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其他相关国际组织(1 / 1)

海运行政法 王秀芬 11054 字 3天前

一、国际海运联合会

国际海运联合会(International Shipping Federation,ISF)是一个船东组织,在有关海员雇用和安全的所有问题上代表船东的利益。成立于1909年,总部设在伦敦,ISF是最老的国际船东组织,当时是欧洲的船东组织,到1919年才成为世界性的船东组织。其主要目标为:

(1)为会员提供最新的海员雇用情报;

(2)根据海员的雇用发展情况,提出和协调各国船东的意见;

(3)在讨论处理海员问题的国际论坛上,代表会员的利益与各国政府和工会商洽。

ISF有28个会员国,拥有船舶的吨位超过世界总吨位的一半,拥有船员超过50万人。ISF的工作重点放在劳动标准方面,经常与工会打交道。在许多问题的解决上,雇主与工会的看法难免不同,因此,ISF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和提出雇主的观点。

ISF还为IMO、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担任咨询工作。在IMO里,ISF主要关心船员的配备和培训工作,积极参与制定了1978年《关于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在ILO中就海员劳工公约的制定和修改问题与ITWF进行积极的对话和协商。ISF的活动还包括船员工资、建立并协调与工会的关系、船员配备与组织等。ISF是为船东的利益而工作的,但它与国际劳工组织、海事组织合作,积极参加拟定与海员雇用条件、健康培训和福利有关的重要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决议,对航运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

海员是海运产业的劳动者,各国都以产业工会的形式组织本国的海员工会,且由于海运业的全球性特点,海员工会也形成了国际性的工会组织。比较典型的国际海员工会组织是“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 Federation, ITWF)下设的海员工会组。ITWF是一个国际性的产业工会组织,1896年成立于伦敦,后来移到汉堡。曾因战争停止活动一段时间。1919年在荷兰鹿特丹重新组建,并于1939年迁回伦敦。目前已有155个国家的781个工会组织加入该工会,会员人数超过460万。[11]现在是世界上120万船员利益的代表。其中有60万人是ITWF加盟工会的会员。其下设海运、港口、铁路、公路、旅游组、民用航空组、内河航运组、水产组、货物旅客运输工人组。

该组织除伦敦总部外,还在世界各地区设立许多事务所,包括非洲事务所、非洲法语区事务所、亚洲太平洋事务所、欧洲地区事务所、美洲地区事务所、加勒比海地区事务所、美国方便旗船事务所、旅游船事务所等。

(一)ITWF的宗旨

ITWF在世界范围内代表交通运输工人,通过全球性联合来维护交通运输工人的利益。同时也对独立、民主工会运动的发展和基本人权之组织工会权予以支持。反对任何形式的霸权主义、暴力和歧视。

(1)提高工会和人权在世界上的地位,改善运输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联合国、ILO、IMO、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代表船员的利益,致力于如下问题的解决:排除低标准船、促使方便旗船国籍国承担责任、追求海上劳动的安全性、消灭海盗行为、致力于船员资格证书的伪造、疲劳、事故、船员劳动条件、生活条件、育儿等有关的男女平等问题的解决。再度提醒人们认识到船舶对船员来说,既是工作场所又是生活场所,在此基础上,为维持和改善有关船员最低标准的国际法规则,通过海事安全委员会,提高海员工作的安全性。

(2)在社会公正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为和平而工作。

(3)保护其成员利益,帮助其成员工会开展活动。ITWF在非洲、美洲大陆、亚太地区、欧洲各地进行活动,以各种各样的方法支援船员和船员工会的活动。

(4)为其成员提供研究和信息服务。

(5)向有困难、遇到麻烦的运输工人提供帮助。通过海员工会组织提供面向各国海员工会的服务,支援加盟工会,还通过普通船员特别委员会致力于传统海运国家船员失业的问题。

(二)ITWF的主要机构

1.代表大会

大会是该组织工作与发展的最高决策机构,每4年召开一次。由加盟工会向大会派遣有投票权的代表6人组成,会长1人,副会长5人(其中4人要来自世界不同的地区,1人必须是女性)。

2.理事会或书记局

这是该组织的常设机构,负责人为书记。

3.执行委员会

由加盟工会的37人组成。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在两次大会期间负责组织ITWF的全部活动。

4.管理委员会

归执行委员会领导,管理该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ITWF的作用

从ITWF支援加盟工会,保护地域**通运输工人利益的方法中可以看出ITWF的作用。ITWF通过构筑信息共享的共同战略组成工会。其工会组织在国际会议上与各种产业工会和跨国雇主进行协商。如ITWF在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举行的国际会议上代表船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ITWF还特别组成国际作业组,处理劳动安全卫生和特定的技术问题。此外还支援加盟工会的联合行动。当某个国家的交通运输工人工会与雇主或政府对立,需要来自其他国家工会支援的时候,ITWF便提供国际援助,通过国际性的行动和压力,对于其工会组织目的的达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ITWF在能够对雇用劳动、安全等作出决定的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等,代表运输工人的利益;在经济开发计划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上提出有关交通运输工人的问题。

(四)ITWF所开展的活动

由于国际性的交通运输技术和组织发生了大幅度的变化,使得世界经济全球化成为可能。这种全球化要依靠卫星通信、廉价的海运费用、空运费用及集装箱化,还要有适合地理区域之枢纽的公路、铁路网,世界性的港口经营人、跨国公司、国际航空公司相互联结。经济全球化要求大量的前所未有的人和物以前所未有的低运费发生位移。但是,来自所谓经济现代化之压缩成本的压力,使得海运经济中因方便旗船制度的出现,形成了低安全标准和不适当的劳动标准,在陆上也形成了汽车司机的危险且长时间劳动的非人道现象,经济区域化也使得运输工人的劳动密度加大,劳动条件恶化。

