和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在教代会上讨论通过的,就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的民主程序。多年的实践证明,由教职工直接参与制定的、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在具体贯彻执行中不仅富有法律效力,而且特别顺畅,有效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校工会积极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基本职责,架起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之间情感交流和工作沟通的桥梁。多年来,校工会以征集代表提案和举办面对面的专题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一方面把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起来、反映上去,一方面把学校的总体情况和具体办法了解清楚、传达下来,还积极组织、有效开展了教代会专委会的巡视活动和对学校领导干部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工作,使教代会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更加全面有效的发挥。近年来,在院系的积极努力和校工会的大力推动下,我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也取得了可喜成绩,教代会的作用在积极横向拓展的同时,也在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是教代会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发扬主人翁精神,乐于为学校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教代会制度自身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学校风清气正的校园民主政治氛围,极大激发和调动了广大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会议记录统计,我校自建立教代会制度以来,换届大会和年会代表的出席率都在95%以上;各种意见征询会、座谈研讨会等委员和代表都能踊跃参加,而且畅所欲言;28年来六届教代会换届大会和历次年会,审议通过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讨论决定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20多项;仅提案一项就为解决教职工切身利益和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2000多条。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代表履职能力水平的提高,教代会提案除了继续关注教职工生活福利、校园综合治理、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外,为学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文化传承、社会服务以及国际化水平等中心工作改革发展出谋划策的提案比例逐年加大,而且建设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大幅度提高,越来越受到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欢迎和好评。
总结回顾我校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我们深切体会到,党委领导和行政支持是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争取行政的支持,教代会制度建设才有方向,才有根基;大胆创新是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活力源泉。只有在制度形式上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教代会制度建设才能不断丰富完善,才能充满活力;发挥作用是教代会制度建设的生命所在。只有发挥和调动学校领导、工作机构和教代会代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合力,在学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教代会制度才有存在的价值,才能生命之树长青。
当前,全国高校都在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2012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是对原《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丰富、继承和发展。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认清新形势,满足新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在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不断凝练新思路、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为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依法治校和实现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不断做出新的努力和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