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以与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崇尚实干,群众公认”为用人导向,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1999年以来,学校以机关部处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干部。2005年以来,学校机关、直属单位和院、系(所)先后有284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占同期选任处级干部总数的88.9%。通过竞争性选拔干部,打破了传统的人才流动壁垒,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和素质,有利于形成科学、公正、公平的用人导向,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一、竞争上岗制度化
各单位普遍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根据学科发展和机关部处职能变化,每4年结合换届对机关部处的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等进行一次调整。在定编、定岗、定职责、定条件的基础上,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配机关部处领导班子。除新任职不满1年的干部外,其他干部全体“起立”,重新竞聘。到2012年年底,我校已经开展了4轮机关干部公开选拔和竞聘上岗工作。
二、报名推荐方式多样化
应聘人每人可报考两个职位,并明确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组织部门和领导干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他人推荐须经本人同意;基层组织推荐人选,须出具书面推荐表,由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群众推荐须3人以上联名。学校成立由组织部、纪监委办公室、人事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经历、近3年考核情况、是否有违纪违规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
三、面试答辩科学化
校党委建立了4个专家评委库,包括学院分党委书记和院长、机关部门正职、教职工代表、北京兄弟高校组织部部长等。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从4个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委名单建立招聘专家组。招聘专家组一般由13~15人组成,包括选拔职位分管校领导,组织、纪监、人事部门负责人,学院负责人代表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组成。涉及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招聘岗位,邀请教师代表参加招聘专家组。应聘人选先作个人陈述,然后回答招聘专家组提问。招聘专家组填写岗位匹配度评价表,对人选的逻辑思维、科学素养、语言表达以及工作思路、组织管理能力等评价打分,同时就是否同意人选任职填写推荐票。评价表、推荐票量化计分,按照各占50%的权重汇总。招聘专家组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提出差额人选。同一职位应聘人数超过3人的,按照得分高低提出2人作为人选进行差额考察。
四、差额票决规范化
每次竞争上岗均采用差额票决的方式确定人选。校党委常委会听取报名应聘、专家评审、测评考察、纪委审查等情况汇报,从专业背景、职称层次、管理能力等方面对人选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分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从每个职位的2名人选中,票决确定任职人选。
五、选拔过程透明化
以“四公开”的方式(公开招聘岗位、公开任职资格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干部任用结果)使竞争选拔过程透明化。岗位职责、选拔条件、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面试成绩、任职人选等及时向全校公开。招聘会时间、地点提前公布,全校教职工可自愿旁听。校党委组织部、纪监办公室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对应聘人选和招聘工作的监督。
六、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
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学校党委始终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不断强化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校内公共场所设立了群众意见箱,在有关办公室设立了专门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听取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凡是群众反映的有关拟任人选的问题,都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任用干部过程中,坚持“五个不能”,即未经组织考察的人选不能上会,群众反映的问题未经调查了解的人选不能上会,群众意见大或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人选不能任用,在酝酿过程中争议较大的人选不能任用,党委常委会投票表决不过半数的人选不能任用。坚持并严格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与新任处级干部谈话制度、干部职务任期制度、新任干部试用制度、干部任期届满和离任审计制度、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等8项制度。
2012年,我校实施了第四轮机关机构调整和处级干部聘任。通过竞争上岗,实现了机关管理干部年轻化、知识化,处级干部平均年龄从以前的47岁降低为40岁,新聘任的处级干部88.5%拥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8.1%具有高级职称;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了机关管理岗位,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了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了机关和院系干部交流力度,实现了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