ITWF针对交通运输工人特有问题展开国际性的活动,如针对铁路工人的安全问题,针对公路工人延长劳动时间的问题开展有目的的活动,最早最有效的也最为有名的活动就是反对方便旗船的活动。

ITWF自1948年7月开始通过船员组和码头装卸工人组展开反对方便旗船的运动,以此来维护船员的劳动权利。可以说ITWF是开展抵制方便旗船活动最早的一个组织。方便旗船于1922年开始出现,40年代以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58年期间开展了为期4天的抵制方便旗船的运动。其结果使得其后的二三年时间内方便旗船数量的增加较为缓慢。但其后,再度增加,到1971年末,已经占全世界船舶吨位的20%,到2001年方便旗船达到了87939艘。截至2009年1月,中资船舶悬挂方便旗船1555艘、5559万载重吨,占总载重吨位的59.91%。[12]在目前的方便旗船制度下,虽然某船旗国拒绝了对一低标准船的登记,但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就可以在不需要船体检查的情况下取得其他国家的国籍。联合国秘书长对此评论如下: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不考虑国际法的因素是因为其这样做有经济利益,某一船籍国注销了一艘低标准船,但仍可以找到以有利条件登记的船籍国进行登记,这对船东来说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与其说现行制度抑制低标准船,还不如说是助长了低标准船的发展。船籍国对本国船舶管理的忽视,已构成对航行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威胁,进而会引起水产资源的枯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也对方便旗船登记制度提出了一系列的强化策略和管理措施。但是因为开发计划署涉及多个国家的管辖权问题,为了准备真正有效的管理,需要众多国家的协助。

ITWF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致力于揭露方便旗制度的危险性。此外,还和许多国际组织,如绿色和平组织、地球的证人、地球之友等协作在2002年发表共同声明,呼吁各国政府要制定船籍国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概括式的反恐计划。声明中指出,部分船籍国的登记手续简单到令人吃惊的程度,只用网上登记就可以了。另外,许多船舶登记是依据商业标准以特许的方式进行登记的,这种情况也对国家主权的概念引起怀疑。轻易违反国际规则不仅会成为恐怖主义攻击的对象,也会成为违反国际最低标准的通道,成为船员及其家属痛苦的根源。如果仍允许低标准船的继续存在,就会给海上人命、财产和环境带来损失。声明中支持必须建立船舶和船旗国之间的“真正联系”的观点。在共同声明中指出:“现在的状况是无力的,不仅部分船籍国不履行国际义务,甚至没有那种责任意识,沿岸国也欠缺保护本国利益的能力。我们现在就面临着或者由船旗国采取适当的措施,或者是使方便旗船制度渐渐地解体,或者是沿岸国或地域组织为保护国民及社会的利益而制定统一的政策这两条路选择的问题。”

ITWF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海运界的本国船主义,也就是使船舶回到所有人国籍国进行登记,但在当前的形势下,作为策略措施之一,是通过订立集体合同的方式改善方便旗船员的待遇。具体而言,就是制定标准较高的ITWF集体合同,之后,对于低于集体合同之标准的船舶采取抵制运动。而且对于满足ITWF集体合同条件的船舶发放蓝皮证书,持有这一证书的船舶不在抵制之列。ITWF集体合同是专门为方便旗船而制定的。在加盟ITWF活动开展的较为有力的地方,许多方便旗船都受到过抵制运动的“礼遇”。其中澳大利亚和瑞典港口的ITWF加盟工会较为活跃。

2009年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以及菲律宾和新加坡的工人联合会发起了一场东南亚周活动。由海员和码头工人工会以及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一同组织的这一活动周,旨在防止各种对海员的剥削。

ITWF称:“由于缅甸海员尤其容易受到虐待,其所面临的困境是目前最需要关注的地区之一。ITWF附属的东南亚海员工会正致力于海员的人权保护。在泰国,缅甸海员工会得到了泰国工人联合会——包括公路和铁路运输工人联合会在内的支持,以保护缅甸海员以及渔业工人在泰国的合法权益。”[13]

(五)ITWF的加盟工会

交通运输产业工人工会,可以申请加入ITWF。在得到批准之前,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履行一定的手续。ITWF的全部活动依赖于加盟工会交纳的会费,会费的额度依据会员数量的多少而定,对于经济困难的工会,还可以减少付费。这些会费用于支援加盟工会的活动,还设置特别财务以向支援抵制方便船运动的船舶提供福利。

(六)ITWF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1.ITWF与亚洲船员工会

ITWF的主要活动是抵制方便旗船,以此来提高船员的待遇。众所周知,亚洲船员在世界船员人数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方便旗船大多雇用亚洲船员。所以ITWF与亚洲船员尤其是亚洲的船员工会间有着许多联系。由于亚洲与欧洲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不平衡,在抵制方便旗船活动方面产生很大的分歧。如ITWF认为正是由于亚洲船员接受了方便旗船船东或其他国家船东的低标准劳动条件和工资,才促进了方便旗船制度的发展。并且将接受低标准工资而上船劳动的亚洲船员诬称为“便宜”船员。要求亚洲船员工会不要接受低工资而上方便旗船进行劳动,或要求亚洲船员与雇主签订与船舶所有人国家的船员相同水平工资的劳动合同,同时强行要求亚洲船员加入船籍国的工会,结果这样的要求并不被亚洲船员接受,因为这样一来会使得大批亚洲船员面临失业的危险。因此,在70年代ITWF的这一活动遭到以日本为首的印度、新加坡和菲律宾国家船员工会的抵制。其后经过多次的接触才达成共识,在共识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目前亚洲的许多船员工会、如日本、菲律宾、韩国、马来西亚等都加入了ITWF。ITWF集体合同通常制定两个基本工资标准,一个专供远东用,一个供世界其他地区用。ITWF每年签订一次集体合同,有效期从当年的9月1日起至翌年的9月1日止。

此外,亚洲各国政府在本国船员与派往国船员采取同工同酬的问题上,也是持反对态度的,这主要是因为发展中国家政府希望以更多的船员劳务输出份额来赚取外汇以弥补本国外汇储备的不足,并增加本国的财政收入。如在70年代英国海员工会通过努力为亚洲船员争取到了与英国船员同工同酬的待遇,但是在菲律宾,政府强行要求船员写出保证书,同意交出1/3到2/3的工资所得。不签字的话,就不会受雇到船舶上工作,在印度也要求船员回国后交出一部分工资。

2.ITWF与ILO

ITWF除采取制定集体合同的方式抵制方便旗船以外,还积极参与国际组织,推动国际组织的立法活动。使自己的活动成为一种国际性的法制活动和立法准备活动,在维护国际和平和秩序为目标的联合国中,有许多专门机构与海事产业密切相关,如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海事组织、世界卫生组织、教科文组织等。其中与海上劳动关系密切的组织有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海事组织。ITWF积极参加这两个国际组织的海事立法活动,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ILO被称为世界的劳动部,由于其三方性的特点,ITWF作为工人组织,在其中大有用武之地,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其中在ILO的1958年海事大会上通过的107号《(外国船舶)海员契约建议书》和《1958海员社会地位和安全建议书》。都是在ITWF的积极努力下通过的。其后,在1970年召开的海事大会上,通过了《关于方便旗船的决议》,而在1972年联合海事委员会上通过了《关于方便旗船的决议》,决定在1976年ILO海事大会上,将“方便旗船问题”作为正式议题。在ITWF的推动下,ILO通过了第147号公约《商船最低标准公约》。在2001年开始的ILO的“海运业的体面工作议程”——《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立法过程中,ITWF代表船员的利益参加其全部活动。

3.ITWF与IMO

作为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国际海事组织(IMO),也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海事立法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ITWF对其也表示出极大的关心,其通过在IMO(当时是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中取得观察员资格,代表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反映意见,实际上是以ITWF代表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的形式出席IMO的会议。

三、国际海事委员会

国际海事委员会(Comité Maritime International,CMI)1897年正式创立于比利时安特卫普,是一个非政府性组织,其宗旨是通过各种适当的方式和活动促进国际间海商法、海事惯例和实践做法的统一。

该组织目前由33个国家的国内海事委员会和根据各国海事委员会申请经国际海事委员会批准任命的终身个人会员构成。其机关是由各国国内海事委员会代表组成的总会,是权力机关。还有执行委员会,是业务执行机关。委员会总会每年3月召开会议,审议业务执行的基本方针和会计工作。此外,还可随时召开国际会议来审议关于海事私法的条约草案。国际海事委员会以实现海事私法的国际统一为目的,并不是由政府代表组成的官方组织。所以,在这个会议通过的条约草案并不直接产生约束力。按照惯例,条约草案均送交比利时政府,然后比利时政府把所有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召集到布鲁塞尔,召开海事法外交会议,经各国政府代表审议、签署,才成为国际条约。

国际海事委员会自成立到2009年共召开了39届国际会议。2008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国际海事委员会(CMI)在希腊雅典召开了第39届大会,来自30多个国家代表团的300多位海商界人士参加了此次大会。本届大会主要围绕三个议题展开,即国际避难地、责任限制程序以及联合国运输法公约草案。大会分成两个会议室,分别对国际避难地规则草案以及责任限制程序指引草案进行逐条讨论、修改并形成完善意见,对存在分歧的部分作出保留,有待今后进一步协商。联合国运输法公约草案于2008年12月11日,在纽约举行的联合国大会上,正式得到通过,并决定在2009年9月23日于荷兰鹿特丹举行签字仪式,开放供成员国签署。本届大会上,针对刚通过的《联合国运输法公约草案》,与会人员分成四个小组进行发言,内容包括公约概览及背景、航运企业及保赔协会的观点、船东与货主之间的风险平衡、运输法中的新事物等。除了上述三个主要议题外,大会还就提高航运质量的非技术措施、国际公约的实施与解释、法院拍卖船舶的国际承认、1996年运输危险有毒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的最近发展、租船人的责任限制权利、拆船公约草案、残骸清除等问题进行了简短研讨。

四、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海上运输委员会

(一)组织概况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海上运输委员会(Maritime Transport Committee of OECD, MTC of OECD) 于1961年9月30日在伦敦成立,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前)南斯拉夫、法国、日本、荷兰等25个成员国。该委员会归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领导,处理国家间的航运政策问题,解决成员国与发展中国家在航运事宜联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讨论包括世界航运的总体发展变化和航运商业化的可行性问题。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MTC of OECD设有一个分管国际组织事务的特别小组,通过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上及联合国的其他有关会议上对航运问题的洽谈和协商,来协调成员国在世界航运中的位置和问题。此外,还有一个特别行动小组,负责监察发展中和发达国家的船舶航运政策,考察国际航线的运行状况,并对世界航运经济有直接或间接的推动作用。该组织促进了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带动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五、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一)组织概况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UNCTAD) 是联合国处理有关贸易和发展问题的常设机构,是联合国的一个常设性组织,由发展中国家倡议并根据第19届联大第1995号决议于1964年在日内瓦成立。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上许多国家挣脱殖民统治而获得独立,但旧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严重阻碍了它们积极发展民族经济、维护国家权益的努力。此外,发达国家在贸易上对发展中国家的歧视以及“冷战”期间两个超级大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激烈争夺,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遭到严重损害。因此,广大发展中国家迫切要求改善国际贸易环境。在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推动下,联合国大会于1962年12月通过了召开贸发会议的决议。1964年3月23日至6月16日,首届贸发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同年12月,第19届联大根据首届贸发会议的建议,决定正式成立贸发会议,并将其作为联大的常设机构之一。决议还决定成立贸易和发展理事会,作为贸发会议的执行机构,总部设在日内瓦。目前,贸发会议共有193个成员。中国于1972年参加贸发会议,目前是贸发会议、贸发理事会以及所属各主要委员会的成员。

(二)组织的职能和主要活动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宗旨是:为加速经济发展而促进国际贸易,特别是促进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制定有关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的原则和政策;推进和开展有关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的协作活动,商定多边贸易协定;协调各国政府和区域性经济集团的有关贸易和发展政策。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下设六个委员会,其中有一个为航运委员会。航运委员会的主要目标是:

(1)促进世界海运贸易有秩序地发展;

(2)促进班轮事业的发展,以满足有关贸易的要求;

(3)协调班轮服务业的供应者与用户之间的利益均衡。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还制定了许多决议:

(1)1979年马尼拉会议上通过一项决议,要求采取多种途径从财政上帮助发展中国家的商船队,并呼吁给予技术支援;

(2)1980年5月通过了《联合国关于国际多种方式运输货物的公约》。根据这一公约,建立了一个责任机构负责多种运输方面的事务;

(3)1984年2月召开会议,讨论了关于在正常商业活动中的欺骗行为的报告,报告不仅包括欺骗和盗窃行为,还涉及海盗问题。

大会是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最高决策机构。截至2012年,已先后在日内瓦、新德里、圣地亚哥、内罗毕、马尼拉、贝尔格莱德、日内瓦、卡塔赫纳(哥伦比亚)、米德兰(南非)、曼谷、圣保罗、阿克拉、多哈举行过13届大会。

六、国际海事卫星组织

(一)组织概况

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Satellite Organization,INMARSAT),1976年9月,42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国际海事卫星组织公约》,公约于1979年7月生效。公约的主要内容是制定促进海事通信必需的空间部分条款,从而帮助提高遇难通信和海上人命安全通信、船舶的效率和管理、海上公共通信服务及无线电测定的能力。INMARSAT于1979年7月在英国伦敦成立,1982年2月开始工作。它的用户包括油船、液化天然气船、沿海石油钻井平台、地震测量船、渔船、干货船、客运班轮、破冰船等。中国于197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签署《国际海事卫星组织公约》。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INMARSAT由53个缔约的成员国资助,每一个缔约国根据其使用系统的强度投资购买股份。INMARSAT的组织结构包括两个部分:大会和委员会。大会是由所有成员国的代表组成,全体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检查INMARSAT的活动,并向委员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相当于公司的董事会,由18个投资份额大的签约国代表组成,并适当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会议。

INMARSAT发展到2011年,成员国已增加到97个。INMARSAT将全球分为四个区域,有9颗卫星在工作中覆盖全球。卫星通信不受环境、天气的影响,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通信。INMARSAT的建立方便了船岸之间、船舶之间的联系;如果船舶遇难,可立即通过通信卫星求援。

INMARSAT是利用同步卫星向航海、航空和海上工业提供遇险和安全通信服务及电话、电传、数据和传真。其覆盖面大,受地面无线电干扰小,接受速度快,自动化程度高,通信质量好,利用海事卫星系统可以有效地解决海上搜索机关的通信问题,无论从可靠性、经济性及实用性看,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INMARSAT正不停地更新改进其现有的通信卫星,以便为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随着INMARSAT业务的发展,目前它已成为世界上唯一的为海、陆、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的国际组织。

与INMARSAT相关的一个重要进展是1987年决定用“全球海上安全和遇险系统”(GMDSS)替代现用的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这一改进很大程度上依赖自动化的提高和INMARSAT的卫星。设计GMDSS是为了确保安全与效率相结合,要求船上携带一种操作简单的设备。具有船对岸、岸对船、船对船一般通信功能和遇险、搜索信号发射、定位等功能。

七、国际航运公会

(一)组织概况

国际航运公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 ICS)成立于1921年(当时是International Shipping Conference,1948年改为现名),主要是由英、美、日等23个国家有影响力的私人船东所组成的协会,协会成员大约拥有50%的世界商船总吨位。ICS是商船经营人的国际贸易联合组织,表现了不同国家、部门和行业集体的国际产业意图。组织代表了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商船队,并大量地涉及了有关商船的各种领域如专业、法律以及操作方面的问题。ICS的独特之处在于其代表不同贸易和工业间的全球化利益,有散装货船经营人、油轮经营人、客船经营人和集装箱贸易,包括船舶所有人和第三方船舶经理人。由于拥有一定数量的政府团体,ICS的咨询地位在航运业很有影响。

(二)组织的职能和主要活动

ICS成立的宗旨是为了保护本协会内所有成员的利益,就互相关心的技术、工业或商业等问题交流思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合作。ISC保证海事规则的原则被公式化并达到国际水平,其目标是维持一个被国际社会认为是健全良好的规范管理的国际环境,以便船舶可以在其中安全而有效地运营。

ICS的主要业务:

(1)油船、化学品船的运输问题和国际航运事务;

(2)贸易程序的简化;

(3)集装箱和多式联运;

(4)海上保险;

(5)海上安全;

(6)制定一些技术和法律方面的政策,便于船舶进行运输。

ICS制定的各种决议可通过它的成员,即来自各国的船东带回各自的国家,影响他们国家的法规,从而达到ICS的决议与各国的法规相和谐,使ICS的意愿在各国有所体现,使各国使用同一的航运法规,便于海上交通运输的发展。

八、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

(一)组织概况

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dependent Tanker Owners, INTERTANKO)成立于1934年,总部设在挪威奥斯陆,由来自各海运国家的独立油轮船东组成。当时正处于石油危机时期,它成功地将闲置油轮集中起来管理(被称为Schierwater plan),以便有关船东在竞争中紧密合作。30年代末,随着油运市场的改善,这一组织的活动慢慢地减少,直到1954年正式解散。50年代中期,该组织在伦敦重新成立,可是由于没有足够的能力来维护其成员的利益,处于一种半休眠状态。1970年,一些独立油轮船东聚集在奥斯陆,由10个海运国家的代表再次组成了INTERTANKO,于1971年1月开始工作。目前INTERTANKO由270多个油轮船东作为它的会员,拥有世界油轮80%的总吨位。该协会不吸收石油公司和政府所拥有的油轮船队参加。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INTERTANKO是非营利性机构,它成立的宗旨是为会员之间交换意见提供场所,促进自由竞争,维护独立油轮船东利益。加强技术和商业之间的交流。INTERTANKO特别强调它所提供的服务对它的成员具有实际价值。其业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港口信息方面

成员们每月收到包括最新港口状况和费用的公告。当发现某处滥收费时,代表其成员作出快速反应;在港口费、代理机构安排、运费税等方面给出专家建议。

2.运费和滞期费问题

该机构帮助油轮船东对付租船方、石油交易商拖延支付或不支付运费的问题。在此项服务开设的头两年,就成功帮助船东处理和回收了150万美元的资金。

3.租船合同

INTERTANKO提供了各种标准的租船合同条款和文本,专家们给其成员各种实际可行的关于租船方面的建议。

4.市场研究

INTERTANKO提供关于油轮市场供需方面独到的见解,出版了《油轮市场展望》、《油轮经营风险和机遇》等书。

5.关于船舶动态、海上安全、市场趋势、油轮费用、港口使用费等各方面的最新消息

INTERTANKO凭借着优质的服务,给各独立油船业主创造了更多的获利机会,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对海运经济贸易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九、国际油轮船东防污染联合会

(一)组织概况

国际油轮船东防污染联合会(International Tanker Owners Pollution Federation, ITOPF)是一个处理解决海上石油漏溢问题的专业性组织,每个加入《油轮船东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TOVALOP)的油轮船东或光船承租人都自动成为ITOPF的成员。

ITOPF是为管理TOVALOP而于1968年建立的,它的任务不仅限于管理TOVALOP,还包括对清除海上油污提供专业性的帮助,进行损失程度的估计,索赔分析,制定应急方案,提供咨询、培训和情报服务等。TOVALOP是世界油轮船东为赔偿海上油污清除费用和赔偿油污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而签订的协定,尽管已经有了关于海上油污索赔公约(IMO制定的),但TOVALOP仍有很重要的作用。ITOPF的作用是确保其成员有足够的经济担保,并给该组织成员的船舶颁发证书。目前,ITOPF的赔偿能力已达7000万美元,共有3200个成员,加入ITOPF的油轮多达6000艘,占世界油轮总吨位数的97%。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ITOPF总部设在伦敦,有一个由5名高水平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小组,专门处理世界各地有关的油污事件,评估污染的严重程度,提出清除办法并协助清除,调查油污染造成的损害。ITOPF直接训练一批技术人员帮助多国政府和其他组织制定漏溢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并对事故处理提供咨询。ITOPF还出版海上油污情况和处理技术资料,现已出版12种有关技术信息资料,并制作了5部20分钟的清除海上油污的录像系列片。

虽然ITOPF被认为是TOVALOP的一个管理机构,但是从ITOPF取得的成就来看,它已超出了管理范畴,目前已被公认为清除海上油污染的专门技术中心,为保护海洋环境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十、欧洲和日本国家船东协会委员会

(一)组织概况

欧洲和日本国家船东协会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an and Japanese National Shipowners' Associations, CENSA)于1974年1月1日成立,总部设在伦敦,该组织由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日本、荷兰、挪威、葡萄牙、瑞典、英国13个主要航运国家的船东协会组成。其工作范围涉及航运政策和海运领域的各个方面,如班轮、不定期船、干货船或者油轮等。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成立CENSA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发展合理的航运政策保护和促进其成员的利益。包括:(1)通过完善海运法规,维护其成员利益,消除海上运输和贸易方面的限制;(2)建立市场自由机制,尽量避免政府歧视,减轻海运法规对托运人的影响,使托运人可以自由选择承运船舶;(3)在海运供需双方之间建立自由贸易体系,使该体系尽可能自我调节。

CENSA每年召开4次到5次会议,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都是从成员国的主要船东中选出来的。每个国家在委员会里有2名代表。委员会下设4个部门,分别涉及下列问题:研究联合国航运政策;美国航运政策进展;欧洲班轮公会和欧洲船东协会之间的会议进展情况;世界上其他地区有可能影响委员会成员的立法、政策的变更;散货、油船运输政策的发展。

CENSA是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咨询机构,与全欧班轮工会联系密切,是欧洲货主委员会的伙伴。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组织起来,可以互相交流信息,促进世界海运业的发展,也促进了这些国家经济和贸易的发展。

十一、救助协会

(一)组织概况

救助协会(Savage Association, SA),1856年一些劳埃德保险公司的保险商及伦敦海运保险公司的代表成立了该协会,1971年10月被英国女皇命名为“救助协会”。协会成立的目标是在船舶海事及财产损失方面保护商人和船东的利益。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协会的主要作用是处理船舶及货物受损事件,并进行调查。该协会是非营利性的,为任何船东或货主服务,根据服务时间和难度收取费用。它不仅是一个保险机构,也为保险商、船东、保赔协会、政府及制造商提供服务。如果船舶遇难需要拖曳,协会通常联系拖轮,并安排拖曳方式;如果船舶沉没或搁浅,协会就派去救助官员提出建议。船舶修理是协会十分重视且占很大比例的一部分工作。救助协会的船舶调查人员不仅要注意船舶的损坏程度,协商修理成本,还要明确船舶受损原因,在船方和受损方之间合理划分修理费。协会的船舶调查人员对损货的善后处理提出建议,对货物的贬值情况进行评估,在适当的地点安排货物的修复或出售。

救助协会每年大约处理1 500个案例,帮助政府、船东、商人等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该协会正在不断发展壮大自己,以参加更多的海难救助,解决更多的海事纠纷。

十二、波罗的海贸易海运交易所

(一)组织概况

波罗的海贸易海运交易所(Baltic Exchange ,BE)创立于1744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航运市场。大部分世界公开市场的散货租船由波罗的海交易所的一些会员谈判完成,而世界许多买卖亦通过该交易所的经纪人交易。它每天公布的干货指数是海运运费期货市场的基础并被用于避免运费费率的波动,也涉及航空租赁、期货交易以及船舶买卖的活动。

波罗的海贸易海运交易所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家世界性的航运交易所。1823年,波罗的海俱乐部成立。1900年,波罗的海俱乐部与伦敦航运交易所合并,成为波罗的海贸易海运交易所。现在波罗的海贸易海运交易所有600多家公司,2000多名代表在交易所工作。波罗的海贸易海运交易所是一家私人公司,它的成员必须持有它的股份。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在波罗的海贸易海运交易所内,服务人员为需要船舶的人及拥有船舶或经营船舶的人提供服务,货物可以找到船舶,船舶可以找到货物,大大地方便了货主和船东,促进了海运经济贸易的发展。交易所的业务在各类市场口头进行,谈判成功后就签订运输合同或买卖合同。航运交易是交易所的主要活动,全世界不定期货船市场上大约3/4的干散货运输量由交易所的成员经手。交易所的另一项主要业务是商品及期货贸易。期货交易者主要从事谷物、马铃薯、大豆及肉类的期货贸易。波罗的海贸易海运交易所每年可为英国赚取的纯收入达3000万英镑左右。

波罗的海航交所于1985年开始发布日运价指数——BFI(Baltic Freight Index),该指数是由若干条传统的干散货船航线的运价按照各自在航运市场上的重要程度和所占比重构成的综合性指数。指数设立的1月4日为1000点,由13条航线的程租运价构成,每船货种小到1.4万吨化肥,大到12万吨煤炭,没有期租航线。

多年来,为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需求,BFI的构成航线经过数次调整,增设了单独的航次期租航线,各船型航次期租航线的平均值基本可以代表各船型的现货市场水平。尤其是1999年的9月1日,波罗的海交易所将原来反映巴拿马型船和好望角型船的BFI指数分解成BCI和BPI两个指数,这样与已设立的大灵便型船运价指数BHI共同组成三大船型运价指数,指数构成的航线达到24条。同年11月1日,在BCI、BPI、BHI基础上产生的BDI取代BFI,成为代表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走势的晴雨表。

十三、波罗的海和国际海事公会

(一)组织概况

波罗的海和国际海事公会(Baltic and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nference,BIMCO)成立于1905年,总部设在丹麦哥本哈根,原名波罗的海和白海公会,后来因其成员变成世界性的,于1927年改名BIMCO。BIMCO向本组织成员提供全世界港口和海运条件方面的免费情报服务、免费咨询服务、专题讲座及短期培训。成立的宗旨是联合船东和航运机构,在适当的时候采取一致行为促进航运业的发展,把不同的意见和违反工作惯例的情况通知本组织成员。

BIMCO在1927年时只有20个成员国,占当时商船队总吨位的14%。目前,BIMCO有110个成员国,950个船东,约有11 800条船接受它的服务。BIMCO吸收的人员和组织包括:船东、船舶买卖代理人、船东和船舶买卖协会、船舶代理商和承租商、延期停泊和防卫协会及航运联合会。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1.预防和解决争端

在现实中,许多本不必要的争端源于错误地使用一些单证,或单证本身不健全、不准确。如果使用BIMCO的标准单证就可以防止争端的发生。BIMCO经常发表一些文章,免费给它的成员一些信息。当它的成员由于某些原因出差错时,可以通过它在海运业的地位来保护它的成员。

2.信息服务

作为BIMCO的成员,能免费从BIMCO的信息库得到港口和航运市场的信息。BIMCO已建立了24小时服务制,有港口情况、冰冻情况、运费率、航运市场报告、燃料价格、BIMCO修改过的某些条款。BIMCO平均每天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150多个咨询。

3.出版物

BIMCO周刊刊登最新加入该组织的成员名单和航运市场信息;BIMCO公告每年出六期,主要是介绍海运业的发展趋势和一些海事案例的判决。

BIMCO与其他的海运组织联系非常密切。BIMCO的许多成员国也是IMO的成员。BIMCO是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国际气象组织的咨询机构,与联合国和贸易发展会议观察员及国际商社等有合作关系。

十四、国际货物装卸协调协会

(一)组织概况

国际货物装卸协调协会(International Cargo Handing Co-ordination Association,ICHCA)于1952年成立,总部设在伦敦。这一协会成立的前四年里,在运输领域受到各地成员的有力支持,在西欧国家成立了8个国家委员会。这些国家委员会主要处理专属它们自己国家的问题,如组织讨论会等。到80年代末,ICHCA与各国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已有大约21个国家委员会,拥有4000名通信会员,会员遍及90多个国家。每两年在不同国家、地点召开大会,为世界范围内的成员们提供了唯一的机会进行聚会和交流经验、观点和思想,会议论文概述了协会的工作。ICHCA成立的目的是提高货物在各运输环节中的效率,促进世界运输系统中作业技术的改善。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ICHCA的主要工作是对联运的协调。50年代中期讨论了木材包装与大宗散糖处理问题;1957年在每两年一次的汉堡会议上首次讨论了滚装作业问题;集装箱也是50年代一次会议的主题。ICHCA在60年代继续发展了这种单元装载技术。1969年和1970年研究了在货物处理中的载驳运输船和计算机管理。

1973年,由成员国代表组建了技术咨询委员会(Technical Advisory Sub-committee,TASC),以便监视与ICHCA有关的技术事务和考虑对协会成员的特殊利益。TASC的主要工作是形成一系列的与货物运输作业技术有关的研究报告和出版物,一般每年集会四次,但它的主要工作是利用通信完成的。它做了大量的工作去协调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联运,包括海空联运,公路、铁路、船舶联运及散货自动化装卸系统。ICHCA认为,转运技能是个核心问题,因此它研究、制定、组织、公布对发展中国家的经营、监督人员的培训规划,也为其他一些国家创造培训机会。ICHCA对于从制造厂到消费者的以任何运输方式进行的货物搬运的各个方面都感兴趣,并给予可能的协助。

ICHCA对许多政府间组织具有咨询资格,如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经社理事会等。在这些国际论坛上,ICHCA注意那些与货物有关的会议和研究团体,并且凡是有聚会讨论货物装卸的地方都能听到ICHCA会员的意见。ICHCA在主持国际研究项目,出版其研究报告和技术文件,办理技术查询等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ICHCA发表的大量重要文献包括以下几项。

1.《集装箱概要》(1974年)

这一书的出版很快被认为是这方面的权威著作,国际海运保险协会推荐这本书为必读书,并于1986年再版。

2.《运输系统中的货物安全》(1976年)

该书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概述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偷窃损失问题;第二部分分析重大案件的发生及防御措施。这些报告构成伦敦及阿姆斯特丹货物安全会议的基本条件。

3.《滚装运输码头及跳板性能》(1978年)

它第一次提供了全世界港口与船舶的1000多个滚装跳板的详细资料,这些数据最初是为了协调国际标准化组织、协调滚装运输中的船舶与港口关系而收集的。这一书的出版对船舶经营人、船舶设计师、设备制造商、货物装卸人及货物托运人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4.《国际标准集装箱的安全性:理论及实践》(1981年)

它是研究集装箱安全的专著,是在船舶经营者、货物装卸人及其他有关人士大量采访及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写成的。

5.《国际标准集装箱挂钩吊装时的安全处理与集装箱安全公约总则》(1987年)

它指出利用吊钩吊集装箱应注意的一些基本原则。调查表明集装箱经常用链吊、挂钩,有时甚至用多种铲车或起重杠杆来吊装,便于集装箱装卸运输。

ICHCA正处于货物装卸技术革命的开端,它强调运输作业中货物装卸的重要经济意义,并且寻求更先进的装卸方法。今后,ICHCA在货物处理领域仍将发挥重要作用。

十五、国际航标协会

(一)组织概况

国际航标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Lighthouse Authorities,IALA)成立于1957年,是一个民间的航标组织。它把世界上80个国家中负责提供和维修灯塔、浮标和其他助航设备的单位组织起来,除了国家的航标部门外,共有160个会员,包括港口当局、助航设备制造商和咨询单位等。IALA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相应的技术措施,促进助航设备的不断改进,保证船舶安全航行。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IALA的技术工作由若干国家航标主管部门抽出的专家所组成的技术委员会担任,负责研究航标领域当前的主要问题,并将研究成果送交执行委员会,经批准后,以IALA正式建议的形式公布。

IALA有4个技术委员会。

1.助航标志系统

负责管理有关目视和声响助航设备的问题。

2.无线电导航系统

负责处理无线电航标事务,与助航标志委员会合作制定助航设备准则;此外还研究新的卫星系统和地面无线电导航系统。

3.船舶交通管理系统

在国际港口协会和国际引航员协会的协作下进行工作。

4.导航设备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该技术委员会在制定导航设备自动化问题中,拟定明确的标准,以便于正确决策。

IALA的另一项工作是与其他国际组织保持密切联系,特别是对IMO有咨询任务,要在导航设备方面向其提供建议,并且以组织研讨会、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和建议。

IALA最著名的技术成就在于国际浮标设置体系的统一方面。1980年IALA设计的浮标系统公布,但其实施是最艰巨的工作,因为当时世界上共有30多种不同的浮标在使用。IALA为了使浮标统一,做了很多工作。目前IALA的浮标体系已基本上代替了其他种类的浮标。

十六、国际船级社协会

(一)组织概况

国际船级社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lassification Societies,IACS)是在1968年奥斯陆举行的主要船级社讨论会上正式成立的。IACS成立的目标是促进海上安全标准的提高,与有关的国际组织和海事组织进行合作,与世界海运业保持紧密合作。

目前,IACS共有美国船舶检验局(ABS),法国船级社(BV),挪威船级社(DNV),韩国船级社(KR),英国劳氏船级社(LR),德国劳氏船级社(GR),日本海事协会(NK),波兰船舶登记局(PRS),意大利船级社(RINA)等11个正式成员和2个准会员。中国船级社(CCS)于1988年加入IACS。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IACS由理事会领导和制定总政策,理事会设立一些工作组去执行协会的具体任务。IACS设有下列工作组:集装箱、发动机、防火、液化气船和化学品船、内河船舶、海上防污染、材料和焊接、系泊和锚泊、船舶强度、稳性和载重线。各工作组完成的项目有:拟定各会员之间统一规则和要求的草案;起草对IMO要求的答复;对IMO的标准作统一的解释;监控与本专业有关的工作。IACS共有5000多名技术精湛的检验人员。世界上92%的商船由IACS定级。他们除了本职工作外,还受政府委托去处理多种多样的事务。IACS在发展船舶技术规则方面起着重要作用。IACS理事会认识到该协会与IMO之间相互关系的重要性,在伦敦设有1个办事处与IMO保持联系。还与对海运有兴趣的其他组织保持接触,联系最紧密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海上保险集团,同他们交换情报和意见,以便提供更好的服务。

IACS的目标之一是要求把会员之间的各种规则统一起来。到目前为止,理事会已通过了150条要求,90%的统一要求都得到成员单位的贯彻。IACS除了提出统一要求外,还公布有关船舶安全营运和维修准则,其中包括舱口盖的保养和检验、消防、船舶单点系泊设备标准等。IACS利用成员们在海上安全、防污染、船舶营运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在向船东和经营者提供准则上起着重要作用。

IACS的成员通过它们设在全球的检验机构网点,对航运界的情况了如指掌。他们了解到船东抱怨在不同的港口船舶的检验标准不同,为此,IACS制定了一个最低船舶检验标准,让其成员服从这一标准。IACS在人力和技术方面拥有独特的、巨大的潜力,且正在把这些潜力用到船舶检验的共同标准上。

十七、保赔协会

(一)组织概况

保赔协会(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Associations, P&I),从1855年起,英国船东们为了对风险相互保护而形成了一些保赔协会,这些协会被称为保赔俱乐部(P&I Club)。他们投保的一般是常规船舶保险(船体和货物保险)所不包括的内容。其功能是船东对第三者责任的保险,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对旅客和船员个人损伤、货物的损坏或灭失、与其他船或物体碰撞引起的损失赔偿。

英国有几十个保赔俱乐部。成员为遍及世界各地的船东。远东俱乐部(The Far East Club)建于1978年,成员为东南亚各国和地区,如中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中国台湾、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等地的船东。

在100多年的历程中,保赔俱乐部在世界海上保险业中已形成了一个不可替代的实体,并提供了任何其他市场所没有的服务。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船东互保协会规定承保范围,它由船东组成,意图为可能承担的责任范围提供金融保障。作为船东面临同类性质风险的结果,船东互保协会在风险放在同类业务量这一互助的基础上运作;每年度保险费的溢价将汇入根据风险暴露程度确定的共同基金,而损失将从该共同基金对外补偿。

成员每年度缴纳费用的定价根据他希望承保的灾难情况、所选择的绝对免赔额(deductibles)和他所提示披露的特别风险(individual risk)确定。这个基准定价[包括维持协会运作开支每一成员承担的份额和再保险费(reinsurance premiums)],乘以保单年度中输入的总吨数,从而产生“预付保险费”(advance call)。在保单年度终结后,年度余额为预付保险费收入减去已付和应付的诉讼费用、管理费用、再保险费用和代理费用。如果各类费用超支,将向各成员按预付保险费的比例(一次或数次)征收补充保险费(supplementary calls)。如果收入多于各类开支,将按同样基础作出返还。

换言之,协会成员分摊各自的责任,保险人也是被保险人。目前有近20家的船东互保协会在运作。大多数协会已加入保障和赔款俱乐部国际集团(International Group of 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Clubs) ,该集团是出于再保险目的和解决大多数成员关心问题而组成的联营体。主要的船东互保协会在英国、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瑞典、挪威、丹麦、冰岛的泛称)、日本和美国。

十八、世界贸易组织

(一)组织概况

世界贸易组织(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起源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为了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1946年,美国、加拿大、英国、中国等23个创始缔约国进行关税谈判。其形成的关税减让协议和采纳的国际贸易规则合为一体构成“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于1948年1月正式生效。GATT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创建新型国际贸易制度,增加贸易透明度来促进各国贸易及其自由化的发展;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削减关税;使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有机会对话,并从关贸总协定中获得贸易实惠。每当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时,就举行一轮贸易多边谈判。1986年12月在乌拉圭开始了第八回合谈判,寻求把总协定的职权延伸到知识产权保护、投资政策和服务业贸易,力图建立一个新的、更加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并决定成立世界贸易组织。在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服务业方面,形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但在海运服务领域,由于各国分歧较大,未能达成最终协议。为此,成立了一个“海运服务业谈判组”,要求最迟于1996年6月完成谈判任务,形成最终报告。1995年1月开始运作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宗旨是通过建立一个开放、完整、健全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以促进国家间货物与服务贸易的发展,合理、有效地利用世界资源来提高生活质量,扩大就业面。

(二)组织职能和主要活动

世贸组织的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方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

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各项贸易协定;为成员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并为多边谈判结果提供框架;解决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与法规进行定期审议;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关系。

世贸组织的基本职能有: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他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海运服务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重要成果之一,它是多边贸易体制中,第一次为服务领域内贸易的发展和自由化制定了一套基本法律原则。虽然海运服务贸易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没有达到实质性的协议,但《服务贸易总协定》必然对海运服务业这个服务贸易的重要部门之一产生重大影响,其原则和做法体现的是世界范围的服务贸易和航运业的发展总趋势。

[1] Member States, http://www.imo.org/About/Membership/Pages/MemberStates.aspx,访问日期:2010-11-05。

[2] Structure of IMO,IMO http://www.imo.org/About/Pages/Structure.aspx, 访问日期2011-08-04。

[3] Structure of IMO, IMO http://www.imo.org/About/Pages/Structure.aspx#9, 访问日期:2011-08-02。

[4] Achievements of the World Maritime University,World Maritime University.http://www.wmu.se/AboutWMU/History/tabid/133/Default.aspx,访问日期:2011-08-02。

[5] Status of Conventions Summary, http://www.imo.org/About/Conventions/Status Of Conventions/Pages/Default.aspx,访问日期:2010-11-08。

[6] http://baike.baidu.com/view/26637.htm,访问日期:2010-11-27。

[7] Official Relations Branch, http://www.ilo.org/public/english/standards/relm/country.htm,访问日期:2010-11-22。

[8] Mission and Objectives, http://www.ilo.org/global/About_the_ILO/Mission_and_objectives/lang-en/index.htm,访问日期:2010-11-22。

[9] ILO驻日事务所主页,http://www.ilo.org/public/japanese/region/asro/tokyo/standards/list.htm,访问日期:2012-04-28。

[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http://www.mohrss.gov.cn/gb/zwxx/node_5441.htm,访问日期:2011-03-17。

[11] About the ITWF, http://www.itfglobal.org/about-us/moreabout.cfm,访问日期:2010-11-08。

[12] http://www.chineseshipping.com.cn/file/bulletin/4F5A011B-5873-4A89-9E3F-1B5B748A6D6F.mht,访问日期:2011-03-25。

[13] http://www.shmsa.gov.cn/news/200911307372614275.html,访问日期:2010-11-29。